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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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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诉Tencent,该收手了。”晏冷抱着本书避开了稀稀拉拉的监视器,找了一个死角,抽出了卡在书脊处的书签,没有一句废话,直入正题。

    “收到。”对面的却还是成確那几乎没有任何起伏的冷硬声调。

    “岑歌周围的人都清理干净了吗?”

    “除了一个人。”

    “谁?”

    “他的一个室友,王多宝,曾经被项峥收买,那次清理门户就是他透露的。”

    “……算了,一个小角色而已,留给岑歌自己解决吧,还有什么?”

    “我们现在在美国。”

    “……”电话这面是晏冷一面握着根书签,一面久久无语。

    他刚刚要成確通知Tencent收网,究其根本正是因为2000年美国因特网泡沫经济即将爆发一场灾难,可岑歌偏偏就赶着这时候往美国跑,不得不说真的是太巧了,可他若只是一个游客,这场灾难大概不会波及到他吧,然而成確的话却告诉了他,什么叫做太天真。

    “他是作为‘银基’董事长尹宗齐的翻译一同去的美国……”

    晏冷嘴角抽搐,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据他所知,这个‘银基’正是95年正式成立的,旨在和世界各国合作,一同研究第三能源事业的一家公司,而这时候,M国则是第三能源实力最雄厚的国家,印象中,上一世正是这个‘银基’和福沃特合作,但好景不长,本来这次合作是震惊业内的,然而这个尹宗齐可谓是命里注定无福消受,遭到了M国本地黑帮的黑手,横死M国,然而现在成確告诉他,岑歌是他的翻译……他突然对岑歌的安全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这个尹宗齐是死是活他管不着,可岑歌绝对不能出一点事!

    “让烈燚过去,不要暴露身份,暗地保护岑歌,不能出一点纰漏!告诉烈火,如果岑歌掉了一根头发,他就要掉脑袋。”这可真是相隔千里鞭长莫及,晏冷只恨自己没有长一双翅膀可以跟着岑歌一起飞到大洋彼岸,他在M国给人家做翻译,结果他在这儿担惊受怕得跟什么似的。

    “他不会有事的。”不知道这是成確对晏冷的劝慰还是承诺,可晏冷却还是放心不下,中国和M国不可同日而语,在中国,岑歌的人身安全最起码会有保证,明里暗里他都能压住,可M国……晏冷的眼中燃起了熊熊火焰,他在愤怒,也是在恨自己的无能,如果他可以再快一点,就不会再有任何人可以威胁到岑歌的安全。

    可是晏冷忘了,哪怕他真的成了这世上唯一的真神,他一样会担惊受怕,因为他爱,因为他在乎。

    “Jessens现在也在M国,需要把他也找过来吗?”成確听出了晏冷的不安和呼吸的起伏,他本不该问的,他和晏冷只是雇佣关系而已,可他却问了,他自己都说不清究竟是为了报那位贵人的恩,还是只是不想看到岑歌出事。

    “……可以相信吗?”

    “可以。”

    “好,他做明镖。”一句话,就将这位横行南北美洲的枪王Jessens本次使命给定了性了。

    成確是刀王,Jessens是枪王,传闻中他们两人当年因为排名的高低而互相追杀,这事其实不假,他们曾经互相追杀了彼此一个多月,在那一个多月的日子里,他们稍有不慎就会死在对方的手上,尽管那其实只是他们故意演的一场戏而已,可动手的时候,他们都认了真了。

    做雇佣兵的时候,他和Jessens同出一个组织,可他们这个行业一向是利益为上,没有哪个组织的老大想要看见自己手下最出色的两个家伙关系好似蜜里调油,如果他们的关系好到了这个地步,他们也离死不远了。

    刀王、枪王,说起来风光,可他们的组织深不见底,如果不是自己还有中国的这根根在,他也不能活得这么逍遥自在。

    可该演的戏还是要演的,说起来也非常简单,刚好快要到他们业内排行榜出炉的日子了,他和Jessens早就察觉出组织和他们的关系有些微妙,于是他们约定,在排行榜出炉那天给组织演一出好戏。

    果然,他们的戏演得很逼真,组织也对他们放下了戒心,而他们明面里互相看不惯,只不过是看在同为一个组织的面子上才勉强没有对对方再来一次千里大追杀,可暗地里,他们却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不仅有着追杀出来的情谊,也是有着共同利益的守卫者。

    “银狐,真难想象你竟然主动找我。”成確常年不变的冰山脸却微微抽搐,尽管已经很久没见了,可听见了对方这个无比欠揍的声音,他真想撂电话。

    “给你接了一单生意,五十万。”

    “天哪,银狐,你难道是在中国待太久了吗,区区五十万……”

    “M金。”

    “我干!”

    这一惊一乍的跟一只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的家伙竟然是和自己齐名的枪王,也是和自己合作了漫长时间的合作对象,成確简直想投诉排行榜,让他们把他换下去,或者干脆把自己撤掉吧。

    “……你是把裤子赌出去了吗。”虽然这家伙不怎么靠谱,可他的专业方面还是业界良心,没有道理连任务目标任务方式都不问就直接接了下来,五十万M金说少不少,可若是要让堂堂枪王卖命,恐怕还是不够吧。

    “……啊啊啊!难道在你心里这世上最最最最英俊潇洒又风流倜傥的枪王Jessens竟然是一个烂赌鬼吗?哦,狐狸,我觉得我似乎要考虑换一个搭档了。”对面一下子像被踩了尾巴一样,成確用力握着这只他们两个之间专用的手机,默念之前在京城大学课堂上一个讲佛学的老学究掰碎了讲的心经,不然他猜自己会不会在看见他的时候一记飞刀飞过去。

    成確这边半晌没说话,那边Jessens说话的声音却是越来越小,看来这位也知道了他的这位扬言要被他换掉的搭档可不是什么好惹的对象,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伟大的M金,他决定先闭嘴。

    “任务目标,岑歌……”

    “听名字是个中国人吗?是个功夫高手吗?哦,天哪,不会是你在中国的仇家吧,你竟然只给我五十万,真是太小气了,好吧,看在我们是搭档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帮你做掉他……”

    “他要是掉一根头发你就死定了。”成確阴阴地说,吓得Jessens一个寒颤。

    “狐狸,那你可要再多加钱,我毕竟是要跑路的啊。”显然,这位枪王大人还没有走出状况,他依旧没有想起来他除了杀手以外还有一个职业是可杀可防的雇佣兵。

    “……雇主是让你保护他。”成確决定速战速决,再和他耗下去他都快把岑歌给跟丢了!

    “对方是谁?”枪王也不再是刚才那副调笑的样子,一秒钟语气变得严肃起来,毕竟能让银狐做说客要他保护的人,怕是不会那么简单。

    “还不清楚,只是寻常的保护工作,只不过因为目标身份不一般,所以才有这么高的价码,这也是雇主认为你的身价值这些钱。”成確难得地除了任务解释了这么多,多年的佣兵和杀手的直觉告诉他,这次岑歌恐怕真的会遇到危险,可他已经查了他们所要经过和停留的所有地方,他却根本没有找到什么可以威胁到他的存在,这也让他心里有些焦躁。

    “……目标周围已经清理?”

    “烈燚亲自动的手。”

    “……岑歌,他竟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显然,枪王已经利用了刚才的时间,查到了岑歌的资料,然而就是这个调查结果让当时调查他的那些人和堂堂枪王都有些不敢置信。

    “是。”

    “……银狐,这样的人每天全世界死了没有一千万也有八百万,何必冒险呢?”他也清楚,以银狐的骄傲,他能找到他,只有两个理由,他看中这个人,和他自己也没有自信能做到万无一失,这在Jessens看来简直和死地没有任何差别,要知道,百万的雇佣兵和杀手里面,只出了一个刀王,何必为了一个普通人送死呢?

    “我欠了雇主的债,你知道的。”只是欠了债吗?成確只是不想承认自己的心动摇了。

    “ohshi*t!好吧,有你在,我这个明镖应该是当定了吧。”Jessens很清楚,雇主让银狐找到自己,无非是看他在这片也算得上是半个地头蛇,才要他做明镖的吧。一方面能对那些宵小有一定的威慑力,让他们不敢随意出手,还有就是为了给银狐提供在暗地里双重保护万无一失的机会。

    “多谢。”

    “别!你一说谢我浑身鸡皮疙瘩往下掉。”Jessens是从心里不想让成確说谢字,平白对他说了谢字,就好像他那从来不曾弯过的骨头弯了一截儿似的,他看不惯。不过,他现在对那个叫岑歌的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能让银狐对他说一个谢字。

    “对了,最后一个问题。”Jessens想了想,他还是想把这个问题问出口,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执念吧。“雇主是他的父亲吗?”

    “你知道……”成確很为难,因为做他们这一行的,雇主信息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透露的,这是做他们这一行的规矩。

    “我知道,我只是想问问而已……只是问问。”Jessens自嘲地一笑,他也不知道,他怎么就问出了口,只是觉得,只有父亲才会这样看中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吧。

    “……不是,不是父亲。”这是成確能说的最大限度了,“许乔,别这样。”

    成確却是叫了Jessens的中文名字,尽管他不是一个中国人,可他对中国话的熟悉程度,易容,做个假身份,装作中国人简直毫无难度。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叫他的中文名字,也许是因为他真的把这个招人嫌又有些让他心里发酸的家伙当成是朋友了吧。

    “不是父亲……呵呵……不是父亲。”这个刚才还能放肆调笑成確的堂堂枪王却笑得有些凄苦,任何人听了都会觉得心里难过得像是一阵刀绞,对于成確来说更是如此,因为他知道许乔的故事,这也是他们成为朋友的原因。

    许乔生在J国的一个权势滔天的资本家的家里,可对于那个人来说,他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物件,一个只为了发挥他最大价值的筹码而已。

    他没有见过他的妈妈,也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还来不及去从别人那里知道妈妈的含义,就被送去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地方,绝生岛。

    只有他那傲人的身手才能让人想起,他有过这样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当一个五岁的孩子在自己生日的那天一睁开眼,看见的不是生日蛋糕,不是父亲一脸慈爱地看着他,然后把他高高举起,而是一个不断滴着鲜血的笼子,然后有一个和他几乎一般大的孩子被一个男人亲手扔进了笼子里,这是的他才看清楚,滴血的不是笼子,而是被一头狼撕成碎片的血肉。

    他嚎啕大哭,抽噎着喊着爸爸,可迎接他的却不是父亲温暖的怀抱,而是打得他滚地求饶的鞭子,和任他如何大哭,如何求饶都仿佛永远不会停止的鞭子。

    无数的棍棒和带着倒刺的鞭子教会了他不再哭泣,和身边一样大的“朋友们”自相残杀教会了他傲人的身手,无时无刻都会有和你朝夕相处很多年的熟人向你投毒刺杀教会了他不再信任,也让他知道了,自己是不配有朋友的,可他的心里有一簇火焰,他想要回去找到他的爸爸,他想要逃出这个没有人能逃脱的地方。

    后来,他成功了,他不愧是那些男人们常常夸赞的天才,当他用尽全力和两个小伙伴一起,看着熊熊大火埋葬了绝生岛上的所有人的时候,当他们呼吸到新鲜的空气的时候,他们唤醒了心里的渴望,他们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没有忘记家的地方,他记得父亲的名字,哪怕十二年过去了,他依旧记得父亲的样子,家里的房子,甚至让他偷嘴的小姐姐。当他怀着满腔的激动回到家门的时候,他如愿以偿地见到了父亲,他奋力地扑了上去,却眼前一黑,最后看到的却让他一片彻骨冰寒。

    他心心念念的父亲,支撑了他十二年的父亲,却像看着畜生和仇敌一样看着他。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父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