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又见侯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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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开出去没多久,陈歌见到了公路上一对男女在拉拉扯扯,那个女的陈歌认识。
是很久没见的侯静。
侯静自从陈歌出狱那天来看过陈歌一次,后来因为遇到候小楠好像有点不太高兴地离开,以后和陈歌就再也没见过面。
陈歌想,她应该是知难而退,不会再来找自己了。
今天再次见到侯静,陈歌本想直接略过,他现在实在不想招惹多余的女人。
深夜里侯静和一个男人在街上拉拉扯扯,陈歌虽然觉得奇怪,想想却又理所当然,当初和侯静是在燕文宫认识的,燕文宫出来的女人,有哪一个是省油的灯?
陈歌开车驶过,超出两人数米后,从后视镜看到一幕场景,几乎下意识把车停下。
那个男人扇了侯静一个耳光。
侯静发丝凌乱想要逃跑,却被男人紧紧拉住。
陈歌终于忍不住把车停下,车门打开走了出去,“侯静!”
两人同时看向这边,侯静就像看到救命稻草疯了一样往这边跑。
但是没跑两步,侯静又被身后的男人紧紧抓住,嘴里骂骂咧咧喊着一些话。
看到侯静的表现,陈歌知道这事不太对劲,一边往过走一边问道:“侯静,怎么回事?”
侯静大喊,“陈歌”
侯静只来得及喊出一个名字就被身后的男人捂住嘴,一脸的惊慌失措。
男人戒备地看着越来越近的陈歌。
不管这件事是怎么回事,看现在的情况,都得先把侯静救下来再说。
“兄弟,你先把她放开。”陈歌说。
男人紧紧勒着侯静的脖子,“这事和你没关系,是我和她的私事,你不要多管闲事。”
陈歌说:“不管你们是什么事,先把她放开才能说清楚,你看她这个状况也说不出话。”
“我再说一遍,这是我和她的事,滚!”
男人没有一点平静下来的意思,陈歌眼见侯静再耽搁一点时间就要翻白眼了,心里暗叹一声,看来只能动手了。
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未必就是真的,这个男人看上去身手很差劲,但陈歌心里还有些防范,但等到陈歌急冲两步上去,晃了两个假动作,男人就慌得手忙脚乱,陈歌心里有了底,这个男的身手的确很菜,看来人还是可以貌相的。
陈歌没再继续晃假动作,右手伸出去抓住男人的手腕狠狠捏了下去。
一阵噼啪声后,男人抓着自己的手腕惨叫不已,“放手,放手!疼疼疼疼疼疼······”
陈歌把侯静护在身后,“你先到我的车上去。”
侯静小跑向远处,等到侯静上了车,陈歌放开男人的手腕,“哥们,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过节,我就是看不下去你一个男人打女人,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
男人也知道自己继续下去讨不了好,揉着手腕儿没再说话。
······
······
陈歌回到车里的时候侯静正坐在车里哭,抬起一双红彤彤的大眼睛看着陈歌,“你把她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把他放了。”陈歌启动了车子,“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侯静摇头,“我搬家了,现在在西贡那边住着。”
西贡离这儿至少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送完她再回来时候就不早了。
陈歌想了想,“那我送你去酒店。”
“嗯。”侯静点点头。
但陈歌很快发现了不妥之处,因为车后跟上来一辆凯迪拉克。
侯静看到那辆凯迪拉克后变得情绪激动,“是他,他跟上来了。”
陈歌想了想,右打方向盘掉了个头,“今天在我那儿凑合一个晚上。”
侯静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嗯。”
凯迪拉克紧紧跟在后面,陈歌笑着道:“这哥们也太有毅力了。侯静,你和他怎么回事?”
侯静摇了摇头,“没什么。”
别人不愿意说,陈歌也没有逼问下去的道理,不过看看侯静脸上红色的巴掌印,刚才那个男人打侯静的那个耳光应该下了不小的力气,不知道两个人有什么仇有什么怨,下手这么狠。
过了半晌,侯静开口告诉了陈歌,“他以前是燕文宫的人。”
陈歌知道为什么了,侯静以前在燕文宫是女魔头级的人物,燕文宫每个人几乎都受过她的虐待,怪不得那个男人会恨侯静恨得这么厉害。
虽然陈歌很理解后面追着的那哥们,但是从道义上来讲又不能扔下侯静不管。
陈歌觉得有点好笑,自己现在这也算是当了回男人的叛徒,护着一个虐待过男人的女人的安全。
陈歌家里的床不小,可以睡下三个人,这也是他把侯静带回来的理由,“今天晚上就在我这里睡一下,怎么摆脱那个男人明天再想办法,你以后也少去燕文宫这些地方,你的想法我能理解,但是在燕文宫那么干也不对。”
“嗯。”侯静就像受了伤的小猫,没了平时的泼辣大胆。
一点八米宽的床,侯静躺在里面,陈歌躺在外面。
熄灯以后,侯静在里面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陈歌接着手机看了一眼,侯静居然在脱衣服。
“停!”陈歌喝止住她,“你干嘛?”
“睡觉啊。”
陈歌拍了拍脑门,“不用脱了,就这么睡吧。”
“但是睡觉不脱衣服睡不好。”
“条件艰苦,你就将就一个晚上。”
“哦。”侯静没了动静,陈歌松了口气。
晚上,陈歌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
一道身影坐起来,盯着陈歌看了很久,离陈歌的距离越来越近。
陈歌感觉到嘴唇上一阵凉意的时候下意识睁开眼睛,近在咫尺的是侯静的眼睛。
不得不说侯静是个很漂亮的女人,有候小楠和李亚楠没有的成熟和妩媚,身材上胖瘦肥圆恰到好处。
陈歌的心里已经在纠结,到底要不要拒绝。
第二天陈歌醒的时候,侯静还像一个树袋熊挂在陈歌身上。
陈歌看着侯静的脸庞,右手从侯静的头发一直顺到她光滑的背上。
侯静的长长的眼睫毛动了动,睁开眼睛,脸上带着笑,轻轻地说:“我终于吃掉你了。”
手指在陈歌的胸口画着圈,脸上带着一圈红晕,很妩媚。
陈歌这个时候却又开始犯愁,他对侯静不算喜欢,昨天晚上的事情最多不过是荷尔蒙气息的弥漫让自己化身为下半身思考的狼人,但是侯静会把这个单纯当做一夜情处理吗?
应该不会。
因为,看她的表现也不像是···老手。
两个人躺了一阵,侯静轻轻地从床上爬起来,梳头发,穿衣服,全程都很安静,最后整理完毕,拉开窗帘,阳光照射进屋子里。
陈歌看到侯静被阳光照耀的侧脸,心里想起一部电影。
星爷的永恒经典《喜剧之王》里,柳飘飘曾有过这样一个镜头。
陈歌心里抑制不住地涌出温柔,心里有一句话就要冲动之下说出口。
侯静这时候回头,“昨天晚上的事,对不起了,不过,你不用有什么负担,我不会缠着你的。”
“拜拜。”侯静笑着告别了一声,摆了摆手转身离开。
陈歌看到她离开的背影,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那句话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不知道是为了逃避什么。
······
······
“轩轩,有你要的人的消息了。”
“他在哪?”
“他在香江旺胶,据说经常会去一家叫蓝天的酒吧。”
“我知道了。”
“轩轩,你找这个人到底要做什么,我让人调查过了,他虽然名字叫陈歌,但是和那个人完全不一样。”
“这是我的是,你不用管了。”
嘟嘟嘟!
王琪璇挂断电话,握在手里的手机越来越紧,终于有消息了。
王琪璇在香江已经呆了不短的时间,直到今天才有了他的消息,这次来香江,走得突然,只通知了王佳,因为她知道,父母一定不会同意自己来香江。
王琪璇来见这个演员的目的,其实连自己都不知道。
从陈歌死后,王琪璇一直觉得心里空落落很不踏实,只有让自己一刻不停地忙碌起来才能不去想这件事。直到后来看到电视屏幕上这个也叫陈歌的演员唱董小姐,王琪璇忽然有种灯火阑珊隔山观物却又似曾相识的感觉。
王琪璇曾经不是一个很感性的人,但是遇到陈歌以后,却越来越喜欢感觉这个词。
为了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王琪璇来了香江。她要见一见那个也叫陈歌的演员,至于见到他之后要做什么,王琪璇还没有想好。
听上去有点任性可笑,换做以前的王琪璇,大概也想不到自己会变成这样。
旺胶的蓝天酒吧。王琪璇决定,从这一天开始,就去酒吧里,等这个叫陈歌的演员。
······
······
“来来来,大家准备一下,马上拍摄完最后一场戏,咱们就放假了!”
今夭的《人在江湖》片场当中,所有的演员到工作人员都很兴奋,牧海更是拿着一个大喇叭在片场中央叫喊了起来。
今夭是《人在江湖》的最后一幕戏,拍完之后,《人在江湖》的整部电影也就可以宣告杀青。
这一个月里,剧组每个人都累得够呛,时间上被压榨得喘不过气,只要把这最后一场戏拍好,就可以放个大长假了。
“陈歌,喝口水吧,马上就是最后一场戏了,一定要加油!”
陈歌刚刚拍完了其中的一幕,马上就要继续拍摄下一幕,有些疲惫喘了两口气,一旁的候小楠便端着刚刚买来的柠檬水跑了过来。
这一个月里,候小楠几乎每天都会来陪自己,每次必定带着不同口味的饮料,陈歌心下不由感动。
“谢了!”微笑着接过柠檬水喝了一小口,看着候小楠充满了欢喜的笑容,陈歌微微有些失神。
不得不承认,对于年轻漂亮,对自己又极好的候小楠,陈歌的好感越来越强烈。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按照陈歌的意思,候小楠平时要在学校上课,就不用来这里看自己了,但是候小楠总能够找到各种各样的借口来一趟。
候小楠是个很直白的姑娘,这一点从以第一次见面就看得出来,她属于那种喜不喜欢,全流露在表面的人。
陈歌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的照顾,所以也就一直这样拖着,等逼到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再说。自己应该不久之后就会离开香江前往大陆,到时候两人很长时间见不到面,侯晓楠应该很快就可以把自己放下。
“陈歌,能继续拍摄吗?”
休息了几分钟,牧海便走了过来,询问了一下陈歌的意见之后,整个剧组重新运作。
陈歌是剧组里除牧海之外话语权最重的人。
今夭,是《人在江湖》最后一场戏,在这场戏中陈浩南带人将靓坤逼到一个小巷里,靓坤最后抢了巢皮手里的枪试图逃跑,却没有想到被警察一枪毙命,也算是自作孽不可活的典范。
“action!”
陈歌带着女友小结巴走进小巷,点燃小巷入口处的竹篓,陈歌的面容在火光的照耀下显得愈发坚毅。
“阿坤,我今天要收拾你!”
这是复仇的最后阶段,陈歌不断给自己一种暗示,一雪前耻报仇雪恨的意气风发。
“你说什么?你要收拾我?”靓坤威胁道:“怎么说我都是洪兴的龙头老大,你敢动我一根汗毛,你就是欺师灭祖?!”
靓坤向后退了两步,转身想要逃走,却看到山鸡带着巢皮出现在巷口的另一边,手里拿着一把手枪,指着靓坤最得力的手下,一步步将他逼到靓坤身边。
靓坤冷汗涔涔。
陈歌一步步逼近靓坤,“你设圈套陷害洪兴的兄弟,还有逼走蒋先生的事,我全都知道了!”
靓坤负隅顽抗,“你说话有什么证据啊!”
牧海对今天所有演员的表现都很满意,尤其是陈歌和靓坤,一个有大仇得报的兴奋,一个有走投无路的兴奋和强自镇定,真正做到演活了角色。
候小楠却不这么想,她现在只希望陈歌快点休息。这段时间里,她每天来看陈歌,她最清楚陈歌的辛苦,心里不自禁地心疼陈歌。
“小丫头,你也在啊。”
听到有些熟悉的声音,候小楠回头,居然是侯静。
候小楠对侯静的印象很不好,尤其是侯静刚才居然叫她小丫头,候小楠很想挺胸告诉她我不小,但是看看她再看看自己,好像的确没什么信心说这句话。
牧海记得侯静,拍《黑色旺胶》的时候侯静来看过陈歌,男人对美女的印象总会比较深刻一点,尤其是身材好的美女。
“你来干什么?”候小楠不还意侯静。
侯静从包里一罐咖啡饮品,“听说陈歌的戏今天就可以杀青,我给陈歌带来一罐咖啡。”
“陈歌不喜欢喝咖啡!”候小楠得意道。
“我知道啊,但是我想,拍完戏陈歌一定很累,咖啡可以提神。”
扑通!候小楠把手里的半杯柠檬水假装若无其事地扔到身后。
“什么声音?”侯静问。
候小楠说:“没什么声音,你听错了!”
侯静其实看到了候小楠的小动作,心里觉得有趣却没有拆穿候小楠。
“卡,过了!”
那边的戏很快拍完,因为这最后一场戏实际上比较好拍,不过是几句话,根本不需要费什么功夫。
牧海拿起一个扩音器,大声的在剧组中间喊了起来,“感谢大家在这几个多月的时间里对我工作的支持,我们相信这一定会是一部好的电影。在这里我要感谢所有默默无闻的工作人员还有所有的演员朋友们,今晚我们有个杀青宴,明天有个杀青记者发布会。今天晚上我们在酒店不见不散!”
陈歌带着戏里的女朋友小结巴走了过来,“牧导!”
牧海对陈歌竖了一个大拇指,“这段戏发挥得很好。”
陈歌毫不谦虚,“那当然,不看看是谁。”
“哈哈。”
陈歌看向侯静,“你也来啦。”
侯静莞尔一笑,把手里的咖啡递给陈歌。
陈歌打开咖啡一口气全部喝完,笑着说:“味道不错。”
旁边的候小楠看得撅起嘴巴。
······
······
剧组的拍摄结束,杀青宴就在一个小时之后,众演员们也没有离场,都围成了一个个小圈子闲聊,陈歌自然是处于主演圈,和陈晓春谢天桦们坐在一起。
一群大老爷们围在一起,只有陈歌身边围着三个女生,陈晓春神色暧昧,“老弟,你的艳福不浅呐。”
陈歌身边的三个女生风格各不相同,候小楠面容清秀,侯静成熟妩媚,另一个,则是电影里面饰演小结巴的女演员曹莹,很靓丽。
谢天桦同样挑着眉毛怪异地看着陈歌,“老弟,吃不消吧。”
陈歌知道是玩笑,笑道:“艳福浅不浅我不知道,反正我的实力天桦树哥你不用担心,我还从来没有不行的时候。”
众人哈哈大笑,“吹,继续吹!”
不多久,等到剧组收拾好了一切之后,所有人便浩浩荡荡的向着通晚大酒店涌去。
通晚大酒店的二楼,全部都被人在江湖剧组包了下来,几十号人坐在酒桌前面说笑着,好不热闹。
众人围着陈歌不停敬酒,这段时间拍戏,所有人都看出这个年轻演员不是等闲之辈,就连牧导都时时询问他的意见。
酒席中间,牧海端起酒杯站了起来,“这次杀青宴,我要特别感谢一个人,如果没有他,就没有这部《人在江湖》,他就是陈歌。很多人可能会奇怪我为什么会说没有陈歌就没有这部电影,现在我告诉大家,因为《人在江湖》的剧本,就是陈歌写的!”
这句话一出,现场一片哗然,只有陈歌表现得比较平静,笑着站起来敬了牧海一杯酒,“牧导,你把我的作用太夸大了。”
牧海摆了摆手,“不夸大,一点都不夸大。你这个本子的质量绝对是上乘的,票房如果不好,那才是见了鬼。”
陈歌笑了两声坐下来。
在电影里面饰演****的谢晓峰不好意思地朝陈歌敬了一杯酒,“陈歌,我敬你一杯。”
陈晓春看着他们俩嘿嘿直笑。
陈歌奇怪地问:“你们,这是什么情况?”
陈晓春笑得更厉害了,“你问胖子他自己!”
谢晓峰不好意思道:“刚开始拍戏的时候,我见你总往牧导那边跑,觉得你是多管闲事,现在才知道,原来你就是那个从头到尾没露过面的神秘编剧!”
陈歌摆摆手,“我还以为怎么了,原来就这事啊,没事,换做我看到一个演员老往导演那儿跑还老说戏应该怎么拍我也这么想。”
这场杀青宴一直喝到了午夜十二点,幸苦了几个月,好不容易能放纵一回,这个时候基本上就没人顾及形象这个词了。
杀青宴结束第二天,史志敏通知陈歌有急事,要求陈歌迅速赶到老地方。
陈歌赶到咖啡厅,还没来得及喝一口咖啡,史志敏递给陈歌一份合同。
在史志敏对面还坐着一个男人,陈歌只好和史志敏坐在一边。
陈歌拿起合同,“敏姐,这是什么?”
“海蓝之家男装的广告代言合同。”
史志敏对面的男人对陈歌笑笑,伸出手道:“你好,我是海蓝之家的负责人。”
“广告代言?”陈歌拿起合同,看清楚上面的条条款款后表情僵住了。
合同上面的要求,是与陈歌签订两年的代言,而代言的金额,高达一百二十万,那就是说一年的代言费就是六十万。
陈歌一直都知道明星接广告的代言费会很高,但是也没想到这么高。
陈歌拍摄《野小子》,拍《黑色旺胶》,加上《人在江湖》,三部片子的片酬再加上李家付的薪水,一共不过二百多万,现在一个广告就是一百二十万,这也太狠了。
虽说还要扣税,最后能拿到的钱也就是一百万左右,但一个代言净赚一百万,陈歌自然不可能拒绝!
看到陈歌的表情,史志敏猜到他在想什么,“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替你拒绝过几个广告。”
“拒绝广告?为什么?”陈歌其实想说的是,一个广告可就是上百万。
“之前那些广告的档次,离这次的海蓝之家要差的很远。”
史志敏一句话,让对面的男人很满意。
陈歌不再多问,握起随身携带的钢笔,大笔一挥在合同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签名有进步。”史志敏轻声说了一句。
史志敏坐在陈歌旁边,微微低头的时候一股清新地洗发水携带着···女人味飘进陈歌的鼻子里。
陈歌默念阿弥陀佛,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天和侯静发生了关系,最近经常会动一些歪心思。
陈歌把蠢蠢欲动的欲念压下去,笑道:“那当然了,在家练好久了。”
海蓝之家这个品牌陈歌知道,专做男装,销量很好,连续几年时间里会做得越来越大,虽说档次离范思哲等等还差得远,但在中高档服装里面,属于平常人首选的品牌。
看到陈歌签好了名,对面的男人收起合同看了看,“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两人握了握手。
“对了,这个呢,是仅以我个人送陈歌先生的一个小礼物。”说话间,男人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个浅灰sè古朴大气的盒子。
“还有赠品?”陈歌笑着接过盒子。
陈歌低头一看,盒子的封面上写着,prada,一看就是外国品牌。
打开盒子,一款黑sè的太阳镜正躺在礼盒当中。
陈歌现在有了几分看东西价值的眼光,看这个墨镜的质量和外表,应该价值不菲。
太阳镜比较大,戴在脸上甚至能够遮挡小半张脸,正适合明星去佩戴,镜框和镜片都是浅棕sè的,镜框的两个支架上面雕刻着细密、大气的花纹,还有着细密的人造宝石黏在上面,非常漂亮,质量也不错。
在眼镜支架的内侧,还写着小小的‘prada’的标识,显然是一个著名品牌。
“陈歌先生,签完合约,我就先走了,因为公司里给的时间比较紧张。抱歉。”
“哦,没事,可以理解。”
两人握了握手,男人先行离开。
陈歌继续低头看着手里的墨镜,史志敏开口道:“这是国外著名的普拉达眼镜,属于最著名的太阳镜品牌,价格最少要10000美金才能买到!”
“一万美金?!我靠···”陈歌忍不住惊讶道。
就这么一个太阳镜,将近十万块?
陈歌普拉达墨镜戴在鼻梁上,仔细感受了一下,没感觉到什么特别,心中暗道这些奢侈品果然只适合人傻钱多的土豪装13。
不过,出门还是戴上这个比较好,将近十万块的眼镜戴出去,那种感觉一定很爽。
何况自己现在也算是一个公众人物,戴十几块的墨镜还真不太合适。
“陈歌。”
“嗯?敏姐,什么事?”陈歌问。
“其实刚才我说我替你拒绝了几条广告,有些话还没有说完。”
说起正事,陈歌把墨镜摘下看着史志敏。
“之前我帮你拒绝过的几个广告,档次很低,代言费只有几千到几万块。其实我不认为以你现在的名气能够接到海蓝之家这种在大陆销量超一线的品牌。我没有说你不好的意思,我要表达什么你应该明白。”
“我知道,敏姐,你的意思是,这次海蓝之家品牌的广告代言来得有蹊跷,有人在帮我?”
“或许吧,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你在《男人坞》和《ZIPP》上面的写真让他们注意到了你,毕竟你的形象不错。”
······
······
从咖啡厅出来之后,陈歌给牧海打了一个电话,因为有件重要的事他必须和牧海协商一下。
人在江湖的几个背景音乐一直没有确定,这些都是后期制作人员的事,原本不用陈歌担心,但是在陈歌这里,他必须让这部电影的音乐变成原版。
在前世的80后,谁没有在KTV里唱过“天真的声音已在减退,彼此为着目标相随”的《友情岁月》,谁不记得陈浩南和陈晓春在光怪陆离昏黄闪烁的灯光下唱“洪兴掌管一代”的《刀光剑影》。
陈歌和牧海约好两个小时后见面。
之所以是两个小时之后,是因为陈歌打算这段时间里去一趟录音棚。
陈歌很喜欢唱歌,这是从前世就一直带着的兴趣,两世为人从没放下过要唱歌的梦想,一个喜欢唱歌的人这么长时间没有唱过,喉咙不自主地发痒。
陈歌上了车打开导航,直接在附近找了一家录音棚,录音棚的名称很接地气,“小刚录音棚”。
陈歌走进去,问一柜台前的眼镜青年。
“多少钱一个小时?”
“二百,赠送两个CD。”青年头也不抬回答道。
“能便宜点吗?”
青年抬头看了看陈歌,“带着名牌墨镜,来我这个录音棚还要搞价,真不知道你们这些有钱人怎么想的。”
陈歌一阵头大,但还是说道:“墨镜是假的,假的。”
“得了吧,真假看Logo就看得出来。一百八,录不录。”
这下陈歌满意了,“录,当然录。”
青年亲自带着邓铮去录音棚。
陈歌问:“哥们,看你这么年轻,是这个录音棚的老板?”
“混口饭吃。我叫刘小刚,所以录音棚叫小刚录音棚。”
“行了,快进去吧,说清楚啊,刚才你说话的时间也算。”
陈歌,“······”
这老板太抠了。
刘小刚站在旁边看着陈歌,这小子来录音棚还戴个墨镜,搞的跟个明星似的,就是不知道是来图个新鲜玩玩还是真有几把刷子。
然而很快,刘小刚否定了这个年轻人只是来玩玩,因为他的操作太熟练了。
陈歌快速合成制作出几首伴奏风格各不相同,其中有一首刘小刚觉得有些熟悉,其他的基本都没有听过。
难道他还是个专业的原创歌手?
陈歌开嗓唱歌之后,算是给了刘小刚答案。
“天真的声音已在减退
彼此为着目标相随
凝望夜空
往日是谁
领会心中疲累”
陈歌的唱功没得说,很有感染力,这首《友情岁月》让刘小刚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就这水平,妥妥的专业歌手。
不过这首歌刘小刚在酒吧听过,所以不算是原创。
《友情岁月》结束后,陈歌接着唱第二首《乱世巨星》
这部《乱世巨星》原本是古惑仔系列后面才会出现的,但是陈歌现在把它拿了出来。
“叱诧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诧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己我的法律。”
(未完待续。)
车开出去没多久,陈歌见到了公路上一对男女在拉拉扯扯,那个女的陈歌认识。
是很久没见的侯静。
侯静自从陈歌出狱那天来看过陈歌一次,后来因为遇到候小楠好像有点不太高兴地离开,以后和陈歌就再也没见过面。
陈歌想,她应该是知难而退,不会再来找自己了。
今天再次见到侯静,陈歌本想直接略过,他现在实在不想招惹多余的女人。
深夜里侯静和一个男人在街上拉拉扯扯,陈歌虽然觉得奇怪,想想却又理所当然,当初和侯静是在燕文宫认识的,燕文宫出来的女人,有哪一个是省油的灯?
陈歌开车驶过,超出两人数米后,从后视镜看到一幕场景,几乎下意识把车停下。
那个男人扇了侯静一个耳光。
侯静发丝凌乱想要逃跑,却被男人紧紧拉住。
陈歌终于忍不住把车停下,车门打开走了出去,“侯静!”
两人同时看向这边,侯静就像看到救命稻草疯了一样往这边跑。
但是没跑两步,侯静又被身后的男人紧紧抓住,嘴里骂骂咧咧喊着一些话。
看到侯静的表现,陈歌知道这事不太对劲,一边往过走一边问道:“侯静,怎么回事?”
侯静大喊,“陈歌”
侯静只来得及喊出一个名字就被身后的男人捂住嘴,一脸的惊慌失措。
男人戒备地看着越来越近的陈歌。
不管这件事是怎么回事,看现在的情况,都得先把侯静救下来再说。
“兄弟,你先把她放开。”陈歌说。
男人紧紧勒着侯静的脖子,“这事和你没关系,是我和她的私事,你不要多管闲事。”
陈歌说:“不管你们是什么事,先把她放开才能说清楚,你看她这个状况也说不出话。”
“我再说一遍,这是我和她的事,滚!”
男人没有一点平静下来的意思,陈歌眼见侯静再耽搁一点时间就要翻白眼了,心里暗叹一声,看来只能动手了。
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未必就是真的,这个男人看上去身手很差劲,但陈歌心里还有些防范,但等到陈歌急冲两步上去,晃了两个假动作,男人就慌得手忙脚乱,陈歌心里有了底,这个男的身手的确很菜,看来人还是可以貌相的。
陈歌没再继续晃假动作,右手伸出去抓住男人的手腕狠狠捏了下去。
一阵噼啪声后,男人抓着自己的手腕惨叫不已,“放手,放手!疼疼疼疼疼疼······”
陈歌把侯静护在身后,“你先到我的车上去。”
侯静小跑向远处,等到侯静上了车,陈歌放开男人的手腕,“哥们,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过节,我就是看不下去你一个男人打女人,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
男人也知道自己继续下去讨不了好,揉着手腕儿没再说话。
······
······
陈歌回到车里的时候侯静正坐在车里哭,抬起一双红彤彤的大眼睛看着陈歌,“你把她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把他放了。”陈歌启动了车子,“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侯静摇头,“我搬家了,现在在西贡那边住着。”
西贡离这儿至少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送完她再回来时候就不早了。
陈歌想了想,“那我送你去酒店。”
“嗯。”侯静点点头。
但陈歌很快发现了不妥之处,因为车后跟上来一辆凯迪拉克。
侯静看到那辆凯迪拉克后变得情绪激动,“是他,他跟上来了。”
陈歌想了想,右打方向盘掉了个头,“今天在我那儿凑合一个晚上。”
侯静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嗯。”
凯迪拉克紧紧跟在后面,陈歌笑着道:“这哥们也太有毅力了。侯静,你和他怎么回事?”
侯静摇了摇头,“没什么。”
别人不愿意说,陈歌也没有逼问下去的道理,不过看看侯静脸上红色的巴掌印,刚才那个男人打侯静的那个耳光应该下了不小的力气,不知道两个人有什么仇有什么怨,下手这么狠。
过了半晌,侯静开口告诉了陈歌,“他以前是燕文宫的人。”
陈歌知道为什么了,侯静以前在燕文宫是女魔头级的人物,燕文宫每个人几乎都受过她的虐待,怪不得那个男人会恨侯静恨得这么厉害。
虽然陈歌很理解后面追着的那哥们,但是从道义上来讲又不能扔下侯静不管。
陈歌觉得有点好笑,自己现在这也算是当了回男人的叛徒,护着一个虐待过男人的女人的安全。
陈歌家里的床不小,可以睡下三个人,这也是他把侯静带回来的理由,“今天晚上就在我这里睡一下,怎么摆脱那个男人明天再想办法,你以后也少去燕文宫这些地方,你的想法我能理解,但是在燕文宫那么干也不对。”
“嗯。”侯静就像受了伤的小猫,没了平时的泼辣大胆。
一点八米宽的床,侯静躺在里面,陈歌躺在外面。
熄灯以后,侯静在里面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陈歌接着手机看了一眼,侯静居然在脱衣服。
“停!”陈歌喝止住她,“你干嘛?”
“睡觉啊。”
陈歌拍了拍脑门,“不用脱了,就这么睡吧。”
“但是睡觉不脱衣服睡不好。”
“条件艰苦,你就将就一个晚上。”
“哦。”侯静没了动静,陈歌松了口气。
晚上,陈歌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
一道身影坐起来,盯着陈歌看了很久,离陈歌的距离越来越近。
陈歌感觉到嘴唇上一阵凉意的时候下意识睁开眼睛,近在咫尺的是侯静的眼睛。
不得不说侯静是个很漂亮的女人,有候小楠和李亚楠没有的成熟和妩媚,身材上胖瘦肥圆恰到好处。
陈歌的心里已经在纠结,到底要不要拒绝。
第二天陈歌醒的时候,侯静还像一个树袋熊挂在陈歌身上。
陈歌看着侯静的脸庞,右手从侯静的头发一直顺到她光滑的背上。
侯静的长长的眼睫毛动了动,睁开眼睛,脸上带着笑,轻轻地说:“我终于吃掉你了。”
手指在陈歌的胸口画着圈,脸上带着一圈红晕,很妩媚。
陈歌这个时候却又开始犯愁,他对侯静不算喜欢,昨天晚上的事情最多不过是荷尔蒙气息的弥漫让自己化身为下半身思考的狼人,但是侯静会把这个单纯当做一夜情处理吗?
应该不会。
因为,看她的表现也不像是···老手。
两个人躺了一阵,侯静轻轻地从床上爬起来,梳头发,穿衣服,全程都很安静,最后整理完毕,拉开窗帘,阳光照射进屋子里。
陈歌看到侯静被阳光照耀的侧脸,心里想起一部电影。
星爷的永恒经典《喜剧之王》里,柳飘飘曾有过这样一个镜头。
陈歌心里抑制不住地涌出温柔,心里有一句话就要冲动之下说出口。
侯静这时候回头,“昨天晚上的事,对不起了,不过,你不用有什么负担,我不会缠着你的。”
“拜拜。”侯静笑着告别了一声,摆了摆手转身离开。
陈歌看到她离开的背影,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那句话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不知道是为了逃避什么。
······
······
“轩轩,有你要的人的消息了。”
“他在哪?”
“他在香江旺胶,据说经常会去一家叫蓝天的酒吧。”
“我知道了。”
“轩轩,你找这个人到底要做什么,我让人调查过了,他虽然名字叫陈歌,但是和那个人完全不一样。”
“这是我的是,你不用管了。”
嘟嘟嘟!
王琪璇挂断电话,握在手里的手机越来越紧,终于有消息了。
王琪璇在香江已经呆了不短的时间,直到今天才有了他的消息,这次来香江,走得突然,只通知了王佳,因为她知道,父母一定不会同意自己来香江。
王琪璇来见这个演员的目的,其实连自己都不知道。
从陈歌死后,王琪璇一直觉得心里空落落很不踏实,只有让自己一刻不停地忙碌起来才能不去想这件事。直到后来看到电视屏幕上这个也叫陈歌的演员唱董小姐,王琪璇忽然有种灯火阑珊隔山观物却又似曾相识的感觉。
王琪璇曾经不是一个很感性的人,但是遇到陈歌以后,却越来越喜欢感觉这个词。
为了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王琪璇来了香江。她要见一见那个也叫陈歌的演员,至于见到他之后要做什么,王琪璇还没有想好。
听上去有点任性可笑,换做以前的王琪璇,大概也想不到自己会变成这样。
旺胶的蓝天酒吧。王琪璇决定,从这一天开始,就去酒吧里,等这个叫陈歌的演员。
······
······
“来来来,大家准备一下,马上拍摄完最后一场戏,咱们就放假了!”
今夭的《人在江湖》片场当中,所有的演员到工作人员都很兴奋,牧海更是拿着一个大喇叭在片场中央叫喊了起来。
今夭是《人在江湖》的最后一幕戏,拍完之后,《人在江湖》的整部电影也就可以宣告杀青。
这一个月里,剧组每个人都累得够呛,时间上被压榨得喘不过气,只要把这最后一场戏拍好,就可以放个大长假了。
“陈歌,喝口水吧,马上就是最后一场戏了,一定要加油!”
陈歌刚刚拍完了其中的一幕,马上就要继续拍摄下一幕,有些疲惫喘了两口气,一旁的候小楠便端着刚刚买来的柠檬水跑了过来。
这一个月里,候小楠几乎每天都会来陪自己,每次必定带着不同口味的饮料,陈歌心下不由感动。
“谢了!”微笑着接过柠檬水喝了一小口,看着候小楠充满了欢喜的笑容,陈歌微微有些失神。
不得不承认,对于年轻漂亮,对自己又极好的候小楠,陈歌的好感越来越强烈。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按照陈歌的意思,候小楠平时要在学校上课,就不用来这里看自己了,但是候小楠总能够找到各种各样的借口来一趟。
候小楠是个很直白的姑娘,这一点从以第一次见面就看得出来,她属于那种喜不喜欢,全流露在表面的人。
陈歌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的照顾,所以也就一直这样拖着,等逼到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再说。自己应该不久之后就会离开香江前往大陆,到时候两人很长时间见不到面,侯晓楠应该很快就可以把自己放下。
“陈歌,能继续拍摄吗?”
休息了几分钟,牧海便走了过来,询问了一下陈歌的意见之后,整个剧组重新运作。
陈歌是剧组里除牧海之外话语权最重的人。
今夭,是《人在江湖》最后一场戏,在这场戏中陈浩南带人将靓坤逼到一个小巷里,靓坤最后抢了巢皮手里的枪试图逃跑,却没有想到被警察一枪毙命,也算是自作孽不可活的典范。
“action!”
陈歌带着女友小结巴走进小巷,点燃小巷入口处的竹篓,陈歌的面容在火光的照耀下显得愈发坚毅。
“阿坤,我今天要收拾你!”
这是复仇的最后阶段,陈歌不断给自己一种暗示,一雪前耻报仇雪恨的意气风发。
“你说什么?你要收拾我?”靓坤威胁道:“怎么说我都是洪兴的龙头老大,你敢动我一根汗毛,你就是欺师灭祖?!”
靓坤向后退了两步,转身想要逃走,却看到山鸡带着巢皮出现在巷口的另一边,手里拿着一把手枪,指着靓坤最得力的手下,一步步将他逼到靓坤身边。
靓坤冷汗涔涔。
陈歌一步步逼近靓坤,“你设圈套陷害洪兴的兄弟,还有逼走蒋先生的事,我全都知道了!”
靓坤负隅顽抗,“你说话有什么证据啊!”
牧海对今天所有演员的表现都很满意,尤其是陈歌和靓坤,一个有大仇得报的兴奋,一个有走投无路的兴奋和强自镇定,真正做到演活了角色。
候小楠却不这么想,她现在只希望陈歌快点休息。这段时间里,她每天来看陈歌,她最清楚陈歌的辛苦,心里不自禁地心疼陈歌。
“小丫头,你也在啊。”
听到有些熟悉的声音,候小楠回头,居然是侯静。
候小楠对侯静的印象很不好,尤其是侯静刚才居然叫她小丫头,候小楠很想挺胸告诉她我不小,但是看看她再看看自己,好像的确没什么信心说这句话。
牧海记得侯静,拍《黑色旺胶》的时候侯静来看过陈歌,男人对美女的印象总会比较深刻一点,尤其是身材好的美女。
“你来干什么?”候小楠不还意侯静。
侯静从包里一罐咖啡饮品,“听说陈歌的戏今天就可以杀青,我给陈歌带来一罐咖啡。”
“陈歌不喜欢喝咖啡!”候小楠得意道。
“我知道啊,但是我想,拍完戏陈歌一定很累,咖啡可以提神。”
扑通!候小楠把手里的半杯柠檬水假装若无其事地扔到身后。
“什么声音?”侯静问。
候小楠说:“没什么声音,你听错了!”
侯静其实看到了候小楠的小动作,心里觉得有趣却没有拆穿候小楠。
“卡,过了!”
那边的戏很快拍完,因为这最后一场戏实际上比较好拍,不过是几句话,根本不需要费什么功夫。
牧海拿起一个扩音器,大声的在剧组中间喊了起来,“感谢大家在这几个多月的时间里对我工作的支持,我们相信这一定会是一部好的电影。在这里我要感谢所有默默无闻的工作人员还有所有的演员朋友们,今晚我们有个杀青宴,明天有个杀青记者发布会。今天晚上我们在酒店不见不散!”
陈歌带着戏里的女朋友小结巴走了过来,“牧导!”
牧海对陈歌竖了一个大拇指,“这段戏发挥得很好。”
陈歌毫不谦虚,“那当然,不看看是谁。”
“哈哈。”
陈歌看向侯静,“你也来啦。”
侯静莞尔一笑,把手里的咖啡递给陈歌。
陈歌打开咖啡一口气全部喝完,笑着说:“味道不错。”
旁边的候小楠看得撅起嘴巴。
······
······
剧组的拍摄结束,杀青宴就在一个小时之后,众演员们也没有离场,都围成了一个个小圈子闲聊,陈歌自然是处于主演圈,和陈晓春谢天桦们坐在一起。
一群大老爷们围在一起,只有陈歌身边围着三个女生,陈晓春神色暧昧,“老弟,你的艳福不浅呐。”
陈歌身边的三个女生风格各不相同,候小楠面容清秀,侯静成熟妩媚,另一个,则是电影里面饰演小结巴的女演员曹莹,很靓丽。
谢天桦同样挑着眉毛怪异地看着陈歌,“老弟,吃不消吧。”
陈歌知道是玩笑,笑道:“艳福浅不浅我不知道,反正我的实力天桦树哥你不用担心,我还从来没有不行的时候。”
众人哈哈大笑,“吹,继续吹!”
不多久,等到剧组收拾好了一切之后,所有人便浩浩荡荡的向着通晚大酒店涌去。
通晚大酒店的二楼,全部都被人在江湖剧组包了下来,几十号人坐在酒桌前面说笑着,好不热闹。
众人围着陈歌不停敬酒,这段时间拍戏,所有人都看出这个年轻演员不是等闲之辈,就连牧导都时时询问他的意见。
酒席中间,牧海端起酒杯站了起来,“这次杀青宴,我要特别感谢一个人,如果没有他,就没有这部《人在江湖》,他就是陈歌。很多人可能会奇怪我为什么会说没有陈歌就没有这部电影,现在我告诉大家,因为《人在江湖》的剧本,就是陈歌写的!”
这句话一出,现场一片哗然,只有陈歌表现得比较平静,笑着站起来敬了牧海一杯酒,“牧导,你把我的作用太夸大了。”
牧海摆了摆手,“不夸大,一点都不夸大。你这个本子的质量绝对是上乘的,票房如果不好,那才是见了鬼。”
陈歌笑了两声坐下来。
在电影里面饰演****的谢晓峰不好意思地朝陈歌敬了一杯酒,“陈歌,我敬你一杯。”
陈晓春看着他们俩嘿嘿直笑。
陈歌奇怪地问:“你们,这是什么情况?”
陈晓春笑得更厉害了,“你问胖子他自己!”
谢晓峰不好意思道:“刚开始拍戏的时候,我见你总往牧导那边跑,觉得你是多管闲事,现在才知道,原来你就是那个从头到尾没露过面的神秘编剧!”
陈歌摆摆手,“我还以为怎么了,原来就这事啊,没事,换做我看到一个演员老往导演那儿跑还老说戏应该怎么拍我也这么想。”
这场杀青宴一直喝到了午夜十二点,幸苦了几个月,好不容易能放纵一回,这个时候基本上就没人顾及形象这个词了。
杀青宴结束第二天,史志敏通知陈歌有急事,要求陈歌迅速赶到老地方。
陈歌赶到咖啡厅,还没来得及喝一口咖啡,史志敏递给陈歌一份合同。
在史志敏对面还坐着一个男人,陈歌只好和史志敏坐在一边。
陈歌拿起合同,“敏姐,这是什么?”
“海蓝之家男装的广告代言合同。”
史志敏对面的男人对陈歌笑笑,伸出手道:“你好,我是海蓝之家的负责人。”
“广告代言?”陈歌拿起合同,看清楚上面的条条款款后表情僵住了。
合同上面的要求,是与陈歌签订两年的代言,而代言的金额,高达一百二十万,那就是说一年的代言费就是六十万。
陈歌一直都知道明星接广告的代言费会很高,但是也没想到这么高。
陈歌拍摄《野小子》,拍《黑色旺胶》,加上《人在江湖》,三部片子的片酬再加上李家付的薪水,一共不过二百多万,现在一个广告就是一百二十万,这也太狠了。
虽说还要扣税,最后能拿到的钱也就是一百万左右,但一个代言净赚一百万,陈歌自然不可能拒绝!
看到陈歌的表情,史志敏猜到他在想什么,“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替你拒绝过几个广告。”
“拒绝广告?为什么?”陈歌其实想说的是,一个广告可就是上百万。
“之前那些广告的档次,离这次的海蓝之家要差的很远。”
史志敏一句话,让对面的男人很满意。
陈歌不再多问,握起随身携带的钢笔,大笔一挥在合同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签名有进步。”史志敏轻声说了一句。
史志敏坐在陈歌旁边,微微低头的时候一股清新地洗发水携带着···女人味飘进陈歌的鼻子里。
陈歌默念阿弥陀佛,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天和侯静发生了关系,最近经常会动一些歪心思。
陈歌把蠢蠢欲动的欲念压下去,笑道:“那当然了,在家练好久了。”
海蓝之家这个品牌陈歌知道,专做男装,销量很好,连续几年时间里会做得越来越大,虽说档次离范思哲等等还差得远,但在中高档服装里面,属于平常人首选的品牌。
看到陈歌签好了名,对面的男人收起合同看了看,“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两人握了握手。
“对了,这个呢,是仅以我个人送陈歌先生的一个小礼物。”说话间,男人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个浅灰sè古朴大气的盒子。
“还有赠品?”陈歌笑着接过盒子。
陈歌低头一看,盒子的封面上写着,prada,一看就是外国品牌。
打开盒子,一款黑sè的太阳镜正躺在礼盒当中。
陈歌现在有了几分看东西价值的眼光,看这个墨镜的质量和外表,应该价值不菲。
太阳镜比较大,戴在脸上甚至能够遮挡小半张脸,正适合明星去佩戴,镜框和镜片都是浅棕sè的,镜框的两个支架上面雕刻着细密、大气的花纹,还有着细密的人造宝石黏在上面,非常漂亮,质量也不错。
在眼镜支架的内侧,还写着小小的‘prada’的标识,显然是一个著名品牌。
“陈歌先生,签完合约,我就先走了,因为公司里给的时间比较紧张。抱歉。”
“哦,没事,可以理解。”
两人握了握手,男人先行离开。
陈歌继续低头看着手里的墨镜,史志敏开口道:“这是国外著名的普拉达眼镜,属于最著名的太阳镜品牌,价格最少要10000美金才能买到!”
“一万美金?!我靠···”陈歌忍不住惊讶道。
就这么一个太阳镜,将近十万块?
陈歌普拉达墨镜戴在鼻梁上,仔细感受了一下,没感觉到什么特别,心中暗道这些奢侈品果然只适合人傻钱多的土豪装13。
不过,出门还是戴上这个比较好,将近十万块的眼镜戴出去,那种感觉一定很爽。
何况自己现在也算是一个公众人物,戴十几块的墨镜还真不太合适。
“陈歌。”
“嗯?敏姐,什么事?”陈歌问。
“其实刚才我说我替你拒绝了几条广告,有些话还没有说完。”
说起正事,陈歌把墨镜摘下看着史志敏。
“之前我帮你拒绝过的几个广告,档次很低,代言费只有几千到几万块。其实我不认为以你现在的名气能够接到海蓝之家这种在大陆销量超一线的品牌。我没有说你不好的意思,我要表达什么你应该明白。”
“我知道,敏姐,你的意思是,这次海蓝之家品牌的广告代言来得有蹊跷,有人在帮我?”
“或许吧,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你在《男人坞》和《ZIPP》上面的写真让他们注意到了你,毕竟你的形象不错。”
······
······
从咖啡厅出来之后,陈歌给牧海打了一个电话,因为有件重要的事他必须和牧海协商一下。
人在江湖的几个背景音乐一直没有确定,这些都是后期制作人员的事,原本不用陈歌担心,但是在陈歌这里,他必须让这部电影的音乐变成原版。
在前世的80后,谁没有在KTV里唱过“天真的声音已在减退,彼此为着目标相随”的《友情岁月》,谁不记得陈浩南和陈晓春在光怪陆离昏黄闪烁的灯光下唱“洪兴掌管一代”的《刀光剑影》。
陈歌和牧海约好两个小时后见面。
之所以是两个小时之后,是因为陈歌打算这段时间里去一趟录音棚。
陈歌很喜欢唱歌,这是从前世就一直带着的兴趣,两世为人从没放下过要唱歌的梦想,一个喜欢唱歌的人这么长时间没有唱过,喉咙不自主地发痒。
陈歌上了车打开导航,直接在附近找了一家录音棚,录音棚的名称很接地气,“小刚录音棚”。
陈歌走进去,问一柜台前的眼镜青年。
“多少钱一个小时?”
“二百,赠送两个CD。”青年头也不抬回答道。
“能便宜点吗?”
青年抬头看了看陈歌,“带着名牌墨镜,来我这个录音棚还要搞价,真不知道你们这些有钱人怎么想的。”
陈歌一阵头大,但还是说道:“墨镜是假的,假的。”
“得了吧,真假看Logo就看得出来。一百八,录不录。”
这下陈歌满意了,“录,当然录。”
青年亲自带着邓铮去录音棚。
陈歌问:“哥们,看你这么年轻,是这个录音棚的老板?”
“混口饭吃。我叫刘小刚,所以录音棚叫小刚录音棚。”
“行了,快进去吧,说清楚啊,刚才你说话的时间也算。”
陈歌,“······”
这老板太抠了。
刘小刚站在旁边看着陈歌,这小子来录音棚还戴个墨镜,搞的跟个明星似的,就是不知道是来图个新鲜玩玩还是真有几把刷子。
然而很快,刘小刚否定了这个年轻人只是来玩玩,因为他的操作太熟练了。
陈歌快速合成制作出几首伴奏风格各不相同,其中有一首刘小刚觉得有些熟悉,其他的基本都没有听过。
难道他还是个专业的原创歌手?
陈歌开嗓唱歌之后,算是给了刘小刚答案。
“天真的声音已在减退
彼此为着目标相随
凝望夜空
往日是谁
领会心中疲累”
陈歌的唱功没得说,很有感染力,这首《友情岁月》让刘小刚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就这水平,妥妥的专业歌手。
不过这首歌刘小刚在酒吧听过,所以不算是原创。
《友情岁月》结束后,陈歌接着唱第二首《乱世巨星》
这部《乱世巨星》原本是古惑仔系列后面才会出现的,但是陈歌现在把它拿了出来。
“叱诧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诧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己我的法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