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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再回首,她已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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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开学的日子,镇中学附近的小吃店生意火热,孩子们三三俩俩的围坐在一起,聊天吃东西,偶尔而传来爽朗的笑声,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稚嫩。

    他将车停在小吃店对面的马路上,透过车窗远远看着,灰暗的眼眸微动,嘴角的弯度太淡太浅,就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

    往事种种,恍然如梦。

    那年冬天很冷,在集训营受了重伤的他被直接送到了德国治疗,整日躺在病床上,比起病痛,更让人难熬的是漫长的孤独,还有对她的思念。

    于是他给她打电话,经历生死,再次听到她的声音,那感觉十分美妙,他想,如果她在他身边,他一定会狠狠将她拥入怀里。

    电话那头的她哭了,说想他了,于是他不顾医生反对回国,下了飞机便来看她。

    他在大院儿门口等她,她急冲冲的出来,看到他的那刻,她片刻呆怔,眼睛里转动着美妙的光。

    他记得,那天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针织外套,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漆黑的发,长长的马尾,越发显得皮肤白皙细嫩。

    那时的他们很羞涩,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感情,他们都不知如何表达,很矜持,也很克制,明明想要给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说真的很想你,却分别走在小路两侧,低着头,沉默不语,唯有那颗急速跳动的心脏,真实的反映着他们的欢喜。

    就这样,一左一右,隔着一条石板路,不敢直视,偶尔会用余光去观察对方,天知道那时他整个脑袋里都在想要如何才能牵到她的手,可是来来往往的路人太多,于是只能委屈的装作她的陌生人。

    直到她带他来到了这里,这间小小的面馆。

    想想,这里竟然是他们唯一的一次约会地点,她请他吃面,钱是她付的!

    曾经,他总以为自己对嫣儿已经够好了,坚信这世间再也没有人比他更爱她了。

    如果她想要,别说是万贯财富,就是他的命他都愿意交付给她。

    那时的他,爱的太过自以为是,爱的太过浓烈,爱的太过盛大。

    可实际上,却从未真正为她做过什么。

    那时的他们正值花季,十六七岁,明明有太多美好浪漫的事情可以一起去做,却不知为何辜负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光阴。

    他以为他们有的是时间,他以为他们的日子还长着,他们有一辈子的时间相守,他以为一切都还来得及……

    他明明可以为她做许多事情,却最终成了遗憾。

    他还从没送过她礼物,珠宝首饰?华衣美服?香包香水?

    统统没有送过,甚至连每个恋爱中的男孩都会为给女孩准备的花束、公仔都从没送给过她。

    他还没来得及带她去看电影,就像世界上所有普通的恋爱中的男孩一样,为自己心爱的女孩提前排队买票,为她买好可乐和爆米花,看悲伤的电影时,可以将肩膀借给她,为她吸干泪水。看恐怖片的时候,可以将她拥进怀里,给予她足够的安全感。

    他还没来得及和她穿情侣服,手牵着手在街头漫步,去游乐园,大声尖叫,去郊外骑着自行车在清风里欢笑。

    他还没来得及为她准备一餐丰盛的晚餐,在最华丽的西餐厅为她弹奏她最爱听的曲子,看满天烟火,给她一个美妙浪漫的夜晚……

    那时的他总是信誓旦旦的发誓说自己要永远守护这个女孩,不让她受伤,不让她哭泣,绝不伤她分毫,却不知伤她最深的人,恰恰就是他。

    他的嫣儿,是这世间最美丽善良的女孩,率真诚实,不太会撒娇,那时候的他偶尔会对此不满,可性情使然,她虽觉得为难,但仍旧试图做出改变。

    犯错的时候会拉着他的小拇指,可怜兮兮的看着他,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清澈洁净的像山间流动的清泉,即便什么都不说也会让人融化,沦陷其中。

    他记得,她有这世间最美丽的笑颜,两颗酒窝清浅动人。

    他记得,那时她最常对他说的话便是:“你怎么这么幼稚”

    他记得,她最生气的时候,也只会骂他是混蛋。

    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确实是挺混蛋的。

    动不动就会把他惹哭,说是为她着想,却从未设身处地的站在她的立场考虑她的感受,甚至偶尔会责怪她,抱怨她……她那么坚强的女孩,好像自从认识了他,泪水就变多了。

    如今,他终于如她所愿长大了,成熟了,回想过去种种,终于能够感同身受,学会理解和包容,可却独独缺了她。

    为什么,当时的他不懂这些呢?

    为什么,当时的他不能多理解她,疼爱她,包容她呢?

    为什么,那时的他偏偏是那样一个自私、幼稚、混蛋的人,而又为什么,当他终于变成了她想要的样子时,唯独她不在了。

    后悔是什么呢?

    他想,便是他现在的这种心情吧,急切的想要回到过去,去弥补自己犯的错,去改变当时的自己。

    又或者,他甚至会想,如果当时的他不那么执着,放开她,他们是否能够天涯各自安好。

    刺耳的响铃声响起,午休结束,偶有几个学生从小吃店里冲了出来,向对面的校门口狂奔,同时也将轩木从遥远的记忆里拉了回来。

    推开门,小小的店面,因为刚刚迎接过一批学生,这里有些杂乱,老板娘性格爽朗,怀里抱着一个约有三岁的孩子,见他进来,喜上眉梢,跟他打招呼。

    “来啦!还是两碗面?”

    他微微一笑,算是应答了。

    大概三年前,这里的老板想将这面馆盘出去,他们夫妻二人决定将这里盘下来,却被告知店铺被卖给了一个城里来的富人。

    这家店对夫妻二人来说有着非凡的意义,于是向亲朋好友借了钱,央求老板将店铺卖给他们,老板却说他已经跟城里的那位签了合同。

    看着老公回到家中闷闷不乐,晚上睡不着觉,妻子偷偷写了一封信,并要到了“城里那位”的联系方式,希望能够做最后一次努力,倘若真的没有办法,至少她也已经尽力了。

    本以为那封信定然会石沉大海,却没想到收到了回复,说这间店的所有权他可以出让,并分文不取,却只有两个要求。

    第一,要跟原来的老板学习如何做出同样味道的面。

    第二,不可以动那面写满心愿的墙。

    夫妻二人,欣然接受,努力学习手艺,做出了味道相同的面,生意更是火爆,许多毕业许久的学生都专程到这里来吃面。

    老板娘之所以对轩木印象深刻,着实是因为他出色的外貌,一头银白色的发更是引人注目。

    再者,是因为每次他来必定是等到学生们上课后,一人坐在心愿墙的位置,叫两碗面,他却永远只吃一碗。

    “老公,老公,你看就是他……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来。”端上两碗面后,老板娘偷偷跑到厨房,透着厨房的小窗口指着轩木道。

    “谁啊?”老板忙着收拾厨具,眼睛都没抬一下。

    见老板忙着手里的活,根本没将她的话放在心里,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老板娘有些生气,双手环胸,挑着眉说:“人家长得老帅了,我这辈子算是栽到你这儿了,要不肯定嫁给他去。”

    老板娘这句话果然引来老板的关注,抬头看了看,却只看了个背影。

    黑着脸,一脸不屑道:“一头白发,还不就是个有钱的老头子。”

    “啥老头子,人家可年轻了。”

    “他有钱,年轻,长得帅,那你赶紧去找他吧,说不定人家也中意你是吧!没事儿,你要是想飞黄腾达,我和儿子绝不拉你后腿!”老板阴着一张脸,醋劲儿十足。

    “呦!生气啦!小气鬼!我能跟谁啊,打从初中起,我就栓你这棵大树上了,就给我个千万富翁那都抵不上我老公的一个脚趾头……”老板娘用手肘娇滴滴的撞了撞老板的胳膊,脸上更是说不出来的幸福笑容。

    “跟你说正经事儿呢!你瞧那个人不觉得奇怪么?每次来他都叫两碗面,其中一碗就放在他对面,但是他绝对不会吃。而且啊……你看看他的样子,就好像对面坐着一个人似的,有一次我听到他在自言自语,还会笑……哎呦!光是这么跟你说,我都觉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老板娘忙用手搓了搓胳膊。

    “你就整天疑神疑鬼吧,想那么多干嘛,他爱叫几碗面就叫几碗面,爱咋吃就咋吃,爱哭爱笑的,跟咱们也没啥关系。”

    “不是这回事儿,我是觉得他好像一直在等人。你看他,吃完面了也不走,每次都一个人傻傻坐上半个小时,他对面的面条都泡坏了,也不吃。啧啧啧,你看看他好像又说话了……那么年轻,长得又那么好,这要是真的有病,多可怜!”

    “所以说上帝是公平的,平平淡淡,健健康康的就行,钱多钱少又怎么样,还不都是那么活着么!”老板将老板娘搂在怀里道。

    “所以啊,俺这辈子不求大富大贵,俺就求能跟你过一辈子……要是哪天你能把你那个初恋忘了就更好了!”

    “怎么又提到她了?瞅瞅你,心眼儿就跟针鼻儿似的!”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