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我是一只会吃人的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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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浑身散发着浓郁的杀气,如同深山中最狠毒的毒蛇,随时都能予以死亡一击。
我迅速做出判断,这个女人是身手绝不在我之下,这是一台杀人机器。
“是鬼窝里来的,还是万龙云的人?”她问我。
鬼窝是阎罗殿的代称,也就是说这个女人不会是阎罗殿的刺客,她应该是别的势力。
我轻轻的抚摸着面具,淡然道:“我只是喜欢你的歌声,刚刚听到你的歌声让我想到了一个人。”
虽然带上了面具,但我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有一些过去的小习惯,如托腮,摸鼻梁。
她的双目微微一凛,饶有兴趣的问道:“哦,你想到了谁?”
“我的妻子,一个我很爱的女人,她与我永远像是在捉迷藏,有时候我触手可及,有时候却又心墙相隔,因为她我走上了现在这条路。你的眼睛很像她,也是这么的好看,仿佛永远隐藏着无尽的秘密。”我仰头望着天上的明月,有些伤感道。
王玲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把我引到了这条路上,一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到底值不值得,有时候会很累,想放弃,因为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但为了一个承诺,我唯有咬牙坚持走下去。
我不想让她失望,不想看到她的眼泪,我想赢回她,证明我张枫并非庸人,仅此而已。
“你的妻子一定很爱你。”她突然道,浑身的杀气隐没,语气有些沙哑低沉。
“我不知道。”我想了想,认真的回答她。
“从你的眼中,我看到了懦弱与卑微,你缺乏仇恨,缺乏血气。你的妻子她是想让你成为一个强者,因为一头绵羊是注定无法守候天鹅的,你懂吗?”她语气森然道。
我仔细的体会她的话,确实有些道理,试想王玲若是不和我离婚,以我那时候的状态,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而她本就身不由己,自然是不能遂了我的心愿,与我甘心做一个市井小民。
我俩能在一起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成为绝对的强者,只有那样,我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与爱人笑傲江湖,笑看潮起潮落。
“是啊,我是一只绵羊,一只会吃人的绵羊!”
说话间,我动了,浑身魔气飞扬,乌黑的头发飞舞与黑铁骷髅面罩散发着死亡的森寒,我一出手便是幽冥破!
她没想到我会说动手就动手,娇叱之余,手中的匕首一把刺向我的胸口,另一把横档在双胸之间的檀中穴。
我冷笑一声,掌劲没有丝毫留手的贴在她的匕首上,而她的匕首也刺在了我的胸口上。
我有天蚕甲,天蚕甲是魔丹内封存的一种气丝,这种气丝,是魔丹的上一个主人从天蚕奇遇所得,此丝以气成丝,看似无形无实,一旦被缠上,却难以挣脱。
当年魔就是靠着天蚕甲纵横多年,最后为人联手所剿杀。
匕首刺在我的胸口,劲气虽然透进去,让我胸口剧痛的一下,但却并没有遭受到重创。
而幽灵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我的幽冥破本就是集全力于一发,天下间很少人能够如此完美的把劲气融为一个点发出,这就是混元一气法的奇特之处。
我现在的修为,也只够连续发出两重幽冥破,不过两重同时用,对本体反噬太大,我相信一击足够震伤她。
果然,我的劲气精准的隔着匕首重重的刺进了她的檀中穴,她面色大变,整个飞了出去,张嘴吐出一口血,跌落在墙角,已经失去了动弹之力。
“你太小看我了,我是魔,天下之尊的魔。”我的手缩回到了披风里,慢慢的走向她。
她捂着胸口,面若金纸,我这一下,集合魔气的吞噬属性,天下间与我修为相等的人,几乎没人能扛住我的幽冥破。
这就是天下奇法的厉害之处,混元一气法与幽冥神功相辅相成,绝对是天下至高绝学,练到极致,我的祖先江斌纵横整个地府,无人能敌,连阎王爷都得让他七分。
是以,此神功,即便是与大悲寺的易筋经相媲美也丝毫不差。
她苦涩的笑了笑:“你错了,我不是小看你,我是看错了你。我以为你是我的一位朋友,但你不是他,我败在你手下,只因为我险些把你当成了他。”
“现在我知道,你绝不是他,因为你比他卑鄙,比他阴损、毒辣。”
我望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想你那位朋友肯定早死了,因为一只真正的绵羊,在这个世道是活不下去的。”
“他死了又如何,至少他永远在我心里,而你这种无情无义之辈,注定了这辈子都不会得到真爱,我想你的妻子一定对你失望至极。因为你是一个肮脏、下贱、无耻的魔!”她咬牙切齿的看着我,脸上满是仇恨。
其实以她的身手,上榜高手都抓不到她,足见她修身有术,隐匿之法极高。而且就在刚刚她如果要偷袭我,我恐怕现在未必能全乎站在这。
但我不会对她有丝毫的同情,更不会傻到真把她当成王玲,她只是有一双与王玲某些点相似的眼睛罢了。
我在跟她说话的时候,也是为了麻痹她。
这就是生存,为了混进楚门,我必须对她予以致命一击。
遭受了我的重击,她的肺腑受了重伤,经脉大乱,已经没有了还手之力,我用特质的绳索捆住她,她朝我啐了一口血水后,只是冷冷的看着我。
怕有人发现,我单掌劈在她的脖子上,打晕了她。
“枫哥!“我刚打晕幽灵,胡小花玲珑的身影就出现在巷子口了,这跟屁虫果然厉害,走到哪,她都能找到我。
见地上躺着的女人,胡小花惊诧问我,搞定了?
我点了点头,点了根香烟,望着已经昏迷的女人,淡淡的吸了一口。
“这么厉害,你确定她就是幽灵吗?”胡小花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我这么快就把万龙云重金悬赏的杀手给抓住了。
没错,她就是幽灵!你去联系万龙云,我要见他,明天白天,白老七涮锅店,我道。
胡小花搂着我的脖子大喜道:“枫哥,你太厉害了,天啦,三万冥金,咱们要发大财了耶。”
我笑道:“你这个小财迷,三万金就把你美成这样了,等以后去了地府,接到的任务会更多,到时候还会缺钱吗?”
我现在其实是很缺钱的,冥金很稀有,而在玄市上,大部分东西都是用冥金交易,哪怕我贵为江北老大,没有冥金,用万千人民币,也买不来一张纸符。尤其是那些从地府流出来的宝物。
经过胡小花这么一闹腾,我认真的思考了一下,看来还真是时候得多攒点冥金才行。
我带着昏迷的幽灵回到了小屋,整个白天,她因为受伤过重,一直在吐血,怕她死了,我还刻意给她喂了丹药,因为我想交给万龙云一个活人,远比一具尸体更要让他高兴。
至于幽灵会受到怎样的惩罚,那就不是我所能想的了,对我而言,我只想进入楚门,就这么简单。
胡小花的能量果然很大,狐族作为情报界的大佬,在各地都有堂口,其中有两个堂口的狐仙法力还不小,通过狐族的关系,万龙云很快就与我搭上了线。
听说抓到了幽灵,这位楚门实力派大人物欣喜万分,当即答应与我见面,就定在离我住处不远的白老七涮锅店。
晚上七点,我望着镜子里那个冷酷、无情的自己,深深的叹了口气,心中默念,收起那些无畏的慈悲,专注于眼下。
她浑身散发着浓郁的杀气,如同深山中最狠毒的毒蛇,随时都能予以死亡一击。
我迅速做出判断,这个女人是身手绝不在我之下,这是一台杀人机器。
“是鬼窝里来的,还是万龙云的人?”她问我。
鬼窝是阎罗殿的代称,也就是说这个女人不会是阎罗殿的刺客,她应该是别的势力。
我轻轻的抚摸着面具,淡然道:“我只是喜欢你的歌声,刚刚听到你的歌声让我想到了一个人。”
虽然带上了面具,但我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有一些过去的小习惯,如托腮,摸鼻梁。
她的双目微微一凛,饶有兴趣的问道:“哦,你想到了谁?”
“我的妻子,一个我很爱的女人,她与我永远像是在捉迷藏,有时候我触手可及,有时候却又心墙相隔,因为她我走上了现在这条路。你的眼睛很像她,也是这么的好看,仿佛永远隐藏着无尽的秘密。”我仰头望着天上的明月,有些伤感道。
王玲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把我引到了这条路上,一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到底值不值得,有时候会很累,想放弃,因为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但为了一个承诺,我唯有咬牙坚持走下去。
我不想让她失望,不想看到她的眼泪,我想赢回她,证明我张枫并非庸人,仅此而已。
“你的妻子一定很爱你。”她突然道,浑身的杀气隐没,语气有些沙哑低沉。
“我不知道。”我想了想,认真的回答她。
“从你的眼中,我看到了懦弱与卑微,你缺乏仇恨,缺乏血气。你的妻子她是想让你成为一个强者,因为一头绵羊是注定无法守候天鹅的,你懂吗?”她语气森然道。
我仔细的体会她的话,确实有些道理,试想王玲若是不和我离婚,以我那时候的状态,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而她本就身不由己,自然是不能遂了我的心愿,与我甘心做一个市井小民。
我俩能在一起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成为绝对的强者,只有那样,我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与爱人笑傲江湖,笑看潮起潮落。
“是啊,我是一只绵羊,一只会吃人的绵羊!”
说话间,我动了,浑身魔气飞扬,乌黑的头发飞舞与黑铁骷髅面罩散发着死亡的森寒,我一出手便是幽冥破!
她没想到我会说动手就动手,娇叱之余,手中的匕首一把刺向我的胸口,另一把横档在双胸之间的檀中穴。
我冷笑一声,掌劲没有丝毫留手的贴在她的匕首上,而她的匕首也刺在了我的胸口上。
我有天蚕甲,天蚕甲是魔丹内封存的一种气丝,这种气丝,是魔丹的上一个主人从天蚕奇遇所得,此丝以气成丝,看似无形无实,一旦被缠上,却难以挣脱。
当年魔就是靠着天蚕甲纵横多年,最后为人联手所剿杀。
匕首刺在我的胸口,劲气虽然透进去,让我胸口剧痛的一下,但却并没有遭受到重创。
而幽灵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我的幽冥破本就是集全力于一发,天下间很少人能够如此完美的把劲气融为一个点发出,这就是混元一气法的奇特之处。
我现在的修为,也只够连续发出两重幽冥破,不过两重同时用,对本体反噬太大,我相信一击足够震伤她。
果然,我的劲气精准的隔着匕首重重的刺进了她的檀中穴,她面色大变,整个飞了出去,张嘴吐出一口血,跌落在墙角,已经失去了动弹之力。
“你太小看我了,我是魔,天下之尊的魔。”我的手缩回到了披风里,慢慢的走向她。
她捂着胸口,面若金纸,我这一下,集合魔气的吞噬属性,天下间与我修为相等的人,几乎没人能扛住我的幽冥破。
这就是天下奇法的厉害之处,混元一气法与幽冥神功相辅相成,绝对是天下至高绝学,练到极致,我的祖先江斌纵横整个地府,无人能敌,连阎王爷都得让他七分。
是以,此神功,即便是与大悲寺的易筋经相媲美也丝毫不差。
她苦涩的笑了笑:“你错了,我不是小看你,我是看错了你。我以为你是我的一位朋友,但你不是他,我败在你手下,只因为我险些把你当成了他。”
“现在我知道,你绝不是他,因为你比他卑鄙,比他阴损、毒辣。”
我望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想你那位朋友肯定早死了,因为一只真正的绵羊,在这个世道是活不下去的。”
“他死了又如何,至少他永远在我心里,而你这种无情无义之辈,注定了这辈子都不会得到真爱,我想你的妻子一定对你失望至极。因为你是一个肮脏、下贱、无耻的魔!”她咬牙切齿的看着我,脸上满是仇恨。
其实以她的身手,上榜高手都抓不到她,足见她修身有术,隐匿之法极高。而且就在刚刚她如果要偷袭我,我恐怕现在未必能全乎站在这。
但我不会对她有丝毫的同情,更不会傻到真把她当成王玲,她只是有一双与王玲某些点相似的眼睛罢了。
我在跟她说话的时候,也是为了麻痹她。
这就是生存,为了混进楚门,我必须对她予以致命一击。
遭受了我的重击,她的肺腑受了重伤,经脉大乱,已经没有了还手之力,我用特质的绳索捆住她,她朝我啐了一口血水后,只是冷冷的看着我。
怕有人发现,我单掌劈在她的脖子上,打晕了她。
“枫哥!“我刚打晕幽灵,胡小花玲珑的身影就出现在巷子口了,这跟屁虫果然厉害,走到哪,她都能找到我。
见地上躺着的女人,胡小花惊诧问我,搞定了?
我点了点头,点了根香烟,望着已经昏迷的女人,淡淡的吸了一口。
“这么厉害,你确定她就是幽灵吗?”胡小花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我这么快就把万龙云重金悬赏的杀手给抓住了。
没错,她就是幽灵!你去联系万龙云,我要见他,明天白天,白老七涮锅店,我道。
胡小花搂着我的脖子大喜道:“枫哥,你太厉害了,天啦,三万冥金,咱们要发大财了耶。”
我笑道:“你这个小财迷,三万金就把你美成这样了,等以后去了地府,接到的任务会更多,到时候还会缺钱吗?”
我现在其实是很缺钱的,冥金很稀有,而在玄市上,大部分东西都是用冥金交易,哪怕我贵为江北老大,没有冥金,用万千人民币,也买不来一张纸符。尤其是那些从地府流出来的宝物。
经过胡小花这么一闹腾,我认真的思考了一下,看来还真是时候得多攒点冥金才行。
我带着昏迷的幽灵回到了小屋,整个白天,她因为受伤过重,一直在吐血,怕她死了,我还刻意给她喂了丹药,因为我想交给万龙云一个活人,远比一具尸体更要让他高兴。
至于幽灵会受到怎样的惩罚,那就不是我所能想的了,对我而言,我只想进入楚门,就这么简单。
胡小花的能量果然很大,狐族作为情报界的大佬,在各地都有堂口,其中有两个堂口的狐仙法力还不小,通过狐族的关系,万龙云很快就与我搭上了线。
听说抓到了幽灵,这位楚门实力派大人物欣喜万分,当即答应与我见面,就定在离我住处不远的白老七涮锅店。
晚上七点,我望着镜子里那个冷酷、无情的自己,深深的叹了口气,心中默念,收起那些无畏的慈悲,专注于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