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爱到生命尽头不停休 > 第十六章 不合脚的鞋子

第十六章 不合脚的鞋子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xbiquge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金秋九月,黄叶飘零,乡间的小路两旁,绿叶深厚,不少植物已沾染上枯黄,渐渐走向枯败。

    树梢叶尖带着露珠,被秋风扫落,有些寒凉。

    老旧的教学楼上,电子铃声准时响起,唤醒还没进入学习状态的孩子,催人奋进。

    很快,校园内外,朗读声整齐悦耳,传遍云霄。

    孟萦站在门口,眺望教学楼,此刻,在里面坐着的,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栋梁,是祖国的未来。

    少年强则国强,里面的孩子只要肯努力,不放弃,未来必然光明。

    而她的未来,她已经看不到了。

    她看不到她脚下的路,不知该往何处行走。

    在这世上,又有多少人和她一样?迷茫彷徨,一叶障目,踌躇徘徊,在生活里兜兜转转,看不到希望,看不见归路。

    也许,这就是长大的悲哀!

    不,不对,这是她的悲哀。……孟萦自嘲,心里空落落的。

    不远处,机器轰鸣,穿着长袖T恤,牛仔长裤的季怀正坐在机器旁,眼睛眨也不眨的望着机器。

    季怀什么时候起床的,孟萦不知道,她那时睡得正香。

    模糊记得,季怀起床煮面条吃的时候,问过她,要不要起来吃点。

    中午,放学铃响起,学生们陆陆续续的走出学校,学校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没一会儿,季怀装了孔,停下钻机,回去吃饭。

    进屋,桌子已经摆上了热腾腾的饭菜,还有洗手洗脸的热水。

    季怀会心一笑,这,才像一个家的样子。

    孟萦见他进来,笑了,“快洗手,洗脸,可以吃饭了。今天下班怎么比昨天晚了些?饭菜都快冷了。”

    季怀将东西放下,边洗手洗脸边说道:

    “胡老师要回家吃饭,见马上就可以收孔了,不想跑来跑去的,一直守着,打完收了孔才回来,晚了点。”

    孟萦将帕子递给他,“也没晚多久,跑来跑去的,确实麻烦。”

    季怀“嗯”了一声,将帕子挂号,“以后,你煮好了饭,就先吃,不用等我,我回来,热热就好了。”

    孟萦拿碗盛饭,笑笑,“这怎么行?你又不是不回来吃饭,等等没事。”

    季怀心暖暖的,笑了,“做我们这行,就这样,没个定时的。”

    “这个工地,就我一台机器在上面,还能偷个闲,除非像刚才这样,甲方等收孔,平时还能按时回来。”

    “要是在大工地,七八台,十多台钻机,都在抢孔,遇到好打的孔,一个小时就是一二十米,几大百,跟抢钱一样,谁还顾得上吃饭。”

    孟萦端着碗,愣了下,问道:

    “一个小时几大百,确实跟抢钱差不多,不过,还是尽量按时吃饭对身体好点。”

    季怀扒了两口饭,边吃边说道:

    “以前,我一个人,没得法,只能饿着。现在,不是有你了吗?”

    “以后,要是忙了,回不来,我就给你打电话,你用大碗给我打点饭,装点汤或者带瓶水,给我送过去就行了。”

    孟萦望着他,勾了勾嘴角,“你还真不客气。”

    季怀堆满了笑容,“你是我媳妇,我和你客气啥?”

    一连上了两天。

    晚上,季怀回来,笑着和她说,这工地明天就能打完了。

    第二天中午,季怀回来,拉着她出门逛街。

    孟萦换了身衣服,穿着高跟鞋,背着手机和钱包,叹了口气。

    季怀锁了门,站在路上,等了将近半个小时,才看到有车进过。

    坐着摩托车,到安阳县内。

    下车的地方,是一处景点。

    说是景点,其实也算不上,就一条河,什么看的都没有。

    街上人很多,站在围栏旁,吹着河风,逛街。

    孟萦走了没一会儿,脚后跟又开始痛了。

    和叶孤城从医院出来后,她就没再穿过高跟鞋,这次来淮市,为了搭衣服,她穿了双中跟的高跟鞋。

    也不高,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穿一次脚后跟痛一次,也不知道是不是长时间没穿高跟鞋,不习惯的缘故?

    走着走着,季怀感觉她全身的重量都快压到他身上了。

    季怀低头看了她脚上的鞋子一眼,皱眉,“脚不舒服?”

    孟萦点头,“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两次穿高跟鞋,脚都又酸又痛的,以前穿高跟鞋,也没有这样过,真郁闷。”

    季怀想也没想就转过身,蹲在她面前,拍拍肩膀,道:

    “上来,我背你。”

    孟萦犹豫了一下,趴到他背上,小声的在他耳边说道:

    “我们到那边找个地方坐坐,遇到鞋店,买双平跟的。”

    季怀背着她慢慢走,“嗯。”

    街上的人都朝他们俩看,孟萦有些不好意思,趴在他耳边问他,“我是不是太重了,要不要休息一会儿?”

    季怀耳朵有点痒,捏了捏她的屁股,打趣道:

    “是有点重,不过,还背的动,就当是提前练习了。”

    “放我下来,我自己能走。”……孟萦恼羞成怒,挣扎着要下来。

    季怀托着她的手紧了紧,紧紧的勒着她,不让她从背上掉下来,哄道:

    “我说笑的,你一点都不重,真的。”

    孟萦:“……”

    不知道胖是女人最不愿意听到的字吗?

    季怀背着她一直走,差不多走了半条街,才找到一家鞋店。

    孟萦直接略过有跟的,选了又选,最后选了双皮面的小白鞋。

    小白鞋好看,但容易脏,皮面的,用湿帕子抹抹,鞋刷子刷刷,还能弄干净。

    要是网面的,就特别难清洗。

    孟萦最讨厌麻烦,喜欢小白鞋又讨厌刷鞋。

    穿着新鞋子出来,孟萦恨不得将高跟鞋丢垃圾桶里,又舍不得。

    这都是她花钱买回来的。

    季怀看着她,一脸无语,提着她手上的鞋子就扔进垃圾箱里。

    孟萦瞪他,“丢了干嘛。”

    季怀拍了拍手,“不能穿,不丢了,留着干嘛?当摆设啊?”

    孟萦嚣张的气焰顿时就矮了三分,低着头,看着脚上的新鞋子,弱弱的反驳道:

    “不能穿了,那也是花钱买的。”

    季怀一脸无奈的摇了摇头,“不能穿的衣服,还可以做其他的,不合脚的鞋子,除了丢掉,一无是处。”

    孟萦木楞的望着他,总有种他在一语双关的感觉。

    叶孤城之于她,就像这双不合脚的鞋子,穿着脚受不了,丢了又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