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可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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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秋姐姐,我听说康九爷回国了,还给你送来一个娇滴滴大美人,是真的吗?”阿福进门连气都没喘匀,就嚷嚷着问。
叶知秋见她脸色通红,满头大汗,起身倒了一杯凉茶递给她,“先喝口水。”
阿福接过来一饮而尽,用袖子擦了一下嘴,又急着打听,“是真的吗?”
“现在不是季末查账的时候吗?你怎么回来了?”叶知秋不答反问。
“查账是小事,玉禾领着人就做了。康九爷回来可是大事,我一听到消息就从临阳府赶回来了。”她越不说,阿福越心痒,拉住她的胳膊晃了两下,“知秋姐姐,你别打岔。快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啊?”
叶知秋若有若无地弯了一下唇角,“送来一个大美人是真的,娇滴滴就谈不上了。”
阿福愣了,“什么意思?”
“你见了就知道了。”叶知秋这话刚说完,就听门外传来一阵急促而轻快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砰地一声推开了,闯进一个花花绿绿的身影,“叶姐姐,你看,我掏的鸟蛋。”
阿福只觉刮来一阵彩色的风,定睛看时,眼前就多了一个年轻女子。个子高高的,皮肤很白,五官小巧精致,不施脂粉,能看到鼻梁上散布着几颗淡淡的雀斑。
头发用金色发带很随意地扎在头顶,腮边垂着两绺散发;上身穿了一件短衫,半截衣襟是红色的,半截是黄色的;下面穿了一条灯笼裤,一条裤腿是紫色的,另一条裤腿是绿色的;腰间系了一条麻布半裙,是蓝色的;脚上穿了一双褐色的羊皮短靴,露出半截橘红色的袜子。
手里捧着一个中号饭碗般大小的鸟窝,里面静静地躺着四颗青灰色带斑点的鸟蛋。
阿福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知秋姐姐,这是谁啊?她家不会是开染坊的吧?”
她活了十七年,还从来没有在同一个人身上看到过这么多的颜色。完全不讲搭配,处处与众不同,真是绚丽夺目,耀得人眼睛都疼了。
“我叫莎娜,是康哥的朋友。我家不是开染坊的,是靠捕鱼为生的渔民。我爹爹是群岛上最优秀的渔民,我娘亲是群岛上最善良的女人。”不等叶知秋开口,莎娜就竹筒倒豆子,把自己的身份来历说了个七七八八。
阿福瞠目结舌,“她……就是康九爷送来的……大美人?!”
的确不丑,说是美人也不足为过。可浑身上下都弥漫着粗野之气,哪里娇滴滴了?这形象跟消息里描述的半点不符,到底出什么事了?
她这种反应,莎娜这几天见得太多了,很清楚她为什么这么吃惊,不厌其烦地解释道:“你被我刚来时候的样子骗到了吧?其实那不是我平常的样子,康哥说中原的女子都是那个样子的,我想给叶姐姐留个好印象,就找人帮我打扮了一下。
你们中原的女子真辛苦,要穿那么多的衣服,身上头上还要戴那么多的东西,半天我就装不下去了。还好叶姐姐是个好人,不介意我换回原来的样子。”
阿福了然地点了点头,又问,“你和康九爷是怎么认识的?”
“康哥的船队走到群岛附近碰上了海盗,我爹爹帮他把海盗打跑了,受了很重的伤,没多久就去侍奉海神了。”说到这里,莎娜神色有了一瞬的黯然,很快又恢复了常态,“我爹爹临走的时候,和康哥一起喝了鱼血酒,让他好好照顾我。
按照我们群岛的规矩,喝了鱼血酒,就是一家人,我要嫁给康哥做妻子的……”
“什么?”阿福脸色大变,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你要嫁给康九爷?”
莎娜嘻嘻地笑了起来,“我本来是要嫁给康哥的,可康哥说他不是群岛的人,不能遵守群岛的规矩。还说他已经有想娶的人了,不能娶我,只能跟我做朋友。”
“原来是这样啊。”阿福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后来呢?”
“后来我就跟康哥一起出海了,我们去了好多奇奇怪怪的地方。不过每次康哥去谈生意都不肯带我,让别人陪我玩……”
“你等等。”阿福出声打断她,“你是说,你跟康九爷一起出……去番国谈生意?那你们认识多久了?”
莎娜想了一下,“快四年了。”
四年,岂不是比知秋姐姐和康九爷在一起的时间都长?孤男寡女,又有过成亲的意向,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这关系实在有些微妙。
阿福心下嘀咕着,眼睛不自觉地瞟向叶知秋,却见她神色平淡,没什么反应。也是,这些事情她应该早就问过莎娜了,就算心里不舒服,也不会在人前表现出来。
按下担忧的情绪,继续问道:“你爹为什么要把你托付给康九爷?你不是还有娘吗?”
“我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侍奉海神了,我爹爹只有我一个女儿。他很疼我的,不管我要什么做什么,他都会顺着我。”莎娜神色间颇有些骄傲的意味。
阿福存心要探她的底,问了很多事情。她毫不设防,有问必答。听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她并不知道凤康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去番国做生意的商人。
回到华楚国之后,他走水路直接回京。她则在一个小港口登陆,改走旱路,由侍卫护送来到清阳府。至于他为什么急着回京,她也不清楚。
等她离开,阿福往叶知秋跟前凑了凑,“知秋姐姐,康九爷什么意思啊?他要是不想让莎娜知道他是皇子,随便找个地方安置就是了,为什么偏偏要把她送到你这儿来给你添堵呢?”
这个问题叶知秋认真想过,以她的推断,凤康这么做无非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保护莎娜,安置在别的地方他不放心,带回京城又怕被人暗害,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秘密地送到我这里来。
二是怕我误会,与其把莎娜藏在别的地方,显得心里有鬼,不如把人送到我跟前,表明他和莎娜之间清清白白,光明磊落。
当然,这个推断的前提,是莎娜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知秋姐姐,你太小心了吧?”听她怀疑莎娜,阿福忍不住笑了,“那个莎娜一看就是个没什么心眼儿的人,她能编出这么圆的谎话?”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人不可貌相,小心一点儿总是没错的。”
莎娜口中的群岛应该是南楚国所属的岛国,南楚国是华楚国南方的邻居,绝大多数疆域都处在温热带和热带。华楚国南方的人都有一定的口音,南楚国的属国又怎会没有自己方言?
而莎娜却说的一口标准的中原话。
她跟凤康在一起待了四年,也许是跟他学会的,但也不会一点儿口音都不带。人都是恋家的,肯伯特做了将近二十年的游商,家乡口音依然很重,更何况是一个把自己家乡挂在嘴边儿的小姑娘?
即使她是一个语言天才,可以在几年内完全克服方言和口音,然而诸如生活习惯和饮食偏好,总有某些方面摆脱不了家乡的印记。可她除了衣着打扮上奇怪了一些,丝毫看不出是渔家的女儿。
还有她下车时的言行举止,分明受过良好的教育,不是一个野丫头想装就能装出来的。
“她不是拿着康九爷的玉佩吗?”阿福不太认同她的想法。
“玉佩是身外之物,可以是凤康交给她的,也可以是她捡来的,偷来的,或者抢来的,谁知道呢?”
让叶知秋感觉奇怪的,不止是莎娜这个人,还有凤康的举动。不管京城有多么急的事情,写封信的工夫总是有的吧?没有时间写信,让侍卫带个话总行吧?
她问过扮成车夫的侍卫,侍卫只说奉命送莎娜来找她,其他的事情一丝口风都不肯透露。
他走水路,比马车要快得多,想必早就到京城了。即便路上没空,回京之后也该捎个信儿来吧?这么不声不响地送个大活人给她,算怎么一回事?
他违约一年多未归,如果对她还有情意,回来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难道不应该是确认她嫁人了,还是依旧在等他吗?得知她还在等他,不应该第一时间跟她联络吗?
如此反常,要么变心了,要么有什么情况是她料想不到的,要么就是莎娜在说谎。
变心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否则他就不会把莎娜送到她这里来了,应该是后面两种情况之一。她已经让洛晓雁回京打探消息去了,两三天内即可返回,到时候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阿福不太放心洛晓雁,“他是康九爷的人,肯定向着康九爷说话。知秋姐姐,还是我派几个可靠的人去京城查吧,看看康九爷玩的到底是什么把戏?”
“不用了。”叶知秋摇头,“洛大哥不会骗我的,除非他没有打听到消息。如果连他都打听不到,咱们的人去了也是白去。皇家的事情,不是谁都能随便打听的。
不要因为我的私事影响生意,我们现在家大业大,万一出了什么问题,牵连的不只是你我,那可是咱们农场几千口人的饭碗。要记住……”
“小心行得万年船。”阿福替她把话说完,“这套词儿你说了多少遍了,我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你放心,我记得牢靠着呢,就差把它写成祖训传给子孙后代了。”
叶知秋笑着瞥了她一眼,“你记得就好。”
阿福笑了一阵,转了话题问道:“我听说虎头娘回来了,还撞伤了脑袋,现在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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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秋姐姐,我听说康九爷回国了,还给你送来一个娇滴滴大美人,是真的吗?”阿福进门连气都没喘匀,就嚷嚷着问。
叶知秋见她脸色通红,满头大汗,起身倒了一杯凉茶递给她,“先喝口水。”
阿福接过来一饮而尽,用袖子擦了一下嘴,又急着打听,“是真的吗?”
“现在不是季末查账的时候吗?你怎么回来了?”叶知秋不答反问。
“查账是小事,玉禾领着人就做了。康九爷回来可是大事,我一听到消息就从临阳府赶回来了。”她越不说,阿福越心痒,拉住她的胳膊晃了两下,“知秋姐姐,你别打岔。快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啊?”
叶知秋若有若无地弯了一下唇角,“送来一个大美人是真的,娇滴滴就谈不上了。”
阿福愣了,“什么意思?”
“你见了就知道了。”叶知秋这话刚说完,就听门外传来一阵急促而轻快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砰地一声推开了,闯进一个花花绿绿的身影,“叶姐姐,你看,我掏的鸟蛋。”
阿福只觉刮来一阵彩色的风,定睛看时,眼前就多了一个年轻女子。个子高高的,皮肤很白,五官小巧精致,不施脂粉,能看到鼻梁上散布着几颗淡淡的雀斑。
头发用金色发带很随意地扎在头顶,腮边垂着两绺散发;上身穿了一件短衫,半截衣襟是红色的,半截是黄色的;下面穿了一条灯笼裤,一条裤腿是紫色的,另一条裤腿是绿色的;腰间系了一条麻布半裙,是蓝色的;脚上穿了一双褐色的羊皮短靴,露出半截橘红色的袜子。
手里捧着一个中号饭碗般大小的鸟窝,里面静静地躺着四颗青灰色带斑点的鸟蛋。
阿福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知秋姐姐,这是谁啊?她家不会是开染坊的吧?”
她活了十七年,还从来没有在同一个人身上看到过这么多的颜色。完全不讲搭配,处处与众不同,真是绚丽夺目,耀得人眼睛都疼了。
“我叫莎娜,是康哥的朋友。我家不是开染坊的,是靠捕鱼为生的渔民。我爹爹是群岛上最优秀的渔民,我娘亲是群岛上最善良的女人。”不等叶知秋开口,莎娜就竹筒倒豆子,把自己的身份来历说了个七七八八。
阿福瞠目结舌,“她……就是康九爷送来的……大美人?!”
的确不丑,说是美人也不足为过。可浑身上下都弥漫着粗野之气,哪里娇滴滴了?这形象跟消息里描述的半点不符,到底出什么事了?
她这种反应,莎娜这几天见得太多了,很清楚她为什么这么吃惊,不厌其烦地解释道:“你被我刚来时候的样子骗到了吧?其实那不是我平常的样子,康哥说中原的女子都是那个样子的,我想给叶姐姐留个好印象,就找人帮我打扮了一下。
你们中原的女子真辛苦,要穿那么多的衣服,身上头上还要戴那么多的东西,半天我就装不下去了。还好叶姐姐是个好人,不介意我换回原来的样子。”
阿福了然地点了点头,又问,“你和康九爷是怎么认识的?”
“康哥的船队走到群岛附近碰上了海盗,我爹爹帮他把海盗打跑了,受了很重的伤,没多久就去侍奉海神了。”说到这里,莎娜神色有了一瞬的黯然,很快又恢复了常态,“我爹爹临走的时候,和康哥一起喝了鱼血酒,让他好好照顾我。
按照我们群岛的规矩,喝了鱼血酒,就是一家人,我要嫁给康哥做妻子的……”
“什么?”阿福脸色大变,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你要嫁给康九爷?”
莎娜嘻嘻地笑了起来,“我本来是要嫁给康哥的,可康哥说他不是群岛的人,不能遵守群岛的规矩。还说他已经有想娶的人了,不能娶我,只能跟我做朋友。”
“原来是这样啊。”阿福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后来呢?”
“后来我就跟康哥一起出海了,我们去了好多奇奇怪怪的地方。不过每次康哥去谈生意都不肯带我,让别人陪我玩……”
“你等等。”阿福出声打断她,“你是说,你跟康九爷一起出……去番国谈生意?那你们认识多久了?”
莎娜想了一下,“快四年了。”
四年,岂不是比知秋姐姐和康九爷在一起的时间都长?孤男寡女,又有过成亲的意向,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这关系实在有些微妙。
阿福心下嘀咕着,眼睛不自觉地瞟向叶知秋,却见她神色平淡,没什么反应。也是,这些事情她应该早就问过莎娜了,就算心里不舒服,也不会在人前表现出来。
按下担忧的情绪,继续问道:“你爹为什么要把你托付给康九爷?你不是还有娘吗?”
“我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侍奉海神了,我爹爹只有我一个女儿。他很疼我的,不管我要什么做什么,他都会顺着我。”莎娜神色间颇有些骄傲的意味。
阿福存心要探她的底,问了很多事情。她毫不设防,有问必答。听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她并不知道凤康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去番国做生意的商人。
回到华楚国之后,他走水路直接回京。她则在一个小港口登陆,改走旱路,由侍卫护送来到清阳府。至于他为什么急着回京,她也不清楚。
等她离开,阿福往叶知秋跟前凑了凑,“知秋姐姐,康九爷什么意思啊?他要是不想让莎娜知道他是皇子,随便找个地方安置就是了,为什么偏偏要把她送到你这儿来给你添堵呢?”
这个问题叶知秋认真想过,以她的推断,凤康这么做无非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保护莎娜,安置在别的地方他不放心,带回京城又怕被人暗害,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秘密地送到我这里来。
二是怕我误会,与其把莎娜藏在别的地方,显得心里有鬼,不如把人送到我跟前,表明他和莎娜之间清清白白,光明磊落。
当然,这个推断的前提,是莎娜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知秋姐姐,你太小心了吧?”听她怀疑莎娜,阿福忍不住笑了,“那个莎娜一看就是个没什么心眼儿的人,她能编出这么圆的谎话?”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人不可貌相,小心一点儿总是没错的。”
莎娜口中的群岛应该是南楚国所属的岛国,南楚国是华楚国南方的邻居,绝大多数疆域都处在温热带和热带。华楚国南方的人都有一定的口音,南楚国的属国又怎会没有自己方言?
而莎娜却说的一口标准的中原话。
她跟凤康在一起待了四年,也许是跟他学会的,但也不会一点儿口音都不带。人都是恋家的,肯伯特做了将近二十年的游商,家乡口音依然很重,更何况是一个把自己家乡挂在嘴边儿的小姑娘?
即使她是一个语言天才,可以在几年内完全克服方言和口音,然而诸如生活习惯和饮食偏好,总有某些方面摆脱不了家乡的印记。可她除了衣着打扮上奇怪了一些,丝毫看不出是渔家的女儿。
还有她下车时的言行举止,分明受过良好的教育,不是一个野丫头想装就能装出来的。
“她不是拿着康九爷的玉佩吗?”阿福不太认同她的想法。
“玉佩是身外之物,可以是凤康交给她的,也可以是她捡来的,偷来的,或者抢来的,谁知道呢?”
让叶知秋感觉奇怪的,不止是莎娜这个人,还有凤康的举动。不管京城有多么急的事情,写封信的工夫总是有的吧?没有时间写信,让侍卫带个话总行吧?
她问过扮成车夫的侍卫,侍卫只说奉命送莎娜来找她,其他的事情一丝口风都不肯透露。
他走水路,比马车要快得多,想必早就到京城了。即便路上没空,回京之后也该捎个信儿来吧?这么不声不响地送个大活人给她,算怎么一回事?
他违约一年多未归,如果对她还有情意,回来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难道不应该是确认她嫁人了,还是依旧在等他吗?得知她还在等他,不应该第一时间跟她联络吗?
如此反常,要么变心了,要么有什么情况是她料想不到的,要么就是莎娜在说谎。
变心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否则他就不会把莎娜送到她这里来了,应该是后面两种情况之一。她已经让洛晓雁回京打探消息去了,两三天内即可返回,到时候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阿福不太放心洛晓雁,“他是康九爷的人,肯定向着康九爷说话。知秋姐姐,还是我派几个可靠的人去京城查吧,看看康九爷玩的到底是什么把戏?”
“不用了。”叶知秋摇头,“洛大哥不会骗我的,除非他没有打听到消息。如果连他都打听不到,咱们的人去了也是白去。皇家的事情,不是谁都能随便打听的。
不要因为我的私事影响生意,我们现在家大业大,万一出了什么问题,牵连的不只是你我,那可是咱们农场几千口人的饭碗。要记住……”
“小心行得万年船。”阿福替她把话说完,“这套词儿你说了多少遍了,我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你放心,我记得牢靠着呢,就差把它写成祖训传给子孙后代了。”
叶知秋笑着瞥了她一眼,“你记得就好。”
阿福笑了一阵,转了话题问道:“我听说虎头娘回来了,还撞伤了脑袋,现在怎么样了?”
——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