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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第三章回家·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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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兵的一生, 很是丰富多彩。

    他出生的时候清朝还没亡, 他牙牙学语与学走路时清朝gome over了。

    同样经历的人肯定不少,但还能活到现在的不多。

    老兵的家境不错,因此早些时候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早些时候,不是一直。

    老兵的老爹是个商人, 一个很有爱国情怀的商人,希望通过实业振兴国家, 同样的人在那个时代有很多,那段时间也因此被称为实业的黄金时代,然而, 实业振国的结果也是历史上明明白白记载着的——失败。

    老兵的老爹虽未抑郁, 却也差不离了,这很难不影响到他的家人。

    情绪上的影响还是轻的, 因着自己的失败,老爹对于自己的独子寄予了厚望, 将长子送去了上海,那里的外国人最多, 可以更好的了解外国。

    虽不知如何才能救国, 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外国都是敌人, 那么对敌人多加了解总是没错的。

    独子在上海读书长大, 最终杀人。

    放学时看到洋鬼子强/女干一个华夏少女,少年找了块够分量的石头冲了上去,冷静的砸得一个配了枪的洋鬼子脑袋开花, 红红白白的脑浆溅得到处是,然后敏捷而冷静的夺了枪一枪一个干掉了剩下的两个洋鬼子。

    少年因此而锒铛入狱。

    外国大使馆找上海的官府索要公道,少年被自己的同胞查了出来送入牢中。

    他爹赔进去大半家财才将儿子给捞出来。

    这大概是史上败家最快的败家子了,一件事就将家财给败得差不多了,不过他爹对此倒也没生气,在儿子出来后安慰的摸了摸儿子脑袋就将儿子领回家了。他儿子在上海已经是个死人,再留在上海不太稳妥。

    生活虽拮据了起来,但他爹给他定下的娃娃亲却没被退,虽然父子俩也做好被退亲的心理准备,家业败得差不多了,儿子明面上也是个死人了,谁家父母舍得嫁女儿过来?

    答曰:有。

    回家呆了没多久便和父亲说自己想去参军,当爹的问了句怕死吗?

    儿子回答不怕死,当爹的便说那就去吧。

    这个时候故交带着女儿和嫁妆来了,要遵守当年的约定让两个小辈晚婚。

    当爹的对此很高兴,也希望两个小辈能成婚,最好留个种,如此便是儿子日后战死沙场,也不至于绝后。

    儿子想也不想的pass了亲爹的想法,他都要去从军了,还跟人姑娘成婚,这不是坑人吗?

    亲爹还是讲道理的,至少不独/裁,看儿子很是抗拒,也就没强迫,婚事最终没成。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亲爹利用剩下的财富和自己多年的人脉将儿子送去了黄浦军校,琢磨着军校里多学点,再去军队能够杀的敌人肯定比大头兵要多。

    独子入学没多久就跟自己的未婚妻见面了。

    未婚妻追到学校来了,表示我很佩服你,非你不嫁。

    独子哭笑不得,姑娘欸,你嫁我那就是守活寡,更甚者去掉活字就剩守寡俩字。

    未婚妻点头表示,我知道啊,但,是你的话,我愿意守这个活寡。

    独子抓了抓脑袋,你爸妈能答应?

    能啊,未婚妻并非离家出走,而是光明正大的走出来的,她爹听了闺女的想法后很是支持,他也觉得未婚夫是个靠谱的人。虽然参军危险了点,但国难当头,谁又跑得掉呢?因此守寡的风险倒也不算什么了,而且一个有骨气的女婿怎么也比一个软骨头女婿令人愉快。

    独子拿未婚妻没辄了。

    未婚妻也没因此就趁胜追击,而是寻了一份教师的工作靠教师的工资与偶尔写的考古文章养活自己,成了当时小有名气的才女,休假时则约独子出来溜达溜达。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重纱。

    到这俩身上却是倒过来了,反正郑家小姐追未婚夫的难度,虽是山,却不止一座山。

    独子过了足足两年才表示,既然你不怕守寡,那等我结束学业就成亲吧。

    郑家小姐姐彼时的表情,挺惊讶的,没错,惊讶,不是惊喜,但独子也没多想,只觉得对方是太惊了,因而忘了喜。

    flag不能立。

    小哥哥显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最后想来也明白了,不管是谁立了一次又一次的flag,然后一次又一次....倒霉多了很难没有领悟。

    学业结束后就成婚,结果小哥哥快毕业时因为表现太过优秀,被保送去国外进修了,好吧,那就进修回来再结婚吧。

    好不容易进修回来了....卢沟桥事变发生。

    做为一名现役军人,小哥哥压根腾不出空来成婚,严格来说也不是腾不出来,时间嘛,挤一挤还是有的,但他不想让郑家小姐姐守寡,也就一拖再拖。参加了一次又一次的战事,小哥哥对自己生命的态度,那真的是,活着的每一天都是赚的,别祸祸别人了。

    郑家姑娘应该值得更好的人,能够给她幸福的人,而非他这么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马革裹尸的家伙。

    小哥哥改主意是在金陵大屠杀时。

    金陵沦陷,因此失去了联系,那段时间里,外界并不知道金陵城内发生了什么。但想也知道侵略者不会对刚下的城池做什么好事,只是,小哥哥也没想到会那样的惨绝人寰。

    屠城这个字眼在青史之上出现的频率不低,尤其是乱世时期。

    只是,青史之上读到的不过两个单薄的字眼,而现实里,那是超出任何一个有道德观念的智慧生物接受范围的惨事。

    数十万人被屠杀,万人坑掘了一个又一个,仍旧填不完,就干脆让金陵军民自己掘万人坑,掘完后侵略者开枪扫射,满坑尸骨,别说掘坑了,连将尸体填进坑里都省了,再让别的军民去填土,真的是除了杀人什么都不用干。

    最令人发指的是侵略者屠杀之余还搞起了杀人竞赛。

    就算不同国,至少同类,对同类可真够狠的,狠得....让人怀疑地球上的智慧物种其实不止一种吧,若非不同类,怎会做出这样的事?不,就算不同类也不带这么狠的,君族攻打别的文明,打的时候虽然下手特别狠,但打赢后都会用怀柔手段。盘古世界就这么大,各个文明与种族抬头不见低头见,今儿把事给做绝了,那不是给子孙找麻烦吗?世间可无恒盛之王朝或族群。

    小哥哥收到消息时心都碎了,他父母,郑家一家都在金陵呢。

    苍天有幸的是,他父母与郑家都幸存了下来,一直躲到了金陵大屠杀结束金陵城的控制没那么严时逃了出去。

    小哥哥在看到两家人都还活着时一颗心又拼了回去,与郑瑾成了婚,成亲时与郑瑾约法三章,郑瑾受不了他长年累月不在家时可以和离;如果他战死了,郑瑾也不需要为他守寡,遇到合适的人就开开心心的改嫁吧。

    小哥哥没有战死沙场,但远征军赴缅作战后他也没能再回来,一直滞留在东南亚,也一直都想回家,可就是回不来。

    直到小哥哥从青年变成了如今白发苍苍的老叟才得以回家,但他的父母早在几十年前就过世了,妻子一家也一样,只余他孑然一身。

    尘寰有点诧异。“你在东南亚没有重新成家吗?”

    闻言我也好奇,不至于那么孤苦吧?

    人族的夫妻俩分居几十年,有生之年大抵不会再见,大多会重新成家。女子或许会因为世道的苛刻而一直守着,但男子,鲜有不重新成家的。

    老兵理所当然道:“我有家室了,如何能再成家?”

    我默,这老兵还挺有意思的。“你未重新成家,焉知你的妻子也不会。”

    “她没有啊,我在国外时是她替我为父母养老送终的,不曾改嫁。”老兵流着泪道。

    我道:“我说的是如果而已,你当年在国外与国内联系不上,难道就没想过这种可能?”

    “一半她没改嫁,一半她改嫁了,若是后者倒也罢了,若是前者,我若重新成家了,日后再见,与她当如何?”老兵道。

    所以你就为了那一半的可能就弄得自己都一大把年纪了没有任何子孙,孑然一身?

    老兵拿帕子擦着眼泪。“对了,你们这么快就回来找我,是有消息了吗?”

    我哑然。

    实在不知该如何告诉老兵,您的妻子,地府查无此人。

    地府不可能查无此人,哪怕是那人后来通过某种手段逃过了无常的勾魂,跳出了轮回,生死薄上也应该能查到跳出轮回之前的记录。老兵的妻子却是从头到尾的查无此人,诚然,符合条件的郑家是找到了,但郑家唯一的女儿早就夭折了,也按时被无常带走,早已下了轮回井,不知轮回去了何处,反正不可能有机会和老兵有那么多后续发展。

    连活见鬼的可能性都没有,我着实不知如何开口。

    老兵看着我与尘寰的神情,问:“若是她已轮回,但说也无妨。”

    不,是轮回了,但轮回的不是你认识的那个。

    我想了想,问:“你有没有想过她是如何在金陵大屠杀时带着两家人和不少百姓活下来的?”

    老兵不解。“自然是藏得稳妥。”

    藏得稳妥?

    这话能信?

    几十万人被屠杀,金陵只怕就没哪是没被翻过的,老实说,我更倾向于——视若无睹。

    我用手肘碰了下尘寰示意他来解释,这事我着实不知如何让老兵能够理解,结发之妻查无此人,这太特么的挑战三观了。

    尘寰瞪了我一眼,我淡定回视。

    尘寰无奈的向老板说起了地府的调查,查无此人,啊不,是查无此鬼。

    老兵愣了很久,道:“怎么可能查无此人,我与她相识那么多年,便是我的战友里也有许多见过她的,她是实打实存在的。”

    尘寰点头。“你们的确见到了郑家小姐,但生死薄上郑家小姐也的确夭折了。”

    老兵一脸的懵,好一会才道:“我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但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为何吧,便是不确定,也应该有所猜测。”

    老爷子反应挺快的。

    尘寰颌首道:“你所见的只怕不是真正的郑家小姐。”

    老爷子立刻就明白了,但....“不可能,岳父岳母如何会认不出自己的孩子?她与岳母年轻时亦生得七分似,怎么可能不是岳父岳母的孩子?”

    我与尘寰不约而同的想呵呵,亲生父母的确不可能认不出孩子,但那是常规易容,若是非人生物,变化术加记忆修改,亲爹亲妈也会混淆。

    我与尘寰委婉的解释了下,不曾想老爷子的重点与常人很是不同。

    “所以她可能还活着对吗?”

    看着因为惊喜而眸色晶亮的老爷子,我霎时无言。

    我道:“不确定,若她不是人,那么这五十多年的时光于它还真不算什么,但不好说她还在不在这里。”而且,非人生物也是会死的,比如被杀掉。

    能够修炼的非人生物寿命都很长,哪怕是不会修炼,可若是高文明的生物,寿命也会很长。科技发展起来后就想方设法延续寿命大抵是每个智慧物种都有的特性,因此文明越发达的智慧生物,其寿命也越长。据说十二级文明的智慧生物人均寿命以千万年为单位,虽不似古神类一般能够活到世界末日不存在老死的可能,但于普通的凡人文明相比,那寿命说一句长生不老也不为过。

    老爷子道:“我想再见一见她。”

    我道:“都这么多年了,她或许已不在金陵。”

    华夏很大,这颗星球很大,这方天地很大,盘古世界也很大,一言以概之,找一个可能除了祖地就没有真正定居地的非人生物,相当难。

    老爷子没死心。

    第二天的时候报纸上就出现了一则寻人启事,用词和正常的寻人启事不同,重点不在寻人,更像是情书,温情脉脉,核心内容就一个:对不起,我回来晚了,不知能否再见你一面?

    旅店的后头有个小花园,我与尘寰坐在花木中用藤竹等物做的椅子上翻着报纸。

    我看着那显眼且长篇的情书。“真有钱。”这么大的篇幅,绝对不是一点小钱就能够买下来的。

    尘寰看了我一眼,道:“重点应该是老爷子够犟吧,对方若还活着,那摆明着是没打算和他再有什么瓜葛。”

    我道:“我知道啊,但我还是比较关心钱。”

    尘寰不解。“山庄这两年赚的钱应该不少吧。”

    我道:“不少,几千万呢。”

    虽然大部分顾客都是普通人,但也有达官显贵,而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怕死,遇到这方面的麻烦时为了保命哪怕我开的价格黑心到连山庄里的人都觉得不忍他们也会接受。唯一遗憾的是,达官显贵招惹的麻烦更多的来自修习了法术的同类,而非真正的妖魔鬼怪,大多不禁揍。

    所幸,钱很多,也不算完全令人失望。

    尘寰道:“那你为何如此惦记着钱?”

    我问:“开学校不需要花很多钱吗?”

    “你的存款足够开十座学校了。”

    “我要的是一座能够容纳斗法还不会变成废墟的学校,不然世界首富也禁不起那么败家。”何况我还不是世界首富。

    特喵哟,想要盖学校,然后研究了下人族现有的材料学,莫名的怀念雷泽,哪怕我们不能发展科技,但通过真纹我们仍旧发展出相当坚实的材料学,至少,青石所砌的演武场上哪怕是仙人斗法也齁得住。而人族的材料,我若真的用了,破产是迟早的事。

    虽然对老爷子的执着很不看好,但不论是我还是尘寰都知道,老爷子不会死心的,他所执着的不仅仅是可能还活着的亡妻,而是他念了五十多年的家。

    昔年的旧居仍在,且早已不知换了几遭主人,至少产权不在老爷子手里,因此老爷子是住在一家酒店里的,也没想着去将房子买回来,足可见他对家的理解:家不是房子,是房子里的人。

    五十多年将他变成了一个陌生人,不仅仅是老宅的陌生人,也是这个国家的陌生人。

    五十多年啊,如此漫长,也不知他是如何过来的。

    反正也觉得投缘,我与尘寰在金陵游玩遇到了什么好吃好玩的都会带一份去看他,刚开始时是如此,后来就空手了。倒不是因为熟了,而是发现这样好像更刺激老爷子了。

    金陵是他的故乡,但金陵的很多东西他都全然陌生,便是一些不陌生的东西....过了五十多年才重新见到,而回忆时又很难不想到家人....更戳心了。

    我们琢磨老爷子应该不会在金陵久居,至少暂时不会,他并非一个人回国的,而是带着一大堆骨灰盒回来的,要挨个的埋到骨灰的祖籍去,就算要在金陵重新定居,也得等将那些骨灰盒挨个重新下葬后。

    每次去老爷子住的地方看到那堆骨灰盒,心情就没法不难言。

    狐死首丘。

    这些骨灰盒,到底比狐狸好,只能脑袋朝着洞穴,有人将它们带了回来。

    事实也的确如此,我和尘寰还没玩够老爷子便要出发了。

    他出发那日我与尘寰去送行,惊讶的发现老爷子不是一个人,身边有位熟人,啊不,应该说是熟兔子——白九灵。

    虽然一个鸡皮鹤发另一个青春芳华,俩人之间却有一种无言的契合,仿佛老夫老妻一般的契合,都不用说话,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想什么的那种契合。

    我与白九灵惊讶的对视彼此。

    “郑瑾是你?”

    “小庄主。”

    老爷子诧异的看着我们。“你们认识?”

    我颌首。“认识。”我认识她全家呢,可熟了。

    “郑瑾怎么会是你?”我很是不解的看着白九灵,这是什么情况?

    白九灵道:“我在长江流域长大的。”

    我点头。“我知道啊,但这和你是郑瑾有什么关系?”玄君和白姐夫妻俩是长江的土著,不确定它们俩是否在长江流域出生,但生活了四五千年,真的是比人族还要土著。

    “郑家小姑娘于我有恩,她死时我答应替她照顾父母直到父母有新的孩子养老送终。”

    “据我所知,郑家只独女。”

    “所以我一直照顾到他们寿终正寝。”

    你牛,竟然能扮演一个普通人族扮演那么多年。

    做人族可比闲散妖怪麻烦多了呢,比如年纪大了,妖族才没几个人会管子孙什么时候成婚,人族却不然,七大姑八大姨能烦到让人想上吊,比如我,小姑姑近一年已经在变着法让我相亲了,还是将尘寰领回去给她看了看才得以解决。

    思及此我下意识看了眼老爷子,听老爷子说过去的事我就有些奇怪,就算那个时代有女性受到了外来思想的冲击,不拘束于后宅三分地里,钦慕老爷子的志向而喜欢上他,也应该没几个人能对老爷子这种未婚夫如此容忍,一场婚约都拖了那么多年,谁会等那么多年?如果是妖,那倒是有可能,那么点时间并不算什么,可白九灵混迹人类社会的原因并非老爷子。

    有点怀疑白九灵当年追着老爷子跑是否不想应付父母催婚就拿老爷子当挡箭牌,老爷子不打算娶她,而她的父母也不反对,相反还挺支持的,简直是一等一的挡箭牌。

    不过想想,不管当年是否出于挡箭牌的缘故,如今看到了报纸能够回来,足可见白九灵对老爷子也不是全然无情。

    我提议道:“其实你可以换个形像的。”

    “比如?”

    “八十几岁的模样。”

    “我五六百岁了。”

    “我说的是人族的年纪。”

    白九灵道:“我不想在他面前演。”

    看着老爷子淡淡然的模样,显然对白九灵的真实身份与年龄接受良好。

    白九灵道:“我会陪他一起去埋骨,等骨灰一一下葬后我们会回家。”

    老爷子笑呵呵的点头。“到时候我们每年秋季都去栖霞山赏枫,放心,不去再拉你去寺庙。”

    白九灵给了老爷子算你识相的眼神。

    我表示祝福,虽然一个是人一个是妖,但时隔五十多年还能再见,而双方还都是单身也挺不容易的,合该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