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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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何人?”
既然对方说着无礼的话,用放肆的眼光俯视这房间里的众人,黎恩也没打算给他什么面子。
“随意闯进私人的聚会,指手画脚,似乎有失贵族的风度了吧。”
虽然他没有直接开口讥讽,但这样的话也足够令面前这个傲慢的年轻人燃起怒火。
“本人桑兰,桑兰·克利切。
至于你,贵族的风度?哈!”
说着,年轻人举起手来,毫无风度地指着黎恩道:“和一群粗鄙的佣兵在一起喝酒……用下人的水杯糟蹋我们家的好酒。
那这就是你的风度咯?爵士——”
“风度,可不是根据他人的看法而定的。”
黎恩在佣兵同伴们发飙之前,便先站了起来,先是对着大家露出了安抚的微笑,当视线转移到年轻人的身上时,却蕴含着一种怜悯。
“年轻人,我猜你小的时候并没有好好读书,否则,怎么会连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呢?”
正牌的琼斯——万物之灵的声音在黎恩的脑中回荡,他只需要照着这话念出来,就已经是十足的打脸。
“你还记得白之王的爱将,兴登堡侯爵么?
我记得就连兽人都会嘲笑他没有一点礼节观念。
但这并不妨碍兽人国度破灭之后,最后残存的兽人对他叩拜吧?”
说着,黎恩还故作回忆了一下的样子:“我记得有个老贵族当面指责他抓兽人做奴隶,下达死命令,五年内必须把它们全部累死是不义之举。
最后貌似……这老头儿是被砍了脑袋,割下舌头做收藏吧?
这并不妨碍他成为尊贵的侯爵大人。
侯爵大人嘛,自然比什么男爵子爵有风度多了才对。”
兴登堡家族的侯爵地位一直传到了今天,虽然不是在这红河谷附近,却也离得不是天南地北那么远,不是年轻人可以随意编排否认的。
年轻人一时面红耳赤。
黎恩自己也一眼就看得出来,虽然年轻气盛,但这家伙的爵位肯定还没有费加罗子爵高呢。
“贵族为什么成为贵族呢?不可否认,的确有血统的因素。
但无能者自然是不配继承家业的,即便继承了家业也会败落,后代甚至沦落为佃户……
而有能力的人,即使一开始只是平民,也没有背负什么大英雄的血脉,最终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的血统在后世变得神圣起来。”
说着,黎恩像是表演歌剧一般,摆出了夸张的动作:“还曾记得红河谷被成群恶狼占据,水中游荡着上百条巨鳄?
还记得红河谷的第一批住民,那是流寇还是贼盗?
哦,一位勇敢的年轻人带着他的三个儿时玩伴,杀掉了水贼的首领,建立了小小的渔村。
年轻人的儿子让第一座城堡拔地而起,进献一百张鳄鱼皮,被封为骑士,儿子的儿子则杀散群狼,建起了红河谷城的一角……
三代之后,家族的旗帜才在整个河谷上空飘荡。”
听着黎恩熟练地吟唱这一首并不多么美丽的诗篇,费加罗子爵有些尴尬。
因为,这真的是克利切家族的起源故事,一本三百年前由当代家主亲手写下的日记里,还抄录着这段原文。
酒馆里的吟游诗人,也偶尔会对外地人说起这段历史,来换取好奇者扔来的铜子儿。
事实上,这诗歌已经算是删减版的了,最初的版本里,甚至提到那位高祖的时候,还会称赞他用烈酒贿赂水贼,在酒里下泻药的机智。
那位祖先可没有途径搞到够强的毒药,就算求助于游荡四方的三流药师,最后也只搞到了泻药……
冲进一堆臭气轰轰,拉得站都站不稳的病鬼里面大杀四方,这算什么事呢?
光辉万丈的贵族们的祖先,大多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至少,不是传奇故事里那么伟大光明正直的人物。
就算是神话时代里那些得到神明保佑的英雄,还有因为争风吃醋就使出毒计杀人全家的货色哩。
“至于佣兵?他们杀掉了上百只地精,还干掉了一个五米高的怪物,拯救了红河谷城。
过段时间,整个河谷的酒馆里都会唱响佣兵事迹的小曲。”
黎恩摆了摆手道:“当然,你可能不太在乎粗鄙的平民怎么看。
但高贵的贵族,又有多少人的姓名不会只被纹章学家所知呢?
除非特别亲近你的贵族,其他人都只会记得一片土地的开拓者和现任的主人。
如果有一天,你的领地被传给了儿子,税丁不再以你的名字征税,我敢打赌,三五年内就没几个人记得你是谁了。
当然,粗鄙的佣兵们的传奇故事依旧会在大街小巷里流传,真是滑稽不是吗?”
“若是你只满足于这点就够了,我倒也尊重您的意见,世上总不缺这样的贵族。
而我将有一日重新点亮波诺佛尔的光辉,比起家族最早的开创者还要耀眼。
若您安于做现成蜡烛上的火苗,请至少不要蔑视燎原的火光。”
桑兰被这么比喻,梳的整齐的头发都要炸起来似的。
他似乎还想要说更多,却被费加罗子爵一把推开了。
“够了,桑兰!这位先生可是贵客,你喝了多少酒,怎么可以这么无礼?
赶紧回你的房间休息去!”
黎恩一开口,费加罗子爵就心知不妙,尤其是说到现在,他这个中年子爵都快被说服了,又何况自家这侄子同样只是个爵士而已。
真要争吵起来,就算这位据说一剑斩杀了巨人的琼斯爵士不会出手打人,光靠嘴皮子功夫也能让桑兰这家伙喝上一壶。
老实说,费加罗子爵对桑兰这个侄子还是蛮有期望的,毕竟他自己的儿子呃女婿都不争气嘛。
桑兰也算是不负众望,现在才二十四岁,就能妥善操持他自己的领地,和外边的年轻人高谈阔论,亦或是在猎场捕获狐狸。
按什么标准都算得上是不错的青年才俊了,不过,和黎恩一比,就逊色许多。
虽然对黎恩这个本事奇大的年轻人有几分敬重,但费加罗子爵终究也不想让自己的侄子吃大亏,乘着这机会,他赶快把这小兔崽子撵到了一边去。
桑兰算是避开一劫,跑来圆场的费加罗子爵也终究是拉下了老脸。
黎恩看起来当真是一颗要冉冉升起的新星,加上一点运气,成就便绝对不会差,费加罗子爵又怎么能免俗,不好好套一套近乎呢?(未完待续。)
“你是何人?”
既然对方说着无礼的话,用放肆的眼光俯视这房间里的众人,黎恩也没打算给他什么面子。
“随意闯进私人的聚会,指手画脚,似乎有失贵族的风度了吧。”
虽然他没有直接开口讥讽,但这样的话也足够令面前这个傲慢的年轻人燃起怒火。
“本人桑兰,桑兰·克利切。
至于你,贵族的风度?哈!”
说着,年轻人举起手来,毫无风度地指着黎恩道:“和一群粗鄙的佣兵在一起喝酒……用下人的水杯糟蹋我们家的好酒。
那这就是你的风度咯?爵士——”
“风度,可不是根据他人的看法而定的。”
黎恩在佣兵同伴们发飙之前,便先站了起来,先是对着大家露出了安抚的微笑,当视线转移到年轻人的身上时,却蕴含着一种怜悯。
“年轻人,我猜你小的时候并没有好好读书,否则,怎么会连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呢?”
正牌的琼斯——万物之灵的声音在黎恩的脑中回荡,他只需要照着这话念出来,就已经是十足的打脸。
“你还记得白之王的爱将,兴登堡侯爵么?
我记得就连兽人都会嘲笑他没有一点礼节观念。
但这并不妨碍兽人国度破灭之后,最后残存的兽人对他叩拜吧?”
说着,黎恩还故作回忆了一下的样子:“我记得有个老贵族当面指责他抓兽人做奴隶,下达死命令,五年内必须把它们全部累死是不义之举。
最后貌似……这老头儿是被砍了脑袋,割下舌头做收藏吧?
这并不妨碍他成为尊贵的侯爵大人。
侯爵大人嘛,自然比什么男爵子爵有风度多了才对。”
兴登堡家族的侯爵地位一直传到了今天,虽然不是在这红河谷附近,却也离得不是天南地北那么远,不是年轻人可以随意编排否认的。
年轻人一时面红耳赤。
黎恩自己也一眼就看得出来,虽然年轻气盛,但这家伙的爵位肯定还没有费加罗子爵高呢。
“贵族为什么成为贵族呢?不可否认,的确有血统的因素。
但无能者自然是不配继承家业的,即便继承了家业也会败落,后代甚至沦落为佃户……
而有能力的人,即使一开始只是平民,也没有背负什么大英雄的血脉,最终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的血统在后世变得神圣起来。”
说着,黎恩像是表演歌剧一般,摆出了夸张的动作:“还曾记得红河谷被成群恶狼占据,水中游荡着上百条巨鳄?
还记得红河谷的第一批住民,那是流寇还是贼盗?
哦,一位勇敢的年轻人带着他的三个儿时玩伴,杀掉了水贼的首领,建立了小小的渔村。
年轻人的儿子让第一座城堡拔地而起,进献一百张鳄鱼皮,被封为骑士,儿子的儿子则杀散群狼,建起了红河谷城的一角……
三代之后,家族的旗帜才在整个河谷上空飘荡。”
听着黎恩熟练地吟唱这一首并不多么美丽的诗篇,费加罗子爵有些尴尬。
因为,这真的是克利切家族的起源故事,一本三百年前由当代家主亲手写下的日记里,还抄录着这段原文。
酒馆里的吟游诗人,也偶尔会对外地人说起这段历史,来换取好奇者扔来的铜子儿。
事实上,这诗歌已经算是删减版的了,最初的版本里,甚至提到那位高祖的时候,还会称赞他用烈酒贿赂水贼,在酒里下泻药的机智。
那位祖先可没有途径搞到够强的毒药,就算求助于游荡四方的三流药师,最后也只搞到了泻药……
冲进一堆臭气轰轰,拉得站都站不稳的病鬼里面大杀四方,这算什么事呢?
光辉万丈的贵族们的祖先,大多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至少,不是传奇故事里那么伟大光明正直的人物。
就算是神话时代里那些得到神明保佑的英雄,还有因为争风吃醋就使出毒计杀人全家的货色哩。
“至于佣兵?他们杀掉了上百只地精,还干掉了一个五米高的怪物,拯救了红河谷城。
过段时间,整个河谷的酒馆里都会唱响佣兵事迹的小曲。”
黎恩摆了摆手道:“当然,你可能不太在乎粗鄙的平民怎么看。
但高贵的贵族,又有多少人的姓名不会只被纹章学家所知呢?
除非特别亲近你的贵族,其他人都只会记得一片土地的开拓者和现任的主人。
如果有一天,你的领地被传给了儿子,税丁不再以你的名字征税,我敢打赌,三五年内就没几个人记得你是谁了。
当然,粗鄙的佣兵们的传奇故事依旧会在大街小巷里流传,真是滑稽不是吗?”
“若是你只满足于这点就够了,我倒也尊重您的意见,世上总不缺这样的贵族。
而我将有一日重新点亮波诺佛尔的光辉,比起家族最早的开创者还要耀眼。
若您安于做现成蜡烛上的火苗,请至少不要蔑视燎原的火光。”
桑兰被这么比喻,梳的整齐的头发都要炸起来似的。
他似乎还想要说更多,却被费加罗子爵一把推开了。
“够了,桑兰!这位先生可是贵客,你喝了多少酒,怎么可以这么无礼?
赶紧回你的房间休息去!”
黎恩一开口,费加罗子爵就心知不妙,尤其是说到现在,他这个中年子爵都快被说服了,又何况自家这侄子同样只是个爵士而已。
真要争吵起来,就算这位据说一剑斩杀了巨人的琼斯爵士不会出手打人,光靠嘴皮子功夫也能让桑兰这家伙喝上一壶。
老实说,费加罗子爵对桑兰这个侄子还是蛮有期望的,毕竟他自己的儿子呃女婿都不争气嘛。
桑兰也算是不负众望,现在才二十四岁,就能妥善操持他自己的领地,和外边的年轻人高谈阔论,亦或是在猎场捕获狐狸。
按什么标准都算得上是不错的青年才俊了,不过,和黎恩一比,就逊色许多。
虽然对黎恩这个本事奇大的年轻人有几分敬重,但费加罗子爵终究也不想让自己的侄子吃大亏,乘着这机会,他赶快把这小兔崽子撵到了一边去。
桑兰算是避开一劫,跑来圆场的费加罗子爵也终究是拉下了老脸。
黎恩看起来当真是一颗要冉冉升起的新星,加上一点运气,成就便绝对不会差,费加罗子爵又怎么能免俗,不好好套一套近乎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