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公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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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晨抿着唇,但笑不语,感情这东西,外人看的是热闹,亦或者是笑话,至于孰是孰非,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你错了,不一定我就是对的,当然,话说回来,不管是谁先提出分手的,对方都没有资格责备。
所谓好聚好散,有来才有往,若是死缠烂打,一哭二闹三上吊,撕破脸,大家都是文明人,不仅失了身份,还丢了面子,分了手就老死不相往来这种事,尽量避免的好。
斋饭上桌,宋晨收起心思,哄着还在郁愤难平的老佛爷吃午饭,半山寺的斋饭远近闻名,一碗普通的油焖白菜,竟也做出荤菜的味道,难怪来上香的香客,只要有机会,必会留下来尝一尝这寺里的饭菜,想来这寺里做菜的师傅也算是高手了。
吃完午饭,宋晨又陪着老佛爷在庙里逗留了一圈,直到下午三点才把人送回了家,之后,他门都没进,就又掉转车头,马不停蹄地去见纪霖。
之前中午,纪霖提议,两人本来约在听风茶楼见面的,可一个小时前,纪霖突然打来电话过来,说改地点了,换到太监弄的一家私房菜馆,还说带了几个人让他见见。
宋晨从家出发,到的时候已是日暮西沉,血色的云霞铺满了整片天空,看上去就像九霄云天之上正在进行一场惨绝人寰的厮杀,血流成河,浸透了漫天的云彩。
宋晨本来以为要见的人会是他或者纪霖认识的熟人,即使不是熟人,至少应该是有耳闻过的,可是穿过古旧的宅院,进了里面的包厢才发现,宽宽敞敞的包间里坐了四男一女,除了纪霖,其他三男一女,宋晨均未见过。
宋晨站在门口,率先注意到他的倒不是纪霖,而是正对着门而坐的姑娘,那姑娘看起来二十五六的样子,妆容精致可以直接上时尚杂志海报。
纪霖注意到动静,转头看来,一见是宋晨,立刻站起来,把人拉进去,右手搭在宋晨的右肩上,热情地把人逐一介绍了一番。
双方一番冠冕堂皇的寒暄过后,宋晨大致弄清了这几人的身份,那边,那个带半框黑边眼镜的清瘦男人叫叶文,是位文物鉴定师,专攻青铜和玉石,同时古尸这块也有涉猎。
另外两个男人,一个叫公子朝,一个叫辛尼尔,公子朝,人如其名,的确很公子,据说这人祖爷爷那辈便是京城里的望族,家族发迹史可以追溯到康熙年间。
后来光绪三十四年,也就是慈禧驾崩的那一年,家族里的老爷子神机妙算,料定天下必将有大乱,国将不国,家不成家,所以当机立断,举家避难去了英国。
解放战争时期,国共两党对垒,老头儿独具慧眼,相中了拥有雄厚人民基础的共/党,明里暗里,默默出钱资助。
虽然对于整个解放战争来说,那点钱儿只是杯水车薪,可能一场千把人的小型战争都支撑不了,但公老爷子这是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更不要说我党记恩重情,所以,公家在京城权贵的心中,那可是挂了名的,恩人呐。
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后期,改革开放,国门大开,公子朝的父亲,老头儿如同他家先辈一般,诸葛亮附身,看到了祖国十几亿人口的市场潜力,于是,不动声色的把儿子送了回来,出钱投资兴办企业,成了第一家来华投资的外资企业。
如今,三十年的风雨过来,到了公子朝这一代,公家的集团再次在皇城脚下扎稳了根,并且枝繁叶茂,上可通天,下可接地,十足的权贵。
而关于这位公子朝的传闻,说多呢也不多,说少也不少,据说此人很怪,高兴的时候,拿美钞烧火取暖,不高兴的时候,吃顿饭都要计较打七点八折,还是七点九折。
所以,总结起来,这人就是一个阴晴不定,莫名其妙,又任性妄为的有钱人。
另外一个人,辛尼尔,此人是位外科医生,中法混血,但亚裔特征明显,这让他看上去异常精致漂亮,不说话的时候,眼睛半合着,视线飘忽,像只慵懒高贵的波斯猫。
至于屋里的最后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女士,她叫苏墨,职业不明,但是说话很是让人如沐春风,玲珑里透出精明,精致的香奈儿黑色小西装外套里穿了一件白色的低胸小礼服,波涛汹涌间,一道深邃的事业线,晃得宋晨眼睛都花了,妥妥的人间胸器!
然而,直至吃完饭,宋晨依然没有明白纪霖带他来认识这些人的目的,六人出了私家菜馆,又直奔兰庭会所伺候。
本来宋晨是不打算跟着的,但是纪霖拉着,告诉他,若想知道方琴,还有那个墓地的事情,必须得跟着,宋晨无奈,只好上车。
兰庭会所,a市盛名的暖帐销金窟,富贵温柔乡,纸醉金迷,十丈软红,酒池林肉,奢靡风华,直逼古代宫廷。
六人上了五楼的包厢,又是一番觥筹交错,不多一会儿,包厢的门大开,一行妙龄少女款款而入,各个身娇体软,脸蛋或清纯,或妖媚,或端庄,或萝莉,简直就是像帝王选妃一般。
不过,不同的是,这些姑娘却是要钱的,一晚八千块,还是不包过夜的那种档次,光是卖个笑而已,真他妈的贵死人!
姑娘进场的那一刻,宋晨便注意到公子朝表情变了,之前吃饭时候,那脸端得是叫一个矜持高贵,斯文又装逼,眼下,花姑娘上场,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眼神带风地扫过去,干脆利落地挑了俩。
一左一右,笑得风流,端得倜傥,欢场浪语说得深情款款,直把怀中的姑娘们哄得面红耳赤,娇嗔连连,恨不得下一刻为他死也在所不辞。
宋晨冷眼旁观,心想,这公子朝真他妈的是个人才,要是生在古代帝王家,还不把全天下的女人给祸害个遍。
不过,说实话,这公子朝的确长得不错,鼻高眼深,虽不及那辛尼尔精致,但也帅得很有味道,何况人家有钱儿,说话都带着那么一点金闪闪的土豪气息,找个姑娘陪玩儿,那就是勾勾小指头的事情。
公子朝搂着姑娘们玩了一会儿,脑袋从那软香的丰盈中抬起来,眼角的余光罩进宋晨像个旁观者一般坐在角落里,苏墨陪在他身边,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那样子,在这一室的*里,显得格外刺眼。
公子朝眯了眯眼睛,盯着宋晨看了一会儿,脸上便露出了饶有兴趣的表情,他伸手,推开身边的姑娘,走到宋晨的旁边坐下,拿了一根细长的雪茄点上,抽了一口,缓缓吐出一口烟圈,问:“你和方琴什么关系?为什么打听她?”
宋晨偏头看了公子朝一眼,说:“朋友关系!”
公子朝笑,挑眉,问:“就这么简单?”
宋晨觉得公子朝这问题问得有些古怪,但一时又猜不出哪里奇怪,只好老实地回答,说:“前男友!”
“哦?是吗?”这次公子朝又笑了一下,眼底透出一丝意味深长,指尖夹着烟,弹了弹,说:“那就不简单了!”
这话说得莫名其妙,宋晨一时不明白,便没有答话,沉默了下来,公子朝含着烟,抽了两口,说:“听说,你们年前去新疆,路过一个古墓群,还在那过夜了,有没有发生什么怪事?”
宋晨闻言,心底诧异,也不知道这公子朝想问什么,本来纪霖引荐他们认识,是想让他打听方琴的事情的,他没先问公子朝有关墓地的事情,倒是公子朝先问起了自己,也不知道这葫芦里转的什么心思。
宋晨凝眉,抬头,看向对面玩得正欢的纪霖,不动声色地问:“你所指的怪事是什么?”
公子朝仰头靠向椅背,抬腿,把脚敲在茶桌上,闭着眼睛,说:“比如看见鬼怪,或者梦见不同寻常的东西。”
宋晨心头咯噔一跳,脸色不变,摇头,说:“没见过!”
“那倒奇怪了!”公子朝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眼睛眯成一条细缝,睫毛深处,精光一闪,漫不经心地说:“为什么我的人去了都是怪事连连?”
“你的人?”宋晨垂眉敛目,纤长的睫毛掩住了眼底翻涌的惊愕,电光火石间,他心里已经转过数个念头,片刻后,他抬起头,脸色惊疑不定,问:“方琴的新老板是你?”
公子朝见宋晨这反映,放肆地笑了起来,眉眼上挑,反问道:“你不知道吗?前男友先生?”
宋晨抿着唇,没有说话,方琴之前是在市文物局工作的,年前,也就是他们分手的第二天,这姑娘突然辞职,换了新工作,宋晨作为被抛弃的前男友,不方便多问,所以,并不知道她的新东家是谁。
没想到,竟然是公子朝,只是这人是开公司的,怎么又跟盗墓扯上关系的?真让人费解!
公子朝见他不说话,稍稍收敛了笑容,一语道破天机,意味深长地说:“看来你们分手,是她提出来的啊!”
宋晨一听这话,立刻有些恼羞成怒,不过,转念一想,这本来就是事实,也没什么好辩解的,所以只好忍气吞声,暗暗深呼吸了两口,想起方琴的事情,他又担心起来,问:“公先生,你说你的人出事,是什么意思?”
公子朝心不在焉的端起酒杯,晃了晃,暗红的酒在透明的杯底婉转流动,如同猩红的血液,公子朝仰头,喝了一口,舌尖舔过嘴唇,似乎意犹未尽,说:“我派去的第一拨人莫名其妙的,全都死了,第二拨人,昨天下午便失联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倒是你……”
说着,公子朝顿了顿,转头,凑近宋晨,两人几乎脸贴脸,公子朝的视线直直地落入宋晨的眼底,皮笑肉不笑地说:“倒是你,比较特别,当然,还有纪霖,你们竟然安然无恙地活了下来,我很好奇,你们……有何不同之处?命格奇特?还是你们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秘密?”
宋晨抿着唇,但笑不语,感情这东西,外人看的是热闹,亦或者是笑话,至于孰是孰非,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你错了,不一定我就是对的,当然,话说回来,不管是谁先提出分手的,对方都没有资格责备。
所谓好聚好散,有来才有往,若是死缠烂打,一哭二闹三上吊,撕破脸,大家都是文明人,不仅失了身份,还丢了面子,分了手就老死不相往来这种事,尽量避免的好。
斋饭上桌,宋晨收起心思,哄着还在郁愤难平的老佛爷吃午饭,半山寺的斋饭远近闻名,一碗普通的油焖白菜,竟也做出荤菜的味道,难怪来上香的香客,只要有机会,必会留下来尝一尝这寺里的饭菜,想来这寺里做菜的师傅也算是高手了。
吃完午饭,宋晨又陪着老佛爷在庙里逗留了一圈,直到下午三点才把人送回了家,之后,他门都没进,就又掉转车头,马不停蹄地去见纪霖。
之前中午,纪霖提议,两人本来约在听风茶楼见面的,可一个小时前,纪霖突然打来电话过来,说改地点了,换到太监弄的一家私房菜馆,还说带了几个人让他见见。
宋晨从家出发,到的时候已是日暮西沉,血色的云霞铺满了整片天空,看上去就像九霄云天之上正在进行一场惨绝人寰的厮杀,血流成河,浸透了漫天的云彩。
宋晨本来以为要见的人会是他或者纪霖认识的熟人,即使不是熟人,至少应该是有耳闻过的,可是穿过古旧的宅院,进了里面的包厢才发现,宽宽敞敞的包间里坐了四男一女,除了纪霖,其他三男一女,宋晨均未见过。
宋晨站在门口,率先注意到他的倒不是纪霖,而是正对着门而坐的姑娘,那姑娘看起来二十五六的样子,妆容精致可以直接上时尚杂志海报。
纪霖注意到动静,转头看来,一见是宋晨,立刻站起来,把人拉进去,右手搭在宋晨的右肩上,热情地把人逐一介绍了一番。
双方一番冠冕堂皇的寒暄过后,宋晨大致弄清了这几人的身份,那边,那个带半框黑边眼镜的清瘦男人叫叶文,是位文物鉴定师,专攻青铜和玉石,同时古尸这块也有涉猎。
另外两个男人,一个叫公子朝,一个叫辛尼尔,公子朝,人如其名,的确很公子,据说这人祖爷爷那辈便是京城里的望族,家族发迹史可以追溯到康熙年间。
后来光绪三十四年,也就是慈禧驾崩的那一年,家族里的老爷子神机妙算,料定天下必将有大乱,国将不国,家不成家,所以当机立断,举家避难去了英国。
解放战争时期,国共两党对垒,老头儿独具慧眼,相中了拥有雄厚人民基础的共/党,明里暗里,默默出钱资助。
虽然对于整个解放战争来说,那点钱儿只是杯水车薪,可能一场千把人的小型战争都支撑不了,但公老爷子这是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更不要说我党记恩重情,所以,公家在京城权贵的心中,那可是挂了名的,恩人呐。
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后期,改革开放,国门大开,公子朝的父亲,老头儿如同他家先辈一般,诸葛亮附身,看到了祖国十几亿人口的市场潜力,于是,不动声色的把儿子送了回来,出钱投资兴办企业,成了第一家来华投资的外资企业。
如今,三十年的风雨过来,到了公子朝这一代,公家的集团再次在皇城脚下扎稳了根,并且枝繁叶茂,上可通天,下可接地,十足的权贵。
而关于这位公子朝的传闻,说多呢也不多,说少也不少,据说此人很怪,高兴的时候,拿美钞烧火取暖,不高兴的时候,吃顿饭都要计较打七点八折,还是七点九折。
所以,总结起来,这人就是一个阴晴不定,莫名其妙,又任性妄为的有钱人。
另外一个人,辛尼尔,此人是位外科医生,中法混血,但亚裔特征明显,这让他看上去异常精致漂亮,不说话的时候,眼睛半合着,视线飘忽,像只慵懒高贵的波斯猫。
至于屋里的最后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女士,她叫苏墨,职业不明,但是说话很是让人如沐春风,玲珑里透出精明,精致的香奈儿黑色小西装外套里穿了一件白色的低胸小礼服,波涛汹涌间,一道深邃的事业线,晃得宋晨眼睛都花了,妥妥的人间胸器!
然而,直至吃完饭,宋晨依然没有明白纪霖带他来认识这些人的目的,六人出了私家菜馆,又直奔兰庭会所伺候。
本来宋晨是不打算跟着的,但是纪霖拉着,告诉他,若想知道方琴,还有那个墓地的事情,必须得跟着,宋晨无奈,只好上车。
兰庭会所,a市盛名的暖帐销金窟,富贵温柔乡,纸醉金迷,十丈软红,酒池林肉,奢靡风华,直逼古代宫廷。
六人上了五楼的包厢,又是一番觥筹交错,不多一会儿,包厢的门大开,一行妙龄少女款款而入,各个身娇体软,脸蛋或清纯,或妖媚,或端庄,或萝莉,简直就是像帝王选妃一般。
不过,不同的是,这些姑娘却是要钱的,一晚八千块,还是不包过夜的那种档次,光是卖个笑而已,真他妈的贵死人!
姑娘进场的那一刻,宋晨便注意到公子朝表情变了,之前吃饭时候,那脸端得是叫一个矜持高贵,斯文又装逼,眼下,花姑娘上场,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眼神带风地扫过去,干脆利落地挑了俩。
一左一右,笑得风流,端得倜傥,欢场浪语说得深情款款,直把怀中的姑娘们哄得面红耳赤,娇嗔连连,恨不得下一刻为他死也在所不辞。
宋晨冷眼旁观,心想,这公子朝真他妈的是个人才,要是生在古代帝王家,还不把全天下的女人给祸害个遍。
不过,说实话,这公子朝的确长得不错,鼻高眼深,虽不及那辛尼尔精致,但也帅得很有味道,何况人家有钱儿,说话都带着那么一点金闪闪的土豪气息,找个姑娘陪玩儿,那就是勾勾小指头的事情。
公子朝搂着姑娘们玩了一会儿,脑袋从那软香的丰盈中抬起来,眼角的余光罩进宋晨像个旁观者一般坐在角落里,苏墨陪在他身边,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那样子,在这一室的*里,显得格外刺眼。
公子朝眯了眯眼睛,盯着宋晨看了一会儿,脸上便露出了饶有兴趣的表情,他伸手,推开身边的姑娘,走到宋晨的旁边坐下,拿了一根细长的雪茄点上,抽了一口,缓缓吐出一口烟圈,问:“你和方琴什么关系?为什么打听她?”
宋晨偏头看了公子朝一眼,说:“朋友关系!”
公子朝笑,挑眉,问:“就这么简单?”
宋晨觉得公子朝这问题问得有些古怪,但一时又猜不出哪里奇怪,只好老实地回答,说:“前男友!”
“哦?是吗?”这次公子朝又笑了一下,眼底透出一丝意味深长,指尖夹着烟,弹了弹,说:“那就不简单了!”
这话说得莫名其妙,宋晨一时不明白,便没有答话,沉默了下来,公子朝含着烟,抽了两口,说:“听说,你们年前去新疆,路过一个古墓群,还在那过夜了,有没有发生什么怪事?”
宋晨闻言,心底诧异,也不知道这公子朝想问什么,本来纪霖引荐他们认识,是想让他打听方琴的事情的,他没先问公子朝有关墓地的事情,倒是公子朝先问起了自己,也不知道这葫芦里转的什么心思。
宋晨凝眉,抬头,看向对面玩得正欢的纪霖,不动声色地问:“你所指的怪事是什么?”
公子朝仰头靠向椅背,抬腿,把脚敲在茶桌上,闭着眼睛,说:“比如看见鬼怪,或者梦见不同寻常的东西。”
宋晨心头咯噔一跳,脸色不变,摇头,说:“没见过!”
“那倒奇怪了!”公子朝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眼睛眯成一条细缝,睫毛深处,精光一闪,漫不经心地说:“为什么我的人去了都是怪事连连?”
“你的人?”宋晨垂眉敛目,纤长的睫毛掩住了眼底翻涌的惊愕,电光火石间,他心里已经转过数个念头,片刻后,他抬起头,脸色惊疑不定,问:“方琴的新老板是你?”
公子朝见宋晨这反映,放肆地笑了起来,眉眼上挑,反问道:“你不知道吗?前男友先生?”
宋晨抿着唇,没有说话,方琴之前是在市文物局工作的,年前,也就是他们分手的第二天,这姑娘突然辞职,换了新工作,宋晨作为被抛弃的前男友,不方便多问,所以,并不知道她的新东家是谁。
没想到,竟然是公子朝,只是这人是开公司的,怎么又跟盗墓扯上关系的?真让人费解!
公子朝见他不说话,稍稍收敛了笑容,一语道破天机,意味深长地说:“看来你们分手,是她提出来的啊!”
宋晨一听这话,立刻有些恼羞成怒,不过,转念一想,这本来就是事实,也没什么好辩解的,所以只好忍气吞声,暗暗深呼吸了两口,想起方琴的事情,他又担心起来,问:“公先生,你说你的人出事,是什么意思?”
公子朝心不在焉的端起酒杯,晃了晃,暗红的酒在透明的杯底婉转流动,如同猩红的血液,公子朝仰头,喝了一口,舌尖舔过嘴唇,似乎意犹未尽,说:“我派去的第一拨人莫名其妙的,全都死了,第二拨人,昨天下午便失联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倒是你……”
说着,公子朝顿了顿,转头,凑近宋晨,两人几乎脸贴脸,公子朝的视线直直地落入宋晨的眼底,皮笑肉不笑地说:“倒是你,比较特别,当然,还有纪霖,你们竟然安然无恙地活了下来,我很好奇,你们……有何不同之处?命格奇特?还是你们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