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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三年前的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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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一会儿,猪头领着我,拐到一栋老宅的后院,四下瞅了几眼,三两下就骑上了墙头:“枫哥,你等会,我进去给你拿干货。”

    我说你小子要是偷,那就拉倒,老子可不想蹲号子。猪头嘿嘿笑说,这是我家。

    我说,你别急,有打棺材的老钉子吗?要三寸长的。

    猪头愣了愣,吃惊问我:“你想玩多猛,抓木枯吗?”

    时间不早了,我不耐烦催促他:你小子就说有没有吧,老子等着救命啊。

    猪头挠了挠头说,“黑狗血没问题,三寸老钉有点难找,不过你开口了,我肯定得给你找来,你等着。”

    说完,他翻进了院墙,别看这小子胖,身手倒是挺灵活。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猪头背着个帆布包从墙上翻了下来,一抹额头上的汗,冲我得意的扬了扬,“枫哥,搞到手了。”

    猪头蹲在墙角,点了根香烟,从帆布包里拿出一个小黑瓦罐,与一个手绢包整齐的放在地上,“码齐了,这是黑狗血。”然后,他指了指手绢,“嘿嘿,这个可是好东西,至少五十年份的三寸钉,鬼见愁。”

    我欣喜的搓了搓手,摊开手绢一看,是三根锈迹斑斑的大钉,“这玩意都锈成这样了,能顶事吗?”

    猪头白了我一眼说,“哥哥,这你就不懂了,五十年的三寸老钉,行内叫鬼见愁,我家老头子的宝贝疙瘩、心头肉啊,也就是枫哥你,我才冒险偷出来,别人想多看一眼也没门。”

    我微微有些诧异,不就是三根破钉子,死胖子至于吹的这么神乎吗?

    猪头见我不信,吸了一口香烟,解释说,这玩意可是从地底埋了五十年以上的老棺材起出来的,阴煞之气极重,连木枯都能镇住,稀罕着呢。

    接下来,他又告诉我,木枯就是常人说的僵尸、粽子,只是各地叫法都不一样,江北这行里叫木枯。走货的,就是盗墓,或者下村里走丧的。

    “这玩意要是拿到市面上去卖,至少也得三万块起,不过咱们是兄弟,我就借你了。”猪头拍拍胸口,豪气笑说。

    三万,这也太贵了,这小子不会诈我吧,万一掰断了,我可赔不起这么多钱,想到这,我犹豫到底要不要。

    猪头嘿嘿笑说:“枫哥,你没入行,不懂门道。这哪算贵,好点的法器,十万、百万的都有。你想想这年头懂行的,随便看个风水、处理邪事,轻轻松松几十万到手,只可惜我没门道,接不到活,要不然咱们兄弟干个几年,准保成亿万富翁。”

    我笑了笑,这孙子也就一吹货,钱真要这么好挣,人人上山当道士得了。

    他见我一脸的不信,也不恼,问我到底是惹上啥玩意,要用鬼见愁。

    我听他说的头头是道,像是有那么两把刷子,要拉他做我的帮手,倒也不错。就说我眼下确实有桩难事,要请他帮忙,猪头欣然应允。

    两人找了个小馆子要了几个菜,喝了起来。

    我把王玲婚后大变,以及义村,孙瞎子、“灵车”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

    猪头刚开始还兴致勃勃,觉的终于能一展身手了,可听我说完后,他再也笑不出来了,阴沉着脸,低头抽烟,跟打了霜的茄子一样,焉不几几的。

    我见他垂头丧气,问他咋了,这活接不了,我也不怪他!

    猪头满脸郁闷说,哥,我是圈子里的小辈,你说的这些人,我惹不起。按理来说,从村子里出来,你已经死了,你还能活着,我也很好奇。

    我浑身一寒,问他什么意思?

    他给我倒了杯酒,皱眉解释说:“枫哥,我说出来,你别害怕。很明显,你家那婆娘坑了你,把你的命骗走了。那个草人经过你的血和生辰八字开光,就把你的命抵押了,而老八婆让你穿寿衣,睡棺材,并且用你的指甲作阵脚,就是要上表地府,你自愿舍弃发肤,断命于人。你亲自把替身埋了,表示你同意把命交给老八婆,就是死了去阴司告状喊冤,阎王老爷也做不了主,因为你自己拱手把命送人的。”

    我浑身一寒,打了个寒颤,“猪头,你可吓唬我,不就是丢了一条魂,有这么严重吗?”

    他摇了摇头,“你没有影子,正是因为阳气缺失,周身阴气太重,阻隔了外来光线,是丢魂的显著特征。如果我没猜错,你的五感很快就会消失,到时候你就会成为一个植物人,直到最后一线生机消失。”

    你是不是感觉到身上的气力被抽空了,发飘,行动跟不上脑子,容易走神?他问我。

    我点头默认。

    枫哥,我虽然搞不懂你为啥还活着,但显然,你已经把命魂压给了老八婆,也许是八字硬,她一时害不死你,又或者她有别的企图。你现在走魂的症状已经很严重了,一旦你身体留不住残留的魂魄,三魂七魄散尽,就是神仙也救不了你。

    我端起酒杯,一口喝干,拍案大骂:“奶奶个腿的,老子一没杀人,二没放火,却栽在了王玲这臭娘们手上,如果就这么白白死了,心中不甘。猪头,你要帮我,我给你接活。”

    我想到了那辆A6,如果让猪头处理一下,倒手怎么也能小挣一笔。

    猪头有了些醉意,红着眼说,“枫哥,你说的哪里话,咱们可是呆猪组合。上大学那会,班里哥们都嫌我神叨,暗地里都叫我神经病,就你和柳絮把我当亲兄弟,走到哪带到哪,我猪头再废,也不能看着哥哥你受难啊。”

    我暗自惭愧,我对猪头并不好,也嫌他烦。只是我向来心软,见他没朋友,柳絮又跟他关系不错,所以就由着他了。老实说,我有时候也觉的他有点神经病,只是不会像别人一样,当面说他罢了。

    “是啊,那时候,咱们就像一家人,柳絮对你可好了,把你当亲哥哥,每次我俩出去玩,她总会惦记着给你带好吃的,我都妒忌你小子。”我眼眶一红,想到了过去美好的时光,如今物是人非,不禁唏嘘不已。

    猪头泪眼婆娑,伤感说:“柳絮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善良、最漂亮的女孩,只可惜好花不常开,好人不长寿,苍天不怜啊。”

    我骂道,去你的猪嘴,你瞎说什么,柳絮活的好好的,下午我们刚见了一面,扎手指的方法就是她教我的。

    猪头摆摆手,醉醺醺说,你拉几把倒吧,柳絮三年前就死了,还登了报纸的。

    我浑身一激灵,清醒了过来,“猪头,你他妈瞎说什么,不带你这么开玩笑的。”

    他红着眼,手指在桌子上用力的扣了扣,认真说,哥,我可把柳絮当亲妹妹,我会诅咒她吗,你不信是吧,跟我走。

    我二话不说跟着进了租的屋子,他住的地方乱七八糟,墙上贴满了我们三个当初在一起的照片,很多场景我都忘了。照片中我们三人青春飞扬,是如此的青涩,而如今呢,我们都有着各自的命运。

    如果今天不买狗血,也许我不会与他相逢。

    猪头从枕头下翻出一张泛黄的报纸,递给我:“枫哥,你自己看。”

    报纸上有图文、照片,柳絮吊死在木屋的横梁上,上吊的东西,是我送她的白围巾,时间是三年前的情人节。

    标题是,女大学生求职难,不堪社会压力,上吊自杀。

    我的思绪迅速飞到了三年前的情人节,当时我已经在车管所上班,而柳絮因为没找到合适的工作,还没决定是否继续留在这座城市发展,我与她相约在来生缘客栈商讨下以后的计划,然而那天我等了一晚上,却是再无她的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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