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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六章大宅·玉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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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鬼,名叫小六,他是家里的第六个孩子,汉族。乾隆年间人,本是官宦子弟,但倒霉催的赶上了文字狱,这本来也没什么,满清时文字狱大兴,光是乾隆一朝,文字狱的次数就多达三位数。乾隆在位也就六十年,每年都要搞几次文字狱,牵连都不小。但只要够谨慎,那么不是太倒霉,还是能没事的,小六的家庭属于倒霉催的。

    乾隆四十三年,已故扬州举人徐述夔所著的《一柱楼集》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等句,被认为有灭清兴明的意思,一场文字狱就此掀起。脸曾经备受乾隆宠爱,死后追封太子太师,赐谥文悫,入贤良祠祭祀的沈德潜都因生前在书中为徐写传而受株连。乾隆大怒之下,亲笔降旨追夺沈德潜阶衔、罢祠、削封、仆碑,沈氏所有荣华顷刻之间化为泡影。跟个死人都能这么较真,何况尽管什么都没做,但与徐述夔沾亲带故的小六家,尽管那得是八竿子才能打得到的沾亲带故,但这不妨碍乾隆将小六一家给收拾了。介于只是八竿子才打得着的沾亲带故,因此没被满门抄斩,也没被戮尸示众,只是全家老小流放五溪之地。

    从北京跑鹤城来,还是在两百多年前的那个年代,并且是步行(坐车是官员的待遇,被流放的罪人没这种高级待遇),小六没死在半道上,而是坚持到了这里才在这里因为水土不服而挂掉,着实让我吃惊,孩子你生前身体不错啊。

    小鬼死了以后,他家里人还要继续往走,只能将他草草葬在了最近的山头,也就是如今这座。死了之后不知为何没有被无常勾去投胎,而是一直徘徊在这里,直到如今。

    和尚,法号常和,成化年间人,成化十六年追杀一只杀人如麻的半妖来到鹤城,没能干掉半妖反倒被半妖给干掉了,同样死后没有无常来勾魂,一直徘徊在这里。

    我随口问了一句:“什么半妖这么生猛?”我感觉得出来这和尚身上佛法造诣不低,显然不是一般的和尚,生前修为估计不浅,这样的和尚,无常便是勾了魂也不会强押他去投胎,金光闪闪的,修为太高,一碗孟婆汤下去能不能忘干净还不一定呢。最重要的是,对于修士,死后是可以选择是否立刻投胎的,倒不是特殊待遇,而是地府缺乏能打的公务员,只要愿意加入,可以不去轮回,不答应......脑袋上打洞丢六道轮回里。

    “那半妖名尘寰。”

    我默然,这名字真耳熟。“他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了?”

    “灭一家道观一百零九口人,灭三户人家一百九十七口人。”

    我:“......”早就知道尘寰的过去不怎么洁白,但这过去也忒凶残了,回头还是看紧点吧,不然真出了什么灭门惨案,我哭都没地哭去。

    苗女,北宋年间生人,绍圣五年在鹤城遇到了一个俊俏的士人,上演了一出一见钟情的戏码,士人跟她说,待他科举及第就回来娶她,然后......想当然的一去不回,也可能是后来回来了,不过回来得有点迟,因为苗女在他走后的第二年就因为采药时被毒蛇咬了一口,挂了。因此不管人回没回来,反正苗女是等到死也没再见到他,直到如今也没见着人。

    我注意到梁小姐的表情极为复杂,理解,这都三个年代了,这地简直就是乱葬岗,还是夸年代的。若是人死,魂也去轮回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那房子修建在乱葬岗上头,也不是不能忍,问题是,看如今这架势,我估摸着,所有死在这或埋在这的人,哪怕尸骨都烂成泥了,亡魂也没跑,一个不落的留在了此地。

    继续,那几个穿着甲胄的士卒是先秦时的秦昭王时的人,周赧王三十五年,秦国从巴地的涪水南下,翻越岷山山脉、摩天岭山脉、云贵高原,出其不意地攻到楚国后方黔中之地,打得非常激烈。之前有人在这里看到的止戈作战的军队就是先秦时的秦人与楚人,这两队在这一带碰上,就掐了起来,同归于尽。但死亡并不意味着结束,发现自己死了,灵魂仍旧徘徊在战场上的双方继续掐了起来,掐了两千多年,不论是秦国还是楚国都已经亡了也没和解。

    那个歪髻深衣的先秦士人据说是屈原的弟子,姓芈,屈原被流放时,他跟着走,流放到哪,他就跟到哪,如照顾父亲一样服侍师父。遗憾的是,屈原被流放后也活了很久,直到跳了汨罗江才挂,他却在半道上遇到山狼,被抓了一爪子。在那个年代,这一带可不是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瘴疠横生,猛兽如云,医术又没如今这样发达,被狼抓一爪,没死的话打一针青霉素就ok了。非常遗憾的是,那个时候没有青霉素,加上处在瘴疠横生的环境里,芈先生的伤口毫无悬念的感染发炎,然后伤势恶化,也挂了。

    ......

    苗族少年,死于部族仇杀,他不知道他是什么年代的人,因为他生活的时候,这里并没有年号以及天干纪年法,因此无法确定年份。但他说他生活在这里的时候,从未听说过什么楚国,倒是听人说起过北边有个商国......

    卧槽,还真是三千年影视城啊。

    我揉了揉额角。“说到现在,你们就没一个说明白你们为什么会徘徊在这不去轮回呢。”就我对地府鬼差的了解,不可能放这么多非厉鬼的家伙在这晃荡,一经发现,肯定缚魂索伺候。要么就是这里有什么特殊的,地府不能到这来勾魂,要么就是地府也没发现这些家伙。

    苗女叹道:“因为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啊,你不知道我多想离开这里去找吴郎,就是出不去。”

    我心说你出不去也是好事,不管人当年回没回来,这么多年过去,你的吴郎早不知死了多少回,轮回了多少回,喝了多少回孟婆出品的孟婆汤,早把你忘干净了,就算找到了,也没有任何意义,他永远答不出你的问题。

    鬼回答不出我的问题,我便换了个方向。“这座山里,你们有没有什么地方是觉得特别舒服,亦或是别的感觉,就是觉得不一样的地方?”

    众鬼想了想,还真回答出一个地方,这山里有个山洞,曾经有鬼想进去探索探索,然后进去了就没再出来,从古到今,进去的鬼无一例外。众鬼推测,那里头八成封印了什么大魔头,进去的鬼都是被吃了。

    我摸了摸腰间的紫玉剑,犹豫了一番,还是决定去看看。

    领路的是苗女,苗女说,那山洞不远。

    真不远,直线距离也就几公里,但我打着伞与她一起走了足足三个小时,呵呵,这可真心是不远。

    看到山洞时,我都快断气了,老娘今儿个是跟走路爬山特别有缘吗?11路都快成两截了。

    “我只能送你到这,再往里,我也去不了。”

    我摆了摆手,把气喘匀了。“没事,我一个人可以进去的。”

    苗女欲言又止的看着我,一脸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要不要说,说的话又要怎么说。

    我道:“想让我帮你找情郎?”

    苗女忙不迭点头。

    我问:“你知道绍圣五年距离有多少年吗?”虽然我也不知道隔着多少年,但既然是北宋时期,想也知道有□□百年。

    苗女立马就给出了答案。“892年。”

    记得真清楚,姑娘该不会这□□百年都是扳着指头数日子过来的吧?“对啊,892年,就算一个人能活一百年,892年,他都得轮回九回了。”我伸出了九根手指,着重道:“九回,你确定他还记得你?哪怕只是一点残片?”

    苗女默然须臾。“我知道,我只是想再见他一面,这是我的执念。”

    鬼的执念,那就有点麻烦了,鬼的执念若是太深是不能轮回的,就算我解决了这里的麻烦也一样。鬼的执念太深,鬼力自然不浅,去投胎什么的,太不安全了,不是鬼不安全,是它下辈子要住的那具身体不安全。阴气太重,十有八.九活不长。

    我叹道:“我若是碰上,就帮你把人拖过来给你看一眼。”

    “多谢小庄主。”

    “不客气,举手之手而已,会不会碰上还不一定呢。”

    “找不到也没关系,这些年都是如此。”

    我:“......”

    休息够了后我进了山洞,这些家伙将山洞给说得危险无比,但我走了一圈,什么感觉都没有,除了野生植物旺盛了点,也不知道多少年没人来,地上全是苔藓之类的东西,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管是山洞墙壁上还是山地地上。

    怪了,难不成这里以前真的封印了什么妖物或魔物,这么会的功夫已经跑了?不对,就算脱困了,它也不应该放过我这块肥肉。虽然不想承认,但我都得认命,老娘这副有大洪荒时代神人血统的身体跟陈先生差不多,你问那位陈先生?自然是姓陈名t,法号玄奘的那位。虽然我不像陈先生一样,吃他一口肉能长生不死,但吃我一口肉能增长功力倒是真的。前提是不能是被雷所克制的生物,否则谁吃我谁倒霉。

    正琢磨着,忽然发现手里的紫玉剑在发光,有异常!

    山洞不大,也就二十几平方,我警惕的执剑将山洞每一寸都扫了一遍,没问题,紫玉剑这是什么情况?

    正奇怪着,忽然注意到角落里的一根草在发光,草也会发光,我走进一看,哦,发光的不是草,是草的根部有个什么东西,发光的是那个东西。我伸手摸了摸,捡起一粒比芝麻还要小的东西,得眯着眼仔细看才能看出这是什么东西,是一块紫色的玉石碎屑,也不知道是谁丢的......话说回来,这玉的材质好生眼熟,我低头瞅了瞅手里的剑,是眼熟,这两个根本是同一个材质。

    正惊讶着,便见碎屑自己飞到了剑身上,我看到剑身上的一道极其细微的裂痕消失了,要不是这段时间我天天看这柄剑,未必能察觉出来。

    难怪那些鬼进不来,魔剑的碎屑在这,寻常鬼物哪扛得住?

    我再回到别墅想找鬼了解一下情况时看到梁小姐很着急的打算出门,我随口问:“梁小姐有急事?我还没帮你处理完你家这座影视城呢。”

    “我不用你处理了,不是,我是说,我不打算赶他们走了,本来就是我打扰了他们,反正他们也不会害我,这样也没关系。”

    “那我白干了?”我仿佛看到一蛊蛊的鸡汤飞走了。

    梁小姐赶紧摇头。“不会的,我会给你酬劳,你现在先进来看看,他们都不见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伸头一看,一屋子的鬼,不仅没少,还多了,显然有别的鬼也上来看怎么回事了。“没有啊,都还在里头啊。”

    梁小姐疑惑:“那我怎么看不到它们了?”

    我闻了闻,犀角香已经没了。“犀角烧完了,你一个普通人类自然看不到它们了。”

    “这样啊,那我能跟你买些犀角吗?”

    “我家有不少犀角,你想要多少?”

    “多多益善。”

    “价格很贵的。”

    “分期付款。”

    疯了吧?

    后记:

    我后来才知道,梁小姐没疯,她只是走火入魔了,对自己的职业敬业到走火入魔,丫要犀角就是打算向那些鬼了解各个朝代的历史、风土人情以及民间八卦,还给写成了书,被称之为最严谨的古代文史类书籍。不过我最高兴的还是她出书赚了大钱后将我那百多斤的犀角都给买下了,我也因此还清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