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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隶书与柳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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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长一段时间,安素反复在想,如果那个暑假她没去找妈妈,这一切是不是就会改变呢?她依然会跟净明一起考入五中,会从同学们的议论中知道有向晖这么个人,会听到有关他的各种传闻,就是不会与他有任何交集。这样,虽然她的人生轨迹不一定会有太大的改变,但是起码有一点绝对是不同的。她不会是那个在掌声和鲜花的簇拥下依旧孤独的精灵。

    安素一直没去过妈妈的新家,直到上六年级前的那个暑假,她第一次走进了妈妈的新家。妈妈在新家过得远没有她想象那般好。继父家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比安素年长,所以继父家的生活担子也不轻。妈妈除了起早贪黑地帮继父打理小吃店外,还到附近司法局家属大院做帮工。其实,就是给司法局长家搞卫生,一周两次。寒暑假还得给局长家的儿子做午饭。这是安素的妈妈给女儿攒学费的途径。

    安素那次在妈妈的新家住了三天。继父葛庆元对她勉强算得上客气,姐姐葛宇鸿年长她一岁,因安素比同龄人早上学一年,所以两人同级。按理来说,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很容易玩到一块儿,可这姐姐虽然没有明着说不欢迎她,但是不冷不热,话也不多说一句。唯一对她和善的人就是已上高中的哥哥葛宇清。

    独自在这个不是自己的家里待着让安素觉得不自在,所以妈妈去向局长家搞卫生时她也跟着去。

    那天中午,安素提前吃过午饭,跟着妈妈敲开了向局长家的门。前来开门的是一个与安素年龄相仿的男孩,他是向局长的儿子向晖。向晖礼貌地跟刘慧打完招呼后,跑回客厅继续打游戏,没发现后面还跟着个人。

    刘慧提着菜进了厨房,她得先给向晖做好午饭。安素懂事地想帮妈妈的忙。【ㄨ】刘慧摆了摆手,找出了块抹布递给她。刘慧刚进来的时候,看见客厅里一张小桌子上笔墨纸砚已经乱七八糟。那是向晖的杰作,他总是练书法练了一半就跑去玩游戏。她让女儿去收拾桌上乱作一团的笔墨纸砚,然后把客厅的桌椅擦干净就行。

    向局长为了能让好动的向晖能静下心来,强制要求儿子习书法。只不过,向晖不是很感兴趣,却又不敢违抗自己的父亲,所以父亲在家时,他会装模作样,父亲不在时,便看都不会多看一眼。邹明芳为了不让丈夫生气,又能满足儿子过个愉快的暑假,想了个折中的办法,练习多长时间的书法就玩多长时间的游戏。

    别看向晖年纪小,却很讲信用,绝对不会说玩了游戏又不练习书法。虽说他对书法不感兴趣,可真练习起来倒挺认真。无论做什么事都认认真真,这是向晖的优点。他的书法在同龄人中还算是不错。

    安素走到桌前,伸手拿起一张宣纸,认真看了起来。她不懂书法,只是拿起来看看与净明写的有什么不同。

    净明习隶书,隶书讲究圆润有力,追求横向的流线与纵向的笔直,起笔凝重,运笔轻柔,收笔大方,撇捺飘逸。

    向晖习楷书,而且是柳体,讲究匀衡瘦硬,斩钉截铁势,点画爽利挺秀,骨力遒劲,结体严紧。

    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常有人说“人看字,字看人”,或许就是可以从一个人写的字上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安素没看出这两种字体所展现出写字人的性格,但是她却喜欢隶书,或许仅仅是因为爱屋及乌而已。她拿着那张上面写着“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宣纸,出神地笑了。不是笑上面写的字,也不是笑写字的人,而是想起了端坐在桌前写字的小和尚,会心一笑而已。

    正在游戏中酣战的向晖无意间看到了一个女孩拿着他写的字微笑的模样,这才反应过来,家里怎么凭空多了一个陌生人。他打量着安素,一身洗得发旧的碎花连衣裙,齐耳的娃娃头,额前的刘海齐得像是海碗倒扣在头顶沿着碗沿剪的,精致的五官显得很可爱,特别是那双笑起来弯弯的双眼。那是他第一次认真看一个女孩的模样。不知为何那一刻,他很想知道这个女孩子在笑什么,而不是为什么会出现在他家。

    向晖站起身,往安素走去问道:“你是谁?”

    回过神来的安素看见向晖已站在了自己面前,是个看起来很骄傲的一个少年,对上他探究的目光,她的脸突然莫名其妙地红起来。她想解释自己是刘慧的女儿,可是一窘迫起来,就全忘记了,只能尴尬地指了指厨房

    向晖看了看厨房的方向,又看了看安素,明白过来是刘慧带来的。“你是慧姨什么人?”

    “我是她女儿。”

    “女儿?胡说八道,慧姨就一个女儿,我认识。”

    安素不知道该怎样给他解释,急得喊了句:“妈妈!”

    刘慧应着赶紧走出厨房,手上还拿着把炒菜的铲子。看见女儿红着脸,她又疑惑地看着向晖。

    向晖无辜地看着刘慧,再回头看见安素涨红的脸,忍不住笑了。可安素不知道他在笑什么,窘得脸和脖子都红了,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个看似骄傲的少年,笑起来其实挺好看的。

    刘慧才想起来,自己突然多带个人来,又没给人作介绍,赶紧解释:“向晖,忘了给你介绍,这是我女儿安素。从乡下过来,我带她过来帮忙的。”

    向晖点了点头,没说什么转身回到游戏机前,边走还边喃喃地念着:“安素、安素。”

    刘慧回到厨房接着做饭,安素则将那堆乱七八糟的宣纸叠得整整齐齐。

    一个人给另外一个人留下深刻印象往往很简单,一件事儿、一个简单的小动作、又或是一句话,甚至可能是一个微笑。让向晖此生忘不掉安素就是从那个微笑开始。回到游戏机前的向晖,总是想起安素刚刚那个笑容,这让他无心再打游戏。回头看了看那个在收拾桌子的女孩,忍不住又来到她跟前。

    安素抬头看着他,不知他为何又折回来。

    向晖问她:“你懂书法?”

    安素摇摇头。

    向晖又问:“那你知道这句诗出自哪里?”

    安素又摇摇头。

    向晖得意地告诉她:“这句诗出自毛主席的《回韶山》。”

    别看向晖年纪不大,懂得的诗词可不少,唐诗、宋词、古体诗、现代诗信手拈来。虽然不见得完全懂得其中含义,但是能完整背出。这也是他能在同龄人面前炫耀的资本。

    安素不明白向晖为何要跟她说这个,但是跟她没关系。她只需负责把这桌子上的东西收拾好就行。她点了点头,继续低头收拾。

    同龄人看了向晖的书法或是听了他随口念出的诗词,总会对他露出一副钦佩、崇拜的模样,而眼前这个女孩却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态度,这令他不甘心,又想起刚才她的笑容,忍不住问她刚刚笑什么。

    安素觉得这人很奇怪,但还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告诉他自己是想起了一个习书法的朋友而已。想到净明,安素又露出了刚才那副笑容。

    向晖一听来了兴趣,“哦?他也习柳体?”

    安素不懂什么叫柳体,直接问:“什么叫柳体?”

    向晖得意地指了指自己写的字。

    安素看着上面的字摇摇头,“我不懂书法,只知道他习的是隶书。”

    向晖嗤之以鼻,“隶书那是懒人体。”

    安素不懂什么叫懒人体,只是觉得不怎么好听,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向晖解释道:“隶书是钩都懒得钩一笔,还不叫懒啊?”

    安素仔细想了想,真如他说的,可她就是喜欢隶书,毫不保留地说出来:“反正我就是觉得隶书好看,我喜欢。”

    一向被人捧上天的向晖听了顿时觉得心里不爽,“你觉得我写的不好?”

    安素摇了摇头,实话告诉他自己不懂,然后低头继续认真整理。

    向晖心里顿时莫名地恼火,扯过安素手里的宣纸,“别动我的东西!”

    安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前一刻还好好的,这人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心想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这人还真是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