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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黑豹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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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绕着自己不断踱步的黑纹豹,项天嘴角露出一丝浅笑,一只野兽想发现武者的破绽,简直是搞笑,不过转念一想,这未必不是自己的机会。

    运起鸦雀步,项天突然身体一僵,动作不再圆满流畅,不由露出了几个破绽,黑纹豹眼睛一亮,它不懂什么破绽,只是直觉告诉它,这是个好机会,修长的身体瞬间弓起,猛烈一扑。

    项天早有所料,甚至对方可能做出的动作都在心中演练了几遍,提气聚力,差之毫厘的躲过凶险一扑,右拳狠狠的击中黑豹太阳穴。

    黑豹只感觉头部一阵剧烈震荡,不由哀吼一声,紧紧捂住脑袋。

    项天自然不会放过机会,骨枪一收一放,直刺对方侧颈,插入半分后,却是不能寸进。

    项天不以为忤,浑身肌肉以一种奇特的韵律自由颤动,手中骨枪同样急速震动,化作一道锋利钻头,狠狠刺入黑纹豹的颈部大动脉。

    血流如注,黑纹豹顿时发狂,不顾全身疼痛,牙齿利爪并用,对着项天发动拼死一击。

    项天收枪自保,同时脸色一沉,这是最麻烦的结果,也是各种狩猎者相互忌惮的原因。

    一个不怕死的对手,根本不和你见招拆招,也不管自身受到的攻击,就是盯着你杀,除非实力比对方强得多,否则很难抵挡,就算赢了,也要受伤,在危机四伏的丛林,受伤往往意味着危机。

    项天艰难躲避着攻击,如果不是鸦雀步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他根本不可能和对方贴身交战这么多回合,至于直接跑路,他想都没想过,把后背交给完全提速起来的黑纹豹,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渐渐的,黑纹豹的动作越来越慢,攻击越来越乏力,项天看中机会,右脚迅捷踢出,正中黑豹左腹,黑豹一个踉跄,猝然倒地。

    项天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骨枪再次化作一道钻头,刺入猎豹受伤的颈部,将原本的伤口撕裂的更大更深,血液泉涌而出,黑豹修长的四肢挣扎几下,复归沉寂。

    “黑豹啊黑豹,你还是十天前的你,我却不再是十天前的我了,所以这一战的结局早已注定。”

    通过学习皇家基础武技,融合其中高端先进的理念精髓,项天对于肉体的应用上了一个新台阶,最直观的表现,就是鸦雀步,夺命脚等原本的武技提高了一个等级,同时能够熟练运用身体震荡的力量,破开魔兽的超强皮膜,直接攻击他们的内部躯体。

    项天撕下几块树皮,止住了黑纹豹的血,呵呵一笑:“看来今天我的运气不错,希望接下来运气会更好。”也不看后背和手臂上的两道鲜红血痕,拖着豹子就向栖身地行去。

    项天的住所就在离这里数十米的一个小洞穴里,毕竟他的狩猎范围实在有限。

    回到洞穴,项天放下黑纹豹,脱下兽皮,露出一身健硕的肌肉和遍布身体的数十道伤痕。

    赤身裸体走到洞穴一角,项天提起一盆清水,清洗了下伤口,顺带洗了个凉水澡,不由一阵舒爽,虽然流落丛林十多天了,可项天不会真把自己当原始人对待。

    一刻钟后,闻着那股诱人的味道,项天把烧烤好的灰兔从火堆上拿起,看着那股让人垂涎欲滴的金色光芒,不由食指打动,肆意的啃食起来。

    感受着身体中不断流动的暖流,项天微微叹气:“异界的兔肉里能量充沛,味道口感比地球强了不知多少倍,可惜没有作料,不然那味道,啧啧!”

    酒足饭饱,项天浑身气血加速流动,在身体内部连续转动了九个周天,颜色愈发鲜艳,尤其是其中一团,渐渐发出淡淡的光芒。

    又是九个周天,项天只感到那股红芒越来越盛,浑身的气血越发流畅,最后,红光聚合成一滴沉重如水银般的金红色血珠,在身体脉络中自由流转。

    “终于突破凡阶了。”项天摆动四肢,喜悦出声。

    虽然没有修炼功法,可通过基础武技中的只言片语,项天大致明白了凡阶的修炼境界,凡阶第一步凝气血,凡阶初段-通皮膜,凡阶中段-融血肉,凡阶高段-锻筋骨,凡阶圆满-练脏腑。

    项天可以利用身体能量,甚至五脏六腑都锻炼过一遍,应该算是凡阶圆满了,要不然也对付不了那些凡阶魔兽,但那其实是严重阉割版的凡阶。

    因为第一步就有问题,异界生物可以吸收天地间无处不在的能量,修炼凝聚的血液中同样融合了天地能量,所以凝聚的精血才叫气血,凡阶修炼的力量才叫气血之力。

    那些异界魔兽也是因此变得强大无比,把招式精妙,智慧超卓的项天虐的完全找不到北,痛定思痛,项天决定重走修炼之路。

    虽然没有功法,但突破凡阶也不需要什么功法,关键一个字——“吃”。没错,就是吃大量的野兽,自发吸收生物血肉中蕴藏的能量因子,量变引发质变。从此,项天在吃货这条不归路上渐行渐远……

    项天十数天内狩猎了不少的灰兔,厚皮猪,角鹿之类的野兽,加上本身的身体基础,早已经达到临界点,所以这次突破也是水到渠成。

    适应了一下现在的身体,项天再接再励,又拿出两个天然石盆,这几个家具都是他四处寻觅得来的,毕竟野兽没有需求,项天要细找不难。

    两个石盆中都盛着鲜红的血液,项天拿起颜色较浅的一盆,一饮而尽,默运《万物血》,兔血在他身体中沿着不同路线不断分解转化,然后被吸收聚合,最后化作一团纯粹的白金色血珠。

    项天的心眼不断观察着这一颗绚丽的宝珠,看着它在红色河流中随意漂流激荡,突然,一团更加庞大的金红色血珠从血河中猛地冲出,张开一道裂隙,如同鲸鲨般将它吞噬包裹,尾巴一甩,迅速拐入另一条河流。

    奔腾的血河越来越窄,两岸的**宫殿清晰可见,慢慢的,血珠来到一座血网交错的奇异之地,血珠用力一吐,将白金色的光芒喷入血网。

    白金色血珠在这片密密麻麻的血网中艰难前行,经过未知的化合作用,体型也越来越小,最后微不可见,当那微不可见的白光穿过血肉之栅,直接落入到一座方尖塔状的血肉中。

    看到它落入血灵塔,项天的心提了起来,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尝试了,虽然一开始没有随心所欲的气血之珠,但他毕竟能够轻微控制身体力量。

    数十次尝试,通过调整血河流动,有七次在白金血珠消散前,将它带入了血脉之栅。

    通过血脉之栅,落入血灵塔的白色光点只剩两个,两次都失败了,这是第三次,没有办法,谁叫血肉灵塔暂时不属于自己,所以成败完全看天意。

    等了足足一刻钟,血肉灵塔轰然一震,一股无形的力量充斥全身,项天只感觉浑身的细胞同一时间张开巨口,似乎在吸收着什么神秘的东西。

    项天慢慢站起身,细细感知自身的身体,并未有太多异样,轻轻一跃,“哎呀!”项天还没反应过来,头部已经和洞顶进行了一次零距离亲密接触。

    揉着头部的小包,项天脸上全是兴奋,忍不住冲出洞穴,一步跨出,距离比原先至少多出三成,再一跃而起,身体顿如腾云驾雾,轻松落上一颗巨木的枝干,至少跳跃了五米高!连续跳跃几下,项天就到了树丛之顶。

    瞭望远方寂静的黑暗森林,希望之火却在内心熊熊燃烧。项天随意的躺下,让皎洁的月光和满天星辉洒满全身:“星空永恒,而我的征程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