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老鬼宝岛游(一更)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xbiquge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亓源一闪而逝,再现身已经是电梯里。
他没有许尽欢的本事,不能折叠时空,把距离缩短。他不过是隐身潜行,穿墙而过,走的比凡人快一点罢了。
然而此刻走到了外面,他就不急了。站在电梯里,混在人堆中,他饶有兴趣的左右看看,上下瞧瞧。
满眼都是新鲜玩意!
这里是希尔顿大酒店,希尔顿这个名字他还是四十年前从一本外国杂志上看到的。那本杂志的主人是他的老师,曾经因为有海外关系在那个混乱的年代被打成了走资派,关在牛棚里长达三年。
即便后来平反了,老师也对他的海外关系讳莫如深。只有对他这个最心爱的学生,拿出了这本珍藏的杂志,让他知晓千里之外大洋彼岸的世界。
那是一个和国内完全不同的世界!他当时都看傻了!
后来老师通过他的海外关系出国了,永远离开了他的国家,因为他的国家伤害了他。临走之前老师偷偷给了他联系方法,并许诺将来帮他出国,去大洋彼岸留学。
他当时哭的稀里哗啦,可心里却是异常激动。
大洋彼岸那个未知的繁华世界……
然而后来……他就死了,死在刑场。
人生,兼职如同一场梦!他到死才大梦方醒!
内心隐隐有些激荡,那是许尽欢的血,让他感受到一点做人的感觉。但这种激荡对修炼不益。可他无意去平息,因为这让他有一种恍惚活着的感觉。
死后,他的尸体被拉到医院解剖,做成了标本。就因为有那个标本的束缚,饶是他换了三次命,依然不能随意离开。
所以他一直只能在医院附近游荡,引诱那些病患来替自己杀人。
后来得了许尽欢的一滴血,让他重新有了肉身的感觉,这便终于从那具丑陋的标本上解脱。
天晓得他有多高兴!
不管你生前多漂亮好看,死了就是一堆烂肉。明明是烂肉,偏偏还不让它彻底腐烂殆尽,给做成了标本。
好这一烂就烂了四十年,还没烂完!倘若不出意外,只怕还能再烂四十年!每次看到那具标本,他都想吐!
道家讲究兵解飞仙,留下皮囊就是牵绊。而自由自在的神仙,怎么能有牵绊?他是要成仙的人,怎么能有这样丑陋的皮囊留在人间!
可那时候他无法摆脱这皮囊,谁让他本事不挤,只好捏着鼻子忍受。现在终于摆脱了,他恨不得立刻飞回医院,放一把火把标本室烧了,彻底消灭这幅皮囊!
可惜,还没来得及庆祝自己摆脱皮囊,他就被许尽欢再一次关进了花朵里。
玫瑰花代表火热的爱情,他待在里面,也如同掉进火坑一般。
急得上火,气得冒烟!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他要自由!
真是老天保佑,瞌睡有人送枕头!裴思建这帮子傻瓜竟然把他从花里放出来了!还傻乎乎的求他帮忙,他真要活活笑死。
现在,许尽欢不在,只有一帮凡夫俗子,谁还能奈何他?
当然,万一许尽欢又回来了呢?看到他不在了,肯定是要抓他回来的。不过,那也是万一!她若是真来抓他,他也不怕。又不是他自己逃走的,是那些笨蛋把他放走。
她要不来,那他就自己潇洒痛快去了。小心一点,躲着就是。
当然凭着本心,他还是希望她没事。毕竟她那么厉害,他还想从她手里弄点修炼的心得。以此作为交换,听她使唤也可以。
只是现在嘛,他可要好好享受一下自由的快乐。
四十年没有到处看看,到处走走,外面的世界都变成什么样了?
他真的很好奇!
而且,这里还是台湾呢!宝岛台湾!台湾当然比不得大洋彼岸,但亦有资本主义的繁华。你看这希尔顿大酒店就很繁华,金碧辉煌,人来人往。
活着的时候,做梦都不敢想的地方!
不过这酒店他是不敢也不想停留,万一许尽欢现在就回来了呢?犯不着撞她手里去!
他还是出去逛逛走走,也见识一下宝岛的风土人情。
哈哈!四十年过去了,台湾还没收复,也是有点本事的嘛!
一把年纪的老鬼,兴致勃勃的跟着人群出了电梯,穿过酒店金碧辉煌的大门,迈下台阶顺着人潮就涌进了大千世界。
外面大街上好一副“资本主义堕落长卷”!
摩天大楼节次比邻,霓虹灯闪烁不定,五彩绚烂,构筑成一片如梦似幻的人间仙境。
大都市灯红酒绿,来往行人摩肩接踵,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空气里女人的脂粉香气混着熏人的汽车尾气,还有男人的汗臭,组合成一股令人头晕目眩的怪味。
哈!真有趣!
真是他的运气,此刻天已经黑了。虽然地面上还有一些阳气未散去,以至于普通的大鬼小鬼还不敢随意出来游荡。
但他是有本事的鬼煞,这点阳气尚能忍受。等时间越往后,到了午夜时分,阳气全部散尽,月华的精气洒落,地底的阴气上升,那就是它们这些“东西”活跃的时候了。
不过,他还是更喜欢现在。鬼少,人多,繁华有趣!
他在街道上随意的走,偶尔看看两边店铺里贩卖的东西。食物的芬芳他已经能够嗅到,连蒸腾的热气也能感触。
但还不能吃!不过他也不需要吃饭,那是活人的食物。他是个死人,是个鬼煞,他的食物是活人!当然不是茹毛饮血的喝血吃肉,那是低级的鬼才做的蠢事。为了一点点便宜,就吃血食,殊不知是自己斩断了自己修仙的大道!
想要修仙,万万不能茹毛饮血。而是要吃日月精华,人间生气!
周围那么多活人,他尽可以挑挑拣拣,选好的吃。譬如左手边那位年轻的少女。气息纯净,肯定是个好孩子。
把目光从热腾腾的食物上挪开,他缓缓靠近少女,然后伸手在她耳边撩了一把。
一阵凉风拂过,少女耳边的发丝轻舞飞扬。
亓源用手指挑着那缕发丝,塞进嘴里,亲亲一吸。带着少女芬芳的青春生气就源源不断的流淌进他的身体里。
年轻,真好!老鬼暗自叹息。
被吸走了生气,少女只觉得背后一阵阴冷,猛然打了一个哆嗦,伸手搓了搓自己的手臂,疑惑的左右看看。
然而这阵冷来得快,去的也快。
老鬼已经松开手指,放开了她的发丝!
等身体又热起来,少女就吁了一口气,下意识的疾步离开。那地方,让她觉得有点害怕,心慌慌的。
亓源目送少女远去,微微一笑,转头飘到了另一个年轻男孩的身旁,用手指戳了戳对方的后背。
男孩突然颤抖一下,噗通就倒在地上,浑身抽搐起来。
周围的人都惊呆了,立刻围成一圈,可谁也不敢上前。
幸好有个医生路过,连忙从包里掏出手帕用力塞进男孩的嘴里,然后叫大家快打急救电话。
“这是癫痫发作,大家让开一点,给他一点新鲜空气!”
就在人群吵嚷涌动的时候,亓源已经迈着欢快的脚步继续向前走,一边走一边啃着手里的一团灵气。
这是那名男孩的魂魄,当然他只取了一魄,所以男孩不会送命,只是从此要缠绵病榻,再也不会拥有健康。
但一个凡人的健康,对一个鬼煞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三口两口把手里的魂魄吃尽,他拍了拍手,头一歪。
好像,刚刚,感觉到了许尽欢的气息!
*
只有一点点感觉!微弱的如同蛛丝一般,而且断断续续。
怎么会这样?是她要死了吗?
应该不可能!她那么厉害,能干翻她的凡人,几乎不存在。而鬼魂,则更没可能。
那么是出了什么事?还是她自己掩盖了气息?
心里有点好奇!他不靠近,就悄悄过去看一眼。
如果是她自己掩盖的,那他扭头走人,不妨碍她办事。如果是出了事,那他还是扭头走人。
连她都对付不了的敌人,他就更没戏了,不走是傻瓜。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双脚一转,他顺着若隐若现的气息而去。
一边走一边顺手又抓了几个魂魄吃,台北夜晚的人太多,满地都是他的食物。好幸福!
吃得都快噎住了,他才停嘴。
穿墙又过街,他不走寻常路!一路走得弯弯扭扭,绕来绕去,冷不丁就穿进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黑漆漆的屋子,但隐约有金光在流转,自上而下。每流转一次,整个屋子就发出嗡的一声蜂鸣。
这什么地方?古古怪怪的!
这光,从哪儿来的?这黑,又是怎么回事?
以及,他又是怎么穿进来的?
是不是情况有点不对了?
他内心隐隐有些不安,然而这屋子黑得安稳,流转的金光也安稳的来回往复。
暂时是没有什么异动!
于是,他好奇心又升起来,伸出手指轻轻碰了一下那流转的金光。
结果,轰的一声,屋子震动起来,金光也急速流转,越转越快,渐渐化成一个符咒。
符咒闪闪发光,在黑漆漆的屋子里格外耀眼。
哎呀!歹势!手贱了!
看来他还真是进了一个不得了的地方呀!亓源心想。
等他从那黑漆漆的屋子里出来,整个身影都淡了几分,脸色也更绿了,但脚步依然轻快,神色也还算正常。
头也不回的穿过三层墙壁,到了另一件纯白的屋子里,他在墙角站住,摊开手,把掌心里抓着的几个魂魄往嘴里塞。
魂魄在他手掌里哀嚎,还妄图挣脱。可惜他五根手指稳稳抓着,大口大口的啃咬。
哼!就这点本事也想跟他斗!猪马牛羊能跟人斗吗?不能!所以,那些杂鱼也不能。因为在他的眼里,活人就跟猪马牛羊一个样!
他冷着脸一边咀嚼一边看着屋子当中的大理石台面,上面摆着一个长长的包裹。
这形状一看就是个人,也许是一具尸。从长短大小来看,应该是具女尸。因为他看了好久,也没见那包裹动弹。
如果是活人,至少得有呼吸。
这个长短大小,跟许尽欢是符合的。
他是跟随着她的气息而来,一路找到了这里,可见他的感觉没有错。
所以她就是死了咯?
她竟然也会死?有点出乎意料!
这么说来,她也没那么厉害嘛!不过……
不会动就等于死,也未必!
裹在她外面的那层东西,是一种禁制,看起来很棘手,他压根不想碰。
就是这层东西盖住了她的生气,叫人察觉不到。得亏他有她一滴血,比那牛鼻子道士强多了。
既然真是她,既然她真的出了事,那他该怎么办?
救她吗?
想了想,摇摇头。
干嘛要救!能把她放到,对方多厉害,他何必去送死。
没了她,他还自由自在。
所以,转身走人!
扭头就穿墙而过,潇洒而去。
回去的时候再次路过那黑漆漆的屋子,此时屋子已经不黑了。不大的房间里横七竖八躺着几个死人。
每个人脸上都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惊恐表情!
其中一人的身上停着一只白色的小蝴蝶,翅膀还在煽动。
亓源眉头一皱,身影猛然一闪,立刻消失!
他刚消失,那白色的蝴蝶就噗的一声化成一团烟雾,顺着他消失的方向嗖得就钻了出去。
------题外话------
这是男人靠不住,男鬼也靠不住系列!欢哥真要被这群猪队友活活气死了!
感谢嫣然和女巫的月票,感谢凡云玲的评价票,感谢QQ5f7e9b9的一颗美钻,也感谢投鲜花的亲。么么哒!
亓源一闪而逝,再现身已经是电梯里。
他没有许尽欢的本事,不能折叠时空,把距离缩短。他不过是隐身潜行,穿墙而过,走的比凡人快一点罢了。
然而此刻走到了外面,他就不急了。站在电梯里,混在人堆中,他饶有兴趣的左右看看,上下瞧瞧。
满眼都是新鲜玩意!
这里是希尔顿大酒店,希尔顿这个名字他还是四十年前从一本外国杂志上看到的。那本杂志的主人是他的老师,曾经因为有海外关系在那个混乱的年代被打成了走资派,关在牛棚里长达三年。
即便后来平反了,老师也对他的海外关系讳莫如深。只有对他这个最心爱的学生,拿出了这本珍藏的杂志,让他知晓千里之外大洋彼岸的世界。
那是一个和国内完全不同的世界!他当时都看傻了!
后来老师通过他的海外关系出国了,永远离开了他的国家,因为他的国家伤害了他。临走之前老师偷偷给了他联系方法,并许诺将来帮他出国,去大洋彼岸留学。
他当时哭的稀里哗啦,可心里却是异常激动。
大洋彼岸那个未知的繁华世界……
然而后来……他就死了,死在刑场。
人生,兼职如同一场梦!他到死才大梦方醒!
内心隐隐有些激荡,那是许尽欢的血,让他感受到一点做人的感觉。但这种激荡对修炼不益。可他无意去平息,因为这让他有一种恍惚活着的感觉。
死后,他的尸体被拉到医院解剖,做成了标本。就因为有那个标本的束缚,饶是他换了三次命,依然不能随意离开。
所以他一直只能在医院附近游荡,引诱那些病患来替自己杀人。
后来得了许尽欢的一滴血,让他重新有了肉身的感觉,这便终于从那具丑陋的标本上解脱。
天晓得他有多高兴!
不管你生前多漂亮好看,死了就是一堆烂肉。明明是烂肉,偏偏还不让它彻底腐烂殆尽,给做成了标本。
好这一烂就烂了四十年,还没烂完!倘若不出意外,只怕还能再烂四十年!每次看到那具标本,他都想吐!
道家讲究兵解飞仙,留下皮囊就是牵绊。而自由自在的神仙,怎么能有牵绊?他是要成仙的人,怎么能有这样丑陋的皮囊留在人间!
可那时候他无法摆脱这皮囊,谁让他本事不挤,只好捏着鼻子忍受。现在终于摆脱了,他恨不得立刻飞回医院,放一把火把标本室烧了,彻底消灭这幅皮囊!
可惜,还没来得及庆祝自己摆脱皮囊,他就被许尽欢再一次关进了花朵里。
玫瑰花代表火热的爱情,他待在里面,也如同掉进火坑一般。
急得上火,气得冒烟!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他要自由!
真是老天保佑,瞌睡有人送枕头!裴思建这帮子傻瓜竟然把他从花里放出来了!还傻乎乎的求他帮忙,他真要活活笑死。
现在,许尽欢不在,只有一帮凡夫俗子,谁还能奈何他?
当然,万一许尽欢又回来了呢?看到他不在了,肯定是要抓他回来的。不过,那也是万一!她若是真来抓他,他也不怕。又不是他自己逃走的,是那些笨蛋把他放走。
她要不来,那他就自己潇洒痛快去了。小心一点,躲着就是。
当然凭着本心,他还是希望她没事。毕竟她那么厉害,他还想从她手里弄点修炼的心得。以此作为交换,听她使唤也可以。
只是现在嘛,他可要好好享受一下自由的快乐。
四十年没有到处看看,到处走走,外面的世界都变成什么样了?
他真的很好奇!
而且,这里还是台湾呢!宝岛台湾!台湾当然比不得大洋彼岸,但亦有资本主义的繁华。你看这希尔顿大酒店就很繁华,金碧辉煌,人来人往。
活着的时候,做梦都不敢想的地方!
不过这酒店他是不敢也不想停留,万一许尽欢现在就回来了呢?犯不着撞她手里去!
他还是出去逛逛走走,也见识一下宝岛的风土人情。
哈哈!四十年过去了,台湾还没收复,也是有点本事的嘛!
一把年纪的老鬼,兴致勃勃的跟着人群出了电梯,穿过酒店金碧辉煌的大门,迈下台阶顺着人潮就涌进了大千世界。
外面大街上好一副“资本主义堕落长卷”!
摩天大楼节次比邻,霓虹灯闪烁不定,五彩绚烂,构筑成一片如梦似幻的人间仙境。
大都市灯红酒绿,来往行人摩肩接踵,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空气里女人的脂粉香气混着熏人的汽车尾气,还有男人的汗臭,组合成一股令人头晕目眩的怪味。
哈!真有趣!
真是他的运气,此刻天已经黑了。虽然地面上还有一些阳气未散去,以至于普通的大鬼小鬼还不敢随意出来游荡。
但他是有本事的鬼煞,这点阳气尚能忍受。等时间越往后,到了午夜时分,阳气全部散尽,月华的精气洒落,地底的阴气上升,那就是它们这些“东西”活跃的时候了。
不过,他还是更喜欢现在。鬼少,人多,繁华有趣!
他在街道上随意的走,偶尔看看两边店铺里贩卖的东西。食物的芬芳他已经能够嗅到,连蒸腾的热气也能感触。
但还不能吃!不过他也不需要吃饭,那是活人的食物。他是个死人,是个鬼煞,他的食物是活人!当然不是茹毛饮血的喝血吃肉,那是低级的鬼才做的蠢事。为了一点点便宜,就吃血食,殊不知是自己斩断了自己修仙的大道!
想要修仙,万万不能茹毛饮血。而是要吃日月精华,人间生气!
周围那么多活人,他尽可以挑挑拣拣,选好的吃。譬如左手边那位年轻的少女。气息纯净,肯定是个好孩子。
把目光从热腾腾的食物上挪开,他缓缓靠近少女,然后伸手在她耳边撩了一把。
一阵凉风拂过,少女耳边的发丝轻舞飞扬。
亓源用手指挑着那缕发丝,塞进嘴里,亲亲一吸。带着少女芬芳的青春生气就源源不断的流淌进他的身体里。
年轻,真好!老鬼暗自叹息。
被吸走了生气,少女只觉得背后一阵阴冷,猛然打了一个哆嗦,伸手搓了搓自己的手臂,疑惑的左右看看。
然而这阵冷来得快,去的也快。
老鬼已经松开手指,放开了她的发丝!
等身体又热起来,少女就吁了一口气,下意识的疾步离开。那地方,让她觉得有点害怕,心慌慌的。
亓源目送少女远去,微微一笑,转头飘到了另一个年轻男孩的身旁,用手指戳了戳对方的后背。
男孩突然颤抖一下,噗通就倒在地上,浑身抽搐起来。
周围的人都惊呆了,立刻围成一圈,可谁也不敢上前。
幸好有个医生路过,连忙从包里掏出手帕用力塞进男孩的嘴里,然后叫大家快打急救电话。
“这是癫痫发作,大家让开一点,给他一点新鲜空气!”
就在人群吵嚷涌动的时候,亓源已经迈着欢快的脚步继续向前走,一边走一边啃着手里的一团灵气。
这是那名男孩的魂魄,当然他只取了一魄,所以男孩不会送命,只是从此要缠绵病榻,再也不会拥有健康。
但一个凡人的健康,对一个鬼煞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三口两口把手里的魂魄吃尽,他拍了拍手,头一歪。
好像,刚刚,感觉到了许尽欢的气息!
*
只有一点点感觉!微弱的如同蛛丝一般,而且断断续续。
怎么会这样?是她要死了吗?
应该不可能!她那么厉害,能干翻她的凡人,几乎不存在。而鬼魂,则更没可能。
那么是出了什么事?还是她自己掩盖了气息?
心里有点好奇!他不靠近,就悄悄过去看一眼。
如果是她自己掩盖的,那他扭头走人,不妨碍她办事。如果是出了事,那他还是扭头走人。
连她都对付不了的敌人,他就更没戏了,不走是傻瓜。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双脚一转,他顺着若隐若现的气息而去。
一边走一边顺手又抓了几个魂魄吃,台北夜晚的人太多,满地都是他的食物。好幸福!
吃得都快噎住了,他才停嘴。
穿墙又过街,他不走寻常路!一路走得弯弯扭扭,绕来绕去,冷不丁就穿进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黑漆漆的屋子,但隐约有金光在流转,自上而下。每流转一次,整个屋子就发出嗡的一声蜂鸣。
这什么地方?古古怪怪的!
这光,从哪儿来的?这黑,又是怎么回事?
以及,他又是怎么穿进来的?
是不是情况有点不对了?
他内心隐隐有些不安,然而这屋子黑得安稳,流转的金光也安稳的来回往复。
暂时是没有什么异动!
于是,他好奇心又升起来,伸出手指轻轻碰了一下那流转的金光。
结果,轰的一声,屋子震动起来,金光也急速流转,越转越快,渐渐化成一个符咒。
符咒闪闪发光,在黑漆漆的屋子里格外耀眼。
哎呀!歹势!手贱了!
看来他还真是进了一个不得了的地方呀!亓源心想。
等他从那黑漆漆的屋子里出来,整个身影都淡了几分,脸色也更绿了,但脚步依然轻快,神色也还算正常。
头也不回的穿过三层墙壁,到了另一件纯白的屋子里,他在墙角站住,摊开手,把掌心里抓着的几个魂魄往嘴里塞。
魂魄在他手掌里哀嚎,还妄图挣脱。可惜他五根手指稳稳抓着,大口大口的啃咬。
哼!就这点本事也想跟他斗!猪马牛羊能跟人斗吗?不能!所以,那些杂鱼也不能。因为在他的眼里,活人就跟猪马牛羊一个样!
他冷着脸一边咀嚼一边看着屋子当中的大理石台面,上面摆着一个长长的包裹。
这形状一看就是个人,也许是一具尸。从长短大小来看,应该是具女尸。因为他看了好久,也没见那包裹动弹。
如果是活人,至少得有呼吸。
这个长短大小,跟许尽欢是符合的。
他是跟随着她的气息而来,一路找到了这里,可见他的感觉没有错。
所以她就是死了咯?
她竟然也会死?有点出乎意料!
这么说来,她也没那么厉害嘛!不过……
不会动就等于死,也未必!
裹在她外面的那层东西,是一种禁制,看起来很棘手,他压根不想碰。
就是这层东西盖住了她的生气,叫人察觉不到。得亏他有她一滴血,比那牛鼻子道士强多了。
既然真是她,既然她真的出了事,那他该怎么办?
救她吗?
想了想,摇摇头。
干嘛要救!能把她放到,对方多厉害,他何必去送死。
没了她,他还自由自在。
所以,转身走人!
扭头就穿墙而过,潇洒而去。
回去的时候再次路过那黑漆漆的屋子,此时屋子已经不黑了。不大的房间里横七竖八躺着几个死人。
每个人脸上都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惊恐表情!
其中一人的身上停着一只白色的小蝴蝶,翅膀还在煽动。
亓源眉头一皱,身影猛然一闪,立刻消失!
他刚消失,那白色的蝴蝶就噗的一声化成一团烟雾,顺着他消失的方向嗖得就钻了出去。
------题外话------
这是男人靠不住,男鬼也靠不住系列!欢哥真要被这群猪队友活活气死了!
感谢嫣然和女巫的月票,感谢凡云玲的评价票,感谢QQ5f7e9b9的一颗美钻,也感谢投鲜花的亲。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