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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扎撒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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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康不插嘴,由着她哭骂完了,才似叹息地说了一句,“那个沉着冷静的叶知秋哪里去了?”

    “沉着冷静你大爷!”

    叶知秋盛怒之下爆了粗口,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把他从自己身上掀开,爬起来就往外走,头也不回地道:“醒了就从我家滚出去,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凤康被她一掀,脑袋磕在床沿上,顿时头晕眼花。等缓过来,见她已经走到门口了,情急之下急忙喊道:“我不是不想跟你联系的,我得了瘟疫……”

    叶知秋脚步生生顿住,惊讶地回过头来,“什么?瘟疫?!”

    凤康扶着脑袋坐起来,喘了两口,缓缓地说道:“我在番国见过一种瘟疫,当地人称之为‘扎撒佛’,意思是‘可怕的死神’。

    一旦染上这种瘟疫,人会很快失去意识。全身皮肤变得十分脆弱,碰一下就会脱落,渗出黑黄色的血液来。”

    “你是说,你得了就是这种瘟疫?”叶知秋回到床边,眼睛红红地望着他。

    “嗯。”凤康伸长胳膊抓住她的手,将她拉到身边坐下,“我原本打算一回到华楚国,就先到清阳府来看你的。可进入海河口没多久,我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

    这病发作得实在太快,我什么都来不及做,就失去了意识……”

    难怪闻苏木说他大病初愈,却说不出他得了什么病,原来竟是瘟疫。虽然此时他好好地坐在这里,可想到他曾经得过那种要命的病,叶知秋的心还是牵牵扯扯地疼了起来,“你怎么会染上瘟疫呢?”

    “大概一年半以前,船上的水喝完了。途经一个小岛,我带人下船汲水,遇见一个昏迷不醒的孩子。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得了瘟疫,便将他带回船上医治。

    那孩子很快就死了,跟他有过接触的人也先后倒下了。后来得知是扎撒佛,我们遵照番医的指点,将得病的人单独放在一条船上,有人死掉就将尸体焚烧,还让整个船队的人服下预防瘟疫的汤药。

    那次一共死了七个人,只有一个人熬过来了。

    我想必也是那时候染的瘟疫,只是一直没有发病。我还以为自己身强体壮,连瘟疫都奈何不得,谁知刚回到华楚就倒下了。”

    凤康不无自嘲地扬了一下唇角,继续说下去,“若是被人知道,我堂堂一个皇子,出使番国四年,带了一身瘟疫回来,定会丢尽皇家的脸面。

    与我同行的两名使节既不敢声张此事,又怕我因瘟疫死在船上,不好向父皇交代。便将我身边的人悉数软禁,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京城,禀奏父皇。

    之后父皇将我接进宫里,安顿在后宫一处闲置的殿阁之中,派了几名太医秘密诊治。洗墨和随行侍卫被分开关进天牢,相互之间不得碰面,也不得与外人接触。”

    叶知秋明白了,难怪张弛和洛晓雁回到京城一无所获,还被送进大牢。想来是皇上怕他们探听到凤康得瘟疫的消息,泄露出去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索性将他们关了起来。

    “那你的病……”

    “已经好了,不然我也不敢来见你,更不敢像这样碰你。”凤康将她的手握紧了一些,眸色微微地深了,“倒下的时候,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叶知秋听了又是心疼又是愧疚,“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得了那么重的病。如果早知道,我就不用招亲的消息引你出来了。你病刚好,应该好好休息……”

    “这不是你的错。”凤康止住她的话,“都是十一自作主张做的蠢事。”

    叶知秋早就猜到他成亲的事是凤况从中动了手脚,只是不知详细。听他提起,便顺口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扎撒佛是一种很厉害的瘟疫,发病几天之内就会死去。好在王太医随我出使番国这几年,跟番医学了不少的本事。也幸好有一名侍卫得过扎撒佛,并且熬了过来。王太医便依据番医教授的法子,取他的血作为药引配药,给我治病。

    在治疗的过程中,病情反复,有好几次我的一只脚都踏进了鬼门关。父皇大概也是病急乱投医,又不知听信了谁的话,决定试一试‘冲喜’的法子……”

    说到这里,他停住了,表情不自在地看了叶知秋一眼。

    叶知秋从他这一眼洞悉了不少内容,替他把没能出口的话说了出来,“你病重的事不好声张,这种差使也不好委屈重臣贵胄家的女儿来做,所以皇上决定用我这个身份低微的农家女给你冲喜。

    我是你看中的人,就算救不活你,成了亲也能满足你生前的心愿。我有机会嫁到皇家,就是天大的好事,守寡都要感恩戴德,最妙的是,没有后台硬的娘家替我抱屈。

    这么一分析,皇上还真是个慈父呢!”

    听了她这嘲讽意味十足的话,凤康没有言语。自己珍之重之的女人,被人这样轻视,他何尝不生气?他为什么要背井离乡出使番国?还不是为了有一天能以三媒六聘之礼,风风光光地娶她进门?

    他宁愿死,也不舍得让她做“冲喜”这样的事。可做这个决定的人既是他的父亲,又是一国之君,他又能怎么样呢?

    “那这件事跟十一有什么关系?”叶知秋压下怒意问道。

    “我跟你说过,在众皇子之中,除了我,父皇最宠爱的就是十一。我得病的事,父皇并没有隐瞒十一。十一得知父皇有意给我冲喜,便主动请旨接你进京。

    当时有许多人眼巴巴地盯着王府和皇宫,派别人接你进京难免节外生枝。十一见过你,而且封地与清阳府相邻,是做这件事的最好人选,父皇便允了。”

    “皇上让十一来接的是我,可他为什么不惜违抗圣旨,编造谎话欺骗我,也把莎娜接进京城跟你成亲?有什么特别的原因,还是纯粹看不上我,不愿让一个村姑给他当嫂子?”叶知秋蹙了一下眉头,“我好像没做什么不招他待见的事吧?”

    凤康摇了摇头,“不关你事,是莎娜。看样子她没有告诉你, 其实她是群岛岛主的女儿,也是下一任岛主。”

    叶知秋先是吃惊,随即了然,“你是说,十一是看中了她的身份?”

    凤康不置可否,接着自己话茬说道:“莎娜的父亲是一个很有雄心也很有远见的国君,他很向往中原的风俗人文,可惜因为南楚的压制,一直没能如愿。

    他只有莎娜这么一个女儿,从小就请人教授她中原的语言、文字和礼仪,希望她有一天能代替他,越过南楚到中原来游历一番。”

    莎娜的中原话说得很是娴熟流利,第一次见面时的言行举止,也是十足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让叶知秋因此对她产生了怀疑。没想到她竟是皇族出身,还系统地学习过中原文化,这就难怪了。

    “岛主为了救我,受了重伤,最后不治而逝。临终之前,将莎娜托付给我。他原想把莎娜许配给我,但是我拒绝了,只答应他,带莎娜到中原来见识见识。

    我本打算返回的时候再接她上船,可她非要和我同去番国。我没办法拒绝,只能带她一起上路。这些事,你想必听莎娜说过了吧?”

    凤康说这一席话的目的,是跟叶知秋解释他和莎娜的关系。见她点头,并无不快的样子,微微地松了一口气,接着说道:“群岛的风俗与中原大不一样,男女都可以继承岛主之位。

    岛主驾崩之后,岛民便可从他的子女之中选出一人来做岛主。但是有一个条件,新岛主即位之前,必须成婚并育有后代。若达不到条件,便由长老会暂时掌权,直到新岛主诞下后代为止。

    他们信奉海神,一旦对海神发下誓言,就永不更改,绝不会违背。

    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谁在掌权,只要莎娜没有当众对海神发誓,说要放弃岛主之位,并且有了孩子,就可以立刻成为岛主,任何人都不得有异议。”

    叶知秋听他语调暗哑,怕他说话累到,便接起话茬,“十一认定这个随时都能成为岛主的姑娘,比我一个村姑有用得多,所以将计就计,来个偷梁换柱。

    把莎娜接进京城,立刻对外宣布,雪亲王要跟一个从番邦带回来的女子成亲。皇上没有明确下旨,只要能给你冲喜,新娘是我还是莎娜都无所谓。何况消息已经传开,想换人也没办法了。

    他早就料定皇上不会因为这件事问他的罪,顶多呵斥他几句。

    等莎娜变成你的王妃,以我的性子,一定会跟你一刀两断。没有我拖后腿,你就可以全心全意地帮他争夺皇位了。万一夺权失败,在华楚国待不下去了,你们兄弟两个就可以搭伴逃到群岛。

    到那里夫凭妻贵,养精蓄锐,招兵买马。有机会就东山再起,没机会也能安逸度日。

    几年不见,你这兄弟真是大有长进!”

    凤康苦笑地闭了一下眼睛,“他本就是权谋好手,只是因为我不得施展罢了。”

    见他没有计较的意思,叶知秋也懒得评论,只问道:“那封信是怎么回事?”

    ——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