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第十章距离·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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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谢地,老娘召出来的是半只厉鬼。
没错,半只。
我估摸着,自己召鬼召得迟一点,现在面对的就该是一头厉鬼了。所幸我也做了准备,一看女鬼情况不太对劲,赶紧一张定魂的符贴在了女鬼身上,正在向厉鬼“进化”的过程霎时止住。
哇哦,真符真管用,虽然耗尽了我所有的灵力才能画一张,但这效果真是杠杠的,一张就起效。
女鬼伸爪子想将符给撕下来,却死活扯不下来,我得意的笑道:“那可是真符,你撕不下来的。”
或许因为君族的历史长度关系,真符这种在人族发展起来时已经消失的差不多的符文,雪莹山庄里有不少,甚至君长青有一卷玉简是专门记载真符的。不过普通人就是拿到了玉简也没法解读,真符是天然带有力量的,同理,想要解读它,你要么有学它的天赋,要么有解读它的力量,否则解读不了,硬要解读的话,不怕脑子超负荷运作被烧熟尽管尝试。
玉简上的真符,我只看了三枚就受不了,脑子里一塌糊涂,到现在都还没完全恢复,因此这一张符是我唯一画出来的,也是当时画的。
运气不错,正好对症。
女鬼原本翻腾着的鬼躯这么一会儿便恢复了正常,周身的戾气仿佛不见了,虽然只是仿佛,但这会子至少无害了不是?
我问:“我说你这是什么情况?”杀个仇人也就算了,是一桩因果,法院判罪还会允许犯人申诉呢,女鬼下了地府,申诉得好,也未必会去地狱报道,但化身厉鬼,地狱之门妥妥的向它敞开。
虽然鬼躯安静了下来,但情绪并未,女鬼过了好一会才冷静下来。“我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我闻言好奇的问:“怎么说?”
“潜规则。”女鬼回了我三个字,我回了她一张写着一个大写的懵字的脸。
女鬼许是完全冷静了下来,因此给我科普了下娱乐圈的常识。
潜规则三个字很好理解,这里就不解释了,而在娱乐圈,这玩意的滋生土壤非常肥沃。光鲜亮丽是所有人对那个圈子的共识,但很少有人注意到一个问题,娱乐圈很多人,但能够光鲜亮丽的站在最耀眼舞台上的人却寥寥无几。
舞台太小,容不了那么多人。
娱乐圈的光辉之路不比大洪荒时代的万类霜天竞自由容易。
大洪荒时代,不成神便为蝼蚁;娱乐圈,不成功便成龙套。
总的来说,后者还算好的,龙套好歹还活着,而洪荒时代,那是一族一族的死人。一个智慧物种的王必须是神,若不是神就得寻找一个有神的智慧物种成为其附庸种族。
一个神的陨落在大部分时候意味着一个物种的毁灭。
跟大洪荒时代湮灭的那些物种想比,龙套真的是很不错的结局,但时代不同,价值观也不同。典型的例子就是少凰,她那思维逻辑,不管放哪都是妥妥的恐怖分子,但在洪荒时代,她应该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正常神,反而那些善良和气的是异类。
龙套,大部分圈内人都无法接受,为了走上舞台,不少人会不择手段,甚至出卖自己。
娱乐圈潜规则就是这么出现的。
我倒不是贬低这种现象,双方你情我愿,我这个不相干的人无权置否。
女鬼也不置可否,别人怎么选是别人的事,但她怎么选也是自己的事。女鬼的选择是,演技最重要,从龙套开始演,演成有台词的配角,再到主要配角,最终成为主角,有了一定名气。
这条路,女鬼从十四岁开始走,走到现在都快十年了。期间也一度气馁过,那时候有个富+官二代对他伸出了手。
这里得提一下,女鬼其实生得挺好看的,自然,这不能跟少凰、白姐那样的非人类比。前者的美是天地生成,后者......妖族化形时的容貌都是很认真的化的,绝对走心,白姐做为雌性也不例外。不过,在人族这个范畴里,女鬼妥妥的美女,虽然不惊艳,但气质很好。
有人看上女鬼,很正常,但.......女鬼已经有男朋友了。
女鬼属于早恋类型,十七八岁的时候就交了个男朋友,不过男朋友不是娱乐圈的人,感情不轰轰烈烈,却也不差,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女鬼饮水的感觉是暖的,不管是出轨还是甩了自己很满意的男朋友她都不乐意,因此拒绝了。
那位公子也没放弃,隔三差五的在女鬼面前晃一晃,表示:你既然没男朋友(明星不管有没有谈恋爱,明面上都是不能承认的,影响粉丝量),那我就有资格追求,虽然这兴趣在到手后一定会消失,但现在不是还没到手吗?
女鬼今年跟未婚夫定结婚日期一方面是自己已经有了一定名气,结婚的影响也不是那么大了,另一方面就是想让那位公子知难而退。
老娘都结婚了,你可以滚了吧?
那位公子消失了,然后......女鬼被酒鬼一刀捅死了。
我瞠目结舌。“你怎么这么确定是他做的?”
女鬼随手掏出了三团幽浮似的东西,我默然须臾,神民的眼睛就是这点不好,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能看清楚。那不是幽浮,却也半斤八两,是被啃过的三魂。“七魄呢?”
我没问人还活着没,因为不需要。人有三魂七魄,跑个一魂几魄还好,虽然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到底还活着,可三魂都没了,人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了。问题是,这里只有残缺的三魂,七魄哪去了?
“我吃了。”女鬼回答。
我默,也了然她之前是怎么个情况了,吞噬别鬼,这是厉鬼的能力,她方才离厉鬼真的就一线之隔了。我指了指她手里啃剩下的魂,问:“他说的?”
女鬼颌首。
我又问:“那你刚才?”
“正准备去找那人。”
我想了想,说:“我陪你走一趟吧。”再让这家伙单独出门,若是半道上化了厉鬼,那我的符就白费了。
“对了,你手里的魂给我。”虽然被啃得不成样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入轮回,但到底是也是一条灵魂,回头还是给诺诺送去比较好,不然诺诺会生气的。她的地盘里,只有她有权利毁灭一个人的灵魂,越俎代庖者,来战!
别说,诺诺和少凰的画风,其实挺像的,只是因为力量的层次不同,双方造成的破坏力也不一样,所以显得也不一样,但本质......半斤八两。
我拿了张聚阴符折了个口袋,将杀人犯的三魂塞了进去,回头就给诺诺看能不能入轮回,若是不能......就丢了自生自灭吧。修补神魂这种活是高技术的活,本人无能为力,有也不想浪费这个力气。
我觉得,鬼与人最大的区别不是一个生,一个死,而是一个赶路用走的,另一个用飘的,比骑车还快,反正我将自行车踩得跟风火轮似的也没能追上女鬼,所幸,我在她身上留了符,否则真得在半道上被她甩掉。
那个二代家里很有钱,住在高档豪宅的聚居地,追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快断气了,然后哑然。
没有阴阳眼,看不到女鬼,所以女鬼光明正大的飘了进去,但我......妥妥的大活人,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到我,显然,门卫虽然没有阴阳眼,却也不是瞎子。
见我在小区门口晃悠,门卫看着我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我默然片刻,踩着自行车往回走,走出几百米,拐进另一条街,确定门卫看不到我了,这才取了一张空白符纸出来。
没带笔墨,我犹豫了下,咬破了食指。
记得符书里有张隐身符的,怎么画的来着?
想起来了,用沾血的食指在符纸上画了起来,画符最好的材料是朱砂墨,人血的话,大部分时候都会起反作用,然而我不是人,我也说不清什么原理,反正我的血用来画符效果还挺不错的。
画好隐身符,往身上一贴,我又向小区走去,徒步。
不是不想骑上自行车,而是......隐身符只对活物极与活物贴身的东西管用,自行车没法完全贴身,且个头也太大,一骑就是活生生的恐怖片了。
跳进小区,我赶紧去找女鬼,手里用来感应女鬼的符反应有点奇怪,女鬼别是见着仇人被刺激到,又开始向厉鬼进化了。我唯一画成功的一张真符啊,千万别浪费,浪费了我真的会心疼死的。
谢天谢地,二代家里真的很有钱,住的不是高楼,而是小别墅,否则让我爬楼梯爬上去,我真的会想死。然而找到门口的时候我有点愣,门是开着的,一股浓浓的血腥味从里头传了出来,至于血腥味是从哪来的?看屋里那一老一少两只新鲜的鬼就知道了。
下手可真狠的,地上躺着的三个人都奄奄一息,其中那个年轻的被砍了至少七八刀,这杀人的妥妥的是个生手,手法太差劲了。
啥?为什么有三个人,却只有两只新鲜的鬼?自然是其中一个还没断气,被砍了三刀都还没断气.......那伙计,你是有多没经验啊?
谢天谢地,老娘召出来的是半只厉鬼。
没错,半只。
我估摸着,自己召鬼召得迟一点,现在面对的就该是一头厉鬼了。所幸我也做了准备,一看女鬼情况不太对劲,赶紧一张定魂的符贴在了女鬼身上,正在向厉鬼“进化”的过程霎时止住。
哇哦,真符真管用,虽然耗尽了我所有的灵力才能画一张,但这效果真是杠杠的,一张就起效。
女鬼伸爪子想将符给撕下来,却死活扯不下来,我得意的笑道:“那可是真符,你撕不下来的。”
或许因为君族的历史长度关系,真符这种在人族发展起来时已经消失的差不多的符文,雪莹山庄里有不少,甚至君长青有一卷玉简是专门记载真符的。不过普通人就是拿到了玉简也没法解读,真符是天然带有力量的,同理,想要解读它,你要么有学它的天赋,要么有解读它的力量,否则解读不了,硬要解读的话,不怕脑子超负荷运作被烧熟尽管尝试。
玉简上的真符,我只看了三枚就受不了,脑子里一塌糊涂,到现在都还没完全恢复,因此这一张符是我唯一画出来的,也是当时画的。
运气不错,正好对症。
女鬼原本翻腾着的鬼躯这么一会儿便恢复了正常,周身的戾气仿佛不见了,虽然只是仿佛,但这会子至少无害了不是?
我问:“我说你这是什么情况?”杀个仇人也就算了,是一桩因果,法院判罪还会允许犯人申诉呢,女鬼下了地府,申诉得好,也未必会去地狱报道,但化身厉鬼,地狱之门妥妥的向它敞开。
虽然鬼躯安静了下来,但情绪并未,女鬼过了好一会才冷静下来。“我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我闻言好奇的问:“怎么说?”
“潜规则。”女鬼回了我三个字,我回了她一张写着一个大写的懵字的脸。
女鬼许是完全冷静了下来,因此给我科普了下娱乐圈的常识。
潜规则三个字很好理解,这里就不解释了,而在娱乐圈,这玩意的滋生土壤非常肥沃。光鲜亮丽是所有人对那个圈子的共识,但很少有人注意到一个问题,娱乐圈很多人,但能够光鲜亮丽的站在最耀眼舞台上的人却寥寥无几。
舞台太小,容不了那么多人。
娱乐圈的光辉之路不比大洪荒时代的万类霜天竞自由容易。
大洪荒时代,不成神便为蝼蚁;娱乐圈,不成功便成龙套。
总的来说,后者还算好的,龙套好歹还活着,而洪荒时代,那是一族一族的死人。一个智慧物种的王必须是神,若不是神就得寻找一个有神的智慧物种成为其附庸种族。
一个神的陨落在大部分时候意味着一个物种的毁灭。
跟大洪荒时代湮灭的那些物种想比,龙套真的是很不错的结局,但时代不同,价值观也不同。典型的例子就是少凰,她那思维逻辑,不管放哪都是妥妥的恐怖分子,但在洪荒时代,她应该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正常神,反而那些善良和气的是异类。
龙套,大部分圈内人都无法接受,为了走上舞台,不少人会不择手段,甚至出卖自己。
娱乐圈潜规则就是这么出现的。
我倒不是贬低这种现象,双方你情我愿,我这个不相干的人无权置否。
女鬼也不置可否,别人怎么选是别人的事,但她怎么选也是自己的事。女鬼的选择是,演技最重要,从龙套开始演,演成有台词的配角,再到主要配角,最终成为主角,有了一定名气。
这条路,女鬼从十四岁开始走,走到现在都快十年了。期间也一度气馁过,那时候有个富+官二代对他伸出了手。
这里得提一下,女鬼其实生得挺好看的,自然,这不能跟少凰、白姐那样的非人类比。前者的美是天地生成,后者......妖族化形时的容貌都是很认真的化的,绝对走心,白姐做为雌性也不例外。不过,在人族这个范畴里,女鬼妥妥的美女,虽然不惊艳,但气质很好。
有人看上女鬼,很正常,但.......女鬼已经有男朋友了。
女鬼属于早恋类型,十七八岁的时候就交了个男朋友,不过男朋友不是娱乐圈的人,感情不轰轰烈烈,却也不差,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女鬼饮水的感觉是暖的,不管是出轨还是甩了自己很满意的男朋友她都不乐意,因此拒绝了。
那位公子也没放弃,隔三差五的在女鬼面前晃一晃,表示:你既然没男朋友(明星不管有没有谈恋爱,明面上都是不能承认的,影响粉丝量),那我就有资格追求,虽然这兴趣在到手后一定会消失,但现在不是还没到手吗?
女鬼今年跟未婚夫定结婚日期一方面是自己已经有了一定名气,结婚的影响也不是那么大了,另一方面就是想让那位公子知难而退。
老娘都结婚了,你可以滚了吧?
那位公子消失了,然后......女鬼被酒鬼一刀捅死了。
我瞠目结舌。“你怎么这么确定是他做的?”
女鬼随手掏出了三团幽浮似的东西,我默然须臾,神民的眼睛就是这点不好,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能看清楚。那不是幽浮,却也半斤八两,是被啃过的三魂。“七魄呢?”
我没问人还活着没,因为不需要。人有三魂七魄,跑个一魂几魄还好,虽然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到底还活着,可三魂都没了,人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了。问题是,这里只有残缺的三魂,七魄哪去了?
“我吃了。”女鬼回答。
我默,也了然她之前是怎么个情况了,吞噬别鬼,这是厉鬼的能力,她方才离厉鬼真的就一线之隔了。我指了指她手里啃剩下的魂,问:“他说的?”
女鬼颌首。
我又问:“那你刚才?”
“正准备去找那人。”
我想了想,说:“我陪你走一趟吧。”再让这家伙单独出门,若是半道上化了厉鬼,那我的符就白费了。
“对了,你手里的魂给我。”虽然被啃得不成样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入轮回,但到底是也是一条灵魂,回头还是给诺诺送去比较好,不然诺诺会生气的。她的地盘里,只有她有权利毁灭一个人的灵魂,越俎代庖者,来战!
别说,诺诺和少凰的画风,其实挺像的,只是因为力量的层次不同,双方造成的破坏力也不一样,所以显得也不一样,但本质......半斤八两。
我拿了张聚阴符折了个口袋,将杀人犯的三魂塞了进去,回头就给诺诺看能不能入轮回,若是不能......就丢了自生自灭吧。修补神魂这种活是高技术的活,本人无能为力,有也不想浪费这个力气。
我觉得,鬼与人最大的区别不是一个生,一个死,而是一个赶路用走的,另一个用飘的,比骑车还快,反正我将自行车踩得跟风火轮似的也没能追上女鬼,所幸,我在她身上留了符,否则真得在半道上被她甩掉。
那个二代家里很有钱,住在高档豪宅的聚居地,追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快断气了,然后哑然。
没有阴阳眼,看不到女鬼,所以女鬼光明正大的飘了进去,但我......妥妥的大活人,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到我,显然,门卫虽然没有阴阳眼,却也不是瞎子。
见我在小区门口晃悠,门卫看着我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我默然片刻,踩着自行车往回走,走出几百米,拐进另一条街,确定门卫看不到我了,这才取了一张空白符纸出来。
没带笔墨,我犹豫了下,咬破了食指。
记得符书里有张隐身符的,怎么画的来着?
想起来了,用沾血的食指在符纸上画了起来,画符最好的材料是朱砂墨,人血的话,大部分时候都会起反作用,然而我不是人,我也说不清什么原理,反正我的血用来画符效果还挺不错的。
画好隐身符,往身上一贴,我又向小区走去,徒步。
不是不想骑上自行车,而是......隐身符只对活物极与活物贴身的东西管用,自行车没法完全贴身,且个头也太大,一骑就是活生生的恐怖片了。
跳进小区,我赶紧去找女鬼,手里用来感应女鬼的符反应有点奇怪,女鬼别是见着仇人被刺激到,又开始向厉鬼进化了。我唯一画成功的一张真符啊,千万别浪费,浪费了我真的会心疼死的。
谢天谢地,二代家里真的很有钱,住的不是高楼,而是小别墅,否则让我爬楼梯爬上去,我真的会想死。然而找到门口的时候我有点愣,门是开着的,一股浓浓的血腥味从里头传了出来,至于血腥味是从哪来的?看屋里那一老一少两只新鲜的鬼就知道了。
下手可真狠的,地上躺着的三个人都奄奄一息,其中那个年轻的被砍了至少七八刀,这杀人的妥妥的是个生手,手法太差劲了。
啥?为什么有三个人,却只有两只新鲜的鬼?自然是其中一个还没断气,被砍了三刀都还没断气.......那伙计,你是有多没经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