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小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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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特兰的秋天是一个多事的季节。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一年之中兽人南下的时候。
因此人们在经过秋收之后,总免不了有一些惴惴不安,人心惶惶。在这样的情况下,街头巷尾,酒馆之中不免就多了很多常客。他们对酒酣耳热之间,不免对当前的局势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这一年却有所不同,夹杂在这些流言蜚语的小道消息之中,有那么一条特别引人瞩目。
这一日正是秋高气爽。平安城靠东面的一处小酒馆内,人头簇拥,竟然集聚不少人。这是一个简陋不能再简陋的小酒馆,与平安城南城区的高大酒楼以及各种红磨坊相比,这里无疑就是贩卒渔夫等人最常去的地方。当然这里的消息最多,也最复杂。
酒馆内也很简陋。一个吧台,几张木桌木椅,以及几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流莺,就构成了这座酒馆的全部。
这会儿,靠窗户的一个身着麻衣,腰间用布带简单一束,露出黝黑胸膛的壮汉就在那里唉声叹气。
“哎,每年这个时候就是战乱的时候。真不知道这个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看样子这位是平安城的原居民,是酒馆的常客。
在他身后的一座便有一人嗤笑道。
“你担的是哪门子心啊?有我们平安大公在。兽人有这个胆子过来么?”
平时能在工作之余,泡在酒馆里消遣的只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彼此都很熟络,有时候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更多的时候是灌多了猫尿,不免大打出手,但第二日在酒馆遇见了,又开始凑到一块儿。
回答壮汉的是一个精瘦的汉子,他应该是常年游走于街头巷尾,赶着一辆马车贩卖一些小东西以及日用品的小商贩。这可以从他手中显摆的戴着几枚廉价的银戒指可以看出。
“喂,你们听说过没有?我这里有最新的消息。”
几杯杜松子酒下肚,这位瘦子就打开了话匣子,神秘兮兮的道。
“什么消息?如果真是好消息的话,这杯我请你。”
壮汉回头与瘦子撞了一杯。
“你们不知道么?听说土伦那边发现了金矿,有人挖出了金子!”
瘦子见成功引起了众人的注意,洋洋得意的宣扬自己得到的消息,甚至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他还特意压低的嗓门儿。
但这个酒馆儿有多大?顿时,所有的人不约而同的手停在了半空,齐齐竖起了耳朵,只听到粗重的喘息之声。
财富动人心!更何况是金矿呢!?
那个壮汉明显是个急性子,他最先按捺不住。只见他猛一拍桌子,叫道。
“酒保!来两杯杜松子酒!”
当泛着泡沫儿,橙黄的杜松子酒送来之后,壮汉一脸讪笑的端着酒杯转身就和瘦子凑到了一桌,顺手把酒杯推了过去。
“嗨,伙计!这杯我请。你跟我说说这金矿的事情吧!这到底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话,我何苦辛辛苦苦的打渔,一年到头,连喝几杯酒的钱都没有?直接去挖上几锄头,不就什么都有了?”
瘦子很满意的扬首将一杯酒灌下,打了个酒嗝儿。
“当然是真的啦!我什么时候说过假话。我告诉你啊,有人亲手挖过,据说发了大财,挖出来的狗头金有这么大。”
瘦子正凑在壮汉身前,用手比了一个南瓜大小的形状。
众人的眼珠子都红了,哈喇子都快流淌成河了。
就在这个时候,酒馆的门帘猛然被人挑开,一个人影夹杂着一股秋风吹了进来,令人不禁打了个寒颤儿。
来人身穿一身华丽的衣裳,头戴一顶礼帽,进了门,他随手将簇新的礼帽挂在墙上,环顾一周,朗声道。
“日安!各位!老朋友们都在啊!大家随意,今儿我请了!”
自己却径直走向吧台,一屁股坐在转椅上,猛一捶吧台。
“给我来一瓶剑南春,最顶级的那种!”
咝咝~~~
这一副气派,顿时令众人肃然起敬。
剑南春,那可是宫廷贡酒,寻常人绝对喝不起的!更别说这个小酒馆了!
酒保也是乐了,笑骂道。
“怀恩!你发大财了!这剑南春可是你一年的工钱都不够这么一瓶的哦!”
来人眼一瞪,顺手解开腰间的钱袋,往吧台上一扔,金灿灿的金币就滚落出来,一股暴发户的气息迎面扑来。
“嘿!我怀恩今天还就得喝这个,只怕你没有!”
酒保笑眯眯的将金币揽入怀中,道。
“还真巧了。我这里还真有一瓶,还是放在酒窖里好几年的存货,今儿算是你走运!”
酒保说完,自己却是噔噔走出吧台,朝后面走去,想是去取酒了。
而众人这才看清楚,来人正是大家的熟人,以前还在炼铁厂一起打工的怀恩来着。有人请客,自然欢欣鼓舞,众人忙围了过来,上下打量怀恩一番。
“喂,伙计!好久不见,你究竟在哪里发财?连剑南春这样的顶级好酒你都喝上了?”
怀恩一脸得意,口风却很紧。却见酒保取来一瓶精装白酒,打开瓶口,一股浓烈的香味弥散开来,盈盈一注一盏小巧的玻璃酒杯,便如一汪清泉,冷冽动人。
怀恩深嗅了一口,端起酒杯遥遥与众人一举道。
“各位朋友!今天我请,大家尽情欢乐。我怀恩最近搬家了,搬到南城一座庄园了。大家有空去我的庄园做客啊!”
这分明就是来显摆来着!
南城,还有庄园!?
众人不禁动容了。看样子,这怀恩确实是发了大财了。
只是他一个字也不肯透露是什么财路。
被人抢了风头,刚才的瘦子有所不满,开始小声的嘀咕道。
“走了****运!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挖到了金子么?”
声音虽小,但在这个小酒馆内却无疑是晴天霹雳。
“真的!?你刚才所说的人是怀恩!?”
壮汉一脸的惊骇。
如果说刚才大家对这个消息还持怀疑态度的话,那现在有个现成的例子在眼前,再不相信就是傻子了。
这一言一出,顿时整个酒馆都沸腾了。众人一齐上前,拥住了怀恩,七嘴八舌道。
“怀恩,你太不够朋友了,这样发财的机会还要瞒着大家!”
“怀恩,你还去挖金子么?带上我吧,大家都是老朋友了!”
“怀恩,你在哪里挖的,听说是在土伦,是不是真的!?”
………
像这样的情况,不仅这样边塞城市的酒馆,甚至连亚特兰斯之中,像这样的一幕随时随地都在上演。
一股发现了金子的浪潮便随着寒冷的秋风迅速的传遍了整个大陆。(未完待续。)
亚特兰的秋天是一个多事的季节。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一年之中兽人南下的时候。
因此人们在经过秋收之后,总免不了有一些惴惴不安,人心惶惶。在这样的情况下,街头巷尾,酒馆之中不免就多了很多常客。他们对酒酣耳热之间,不免对当前的局势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这一年却有所不同,夹杂在这些流言蜚语的小道消息之中,有那么一条特别引人瞩目。
这一日正是秋高气爽。平安城靠东面的一处小酒馆内,人头簇拥,竟然集聚不少人。这是一个简陋不能再简陋的小酒馆,与平安城南城区的高大酒楼以及各种红磨坊相比,这里无疑就是贩卒渔夫等人最常去的地方。当然这里的消息最多,也最复杂。
酒馆内也很简陋。一个吧台,几张木桌木椅,以及几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流莺,就构成了这座酒馆的全部。
这会儿,靠窗户的一个身着麻衣,腰间用布带简单一束,露出黝黑胸膛的壮汉就在那里唉声叹气。
“哎,每年这个时候就是战乱的时候。真不知道这个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看样子这位是平安城的原居民,是酒馆的常客。
在他身后的一座便有一人嗤笑道。
“你担的是哪门子心啊?有我们平安大公在。兽人有这个胆子过来么?”
平时能在工作之余,泡在酒馆里消遣的只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彼此都很熟络,有时候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更多的时候是灌多了猫尿,不免大打出手,但第二日在酒馆遇见了,又开始凑到一块儿。
回答壮汉的是一个精瘦的汉子,他应该是常年游走于街头巷尾,赶着一辆马车贩卖一些小东西以及日用品的小商贩。这可以从他手中显摆的戴着几枚廉价的银戒指可以看出。
“喂,你们听说过没有?我这里有最新的消息。”
几杯杜松子酒下肚,这位瘦子就打开了话匣子,神秘兮兮的道。
“什么消息?如果真是好消息的话,这杯我请你。”
壮汉回头与瘦子撞了一杯。
“你们不知道么?听说土伦那边发现了金矿,有人挖出了金子!”
瘦子见成功引起了众人的注意,洋洋得意的宣扬自己得到的消息,甚至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他还特意压低的嗓门儿。
但这个酒馆儿有多大?顿时,所有的人不约而同的手停在了半空,齐齐竖起了耳朵,只听到粗重的喘息之声。
财富动人心!更何况是金矿呢!?
那个壮汉明显是个急性子,他最先按捺不住。只见他猛一拍桌子,叫道。
“酒保!来两杯杜松子酒!”
当泛着泡沫儿,橙黄的杜松子酒送来之后,壮汉一脸讪笑的端着酒杯转身就和瘦子凑到了一桌,顺手把酒杯推了过去。
“嗨,伙计!这杯我请。你跟我说说这金矿的事情吧!这到底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话,我何苦辛辛苦苦的打渔,一年到头,连喝几杯酒的钱都没有?直接去挖上几锄头,不就什么都有了?”
瘦子很满意的扬首将一杯酒灌下,打了个酒嗝儿。
“当然是真的啦!我什么时候说过假话。我告诉你啊,有人亲手挖过,据说发了大财,挖出来的狗头金有这么大。”
瘦子正凑在壮汉身前,用手比了一个南瓜大小的形状。
众人的眼珠子都红了,哈喇子都快流淌成河了。
就在这个时候,酒馆的门帘猛然被人挑开,一个人影夹杂着一股秋风吹了进来,令人不禁打了个寒颤儿。
来人身穿一身华丽的衣裳,头戴一顶礼帽,进了门,他随手将簇新的礼帽挂在墙上,环顾一周,朗声道。
“日安!各位!老朋友们都在啊!大家随意,今儿我请了!”
自己却径直走向吧台,一屁股坐在转椅上,猛一捶吧台。
“给我来一瓶剑南春,最顶级的那种!”
咝咝~~~
这一副气派,顿时令众人肃然起敬。
剑南春,那可是宫廷贡酒,寻常人绝对喝不起的!更别说这个小酒馆了!
酒保也是乐了,笑骂道。
“怀恩!你发大财了!这剑南春可是你一年的工钱都不够这么一瓶的哦!”
来人眼一瞪,顺手解开腰间的钱袋,往吧台上一扔,金灿灿的金币就滚落出来,一股暴发户的气息迎面扑来。
“嘿!我怀恩今天还就得喝这个,只怕你没有!”
酒保笑眯眯的将金币揽入怀中,道。
“还真巧了。我这里还真有一瓶,还是放在酒窖里好几年的存货,今儿算是你走运!”
酒保说完,自己却是噔噔走出吧台,朝后面走去,想是去取酒了。
而众人这才看清楚,来人正是大家的熟人,以前还在炼铁厂一起打工的怀恩来着。有人请客,自然欢欣鼓舞,众人忙围了过来,上下打量怀恩一番。
“喂,伙计!好久不见,你究竟在哪里发财?连剑南春这样的顶级好酒你都喝上了?”
怀恩一脸得意,口风却很紧。却见酒保取来一瓶精装白酒,打开瓶口,一股浓烈的香味弥散开来,盈盈一注一盏小巧的玻璃酒杯,便如一汪清泉,冷冽动人。
怀恩深嗅了一口,端起酒杯遥遥与众人一举道。
“各位朋友!今天我请,大家尽情欢乐。我怀恩最近搬家了,搬到南城一座庄园了。大家有空去我的庄园做客啊!”
这分明就是来显摆来着!
南城,还有庄园!?
众人不禁动容了。看样子,这怀恩确实是发了大财了。
只是他一个字也不肯透露是什么财路。
被人抢了风头,刚才的瘦子有所不满,开始小声的嘀咕道。
“走了****运!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挖到了金子么?”
声音虽小,但在这个小酒馆内却无疑是晴天霹雳。
“真的!?你刚才所说的人是怀恩!?”
壮汉一脸的惊骇。
如果说刚才大家对这个消息还持怀疑态度的话,那现在有个现成的例子在眼前,再不相信就是傻子了。
这一言一出,顿时整个酒馆都沸腾了。众人一齐上前,拥住了怀恩,七嘴八舌道。
“怀恩,你太不够朋友了,这样发财的机会还要瞒着大家!”
“怀恩,你还去挖金子么?带上我吧,大家都是老朋友了!”
“怀恩,你在哪里挖的,听说是在土伦,是不是真的!?”
………
像这样的情况,不仅这样边塞城市的酒馆,甚至连亚特兰斯之中,像这样的一幕随时随地都在上演。
一股发现了金子的浪潮便随着寒冷的秋风迅速的传遍了整个大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