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大仙救命啊 > 第三十二章 锦衣夜行

第三十二章 锦衣夜行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xbiquge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话说许尽欢等人钻出瓶口,进入地下暗河死里逃生,也是万分惊险,值得庆幸。

    河水冰冷,倒是不黑,因为到处都是水母,每一只都跟灯泡似的发光。

    水母这东西可是有毒的,所以每个人都小心翼翼,生怕被蛰到。然而地下暗河里这些水母倒是性情温顺,只是太温顺了,连带动作都是慢吞吞的。

    河道被它们堵着,众人竟然难以前进。

    前进不了,后面却还有漏洞在往下吸水,真是要了命了!

    万幸,那丹炉不算大,总有填满的一刻。等填满了,水流就该恢复。

    只是它们等得起吗?

    如此一想他们从丹炉钻到河里,不过是脱了虎口又入狼窝罢了。关键还是要找到出口,否则仍旧是死路一条!毕竟,人可不是水里的鱼!

    就上面耽搁这一会功夫,气就快憋不住了。

    幸而罗康是个弄潮潜水的好手,疍民自古有许多水下求生的秘法,其中一桩就是借水母的命!

    说是借水母的命,其实就是夺。夺什么呢?夺水母身体里那一口气。为了调节身体下沉上浮,水母会在体内含一口空气,原理类似于鱼鳔。

    靠这口气,就又能活一会!

    众人看着他用匕首把水母撕开,然后吞食那一口气,连忙都有样学样,开始“屠杀”水母。

    地下这群水母也是倒了大霉,千百年来无有天敌,无忧无虑在此生活,哪曾想从地下钻出这么四个“杀千刀”的,逮着它们就滥杀无辜。

    好在水母族群壮大,四个人左右开弓,横扫千军,也不过杀了万分之一。

    终于撑到丹炉填满,水流重新缓缓流动,水母们你挤我推的开始前进。

    四个人又各自抓住一只水母,跟着它们一起前进。

    也不知这些水母究竟要去往何方?前途又是否有出口?事到如今也只能听天由命,走一步算一步了。

    他们想得还蛮好,决定把命运托着给这些“灯泡”。哪知老天爷不开眼,丹炉灌满之后,热胀冷缩,竟然爆炸了。

    轰隆一声,地动山摇,地下神殿整个开始坍塌了。

    这一下传到水里动静不大,但巨大的陷落口把水流一下都吸走了。

    水母对水流变化极为敏感,此刻这些温顺的“大灯泡”也意识到事情大大不妙,于是一改慢吞吞的性子,舞动触须,扇动裙摆,全速狂奔,逃命去也。

    好这下四个人可遭了秧了,别看这些水母柔软,可个头大,力气大,跟橡皮球似的敦敦敦,拱这他们往前游。

    水母们行动讯孙,游的飞快,众人赶之不及,半路在一处开阔水域就被丢下了。

    四个人咕咚咕咚往下沉,也是命不该绝,遇上了底部的强水流,噗的又给吹到了另一条支流。

    那条支流水流湍急,滚滚而去。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水流虽急,但并不满,和洞口还有空隙,也就有了空气。

    福生无量天尊!这一口气总算接上!可也只顾得接一口气,就被冲的晕头转向,不知所以。

    等恢复意识的时候,四个人只觉得眼皮外面强光灼眼,嘈杂的声音不绝于耳!

    出什么事了?到什么地方了?

    *

    武隆后坪天坑风景区。

    游客们正围在一口池塘边吵吵嚷嚷。

    “哎呀哎呀,你看,有人在水下游泳啊!”

    “咦,这里不是禁止下水的吗?还能游泳?”

    “导游,你看这不是有人在游泳的嘛!我们也要游!”

    “游个屁!这特么都溺水了!快救命!”

    然后就是咚咚咚,几位急公好义的游客跳下了水,哗啦哗啦去救人。

    “哎呀!你们不要下水啊!这里不许游泳的!下水罚款五十元!”景区工作人员一边喊一边追过来。

    “底下有人溺水了,他们是去救人的!”

    “哎,我看那几个人都不动了,是不是已经死了?”

    “啊?死了?哦哟,幸亏我们没下去游泳。看来这里是真不能下水,要死人的!”

    “啊?死人啦?要命!快来人啊!出人命啦!”

    中国就是人多,人多力量大。

    靠着群众帮忙,把这四个人都抬上了岸。好这一上岸,呼啦啦就围满了人。游客也无心看风景,连导游也不讲解了,都停下来看热闹。

    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这还怎么救人?

    也幸好工作人员懂点急救知识,连忙把四个人都趴着侧脸躺,抬高脚,免得呛水。

    “哟,都还这么年轻啊!还有个小姑娘呢!”

    “是不是死了?你看他们都不动了?”

    “那个老的腿上还有伤?他们做什么的呀?”

    “这么年轻就死了,好可惜!”

    许尽欢在嘈杂的人声里皱了皱眉,然后噗的吐出一口水,咳嗽起来。兴许是她的咳嗽惊醒了其他人,也都纷纷吐水咳嗽起来。

    “呀!小姑娘还活着,还活着!”

    “小伙子也吐水了,两个都吐了,都活着!”

    “哦哟,这运气好的嘞!山神爷爷保佑!”

    “快快,让开让开,赶紧送医院,送医院!”

    这一下又是群情激奋,大家你抬手我抬脚,群众也都让开一条道,把这四个人抬了出去。

    景区只有卫生站,所以四人被抬上一辆面包车,赶紧的送到市区去了。

    等裴思建赶到武汉第一人民医院VIP病区看望许尽欢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

    自从他们一行人失联以后,在天坑里的众人也展开了积极抢救。然而,态度积极,效果甚微。

    马克和安妮穿上设备下水搜寻,只找到被团队丢弃在十五公里处的设备。一行人,把赖以生存的设备都丢了,这是遇到了什么危险?

    没有设备,在水下他们如何生存?

    想想都觉得绝望!

    然而裴思建知道,他们一定没有死。就算其它人都死了,许尽欢也不会死。

    段迦康身上是带着信号发射器的,但是在地下信号受到了干扰,无法传递出来。

    他们在天坑那边等了两天两夜,终于在第三天接收到信号。

    竟然在三十公里外的武汉!怎么去了哪里?

    管他们是怎么去的,先去看看再说!既然段迦康能出来,那么许尽欢也一定出来了。

    等他赶到医院的时候,解语花已经提前出院了。医生是建议他留院观察,因为发现他身体多项指标异常,最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过他自己签字,提前“离队”。

    段迦康和罗康都还在,罗康的腿感染了,需要做起码一个星期的抗生素治疗,否则就要面临截肢。这是他万万不能接受的!

    段迦康已经提前跟马克和安妮通了电话,告知他们威廉姆斯兄弟不幸遇难,这让两位年轻人很难接受。

    尤其是马克,小威是他的恋人。两人志趣相投,结伴同行,感情深厚。难得这样的关系还得到队友和家人的认同,堪称完美。然而上天似乎就是嫉妒完美,定要让相爱的人天人永隔。

    而对安妮来说,大威则犹如父亲一般。他曾经是她的潜水教练,手把手带她进入这一行。她在大学是个性格内向的学生,虽然成绩优异,但在国外这样的孩子只会被当成“死读书”的蔬菜头。

    是大威带她走进新世界,让她变得勇敢。水下世界宁静而又美丽,面对这个世界比面对人类让她觉得舒服。到后来,她又用专业知识反哺大威,成了团队中的一员。在这个大家庭里,她感受到了成就感和温暖。

    这很好!可现在,团队失去了领导,失去了核心人物,也就注定团队散了。

    她的家没了,家人没了,从今往后,何去何从,不得而知。

    两个年轻人一下成了失群的孤雁,惶惶不安。但对于段迦康来说,他生不出丝毫同情心,因为在水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最重要的是,他活着出来了,死的永远是别人!

    这就够了!西方人讲究的是契约精神,他在下水之前就跟整个团队讲过风险。这就是个提着脑袋的活,报酬很高,条件优越,但可能是要拿命来换的。

    威廉姆斯兄弟就是干着行的,比谁都明白水下的危险。当然,他们也是万万没想到,是那样的危险。

    但他付了钱!他付了丰厚的报酬,还给每一个队员都买了高额的保险。一旦出事,每一位队员的保险受益人都将得到一笔非常丰厚的赔偿。

    他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

    但钱,又能买到什么呢?

    威廉姆斯兄弟的父母,肯定是希望孩子好好活着,而不是变成一大堆无用的纸钞。

    但这就是契约,这就是生意。选择了这条道路,就不能后悔!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对于威廉姆斯兄弟的遭遇,裴思建自然是万分同情。不过段迦康的话他是一点也不信,他宁愿听听许尽欢的说辞。

    然而许尽欢并没有反驳段迦康的说辞,因为有时候真相对活着的人是毫无意义的。

    安妮和马克还年轻,他们面对这整个世界,终将有一天踏上新的旅程,结识新的队友,找到新的爱人。生活还将继续,永远不会停止。

    地下的那些事,还是埋藏在地下比较合适。死于水下意外,远比死于妖魔鬼怪更容易让人接受。

    段迦康在地下的表现或许很糟,但一旦上了地面,他还是条理清晰,客观理智,毕竟是段迦仁的弟弟,奸商的遗传基因就刻在他身体里。

    她讨厌这两兄弟的脾气性格,但不会怀疑他们的办事能力。

    见她也这么说,裴思建多少心里有点酸溜溜的,认定她此刻是跟段迦康穿一条裤子,所以维护对方的立场和权益。

    可恶!在下面经历了一场“同生共死”,他们倒是情意相投起来了。

    可见有些真理是很有道理的——处着处着,感情就处出来了。

    他得把她的时间霸占住,多相处,才能多累积。

    *在医院门口的超市里买了许多水果和糕点,全带到她病房里。他就跟个贤惠小媳妇似的,低着头拿一把水果刀给她削苹果吃。

    水果刀也是在超市买的,便宜货,手感不好。但他手很稳当,依然把皮削成头尾不断的一整条。然后当着她的面,跟给苹果脱衣服似的,把皮一整根提溜起来,又堆在床头桌上。

    还是一个完整的苹果!

    许尽欢张大嘴,跟看西洋镜似的。随后又觉得这个男人有病,削个苹果也要这般炫技,简直比公孔雀还要臭美。

    但裴思建就是臭美,她都看呆了,他心里美死了,这表情比谈个上千万的生意还值。所以裴总就把上千万的生意扔在一边,美滋滋的在她这儿削苹果。

    削了皮还得切成八瓣,裴总有轻微强迫症,这八瓣必须是等分,否则不开心。

    切开了还得把蒂跟核挖掉,每一瓣都修成漂亮的弯月型!堆在超市买的一次性纸餐盘里,献宝似的放在她面前,上面还插着带爱心的水果叉。

    那爱心红的,就跟诛心砂一般。

    许尽欢顿时觉得牙疼!

    这男人,哎呀,这个男人啊!

    两个人一个削一个吃,一下午的功夫,愣是把那一袋苹果一个接一个的给吃完了。

    许大仙觉得暂时她是不想再看见苹果了!牙疼,眼疼!

    裴思建也觉得自己暂时不想削苹果了!手疼!

    吃完了一袋苹果,她才后知后觉的想起。

    “咦,唐仇呢?他怎么不来看我?”

    裴思建看着满满一垃圾桶的果皮果核,慢悠悠道。

    “他回去了,听说是公司有事。”

    许尽欢皱了皱眉,总觉得哪里不对。

    裴思建在心里冷笑。哪儿不对了?男人嘛,事业为重。又不是人人都跟他似的,爱美人不爱江山。

    怎么?心疼了?思念了?有本事你把吃进去的苹果都吐出来呀?

    早不想到,现在才想到,可见她的情谊也是不值钱!

    替唐经理默哀三秒钟,早死早超生,节哀顺便哈!

    她哪里料的到他心里有这么多想法,只是摇摇头。

    “我手机呢?打他电话问问。”

    “没带来!”裴思建眼皮一挑,从超市的袋子里摸出一个面包,用手撕着慢慢吃。

    德性!许尽欢把手一伸。

    “你的呢?”

    他眼皮又一挑。

    “没电了!关机!”

    擦!吃错药了吗?许大仙翻身要下床。

    “我找段迦康去!”

    你敢!裴思建陡然坐直,瞪眼,然后把手机扔在被子上。

    许尽欢翻一个白眼摇摇头,拿起手机看了看,随后一把抓过他的手,用指纹划开屏幕。

    刚想扔了他的手,结果被反手握住。

    哎呀!怎么就这么黏糊!她心里犯腻,甩手,甩不开,反而被他手指插进指缝里,五指相扣。

    腻的不行了!许大仙起一身鸡皮疙瘩,连连摇头。

    找到唐仇的号码,拨过去。电话立马就通,唐仇直接开问。

    “欢欢情况怎么样?她好不好?”

    “是我!”

    “欢欢?欢欢!你……”

    “我很好,没事。不用担心。倒是你怎么回事?”

    电话那头唐仇差点喜极而泣,你看你看,她还是关心我的。我没有去看她,她就打电话过来问了。她生气了,说明她在乎我!

    “你说话呀?”光听他稀里哗啦的抽鼻子,就是不开口,许大仙表示别墨迹,赶紧有事说事。

    唐仇吸了吸鼻子,陡然语气沉重起来。

    “欢欢,你别急,听我说,董事长出事了。”

    哈?董事长?谁?哦哦哦!她猛然想起,董事长就是她便宜老爹许海天啊。

    “许海天怎么了?”

    许海天?哪有女儿叫老爹名字的!哦对,她压根不是许尽欢。然而许尽欢更糟,她叫许海天“徐老狗”。可是……

    这么一想,他又要悲从心来。累哦,为了许家人,他真是心累,身累,累死了!

    “你快说呀!”她急了。

    好!她急了就好!她要不急,就正是无情无义。她急了,说明她还是在乎的。既然她在乎许海天,那也一定在乎他。

    “董事长……爸爸他现在在警局里!”

    “啊?怎么回事?”

    “他可能杀人了!”

    *

    听完未来岳父许海天涉嫌杀人被关在了警局,自封“未来女婿”的裴思建当即也不作了,立刻麻溜的给许尽欢办理了出院手续,然后手拉手一起跳上高铁连夜回兴城去了。

    第二天一早到达兴城,唐仇就亲自开车来接。

    两个男人在车站门口面对面,都是一脸晦气的样子。

    虽然不乐意见到裴思建,但他陪着欢欢一路过来,也算是尽职尽责。哪知这货蹬鼻子上脸很不识趣,竟然还挤上了他的座驾,非要蹭个顺风车。

    唐仇鼓着一肚子气,无处发泄,只好暗自打嗝,把满腔怒意都化成饱嗝,对着裴思建开喷。

    裴思建却极为狡猾,心知堤高于岸浪必摧之,此刻就该让唐仇当浪催的,他就伏低做小,摆出受委屈的姿态,博同情心。

    许尽欢哪里料到这两个男的一见面就这么多心眼,车一开动,她就在后座上催问。

    “怎么回事?爸爸怎么就杀人了?”

    因为裴思建不乐意她和唐仇排排坐,而唐仇不乐意她和裴思建排排坐,所以索性两个男人排排坐,谁也别挑剔。

    哟!这会子改叫爸爸了!唐仇心里明白,虽然这壳子里的东西不是许尽欢,但她这个态度表明她还是愿意当许尽欢。既然她愿意当,他自然也是顺水推舟,仍旧当她是许尽欢。

    这样也好,大家都好。

    关于许海天杀人一事,唐仇也是不知该如何开口。因为这事吧,着实有点“没脸说”,尤其是当着裴思建这个“外人”。

    然而裴总不把自己当外人,见他支支吾吾不开口,也跟着催。

    “你倒是说话呀?许董到底怎么了?怎么会涉嫌杀人呢?”

    许海天要杀人也不会自己动手啊!多少年的老江湖,还惹这个骚?

    可偏偏他就惹了骚!唉,男人啊,就是管不住自己的第三条腿!

    不是唐仇拆自己老丈人的台,实在是这事……它就是这么回事!

    许海天早年发迹跟老婆有关,后来中年丧妻,虽没有再娶,可也没闲着。正因为如此,才跟许尽欢关系搞得那么僵。

    在女儿这边受挫,许海天自觉格外需要一点女性温柔抚慰,于是男女关系更是一团乱麻。

    他虽然风流不羁,但自认对许尽欢是宠爱有加,对妻子那也算得上仁至义尽。毕竟,从头到尾,他都没把别的女人抬进家门,也没搞出什么乱七八糟的私生子。偌大的家业,到头来还是落在唯一的宝贝许尽欢头上。

    许尽欢不争气,他也兢兢业业的为她找了一个能干的佳婿。

    是真能干,宜家宜室,能干又能干!

    他都做到这个份上,还不够吗?

    典型的男性思维!压根没搞明白老婆女儿到底要的是什么,气的又是什么!

    许尽欢失踪四年,许海天不是不后悔的,也想过要改。可是,人在江湖,改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何况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尤其这风流二字就是他的罩门所在。

    想当初能让大家千金聂萍看上他,也正是因为他风流潇洒,英俊有才。聂萍那是真被他迷住了,又不是没见过世面,可这样出色的小伙子从天而降,她也把持不住了。

    如今许海天四十七岁,真是男人最好的黄金期,成熟帅叔叔,老中青三代都能砍杀无误。又身负万千家产,走到哪儿都是一枚烁烁放光的大钻石。

    所以有时候不必他招惹,光是站在那儿,但凡有点“上进心”的女子,又有那一个不想把他这颗钻石戴在自己手上。

    就算戴不到无名指,拿来把玩几天也是颇有益处。

    然而许海天为了女儿,也确实是收敛了许多。因为宝贝女儿失而复得,且“身患恶疾,危在旦夕”,他这个做父亲的,也着实没有心思风流了。

    可树欲静而风不止!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不,“许老狗”被人暗算,跌进了臭水沟里,惹了一身骚。

    若不是公司花了一大笔钱打点报社网站,唐仇都能想到此刻大小网站,各路报纸头版头条是什么标题了——十八岁外围女果死神秘会所,X姓亿万富豪与之同床共舞!

    马蛋!这个“共舞”二字用的妙!一笔道尽男女密事,简直勾人眼球。连“果死”都暗淡了。这是大律师从网站截下来的标题,千钧一发。

    “所以,因为这警察就怀疑爸爸杀人了?”对许海天的“丑事”,许尽欢是一点也没兴趣。只是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

    在神秘会所富豪与外围女那点破事,老百姓都不觉得稀罕了。至多出了人命,就涉及了刑事。可许海天怎么看都不像是会杀人,至少不会杀外围女。所以这里面肯定还有事!

    兴许是玩了什么“极限运动”,意外死。?要么就是用了什么“助兴”的药物,导致了意外。

    看着许尽欢一脸“很懂”的表情,两位男士也是格外吃惊。

    她这是从哪儿掌握到的“丰富知识”?

    许大仙表示,活得久就懂得多。何况这算什么新鲜事,都是老祖宗玩剩下的,好么!哥还是人的那会,什么没见识过!

    行行行,你见多识广,你老马识途,你经验丰富!

    唐仇深吸一口气,声音突然压低。

    “其实,若是普通的案子,警察也不至于这样。本来就没有怀疑到董事长头上,只是案情有些复杂,有些疑点只有董事长能说清。毕竟当晚,和那个女孩在一起的,只有他。”

    会所的房间外都有监控,唯独里面没有,怕涉及*。来这里的非富即贵,给会所主人一百个豹子胆,也不敢把监控装里面去。所以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许海天和那个死者清楚了。

    “发生了什么?”裴思建问。

    “问题就在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知道?”

    “对,董事长说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就发现那女孩死在自己身边!”

    “这样的话,警察可不会相信。”

    “是啊,换谁都不会信!何况,那女孩……死成那个样子,他怎么能说什么度不知道呢?”

    “死成那个样子?哪个样子?”

    唐仇抿了抿嘴。前方正好一个红灯,把车截住。

    他看着那个红彤彤的灯,开口说道。

    “那个女孩被剥了皮!”

    “嗯?剥皮?”这可有点骇人听闻了。

    唐仇伸手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

    “从头到脚,连同脸一起,都被剥了个精光!简直就跟脱了一层连体衣似的!据说进去的抬尸体的警察都吓坏了,以为遇上了变态杀人案。”

    “什么?发生这样的事,许董怎么可能不知道?”

    “对啊!你说一大活人在旁边被人剥成那个样子,你还能睡得着?”

    “受害者没有喊叫吗?”

    “不知道!房间里没有监控,隔音效果又好,兴许是叫了,可外面也听不到。法医解剖说,那女孩被剥皮的时候还是活着的,死因是活活流血而死。凶手剥了她的皮之后,还把她的颈部大血管给咬断了!”

    “咬断?为什么要这样做?能把人皮肤完整剥下来,肯定是要借助工具的。既然有工具,为什么要用咬?这只能说明,凶手跟死者有仇。他这是故意的,是一种报复行为。”

    “对啊!这肯定是报复,仇很大!颈部大动脉啊,咬断那血喷出来就跟喷泉似的。那房间,那床,都没法看了!你说这可怕不可怕?”

    不知不觉,两男人就聊上了。

    根据唐仇所说的情况,这个案子还真是复杂极了。然而越是复杂,越是诡异,到越是洗脱许海天的嫌疑。

    一则许海天绝没有这样剥人皮的精妙手段,二则也没有这样的杀人动机。

    但他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也确实是难以服众,除非……

    “有没有可能许董被下了药?”

    “药理分析早就做过了,警方做了一遍,我们自己也做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药物残留。”

    “会不会是这边的机构检测不出呢?”

    “已经采了血送到美国的实验室,希望那边能有好消息!”

    “警方也未必有确切的证据控告许董!”

    “律师也是这么说,疑罪从无,没有直接的证据链和杀人动机,想要控告董事长故意杀人很难成立。但不能成立不代表不能立案,一旦立案,进入司法程序,那对董事长和公司都是很大的不利!现在关键就是立案到进入司法程序这段时间,一定要有所突破!我已经聘请了私人侦探调查,这个人在熟悉警方内部运作,可以及时跟进,掌握主动。”唐仇皱了皱眉。

    风流案子他是真不怕,反正许海天在男女之事上一贯的不要脸,大小报纸也都晓得海天董事长的脾性。但现在这是刑事案件,弄得不好,董事长可就阴沟里翻船。

    公司里阴奉阳违等着看董事长翻船的人多多少,等着他唐仇落脚的多多少?怎能让这些人称心如意!不为自己,他还要为欢欢!这偌大的家产,是属于她和他的,绝不交给别人!

    唐仇磨了磨后槽牙,暗暗发狠。

    裴思建点点头,看他的目光有了些许赞许。从他提前离开到现在连四十八小时都没到,他就已经为许海天安排了那么多。可见许海天当年选择他成为接班人,是没有看走眼。

    对手旗鼓相当,才显得自己本事更高。唐仇这个对手,他还是高看一眼的。

    不过,光是他们两个在前面说,后座的许尽欢怎么没声了?

    回过头去,看了一眼。

    “你怎么看?”

    许尽欢扁着嘴,表情倒是一点也不担忧,就是有点怪怪的。

    看她这幅表情,他就知道她一定有见解。许海天这桩祸事疑点重重,极其诡异。八成是她的能力范围!

    她摇摇头。

    “人不是爸爸杀的!”

    这还用你说!董事长能干那种事么?唐仇心想,发动车子,重新上路。

    “爸爸是被人暗算了!那个女孩是死于诅咒!”

    从她嘴里冒出诅咒二字,两位男士是一点也不惊讶。但问题是,什么样的诅咒会把一个女孩全身上下的皮都剥了?

    这么可怕!

    “与其说它是一个诅咒,不如说这是一种邪术!这个邪术有个名字,叫做锦衣夜行。”

    *

    “锦衣夜行?”听着还挺美的哈,两位男士面面相觑。

    许尽欢皱着眉,目光看向车窗外,一下看得很远很远,末了像个老太爷似的长长叹了口气。

    “已经一百多年没见过这个邪术了!想不到如今还有人在用!”

    哟,一开口就是一百多年。活的可真够久远的!

    看着她如花般的娇颜,听着这古井似的叹息,再想到解语花说过的那些话,让车里两位男士都由衷的对这个霸占了许尽欢壳子的“老东西”叹为观止。

    您老见多识广,就快点给我们小辈说解说解,长长见识吧。

    许大仙摇摇头。

    “这天下,男人追求长生不老,女人自然追求青春永驻。男人怕死,女人怕老。这个锦衣夜行的邪术,就是专门用来防老的。”

    “防老?”

    “也不止是防老,还能防丑,总之就是留住美貌,留住青春。”

    人老表现在何处?一眼看就是外貌。皮肤皱了,糙了,黄了,长斑了,就是老了。妙龄少女二八年华,哪里需要什么玻尿酸羊胎素?青春就是她们最好的化妆品。清水洗一把脸,就是凝脂如滑,弹指欲破。

    可这样的好日子能维持多久?十年都不会到。

    十年,足够一个哇哇作响的婴儿长成满地乱跑的野猴,也足够让一位青春妙龄的少女长成一个步步衰退的妇女。

    时光是一把刀,一刀一刀的在人身上雕刻。谁也拦不住这位雕刻师的手!

    拦不住怎么办?那只好从别人那里抢咯!

    现代科技创造了无数奇迹,整容,化妆,打玻尿酸,打羊胎素,打美白针,填充自身脂肪,或者又抽脂减肥。

    不是从畜生身上抢,就是从自然那里抢。总之,自己造不出,只好拿别人的。

    这样做还算正常,因为毕竟没有害人之心!

    然而这些方法效果也是差强人意!玻尿酸打多了,脸会肿。肉毒杆菌打多了,脸会僵。羊胎素打多了,坏处倒是没有,可效果也没有,因为年纪到了,再多的努力也没用。

    地心引力无法抗拒,该下垂的还是下垂,该枯萎的还是枯萎。

    至于整容,后遗症就更多,死在手术台上都算幸运。弄得不好,死不成变成丑八怪,才叫人生不如死。

    一旦美过,好过,受过万般宠爱,又怎会有人甘心变丑,变老,被众人嫌弃?

    不甘心,那就只好动邪念!于是,就有了“锦衣夜行”!

    这东西是要害人的!因为人人都只有一张皮,你从别人身上夺皮,就等于是要别人的命!

    所谓“锦衣”指的就是美女皮。也只得美女的皮囊才会有人要抢,长得丑,白给都不要!

    “夜行”指的是,拿了别人的皮套在自己身上,这样的人还是人吗?自己的皮都不要了,没有皮,人还能活吗?既然不能活,还是人吗?既然不是人,那就不能在太阳下行走。因为太阳最正,阳光之下容不得邪祟行走。

    所以,穿了锦衣的人白天是不能出门的,只有太阳落山,阳气散尽,才能出行。

    所以整个邪术才叫“锦衣夜行”!

    套在外面的那层皮,已经不是皮,是“锦衣”,也就是一件衣裳。

    衣裳么,穿旧了肯定是要换的!何况,人皮脱离了人体,还能长长久久的活着?从剥下来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死了。之所以当时没有烂,没有臭,是把主人的生气封在了皮里。

    一口青春之气憋着,才保持鲜亮白嫩。

    可这口气能憋多久呢?也就两三个月吧!何况,这口生气里还包含着主人临死之前被剥皮的怨气和怒气!倘若穿久了,怨毒侵入三魂七魄,也是要遭殃的。

    但最要紧,还是生气没了,皮就完了。

    于是这张皮只得丢弃,如同丢弃一件旧衣服一样。

    反正天下妙龄少女那么多,多的就跟工厂里出来的成衣一样,可以尽情挑选,穿在身上。

    可惜这种邪术太伤阴损,但凡施展出来,必定害人害己。

    一百多年前,她见过的那一次,就是一位懂得施展邪术的巫师,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夺了别人身上的皮。

    他为爱人换了二十多张人皮,等同于害了二十多条人命。

    结果呢?到头来还不是害人害己!巫师总以为自己能镇得住那些冤魂,殊不知恶事做多了,老天爷都容不下。

    最后他的爱人在逃跑的时候被天雷击中,魂飞魄散不说,花容月貌也被烧成一条黑炭,死的丑陋至极。

    而巫师则被二十多个冤魂缚住手脚,拖进泥塘,活活淹死。

    她以为这种邪术已经随着这个巫师的死,彻底消失在世上。哪成想一百多年之后,又在这个花花世界,听到了这剥美女皮的惨事!

    可见,人性不灭,恶事永存。

    ------题外话------

    刚救完渣康,许老爹又出幺蛾子!

    欢哥仰天长叹:哎呀,我身边的男人,就没一个省心的。好累,心好累!

    感谢嘿鱼儿的1月票,5698708的1评价票,a之鉌的2美钻,乐乐的2鲜花。爱你们,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