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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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延连进一步了解的机会都不给她,关于他的事情,她只好去问路非凡。
“他做什么工作的?”
“管理。”
“那他公司在什么地方?”
“在红珊路。”
红珊路可都是别墅区,不过也不奇怪,现在有些公司就喜欢租别墅当办公室,环境好,清静,还上档次。
路非凡问:“你不会是想做一份爱心午饭送过去吧,我劝你还是别用这招,他们那儿的午餐堪比五星酒店,不是厨神极别的,只能献丑。”
她想了想,又问:“那他具体的工作性质是什么?”
路非凡开始不耐烦:“大姐,我请你帮那么一点点小忙,你却缠着我没完没了,他的具体事情,你还是去问他好了,我跟你什么都聊了,你跟他就没话说了。”
白佳佳闲得无聊,就真的找过去了,她没有刻意的打扮,他不是说过,她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随性显得更真实。
按响门铃之后,来开门的是个帅哥:“美女,你找哪位?”
一双漂亮的丹凤眼,斜眉入鬓,笑起来坏坏的,看着却很舒服。
“我找萧延。”
他招了招手:“进来吧。”
客厅里,她左右环顾,怎么看也不像是公司,而且除了眼前的这个男人,似乎并没有其他的人,给她开门的男人端了茶给她:“坐吧,他溜狗去了,一会儿就回来?”
“溜狗?他不是在这里上班吗?”
“谁告诉你,他在这里上班?”
看来路非凡是故意的,让她直接上他家来了。
她坐下之后,喝了一口茶。
“我是他表弟,我叫楚焕。”男子伸出手。
“我叫白佳佳,我是......”她犹豫了一下,说:“我是萧延的女朋友。”
楚焕似乎不太相信:“我怎么没听他说起过。”
“现在还不是,不过快了。”
楚焕乐了:“你说话很有意思。”
趁聊天的空当,她打量了一下这别墅的阵设,很有现代感的中式风格,时尚气质的黑与红相结合,特别是客厅弧形天棚上那精致考究的红木龙雕,让整个别墅的氛围显得严肃神秘起来。
她又发现萧延的一个优点,他很有品味。
突然,外面传来几声犬吠,楚焕说:“他回来了。”
她跟在楚焕的身后去到花园,萧延穿着很休闲的浅蓝色t恤,整个人看上去清爽又帅气,不过最让她欣赏的还是他眉宇间的那股英俊,因为他是她的英雄嘛,她想,他肯定也猜不到,那天他在医院救下的人,是她。
她的目光落到旁边他牵着的狗,那狗体形很大,一身黑棕相间的毛发,强劲凶猛,特别是那两颗黑宝石一样的眼睛盯着她,这只是藏獒,她愣了一下,只觉得全身发麻:“它不会咬人吧。”
听说会咬死人的!
萧延轻轻抚摸那只藏獒的背部,藏獒就乖乖的坐下,显得非常的温顺,他问:“你找我有事?”
楚焕赶紧插嘴:“她是打算来当你女朋友的。”
萧延笑了笑,似乎有点无奈,白佳佳正准备趁热打铁,调戏一下,蹲在他旁边的那条藏獒突然起身向她猛扑过来,猛烈的冲力让她摔倒在地上,它冲着她张开满是利牙的嘴,凶相毕露。
平时自认胆大的她还是吓出一身冷汗。
萧延立即呵斥那条藏獒:“米修,坐下。”
那条藏獒立即坐下,凶悍的眼神瞬间变得温柔可亲。
楚焕赶紧把她扶起来:“没事吧。”
她弹了弹身上的草渣和尘土:“这狗是母的吧!”
楚焕笑起来:“没错,看得真准。”
肯定是听到她是来跟它抢主人的,所以在对她挑衅,她恨恨的瞪着藏獒,你只是条狗,你又不能照顾他,这一点,我比你有优势。
楚焕把藏獒带进狗舍去了,楚焕带着她回客厅去休息。
楚焕到酒架上取了瓶红酒,打开之后倒了半杯递给她:“要不要压压惊!”
她拿起来一口就喝完了,她刚才是真的被吓住了,她还是第一次见到那么大的狗。
萧延进来了,楚焕说:“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们慢慢聊。”
他在旁边坐下,摊摊手:“有什么事吗?”
“我是来找灵感的。”她晃了晃手里空掉的酒杯:“这酒太酸,能不能来杯茶。”
他很会沏茶,粗砺的手指夹着小巧的茶碗,动作却非常的轻捷,粗犷中带着细致,看那茶叶的形状,应该是武夷山的大红袍。
他把沏好的茶放在她的面前:“尝一尝吧。”
她呷了一口,非常的清香,她好奇他的手:“为什么你的手会这么粗糙?”
看他住的地方和那群朋友圈,怎么的也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公子,这样的出生,应该不会受什么苦。
“我以前是练拳击的。”
“我很有兴趣,能不能具体讲讲。”
“女孩子一般不会对那种东西感兴趣的。”他比划了一下:“太暴力,也太血腥。”
她赶紧解释:“我是个编剧,我喜欢发现生活中一些与众不同的事物。”
他看着她,眼神似乎在说不相信。
“你看过暮色苍茫的电视剧吗?”
他摇摇头。
她写的多是都市缠绵悱恻的爱情,像他这样的男人,应该没什么兴趣。
她凑上去笑眯眯的看着他:“我一看你这样的男人,就觉得你的人生经历绝对是一本传奇,你给我讲讲吧,我想在里面找下一个剧本的灵感。”
他笑了笑:“还是不了解比较好。”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接起来之后,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只听到他说:“好,我马上到。”
看来今天的拜访到此结束。
挂断电话后,他说:“我现在要出去,顺道送你吧。”
“好啊。”
车上,她问:“你在哪里上班?”
“很重要吗?”
“重要,因为我想多了解你一下。”
萧延的态度很明确:“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好吗?”
她也很坚决:“我唯一有的,就是时间。”
下车的时候,她追问:“我们下次什么时候能见面?”
“再说吧。”
他上次也这么说,是根本就没打算跟她联系,她死皮赖脸的说:“我等你电话,如果有三天等不到,我就自动上门了。”
*
她的威逼利透一点作用都没有,两天过去了,萧延始终没给她打电话,第三天,重尚的新戏杀青,要搞庆祝聚会,约她去。
她一直以重尚的表妹自居,所以重尚的剧组工作人员就真的以为她是重尚的表妹,时间一长,大家都很熟络,也不拿当外人。
说到她跟重尚的相识,连她自己都觉得是一场奇遇,她大学是念汉语文学的,因为家庭原因,她大一的时候就辍学了,那时候无依无靠,干一份送外卖的工作,每天东奔西跑,勉强温饱,前途无望。
那天她去送蕃茄蛋饭,到了订餐的地址,她怎么敲也没人来开门,她当时以为是被人恶作剧,正要离开,忽然从屋里传来一声巨大的响动,再敲门,依旧没有人开门。
她揣测是不是里面的人发生什么意外,所以无法呼救,也不知道她当时哪里来的力气,竟然两脚就把公寓的大门给踹开了,重尚倒在地上,鲜红的血到处都是。
她赶紧打电话叫了救护车把他送进医院。
她以为他是遇到了歹徒,没想到他是自杀。
重尚从国外一所知名大学的导演系毕业之后,就怀着一身的抱负回到祖国的怀抱,在演艺圈里,处处碰鼻,把当初的热血与激情磨得一点不剩,于是绝望了,与其在默默无为中消磨生命,不如早点让自己解脱。
他本来打算在临死前吃一碗蕃茄蛋饭,结果那天她去送餐的时候迷路了,绕了一圈才送过去,他觉得自己连一顿饭都不能按时吃到,看来连老天都唾弃他,所以他用刮胡子的刀片割开了手腕。
血才流了一点,他就感觉到痛疼,不想死了,结果血又止不住,他跑到客厅想打急救电话,但血流得太快太多,他手还没摸到电话,就晕倒在客厅的地板上,他是靠着仅有的一点意识拉了一下桌角,桌子上的榨汁机掉下来,才让门外的白佳佳警觉起来。
重尚也是一个人在c市,出了这种事,也没脸让家人知道,住院自然无人照料,白佳佳觉得他俩算是同病相怜,就会每天趁着休息的空当去给他送一日三餐,出院之后,重尚就把她当成了救命恩人。
知道她没有地方住,每天都是等餐厅打烊之后,拿着铺盖卷睡在餐厅里,重尚就主动邀请她搬到他的公寓去。
公寓是他买的,三室,一间做卧室,一间是他的工作室,另外一间还空着,他不收她的房租,她也犹豫过,但重尚家境优越,又有学识,待人礼貌,而且人长得也帅气,怎么看也不像是有所觊觎的色狼,反正她也无处可去,就搬过去了,只当有个照应。
两个对前途失意的人在一起,特别的聊得来,后来重尚发现她的文字功底非常的好,就鼓励她去学写剧本,还给她报了一个编剧班。
两人合作,在演艺圈慢慢创出些名气来,她一直坚持着只想挣钱,不想出名的决心,所以应酬采访,重尚就一人全部包揽了。
她和重尚非常的合拍,曾经她有想过,找一个像他那样的男朋友也不错,至少了解自己,但她渐渐发现,看到帅哥时,重尚都会比她还激动,热血澎湃,所以这份心思也就没了,渐渐的,他俩就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闺蜜。
萧延连进一步了解的机会都不给她,关于他的事情,她只好去问路非凡。
“他做什么工作的?”
“管理。”
“那他公司在什么地方?”
“在红珊路。”
红珊路可都是别墅区,不过也不奇怪,现在有些公司就喜欢租别墅当办公室,环境好,清静,还上档次。
路非凡问:“你不会是想做一份爱心午饭送过去吧,我劝你还是别用这招,他们那儿的午餐堪比五星酒店,不是厨神极别的,只能献丑。”
她想了想,又问:“那他具体的工作性质是什么?”
路非凡开始不耐烦:“大姐,我请你帮那么一点点小忙,你却缠着我没完没了,他的具体事情,你还是去问他好了,我跟你什么都聊了,你跟他就没话说了。”
白佳佳闲得无聊,就真的找过去了,她没有刻意的打扮,他不是说过,她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随性显得更真实。
按响门铃之后,来开门的是个帅哥:“美女,你找哪位?”
一双漂亮的丹凤眼,斜眉入鬓,笑起来坏坏的,看着却很舒服。
“我找萧延。”
他招了招手:“进来吧。”
客厅里,她左右环顾,怎么看也不像是公司,而且除了眼前的这个男人,似乎并没有其他的人,给她开门的男人端了茶给她:“坐吧,他溜狗去了,一会儿就回来?”
“溜狗?他不是在这里上班吗?”
“谁告诉你,他在这里上班?”
看来路非凡是故意的,让她直接上他家来了。
她坐下之后,喝了一口茶。
“我是他表弟,我叫楚焕。”男子伸出手。
“我叫白佳佳,我是......”她犹豫了一下,说:“我是萧延的女朋友。”
楚焕似乎不太相信:“我怎么没听他说起过。”
“现在还不是,不过快了。”
楚焕乐了:“你说话很有意思。”
趁聊天的空当,她打量了一下这别墅的阵设,很有现代感的中式风格,时尚气质的黑与红相结合,特别是客厅弧形天棚上那精致考究的红木龙雕,让整个别墅的氛围显得严肃神秘起来。
她又发现萧延的一个优点,他很有品味。
突然,外面传来几声犬吠,楚焕说:“他回来了。”
她跟在楚焕的身后去到花园,萧延穿着很休闲的浅蓝色t恤,整个人看上去清爽又帅气,不过最让她欣赏的还是他眉宇间的那股英俊,因为他是她的英雄嘛,她想,他肯定也猜不到,那天他在医院救下的人,是她。
她的目光落到旁边他牵着的狗,那狗体形很大,一身黑棕相间的毛发,强劲凶猛,特别是那两颗黑宝石一样的眼睛盯着她,这只是藏獒,她愣了一下,只觉得全身发麻:“它不会咬人吧。”
听说会咬死人的!
萧延轻轻抚摸那只藏獒的背部,藏獒就乖乖的坐下,显得非常的温顺,他问:“你找我有事?”
楚焕赶紧插嘴:“她是打算来当你女朋友的。”
萧延笑了笑,似乎有点无奈,白佳佳正准备趁热打铁,调戏一下,蹲在他旁边的那条藏獒突然起身向她猛扑过来,猛烈的冲力让她摔倒在地上,它冲着她张开满是利牙的嘴,凶相毕露。
平时自认胆大的她还是吓出一身冷汗。
萧延立即呵斥那条藏獒:“米修,坐下。”
那条藏獒立即坐下,凶悍的眼神瞬间变得温柔可亲。
楚焕赶紧把她扶起来:“没事吧。”
她弹了弹身上的草渣和尘土:“这狗是母的吧!”
楚焕笑起来:“没错,看得真准。”
肯定是听到她是来跟它抢主人的,所以在对她挑衅,她恨恨的瞪着藏獒,你只是条狗,你又不能照顾他,这一点,我比你有优势。
楚焕把藏獒带进狗舍去了,楚焕带着她回客厅去休息。
楚焕到酒架上取了瓶红酒,打开之后倒了半杯递给她:“要不要压压惊!”
她拿起来一口就喝完了,她刚才是真的被吓住了,她还是第一次见到那么大的狗。
萧延进来了,楚焕说:“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们慢慢聊。”
他在旁边坐下,摊摊手:“有什么事吗?”
“我是来找灵感的。”她晃了晃手里空掉的酒杯:“这酒太酸,能不能来杯茶。”
他很会沏茶,粗砺的手指夹着小巧的茶碗,动作却非常的轻捷,粗犷中带着细致,看那茶叶的形状,应该是武夷山的大红袍。
他把沏好的茶放在她的面前:“尝一尝吧。”
她呷了一口,非常的清香,她好奇他的手:“为什么你的手会这么粗糙?”
看他住的地方和那群朋友圈,怎么的也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公子,这样的出生,应该不会受什么苦。
“我以前是练拳击的。”
“我很有兴趣,能不能具体讲讲。”
“女孩子一般不会对那种东西感兴趣的。”他比划了一下:“太暴力,也太血腥。”
她赶紧解释:“我是个编剧,我喜欢发现生活中一些与众不同的事物。”
他看着她,眼神似乎在说不相信。
“你看过暮色苍茫的电视剧吗?”
他摇摇头。
她写的多是都市缠绵悱恻的爱情,像他这样的男人,应该没什么兴趣。
她凑上去笑眯眯的看着他:“我一看你这样的男人,就觉得你的人生经历绝对是一本传奇,你给我讲讲吧,我想在里面找下一个剧本的灵感。”
他笑了笑:“还是不了解比较好。”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接起来之后,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只听到他说:“好,我马上到。”
看来今天的拜访到此结束。
挂断电话后,他说:“我现在要出去,顺道送你吧。”
“好啊。”
车上,她问:“你在哪里上班?”
“很重要吗?”
“重要,因为我想多了解你一下。”
萧延的态度很明确:“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好吗?”
她也很坚决:“我唯一有的,就是时间。”
下车的时候,她追问:“我们下次什么时候能见面?”
“再说吧。”
他上次也这么说,是根本就没打算跟她联系,她死皮赖脸的说:“我等你电话,如果有三天等不到,我就自动上门了。”
*
她的威逼利透一点作用都没有,两天过去了,萧延始终没给她打电话,第三天,重尚的新戏杀青,要搞庆祝聚会,约她去。
她一直以重尚的表妹自居,所以重尚的剧组工作人员就真的以为她是重尚的表妹,时间一长,大家都很熟络,也不拿当外人。
说到她跟重尚的相识,连她自己都觉得是一场奇遇,她大学是念汉语文学的,因为家庭原因,她大一的时候就辍学了,那时候无依无靠,干一份送外卖的工作,每天东奔西跑,勉强温饱,前途无望。
那天她去送蕃茄蛋饭,到了订餐的地址,她怎么敲也没人来开门,她当时以为是被人恶作剧,正要离开,忽然从屋里传来一声巨大的响动,再敲门,依旧没有人开门。
她揣测是不是里面的人发生什么意外,所以无法呼救,也不知道她当时哪里来的力气,竟然两脚就把公寓的大门给踹开了,重尚倒在地上,鲜红的血到处都是。
她赶紧打电话叫了救护车把他送进医院。
她以为他是遇到了歹徒,没想到他是自杀。
重尚从国外一所知名大学的导演系毕业之后,就怀着一身的抱负回到祖国的怀抱,在演艺圈里,处处碰鼻,把当初的热血与激情磨得一点不剩,于是绝望了,与其在默默无为中消磨生命,不如早点让自己解脱。
他本来打算在临死前吃一碗蕃茄蛋饭,结果那天她去送餐的时候迷路了,绕了一圈才送过去,他觉得自己连一顿饭都不能按时吃到,看来连老天都唾弃他,所以他用刮胡子的刀片割开了手腕。
血才流了一点,他就感觉到痛疼,不想死了,结果血又止不住,他跑到客厅想打急救电话,但血流得太快太多,他手还没摸到电话,就晕倒在客厅的地板上,他是靠着仅有的一点意识拉了一下桌角,桌子上的榨汁机掉下来,才让门外的白佳佳警觉起来。
重尚也是一个人在c市,出了这种事,也没脸让家人知道,住院自然无人照料,白佳佳觉得他俩算是同病相怜,就会每天趁着休息的空当去给他送一日三餐,出院之后,重尚就把她当成了救命恩人。
知道她没有地方住,每天都是等餐厅打烊之后,拿着铺盖卷睡在餐厅里,重尚就主动邀请她搬到他的公寓去。
公寓是他买的,三室,一间做卧室,一间是他的工作室,另外一间还空着,他不收她的房租,她也犹豫过,但重尚家境优越,又有学识,待人礼貌,而且人长得也帅气,怎么看也不像是有所觊觎的色狼,反正她也无处可去,就搬过去了,只当有个照应。
两个对前途失意的人在一起,特别的聊得来,后来重尚发现她的文字功底非常的好,就鼓励她去学写剧本,还给她报了一个编剧班。
两人合作,在演艺圈慢慢创出些名气来,她一直坚持着只想挣钱,不想出名的决心,所以应酬采访,重尚就一人全部包揽了。
她和重尚非常的合拍,曾经她有想过,找一个像他那样的男朋友也不错,至少了解自己,但她渐渐发现,看到帅哥时,重尚都会比她还激动,热血澎湃,所以这份心思也就没了,渐渐的,他俩就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