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任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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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赶路虽然少了很多麻烦,但这季节毕竟是夏天,随着日头高挂,死神套装尽管轻便不似外表看着那么厚重,但到底是黑色的,吸热!
不过幸好套装是地外产物,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外来的衣袍也是不沾污渍尘垢,否则这一趟下来真能把他给恶心坏。
“小鬼头,稍微放点阴气到瓶子上,天太热了,我当空调用,解解乏!”陈烁原本拎着的酒瓶换成双手托抱,尽量遮挡着阳光。
话头落下,瓶子上忽然开始变得冰凉一片,陈烁像是烈日下跑了两千米后打开冷冻室一样,
凉快!
瓶子里传来幽幽的声音:“我记得小时候我们村子里有个财主,我爹私下里都管他叫扒皮,以前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现在我想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知道意思挺好啊,学到老活到老嘛!”陈烁不在意的随口说道。
山上道路曲折蜿蜒,有的地方铺陈石板,有的地方就是纯粹的泥路,加上山势起伏,上山下上都颇为费劲。
陈烁带着面具,时常走两步就抬头远望,面具加持视野,当看准一处落脚点后,就会毫不犹豫的使用暗影步直接传送过去,省下一大段脚程。
尤其是当他顺着路走到某些较高的山头之后,会顺着曲折绵延的小路极目眺望,从这个山头望到那个山头,看清落点后果断传送,身影于彼处出现,不必履足山麓和山坳。
开发出了死神套装的又一个新用途,
跃迁赶路!
远距离传送虽然同样消耗体力,但比起一步步翻山越岭来说轻松不少,还节省了大把的时间。
他就这么走走停停,陆续闪现。
路上遇见生人,陈烁又会摘下面具和兜帽上前问路,这样纠正几次方向之后,顺着一片开阔地行了许久,才远远望见一处热闹之所。
任家镇虽然地处南方边陲,但因本省靠海,是沿海码头附近的大镇,又有几大家族常年在此发展经营,其规模不比一些普通的县城要差。
甚至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这里能看到更多的中西交汇元素,远郊哥特式的尖顶建筑上高立十字架,镇上售卖洋货的店铺比比皆是,热闹的咖啡厅和西餐厅皆有,两边的鱼档茶摊、货郎小贩俱齐,门店各色着装人群熙然进出,最重要的还是那能够倚红偎翠风月场所。
一切都是别样的和谐,走进镇子的陈烁眼睛不自主的会扫一扫那处叫做怡红楼的地方。
陈烁走在街上,因为奇异的着装,时常引来路人注目,他也习惯了,反正也不会因此少肉。
比起这个僵尸鬼怪到处跑的世界来说,这些怪异的目光根本不值一提,也许下一集他们就会被发盒饭,这谁也说不好。
“爷,进来玩啊!”
“来玩啊~”
“改日,改日再来玩!”
怀揣着三分好奇和探究欲,陈烁告别了热情的社会性工作者的小姐姐们,拉着几个路人询问了义庄所在后,又拎着瓶子绕到镇子的西郊。
走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见到荒郊中一片屋舍平地矗立。
古时的义庄多是用以赡养族人、周济穷困的田庄,随着社会发展变革,到了近代则只剩下了停放棺柩这一内容,客死异乡者,无以为殓者,多置棺停尸于此。
“笃笃笃!”
陈烁上前敲了三下,过了一阵却无人开门,于是又连着使劲敲了六下。
“好像没有人诶!”手上拎着的瓶子道。
“我知道。”
九叔也是远近有名的茅山道士,虽然平日有些腹黑,但为人急公好义,兼且人到邪除,声名遐迩,带着徒弟时不时的外出跑跑业务也实属常事。
“现在怎么办,太阳好大,瓶子有点闷啊。”瓶子里的黄小福幽幽道。
眼看着日头将近正中,陈烁赶了一早的路,早餐都没吃一口,不免有些饥饿。
“先找地儿吃饭!”
陈烁用兜袍挡住酒瓶,又返身折回镇子上。
一家叫做“聚鸿楼”的饭馆,陈烁上了二楼靠窗的座位坐下后,装小鬼的酒瓶放在桌上,才叫了一份白切鸡,一份叉烧肉,两碗米饭。
等着端菜上桌的时候,陈烁问道:“这几样加在一起一共多少钱?”
“一块大洋!”伙计站在原地答道。
“哦!”陈烁应了一声后端起饭碗。
哦?伙计搓了下手,你问多少钱不是想结账吗?
陈烁看了眼站在旁的伙计,面不改色道:“你先忙呗,这菜我还一口没动呢,不合适吧?要不坐下吃点?”
“不了不了,您先慢用,慢用。”伙计看陈烁虽然穿着怪异,但好歹衣袍整洁,容貌端正,只是多留了个心眼后,垂着托盘继续在店里忙活。
“黄小福,帮我记账,这顿饭聚鸿楼,一块大洋。”
瓶子闻言嗡嗡晃了两下。
桌上的白切鸡摆盘工整,皮爽肉滑,陈烁夹了一块到姜葱酱油等调制的蘸料碗了打了个滚后送入口中,口感熟而不烂,鲜美嫩滑,常食不厌,陈烁吃得直摇头赞声道:“正点啊!”
又夹了一块红亮鲜香的叉烧肉下饭,这顿早中饭吃得十分快意。
“听说了吗,最近黄百万家出事了。”
正吃的欢实,陈烁就听见邻桌刚到来的几人发出的议论声,手上吃饭的速度虽然不减,但两耳的注意力忍不住要集中起来,八卦一通。
“哟,什么大事,快说出来兄弟几个听听,该不会是黄老爷倾家荡产了吧?”
“差不多,听说他儿子撞邪,不知道招了些什么东西回家,闹得现在是家宅不宁,他本人更是一病不起,这两天他家的佣人一茬一茬的往外跑,听说都已经死了两个人了!”
伙计给正好端着茶水到他们一桌,闻言不禁插了一句道:“既然是撞邪,那得赶紧去找九叔啊!”
“谁说没找啊,黄百万今早还遣人去了一趟义庄呢,没人,打听说林道长带着徒弟去了甘泉村,来回两百多里路呢,一时半会啊估计也赶不回来!”
“教堂的神父找了吗?”
“早上刚过去,就是我朋友亲自去请的神父,那神父到了黄百万家看了一阵之后,就让他信这信那的,也不知道有没有用,现在还没见着成效呢!”
伙计倒完茶之后,感叹了声:“黄老爷家这回怕是有的折腾了,几位先喝茶,菜马上就来。”
说完,伙计转身去取菜,没一会儿托盘热气腾腾的回来,上完菜后抬眼看向靠着窗户的位置,只见那一桌只剩下空碗空盘。
伙计忙向楼下门口问道:“阿华,看到那个穿黑袍的客人结账没有?”
楼下传来声音道:“没啊,一个黑袍都没见着啊!”
伙计拍着大腿道:“坏了,那他娘是个吃霸王餐的,快叫两个人出去看看,兴许还追得上!”
白天赶路虽然少了很多麻烦,但这季节毕竟是夏天,随着日头高挂,死神套装尽管轻便不似外表看着那么厚重,但到底是黑色的,吸热!
不过幸好套装是地外产物,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外来的衣袍也是不沾污渍尘垢,否则这一趟下来真能把他给恶心坏。
“小鬼头,稍微放点阴气到瓶子上,天太热了,我当空调用,解解乏!”陈烁原本拎着的酒瓶换成双手托抱,尽量遮挡着阳光。
话头落下,瓶子上忽然开始变得冰凉一片,陈烁像是烈日下跑了两千米后打开冷冻室一样,
凉快!
瓶子里传来幽幽的声音:“我记得小时候我们村子里有个财主,我爹私下里都管他叫扒皮,以前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现在我想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知道意思挺好啊,学到老活到老嘛!”陈烁不在意的随口说道。
山上道路曲折蜿蜒,有的地方铺陈石板,有的地方就是纯粹的泥路,加上山势起伏,上山下上都颇为费劲。
陈烁带着面具,时常走两步就抬头远望,面具加持视野,当看准一处落脚点后,就会毫不犹豫的使用暗影步直接传送过去,省下一大段脚程。
尤其是当他顺着路走到某些较高的山头之后,会顺着曲折绵延的小路极目眺望,从这个山头望到那个山头,看清落点后果断传送,身影于彼处出现,不必履足山麓和山坳。
开发出了死神套装的又一个新用途,
跃迁赶路!
远距离传送虽然同样消耗体力,但比起一步步翻山越岭来说轻松不少,还节省了大把的时间。
他就这么走走停停,陆续闪现。
路上遇见生人,陈烁又会摘下面具和兜帽上前问路,这样纠正几次方向之后,顺着一片开阔地行了许久,才远远望见一处热闹之所。
任家镇虽然地处南方边陲,但因本省靠海,是沿海码头附近的大镇,又有几大家族常年在此发展经营,其规模不比一些普通的县城要差。
甚至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这里能看到更多的中西交汇元素,远郊哥特式的尖顶建筑上高立十字架,镇上售卖洋货的店铺比比皆是,热闹的咖啡厅和西餐厅皆有,两边的鱼档茶摊、货郎小贩俱齐,门店各色着装人群熙然进出,最重要的还是那能够倚红偎翠风月场所。
一切都是别样的和谐,走进镇子的陈烁眼睛不自主的会扫一扫那处叫做怡红楼的地方。
陈烁走在街上,因为奇异的着装,时常引来路人注目,他也习惯了,反正也不会因此少肉。
比起这个僵尸鬼怪到处跑的世界来说,这些怪异的目光根本不值一提,也许下一集他们就会被发盒饭,这谁也说不好。
“爷,进来玩啊!”
“来玩啊~”
“改日,改日再来玩!”
怀揣着三分好奇和探究欲,陈烁告别了热情的社会性工作者的小姐姐们,拉着几个路人询问了义庄所在后,又拎着瓶子绕到镇子的西郊。
走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见到荒郊中一片屋舍平地矗立。
古时的义庄多是用以赡养族人、周济穷困的田庄,随着社会发展变革,到了近代则只剩下了停放棺柩这一内容,客死异乡者,无以为殓者,多置棺停尸于此。
“笃笃笃!”
陈烁上前敲了三下,过了一阵却无人开门,于是又连着使劲敲了六下。
“好像没有人诶!”手上拎着的瓶子道。
“我知道。”
九叔也是远近有名的茅山道士,虽然平日有些腹黑,但为人急公好义,兼且人到邪除,声名遐迩,带着徒弟时不时的外出跑跑业务也实属常事。
“现在怎么办,太阳好大,瓶子有点闷啊。”瓶子里的黄小福幽幽道。
眼看着日头将近正中,陈烁赶了一早的路,早餐都没吃一口,不免有些饥饿。
“先找地儿吃饭!”
陈烁用兜袍挡住酒瓶,又返身折回镇子上。
一家叫做“聚鸿楼”的饭馆,陈烁上了二楼靠窗的座位坐下后,装小鬼的酒瓶放在桌上,才叫了一份白切鸡,一份叉烧肉,两碗米饭。
等着端菜上桌的时候,陈烁问道:“这几样加在一起一共多少钱?”
“一块大洋!”伙计站在原地答道。
“哦!”陈烁应了一声后端起饭碗。
哦?伙计搓了下手,你问多少钱不是想结账吗?
陈烁看了眼站在旁的伙计,面不改色道:“你先忙呗,这菜我还一口没动呢,不合适吧?要不坐下吃点?”
“不了不了,您先慢用,慢用。”伙计看陈烁虽然穿着怪异,但好歹衣袍整洁,容貌端正,只是多留了个心眼后,垂着托盘继续在店里忙活。
“黄小福,帮我记账,这顿饭聚鸿楼,一块大洋。”
瓶子闻言嗡嗡晃了两下。
桌上的白切鸡摆盘工整,皮爽肉滑,陈烁夹了一块到姜葱酱油等调制的蘸料碗了打了个滚后送入口中,口感熟而不烂,鲜美嫩滑,常食不厌,陈烁吃得直摇头赞声道:“正点啊!”
又夹了一块红亮鲜香的叉烧肉下饭,这顿早中饭吃得十分快意。
“听说了吗,最近黄百万家出事了。”
正吃的欢实,陈烁就听见邻桌刚到来的几人发出的议论声,手上吃饭的速度虽然不减,但两耳的注意力忍不住要集中起来,八卦一通。
“哟,什么大事,快说出来兄弟几个听听,该不会是黄老爷倾家荡产了吧?”
“差不多,听说他儿子撞邪,不知道招了些什么东西回家,闹得现在是家宅不宁,他本人更是一病不起,这两天他家的佣人一茬一茬的往外跑,听说都已经死了两个人了!”
伙计给正好端着茶水到他们一桌,闻言不禁插了一句道:“既然是撞邪,那得赶紧去找九叔啊!”
“谁说没找啊,黄百万今早还遣人去了一趟义庄呢,没人,打听说林道长带着徒弟去了甘泉村,来回两百多里路呢,一时半会啊估计也赶不回来!”
“教堂的神父找了吗?”
“早上刚过去,就是我朋友亲自去请的神父,那神父到了黄百万家看了一阵之后,就让他信这信那的,也不知道有没有用,现在还没见着成效呢!”
伙计倒完茶之后,感叹了声:“黄老爷家这回怕是有的折腾了,几位先喝茶,菜马上就来。”
说完,伙计转身去取菜,没一会儿托盘热气腾腾的回来,上完菜后抬眼看向靠着窗户的位置,只见那一桌只剩下空碗空盘。
伙计忙向楼下门口问道:“阿华,看到那个穿黑袍的客人结账没有?”
楼下传来声音道:“没啊,一个黑袍都没见着啊!”
伙计拍着大腿道:“坏了,那他娘是个吃霸王餐的,快叫两个人出去看看,兴许还追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