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死了你会不会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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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尽欢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家,就躺在卧室的大床上。
她没想到自己会晕过去!
竟脆弱如斯?!
如此一来更觉得那个“仙蜕”一定和自己有关。上一回就看了一眼,她晕过去连记忆都缺了一段。这一回就听了一下又晕过去,但总算记忆没缺。
说真心话,一个壳子罢了,她也不是太计较。当年多大仇多大怨,恨不得毁天灭地,然而陷在肉身凡胎之中不得解脱,无能为力。
可一千三百多年过去了,天大的仇怨也在漫漫岁月之中蹉跎消磨。留到如今的,只剩下一抹淡淡的惆怅而已。
还有什么好恨的,害她的人,她害的人都统统烂的连渣都不剩。
可她想不明白的是,白云子究竟对她是多大仇多大怨,要在她这壳子上下这么厉害的禁制,以至于她竟然是看不得听不得想不得!
有必要这么“赶尽杀绝”吗?
若真是这么容不得她,当年何不一刀痛快,了结干净!又何必这样大费周章,把她一分为二,遗祸千年?
这一千多年过去,她还在红尘里翻滚颠簸,而他却早已经烂的连骨头渣都不剩!
值得么?
男人心,海底针,不可测!反正她是想不透他!
他非要折腾,把她折腾的如今人不成人,鬼不成鬼,仙不成仙,整个就是十六不着调!
到底想干嘛?她想不明白!想不明白就不想呗,她想得开!
她恨了他好几百年,恨得疲惫,恨得寂寞,恨得厌烦,于是就不恨了。结果这笔烂账又给翻出来,好死不死还摊在她眼前,非要她看,非要她听,非要她想!
所以他就是死了一千多年还要折腾她咯?他怎么就这么小心眼?还是不是男人?
大概也不能算男人,因为已经不能算人!
这个不是人的东西!她暗自咒骂!气的心口疼,脑仁疼,牙疼,胃疼,眼疼,浑身上下都疼。
一千三百多年的记忆犹如一锅乱糟糟的稠粥,在她脑子里咕嘟咕嘟的翻滚,什么脏的臭的,好的坏的,善的恶的,那些恩怨情仇,生离死别,全都一股脑的翻出来。
犹如山崩地裂,屋塌楼倾,轰隆隆的朝她压来,顿时落了个灭顶之灾。
她顿感窒息,咬着牙关,攥着拳头,浑身一阵热汗,情不自禁“呀”的喊了一声。
“欢欢!”一抹高大的身影立刻笼罩过来,一只干燥的大手按在她额头上。
她浑身一震,强撑着睁开眼,就看到唐仇担忧的脸。
眨了眨眼,她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疲倦的笑。
这笑容让他皱眉。
笑的这么难看,还不如不笑!
明明是一张青春年少的脸,然而笑出苍老死寂的悲凉,叫人看了心里发酸,眼睛发涩,想替她哭一嗓子。
“你别吓我呀!”千言万语梗在心头,但最终只化成一句幽怨。
她点点头,低声应了一句。
“好,以后不吓你了!”
*
她晕的突然,说倒就倒,
但一觉醒来,也是说好就好!
一个翻身就坐起,睡饱了,肚子却饿了,想吃东西。
这就是一句话的事!唐仇立刻下楼去给她找吃的。
她坐在床边,抬头望去。卧室的窗帘拉的严实,一眼望去看不到外面,随手抓起床头的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不早不晚竟是凌晨一点。
房间里暗暗的,只有书桌前有一片微光,那是唐仇的笔记本电脑。
他一夜没睡,守着她。
说不感动,那是假的,然而感动也有限。因为活的太久,倘若别人一点好意她就感动,那这一千多年她非得活活感动死。
只不过每次这么一点一点又一点,加起来也是分量可观,不能不动容。
所以唐仇端着一锅热饭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她坐在床边,对他微微一笑。
差点没把他吓着!
她这是怎么了?
难道有什么不好?以至于要用这样“临终告别”的目光对他微微笑?
忧心忡忡,百感交集的迈步上前,他端着锅子,站在她跟前怯生生的喊了一声。
“欢欢!”
她叹息,然后伸手一把夺过锅子。
“拿来吧你!我饿死了!”
接着就是掀开盖子,直接用饭勺脍,往嘴里塞,吃的气势如虹。
唐仇也变不出什么好吃的,就是把剩饭热了热,再配上剩菜,煮成一大锅烫饭。许家的厨子是个好手艺,饭煮的好,菜做的香,故而这一锅杂烩也是又香又好。
一勺下去,就把许尽欢肚子里的饿虫们勾的嗷嗷直叫,吃得不亦乐乎。
唐仇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看着她这个吃相和气势,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就落了地。
能吃,显然还死不了!
“今天你这是怎么回事?”一屁股坐在旁边,他皱着眉问。一边问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牛奶,拆开包装把吸管塞进去,拿在手里。
心里是怀疑解语花做了手脚,可她晕过去的时候,解语花比他还着急,脸上慌乱的神色也不像是假的。
姑且信他没使坏。
但倘若不是解语花做手脚,那她又是为何而晕?
许尽欢抓着饭勺的手顿了一顿,把嘴里热饭嚼了嚼,咽下。
“上回去罗马尼亚,那个德国佬的城堡里,在地下实验室的密室,我见到的那个玉棺,里面的东西应该跟我有关!”
玉棺里的东西跟她有关?他眉头皱得更紧。
“什么关系?”
她就不说了,只是吃饭。
他心里有点气,心想她还是瞒他。然而也不是大气,因为她身上的秘密太多,倘若每一个都刨根问底,他扪心自问未必承受得起。
人贵有自知之明,唐仇很明白,在人堆里他也至多算出挑。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许尽欢这个壳子里的东西,就是个天外有天。
她和所有人都是有天壤之别的!他不想对她追根问底,只是替她担忧。
他把姿态放得很低,但许尽欢吃了几勺饭之后,突然咕哝一句。
“那东西,可能是我以前的身体!”
但愿只是可能!她心想。但又觉得老天爷一贯喜欢跟她来这套黑色幽默,这一趟只怕也不会放过她。
“嗯?以前的身体?”什么意思。
她深吸一口气,结果一口气就梗住,跟填的满满的饭菜一起堵在喉咙里,堵得她两眼发直。于是抡起拳头往自己胸口猛击,把梗住的饭菜锤了下去。
这一锤,又吓了唐仇一跳,急忙把手里的牛奶塞她嘴里。
她一气喝了半盒,这才缓过气,重重叹息。
“世人生来都是一个躯壳配一个灵魂,天生一套。你当我是自愿在人世间流转,借尸还魂?我是被人害的!”
“谁害了你?”他问。
“一个坏蛋!他害我神魂出窍,流落凡尘。又把我的躯壳封在玉棺里,埋在地下。封就封吧,埋就埋吧,可他也不埋的仔细些,结果叫人给挖了出来,还叫洋鬼子给裹去了!一想到我的躯壳落在那班鬼佬的手里,给翻来覆去研究了几十年,气死我了!”
说着,操起饭勺狠狠一铲,把热腾腾的烫饭往嘴里一塞,用力咀嚼。犹如生啖鬼佬的血肉!
气死了!一个壳子而已,她是不在乎的。但她可以不在乎,并不代表别人就可以对她的壳子为所欲为。
一想到那个达米安还用她的壳子造了一个孩子,简直要呕血。
幸而她的壳子也争气,坚决与外来基因势不两立。这也就难怪小盖伊的身体会出现那样可怕的状态,分明就是她的壳子在诛杀外来基因。
她说得含糊,关键信息都是一笔带过。但也不妨碍唐仇听得仔细,心思一动,暗自分析,顿时就瞪大眼,表情略惊悚的扭头看了她一眼。
解语花说了,那个玉棺是自一座唐朝古墓中挖出。如此说来,许尽欢壳子里的东西就是那位女真观供奉的真仙?
那她,得有一千多岁了喂!
真真千年不死的老妖怪!
可是老妖怪顶着一张青春美貌的脸,捧着一锅烫饭吭哧吭哧的嚼着,虽然面目略带一点狰狞。可一个吃烫饭的狰狞美人,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生出恐惧之心,反倒别有一种想要安慰她哄哄她的柔软之心。
于是他伸出手,在她细软浓密的头发上轻轻抚摸。
“那班鬼佬都已经被火烧死,罪魁祸首也已经伏诛。那个该死的实验室也炸了个粉碎,说起来你已经大仇得报。”
她顿了一下,然后嗯了一声,点点头。
竟是个乖乖受用的姿态,十分柔软!
他心里一阵说不出的兴奋和激动,抚摸着她头发的手微微颤抖。
一千三百多年的老妖怪就坐在他的旁边,吃着他亲手做的饭,被他安慰,还让他抚摸头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刺激?简直不可言说,叫人热血沸腾,又精神恍惚,跟喝了酒抽了粉似得,止不住的情绪激动,精神亢奋。
当然,万万不能让她知道他在心里叫她老妖怪!
她可是个仙,有一座正儿八经的道观,受着人间香火的供奉。
可神仙高不可攀,令人敬畏。不如妖怪可爱,变男变女变变变,整天吃饱了撑着不修行,尽在人间找人谈恋爱。
所以,他希望她是个妖怪,可以变一个大美人,和他谈谈恋爱,过过日子!
*
就在许尽欢吃着夜宵的时候,解语花却在盯梢。
林泽半夜三更不睡觉,刚从外面回来。小区里的路灯昏暗不明,他又低着头走路,叫人看不清脸上的神色。
不过解语花对他的神色也不感兴趣,只是蹲在暗处忧心忡忡的想着许尽欢的事。
书上说,恋爱使人智商下降,但文学水平却能提高。他深有体会!
想着许尽欢,他脑子就一片糊涂,做不了任何正事。只想给她写写诗,唱唱歌,画画图。她若是对他笑一笑,便能让他飞上天!
可结果,她直接晕过去!
什么意思?被他气晕了?
这当然不可能!他对她百依百顺,言听计从,如何能气得她?
看来是那玉棺里的东西跟她犯冲!这该死的玩意,要不他砸了它算了!
这念头一起,脑子里就跟炸开了锅似得。一个两个都跳出来嘶吼——万万不能!
他不屑一顾,你们都死了,现在我做主!
当然砸烂也只是想想而已,那东西水火不侵,千年不化,万年不腐,砍不碎砸不烂,他都怀疑人类灭亡了那玩意可能还好好的呢!要不然怎么叫完美生命体呢!达米安也没给取错名字!
何况,那东西还是许尽欢的壳子。前一代早就猜测许尽欢跟玉棺里的东西有联系,所以找那么多机会送这送那,处处试探。
他懂他的想法,他想让许尽欢神魂归体,合二为一,重获神力。
她神魂强大无比,拥有真仙之力。无奈困在肉身凡胎之中,连万分之一也不得发挥。倘若能重归仙体……便是真仙降世!
打开昆仑神宫的通道,必须要借助真仙之力。因为昆仑乃是神山,郁罗箫台乃是仙境,凡人不可触及,唯有真仙才能踏入。
所以,需要她成仙!
可——他——才——不——要——呢!
她成了仙就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虽说凡人可以爱慕女神,但女神岂会爱慕凡人?
他是个凡人,只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做快乐事。
正所谓只羡鸳鸯不羡仙!
所以,宁愿她是人!
想着他是鸳她是鸯,双宿双栖,成双成对,就美得不行,蹲在暗处捂着嘴吃吃的笑。直到楼上灯光一闪,灭了。
他才警惕的一挑眉。
怎么回事?这不是事成的信号!一定是出事了!
他在楼上安排了两个人手,要求务必活捉林泽。原以为这就万无一失,毕竟林泽虽然是个魙,但本身并无什么法力,出了不生不灭之外,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
但现在看来,还是比普通人强多了!不过再强也只是个人!
脸上的笑意一扫而空,他双眼森冷,蹭的从暗处站起。因为身穿夜行服,在暗处站着也是深藏不露。
手掌一抖,手心里就多了个小巧的电棒!
这儿毕竟是内地,禁枪。但电棒也够用,毕竟他要的是活捉!
隐在暗处,他悄无声息的等待。
不多时,一抹黑影就出现在楼道口,迅速的往外走。
他一撇嘴,迈步上前,迎向那抹黑影。
“林泽!”轻轻喊一声。
黑影愣一下,抬起头,昏暗的夜色里一双带着杀意的兽眼。
他咧嘴,左手迅速一抬,一张定身符飞出,嗖的就贴在林泽的脑门上。
对方浑身一震,顿时僵住了。
看,就这么简单!那两个笨蛋搞什么,这样的差事也会砸。真是没用!
把手里的电棒按了按,伸向林泽。忽然,就感觉后心窝一阵寒意袭来,顿时吓得他头发都竖起来。
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下意识的往旁边一挪。
仅仅只是挪了几公分的距离,就听见噗的一声,一股凉意从后背直扑进他的胸膛里。
解语花顿时愣住,毫无反应,直至这凉意在胸膛里一扭。剧痛伴随着恐惧自体内蹦出,他怒吼一声,把手里的电棒往后一捅,用力按下按钮。
滋滋滋一阵电流闪过,就听见背后噗通一声,有重物落地。
他张开嘴,无声的喊了一声,胸口就一阵剧痛。低头看,胸前只有一个小小的口子,伸手一摸有一点小小的刀尖,带着微微的凉意。丝丝缕缕的血渗出,沾染在衬衫上,开出一朵鲜艳的花。
伸手向背后一摸,就触碰到一柄硬实的刀把,一碰就疼。
这是怎么回事?
他被暗算了!
他心咚咚直跳,抬起头看着眼前的林泽。
对方仍旧一动不动,然后缓缓抬起手,把贴在脑门上的符纸一把扯掉。
解语花双眼一睁,想也没想,扭头就狠狠一扬手,把手里的电棒砸向旁边停着的一辆轿车。
咣的一声,砸得车窗玻璃四分五裂。车载警报立刻哔哔哔哔的狂叫起来!
林泽皱了皱眉,啧了一声,恶狠狠的瞪他一眼,扭头就跑。
随着警报声的响起,小区楼上的居民纷纷开了灯,几个车主睡眼朦胧的从阳台探出头来。
解语花回头看了一眼被他电倒的人,一咬牙也遁进黑暗之中潜逃而去。
跑了几步,就觉得浑身的血液都要随着后背的伤口涌出去。头也晕了,气也喘了,人也凉了,噗通跪倒在地,蜷缩一团,他难过的想哭。
被扎中后心窝,他肯定活不成了!
他要死了!死了,就万事俱灭!再也看不到许尽欢!
都是为了她!
他好想见她,好想听听她的声音,好想问她究竟有没有在乎过他。
抽泣一声,他哆哆嗦嗦的掏出手机,按下号码。
*
此时此刻,许尽欢吃的饱足,正躺在床上翘着脚刷微博,给李拜拜点赞。
熊孩子的照片拍的花团锦簇,喜气洋洋,令人一见就喜,值得为之点赞。
自打他秀过豪车之后,粉丝数量直线上升,然而也多了许多黑粉,天天挑刺谩骂。起先把李拜拜气的不行,删留言删的手都要断了。
哪知他越删这些黑粉就越来劲,简直恶性循环。气得他都快要哭了,恨不得“账号自杀”!
后来许大仙给他讲了人生道理,正所谓黑到深处自然粉。能吃饱了撑着天天追着你的骂的人,从某种角度来说,它就是忠粉。这不过是另辟蹊径的博取关注而已!说到底,对方只是想要吸引注意力,博取存在感罢了。不必搭理,冷着不管,等黑粉见如此博不到半点关注,自然就退了。
人生导师一番开解,令李拜拜豁然开朗,佩服的五体投地。于是重拾信心,继续欢欢喜喜的发微博,做小清新男神。
果然,他不搭理这些黑粉,黑粉们就自讨没趣,还被其他小红粉们骂了个狗血喷头,黯然消失。不多时,他的微博又恢复歌舞升平。
乐得熊孩子哈哈大笑,狂赞许大仙料事如神,救苦救难。
许尽欢表示哥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长,不管是黑粉还是红粉,都见多了。见多了,自然就见怪不怪。见怪不怪,自然就其怪自败!
而说到怪……她皱起眉,等着屏幕上的陌生号码,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只怪,显然不是见怪不怪就能打败!
从胡搅蛮缠升级到了夜半骚扰了喂!
究竟想干嘛?
把电话接通,她无言以对。
电话那头也是无言,沉默的如同死寂。
“搞什么?”咒骂一句,她想要挂掉。
“许尽欢!”结果那头就传来声音,低低的,若不仔细听,就会错过。
“嗯?解语花!你搞什么!”预感太灵,让人郁闷。
“如果我死了,为你似得。你会为我伤心流泪吗?”
哈?什么意思?她立刻瞪起眼,脑子里思索片刻,有些生气的喝道。
“你是不是喝酒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轻笑,然后又是沉默。
神经病啊!她在心里暗骂。
“喂你还清醒不清醒?你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吗?你现在在哪儿?你身边有人吗?”真是要命。她早就该想到,每次见面他都变得年轻。年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冲动,愚蠢,任性,不负责任!正所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
她真是受够!这又不是幼儿园,她非得管他。
“我要死了!”电话那头突然传来抽泣。
“哈?你说清楚点?”
“我好痛!”
“……”
“我被人捅了一刀!”
“啊?”
“我要死了!”他终于痛哭,一边哭一边在电话里埋怨。
“都是为了你!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恨你!”
“……”
许尽欢捏着手机用力吸气。冷静,保持冷静。不要冲动,千万不要冲动!
“你现在在哪里?”她压着嗓子咬着牙问。
“不用你管!反正我死了,你也不会伤心流泪!”
那你就去死啊!打什么电话!她在心里咒骂。
“你到底干了什么?为我!”她问。说完为我两个字,起一身鸡皮疙瘩。
“我去找林泽了!”
“嗯?”
“他捅了我一刀!”
“嗯!”
“我要死了!”
“……”吸气,吸气,放松,放松,冷静!
“你不管我!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哎呀!受不了了!她勃然大怒,挂断电话。
爱死死去!他算个什么东西!有没有三魂七魄都不一定,还想变成鬼继续纠缠她?
来啊!她叫他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捏着手机,气的在卧室里绕了两圈,最后还是冲了出去。
“唐仇,出来,开车!”
唐经理刚洗了澡准备睡觉,直接穿着浴袍出来。
“什么?”
“解语花要死了,我们去救他!”
“啊?”
“路上再说!烦死了!”她伸手一把拽起他,直接往车库冲。
唐经理心想,我还穿着拖鞋啊,开出去会被交警叔叔抓,要扣分的喂!
然而深更半夜,似乎交警叔叔也不上班了。
那就……随便吧!
*
就在唐经理穿着拖鞋开车,驾驶着宝马奔驰在凌晨三点半的城市道路上时。女真观大护法解语花先生正趴在地上默默流泪。
她,好狠的心!
竟然,挂了他的电话!
临死之时,伤心之刻,大护法诗意大发,感觉自己充满了忧郁。
如果不被爱,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身体的死亡并不是真正的死亡!
被所爱之人遗忘,才是真正的死亡!
她不爱他,可以眼睁睁看着他死!
而他,在死亡的一刻,却任然爱她!
好可怜!好悲哀!好无奈!
这就是爱的滋味,又酸又疼,又苦又涩。然而,在苦涩中依然有只属于他的甜蜜,在酸疼中开出了只属于他的花朵。
他孤芳自赏,顾影垂怜,与爱为伴。
短暂的一生,也就有了意义!
应该可以死而无憾!
等他死了,就变成鬼,仍然可以继续爱她。
就像那个亓源,亦或是那个严国邦一样,继续跟着她,缠着她。
他闭上眼睛,觉得死亡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心跳声越来越轻,几乎快要听不见。
他要死了!他想。
但就在此时,耳边传来哒哒的脚步声。
是谁?心里想着,却并不睁眼。因为此时不管是谁来,他也不感兴趣。
除非是她!
“在哪儿呢!看!有病!”一声不耐烦的咒骂传来,带着熟悉的语调,熟悉的嫌弃。
他猛然睁眼,抬起头,扭转,顺着声音看去。
“很好!还能动,没死呢!”声音越来越近。
他看到一双拖鞋,五彩缤纷,花枝招展,鞋面上还辍着一颗硕大的毛球,犹如趴着一只小兔子,十分可爱。
踩着这拖鞋的,是一双莹润雪白的脚。脚趾头个个圆润可爱,如同一颗颗粉色的珍珠。
这脚,踩着这拖鞋,一步一步朝他走来。
他缓缓仰起头,却只能看到她粉嫩的绸缎睡裤。夜风一吹,勾勒出一截细而笔挺的小腿。
“许……”
许尽欢一抬脚,把拖鞋踩在他脑袋上,往下一摁,用力碾了碾。
解语花的脸就在地上摩擦,生疼生疼的,皱起眉。抬起一只手,抓住她的脚,用力握住。犹如溺水之人握着救命稻草,打死也不撒手。
见他握住了自己的脚,她抬起腿想要甩开,然而甩不开,握得死紧死紧的。于是重新用脚踩着他的脑袋,她磨着牙,拧着眉,站在夜风里,掏出手机打急救电话。
“对!南平路,御亭花苑,二十六幢楼下,有人被刺伤了!还有气,没死。请快点!好的,我会在原地等着的。嗯嗯!伤者?我不认识!我是过路群众!好,知道了!”
挂了电话,她低头,脚底又碾了碾,低低咒骂一句。
“烦!烦死了!”
握着她的脚,解语花突然就不想死了!
*
急救中心很快就派出了救护车,由于是凌晨三点,城市道路通畅,不到十五分钟就赶到了御亭花苑。
医生就地检查了解语花的伤势,做了紧急的保护措施之后,就招呼护士和唐仇帮忙抬上救护车。
结果伤者很不配合,一直抓着小姑娘的脚不肯放。
“知道了!我陪你去医院,放手!”小姑娘怒吼。
伤者才不情不愿的松开口,头一直低着,看不清表情。
医生看看一身睡衣脚踩拖鞋,青春貌美的小姑娘,再看看帮忙抬人一身浴袍脚踩同款情侣拖鞋的高大男青年,然后低头看一眼背后被插刀,一身黑衣的清瘦小青年。
突然意识到,这是一场狗血的三角恋!
啧啧啧,如今的年轻人啊!冲动是魔鬼!
要不要报警?
还是先救人吧!
唐仇多机灵啊,从医生和小护士交换的眼神里立刻捕捉到了重要信息。于是屁股一挪,挨近许尽欢,伸手握住她的手。
“医生,他没事吧?我跟我未婚妻听到楼下有人喊救命,就下来看了看,结果发现了他。你们可一定要把他救活!”
救不活也没关系!反正他是个克隆人,复制黏贴就能复活。他在心里添了一句。
听到“未婚妻”三个字,趴在急救床上的解语花用力握了握拳头。
而医生和护士则挑起眉,低头看了他一眼。
哎呀,少年郎,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都订婚了,你还跑去楼下闹,被插刀也活该。不过,多大点事,好好说不成么?非得动刀!
又抬头看向唐仇,眼神不满。
这可是刑事案件,我们一定会报警的。
唐仇不漏痕迹的解释。
“他可能跟谁起了冲突吧。我们听到争吵声!不过大半夜的,他穿这么一身黑,想干嘛?不会是小偷的吧?”
医生和护士又低头。
有点像哦!
解语花再次握拳,恨恨咬牙。
“你才小偷!”
小爷我坐拥百亿资产,还稀罕偷你一个总经理?滚蛋!
然而一开口,就胸口剧痛,引起咳嗽,结果肺入刀割,疼得他冷汗淋漓,血沫子都喷出来!
“不要说话,保持安静!你的肺被扎穿了,要小口的呼吸!”医生连忙安抚他。
解语花闭上眼,配合医生小口的呼吸。
医生摇摇头,哎呀,这错综复杂的三人组,太狗血了,有木有!
唐仇的话,他才不信。凌晨三点不睡觉,就偷听楼下吵架?骗谁呢!至于这一身黑衣的小青年,大半夜在别人楼下挨刀捅,身上没鬼才怪。
啧啧,瞧瞧这刀捅的!这位置,这力度,这是冲着要命来的。
小伙子,谁跟你这么大仇怨?
不过显然不是打电话叫救护车的这两位!真要人死,就不叫救护车了。而且也不会陪着上车!
这三人肯定彼此认识,而且说不定还知道小伙子为什么被捅,又是被谁捅的。
但这三人之间的狗血情仇也是一目了然!人小伙子刚才还抓着小姑娘脚不放呢!
哎呀呀,好大一个八卦!抓心挠肺!
救护车开到医院,立刻把病患推进了手术室。
唐仇跑去缴费,顺便给许尽欢带了瓶水。
许大仙坐在手术室外面,皱着眉一脸懊恼之色。
“他这是怎么了?”唐仇把水拧开,坐在她旁边问。
她喝了两口,还给他。
“他去找林泽了!”
唐仇一瞪眼,这才回过神,那个御亭花苑是林泽的住所。
“他找林泽干嘛?”
“谁知道!脑子有病!”
他看看她,心想八成是为了她吧。
解语花也是越来越怪了!
“他不会死吧?”死了也无所谓,不过死在这里,他和许尽欢就麻烦了。
“应该不会!”抓着她脚的劲那么大,可见死不了。
正如许尽欢所料,手术室里,解语花的情况远比预计的要好。
他做了B超,显示胸腔里扎的刀子位置很巧妙,刚好避开了心脏和大血管,只是扎穿了肺,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如此一来连开胸手术也不必做,只要在后背打两个孔做微创把扎进去的刀弄出来就行。
虽然手术不大,不过解语花还是被做了全麻。
等他被人从手术室推出来,天都亮了。
他还没醒,被直接推进了普通病房。医生用窥镜检查过了,确确实实没有大血管损伤,心脏也完好无损。年轻人,体质好,休息一周就能恢复了。
实在是很幸运!
等他在高级病房醒过来的时候,是上午九点半。
一睁眼看到的却是在内地接待他的女真观信徒。
看到他醒来,对方一脸欣喜。
“解先生,你终于醒来!感觉怎么样?我这就给你叫医生过来!医生,医生,解先生醒啦!”
立刻有医生护士过来,围着他做全面的检查。
他面无表情,缓缓别开眼,懒得搭理这些凡人。
许尽欢呢?她为什么不在这里?她不是答应他,会陪他的么?
说话不算话的骗子!
但她终归还是来救他了,不是么!
所以,她心里还是有他的!
真好!能活着真是太好了!
心里明明是感激于自己还活着,然而全身却颤抖起来,因为恐惧。
死亡的恐惧!就差一点点的距离,那把刀就会扎穿他的心脏。
那他就真的死了!哪怕她赶着过来救他,也无济于事!
回想起来,救了他的不是她,是他自己。不,应该说是前辈们。那无意识的一挪,把刀口挪开了几公分。几公分的距离就是生死之别。
他以前是不怕死的,因为相信自己哪怕死了,也能成为一个强大的鬼继续留在人间,纠缠许尽欢。
但是,真的死过一次之后,他怕了!
活着多好啊!可以正大光明的站在她身边!你看那个凡人,就可以耀武扬威的说她是“未婚妻”!一个凡人而已!怎么配!
她是仙,自然只有仙能相配!而这个世界上,有能力走到她那个境界的,只有他!他能成仙,只要他能找到长生不死药!
突然的,他对自己的计划开始感兴趣了!以前他是不屑的!
因为他终于意识到躯壳很重要!
他是克隆人,克隆人应该没有感情,不惧死亡。因为他们是不会死的,死亡只是一次重启。每一代都坚定这个信念,所以视死如归。
可他觉得死了就是死了!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下一次出现的,就不再是此刻的他。就算有他的容貌,有他的基因,但不再会有他的感情,他的灵魂。
生命之所以可贵,不就是因为每个人只有一次。
他不多求额外的生命,只希望这唯一的生命天长地久!
所以长生不死,是极好的!
他要拥有完美的身体,强大的灵魂,不惧生死,和她并肩而立。
他要她的眼睛只看到他!假如她的眼睛看向别人,哪怕这个人是他自己的克隆体,他也决不能忍受。
他想,他是真的爱上了她。
所以愿意为了这份爱,去认真努力。
这也是对前辈们最好的回报!至于后辈,他不需要后来者。
他就是解语花,这个名字的继承者和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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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少年终于准备认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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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尽欢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家,就躺在卧室的大床上。
她没想到自己会晕过去!
竟脆弱如斯?!
如此一来更觉得那个“仙蜕”一定和自己有关。上一回就看了一眼,她晕过去连记忆都缺了一段。这一回就听了一下又晕过去,但总算记忆没缺。
说真心话,一个壳子罢了,她也不是太计较。当年多大仇多大怨,恨不得毁天灭地,然而陷在肉身凡胎之中不得解脱,无能为力。
可一千三百多年过去了,天大的仇怨也在漫漫岁月之中蹉跎消磨。留到如今的,只剩下一抹淡淡的惆怅而已。
还有什么好恨的,害她的人,她害的人都统统烂的连渣都不剩。
可她想不明白的是,白云子究竟对她是多大仇多大怨,要在她这壳子上下这么厉害的禁制,以至于她竟然是看不得听不得想不得!
有必要这么“赶尽杀绝”吗?
若真是这么容不得她,当年何不一刀痛快,了结干净!又何必这样大费周章,把她一分为二,遗祸千年?
这一千多年过去,她还在红尘里翻滚颠簸,而他却早已经烂的连骨头渣都不剩!
值得么?
男人心,海底针,不可测!反正她是想不透他!
他非要折腾,把她折腾的如今人不成人,鬼不成鬼,仙不成仙,整个就是十六不着调!
到底想干嘛?她想不明白!想不明白就不想呗,她想得开!
她恨了他好几百年,恨得疲惫,恨得寂寞,恨得厌烦,于是就不恨了。结果这笔烂账又给翻出来,好死不死还摊在她眼前,非要她看,非要她听,非要她想!
所以他就是死了一千多年还要折腾她咯?他怎么就这么小心眼?还是不是男人?
大概也不能算男人,因为已经不能算人!
这个不是人的东西!她暗自咒骂!气的心口疼,脑仁疼,牙疼,胃疼,眼疼,浑身上下都疼。
一千三百多年的记忆犹如一锅乱糟糟的稠粥,在她脑子里咕嘟咕嘟的翻滚,什么脏的臭的,好的坏的,善的恶的,那些恩怨情仇,生离死别,全都一股脑的翻出来。
犹如山崩地裂,屋塌楼倾,轰隆隆的朝她压来,顿时落了个灭顶之灾。
她顿感窒息,咬着牙关,攥着拳头,浑身一阵热汗,情不自禁“呀”的喊了一声。
“欢欢!”一抹高大的身影立刻笼罩过来,一只干燥的大手按在她额头上。
她浑身一震,强撑着睁开眼,就看到唐仇担忧的脸。
眨了眨眼,她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丝疲倦的笑。
这笑容让他皱眉。
笑的这么难看,还不如不笑!
明明是一张青春年少的脸,然而笑出苍老死寂的悲凉,叫人看了心里发酸,眼睛发涩,想替她哭一嗓子。
“你别吓我呀!”千言万语梗在心头,但最终只化成一句幽怨。
她点点头,低声应了一句。
“好,以后不吓你了!”
*
她晕的突然,说倒就倒,
但一觉醒来,也是说好就好!
一个翻身就坐起,睡饱了,肚子却饿了,想吃东西。
这就是一句话的事!唐仇立刻下楼去给她找吃的。
她坐在床边,抬头望去。卧室的窗帘拉的严实,一眼望去看不到外面,随手抓起床头的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不早不晚竟是凌晨一点。
房间里暗暗的,只有书桌前有一片微光,那是唐仇的笔记本电脑。
他一夜没睡,守着她。
说不感动,那是假的,然而感动也有限。因为活的太久,倘若别人一点好意她就感动,那这一千多年她非得活活感动死。
只不过每次这么一点一点又一点,加起来也是分量可观,不能不动容。
所以唐仇端着一锅热饭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她坐在床边,对他微微一笑。
差点没把他吓着!
她这是怎么了?
难道有什么不好?以至于要用这样“临终告别”的目光对他微微笑?
忧心忡忡,百感交集的迈步上前,他端着锅子,站在她跟前怯生生的喊了一声。
“欢欢!”
她叹息,然后伸手一把夺过锅子。
“拿来吧你!我饿死了!”
接着就是掀开盖子,直接用饭勺脍,往嘴里塞,吃的气势如虹。
唐仇也变不出什么好吃的,就是把剩饭热了热,再配上剩菜,煮成一大锅烫饭。许家的厨子是个好手艺,饭煮的好,菜做的香,故而这一锅杂烩也是又香又好。
一勺下去,就把许尽欢肚子里的饿虫们勾的嗷嗷直叫,吃得不亦乐乎。
唐仇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看着她这个吃相和气势,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就落了地。
能吃,显然还死不了!
“今天你这是怎么回事?”一屁股坐在旁边,他皱着眉问。一边问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牛奶,拆开包装把吸管塞进去,拿在手里。
心里是怀疑解语花做了手脚,可她晕过去的时候,解语花比他还着急,脸上慌乱的神色也不像是假的。
姑且信他没使坏。
但倘若不是解语花做手脚,那她又是为何而晕?
许尽欢抓着饭勺的手顿了一顿,把嘴里热饭嚼了嚼,咽下。
“上回去罗马尼亚,那个德国佬的城堡里,在地下实验室的密室,我见到的那个玉棺,里面的东西应该跟我有关!”
玉棺里的东西跟她有关?他眉头皱得更紧。
“什么关系?”
她就不说了,只是吃饭。
他心里有点气,心想她还是瞒他。然而也不是大气,因为她身上的秘密太多,倘若每一个都刨根问底,他扪心自问未必承受得起。
人贵有自知之明,唐仇很明白,在人堆里他也至多算出挑。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许尽欢这个壳子里的东西,就是个天外有天。
她和所有人都是有天壤之别的!他不想对她追根问底,只是替她担忧。
他把姿态放得很低,但许尽欢吃了几勺饭之后,突然咕哝一句。
“那东西,可能是我以前的身体!”
但愿只是可能!她心想。但又觉得老天爷一贯喜欢跟她来这套黑色幽默,这一趟只怕也不会放过她。
“嗯?以前的身体?”什么意思。
她深吸一口气,结果一口气就梗住,跟填的满满的饭菜一起堵在喉咙里,堵得她两眼发直。于是抡起拳头往自己胸口猛击,把梗住的饭菜锤了下去。
这一锤,又吓了唐仇一跳,急忙把手里的牛奶塞她嘴里。
她一气喝了半盒,这才缓过气,重重叹息。
“世人生来都是一个躯壳配一个灵魂,天生一套。你当我是自愿在人世间流转,借尸还魂?我是被人害的!”
“谁害了你?”他问。
“一个坏蛋!他害我神魂出窍,流落凡尘。又把我的躯壳封在玉棺里,埋在地下。封就封吧,埋就埋吧,可他也不埋的仔细些,结果叫人给挖了出来,还叫洋鬼子给裹去了!一想到我的躯壳落在那班鬼佬的手里,给翻来覆去研究了几十年,气死我了!”
说着,操起饭勺狠狠一铲,把热腾腾的烫饭往嘴里一塞,用力咀嚼。犹如生啖鬼佬的血肉!
气死了!一个壳子而已,她是不在乎的。但她可以不在乎,并不代表别人就可以对她的壳子为所欲为。
一想到那个达米安还用她的壳子造了一个孩子,简直要呕血。
幸而她的壳子也争气,坚决与外来基因势不两立。这也就难怪小盖伊的身体会出现那样可怕的状态,分明就是她的壳子在诛杀外来基因。
她说得含糊,关键信息都是一笔带过。但也不妨碍唐仇听得仔细,心思一动,暗自分析,顿时就瞪大眼,表情略惊悚的扭头看了她一眼。
解语花说了,那个玉棺是自一座唐朝古墓中挖出。如此说来,许尽欢壳子里的东西就是那位女真观供奉的真仙?
那她,得有一千多岁了喂!
真真千年不死的老妖怪!
可是老妖怪顶着一张青春美貌的脸,捧着一锅烫饭吭哧吭哧的嚼着,虽然面目略带一点狰狞。可一个吃烫饭的狰狞美人,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生出恐惧之心,反倒别有一种想要安慰她哄哄她的柔软之心。
于是他伸出手,在她细软浓密的头发上轻轻抚摸。
“那班鬼佬都已经被火烧死,罪魁祸首也已经伏诛。那个该死的实验室也炸了个粉碎,说起来你已经大仇得报。”
她顿了一下,然后嗯了一声,点点头。
竟是个乖乖受用的姿态,十分柔软!
他心里一阵说不出的兴奋和激动,抚摸着她头发的手微微颤抖。
一千三百多年的老妖怪就坐在他的旁边,吃着他亲手做的饭,被他安慰,还让他抚摸头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刺激?简直不可言说,叫人热血沸腾,又精神恍惚,跟喝了酒抽了粉似得,止不住的情绪激动,精神亢奋。
当然,万万不能让她知道他在心里叫她老妖怪!
她可是个仙,有一座正儿八经的道观,受着人间香火的供奉。
可神仙高不可攀,令人敬畏。不如妖怪可爱,变男变女变变变,整天吃饱了撑着不修行,尽在人间找人谈恋爱。
所以,他希望她是个妖怪,可以变一个大美人,和他谈谈恋爱,过过日子!
*
就在许尽欢吃着夜宵的时候,解语花却在盯梢。
林泽半夜三更不睡觉,刚从外面回来。小区里的路灯昏暗不明,他又低着头走路,叫人看不清脸上的神色。
不过解语花对他的神色也不感兴趣,只是蹲在暗处忧心忡忡的想着许尽欢的事。
书上说,恋爱使人智商下降,但文学水平却能提高。他深有体会!
想着许尽欢,他脑子就一片糊涂,做不了任何正事。只想给她写写诗,唱唱歌,画画图。她若是对他笑一笑,便能让他飞上天!
可结果,她直接晕过去!
什么意思?被他气晕了?
这当然不可能!他对她百依百顺,言听计从,如何能气得她?
看来是那玉棺里的东西跟她犯冲!这该死的玩意,要不他砸了它算了!
这念头一起,脑子里就跟炸开了锅似得。一个两个都跳出来嘶吼——万万不能!
他不屑一顾,你们都死了,现在我做主!
当然砸烂也只是想想而已,那东西水火不侵,千年不化,万年不腐,砍不碎砸不烂,他都怀疑人类灭亡了那玩意可能还好好的呢!要不然怎么叫完美生命体呢!达米安也没给取错名字!
何况,那东西还是许尽欢的壳子。前一代早就猜测许尽欢跟玉棺里的东西有联系,所以找那么多机会送这送那,处处试探。
他懂他的想法,他想让许尽欢神魂归体,合二为一,重获神力。
她神魂强大无比,拥有真仙之力。无奈困在肉身凡胎之中,连万分之一也不得发挥。倘若能重归仙体……便是真仙降世!
打开昆仑神宫的通道,必须要借助真仙之力。因为昆仑乃是神山,郁罗箫台乃是仙境,凡人不可触及,唯有真仙才能踏入。
所以,需要她成仙!
可——他——才——不——要——呢!
她成了仙就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虽说凡人可以爱慕女神,但女神岂会爱慕凡人?
他是个凡人,只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做快乐事。
正所谓只羡鸳鸯不羡仙!
所以,宁愿她是人!
想着他是鸳她是鸯,双宿双栖,成双成对,就美得不行,蹲在暗处捂着嘴吃吃的笑。直到楼上灯光一闪,灭了。
他才警惕的一挑眉。
怎么回事?这不是事成的信号!一定是出事了!
他在楼上安排了两个人手,要求务必活捉林泽。原以为这就万无一失,毕竟林泽虽然是个魙,但本身并无什么法力,出了不生不灭之外,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
但现在看来,还是比普通人强多了!不过再强也只是个人!
脸上的笑意一扫而空,他双眼森冷,蹭的从暗处站起。因为身穿夜行服,在暗处站着也是深藏不露。
手掌一抖,手心里就多了个小巧的电棒!
这儿毕竟是内地,禁枪。但电棒也够用,毕竟他要的是活捉!
隐在暗处,他悄无声息的等待。
不多时,一抹黑影就出现在楼道口,迅速的往外走。
他一撇嘴,迈步上前,迎向那抹黑影。
“林泽!”轻轻喊一声。
黑影愣一下,抬起头,昏暗的夜色里一双带着杀意的兽眼。
他咧嘴,左手迅速一抬,一张定身符飞出,嗖的就贴在林泽的脑门上。
对方浑身一震,顿时僵住了。
看,就这么简单!那两个笨蛋搞什么,这样的差事也会砸。真是没用!
把手里的电棒按了按,伸向林泽。忽然,就感觉后心窝一阵寒意袭来,顿时吓得他头发都竖起来。
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下意识的往旁边一挪。
仅仅只是挪了几公分的距离,就听见噗的一声,一股凉意从后背直扑进他的胸膛里。
解语花顿时愣住,毫无反应,直至这凉意在胸膛里一扭。剧痛伴随着恐惧自体内蹦出,他怒吼一声,把手里的电棒往后一捅,用力按下按钮。
滋滋滋一阵电流闪过,就听见背后噗通一声,有重物落地。
他张开嘴,无声的喊了一声,胸口就一阵剧痛。低头看,胸前只有一个小小的口子,伸手一摸有一点小小的刀尖,带着微微的凉意。丝丝缕缕的血渗出,沾染在衬衫上,开出一朵鲜艳的花。
伸手向背后一摸,就触碰到一柄硬实的刀把,一碰就疼。
这是怎么回事?
他被暗算了!
他心咚咚直跳,抬起头看着眼前的林泽。
对方仍旧一动不动,然后缓缓抬起手,把贴在脑门上的符纸一把扯掉。
解语花双眼一睁,想也没想,扭头就狠狠一扬手,把手里的电棒砸向旁边停着的一辆轿车。
咣的一声,砸得车窗玻璃四分五裂。车载警报立刻哔哔哔哔的狂叫起来!
林泽皱了皱眉,啧了一声,恶狠狠的瞪他一眼,扭头就跑。
随着警报声的响起,小区楼上的居民纷纷开了灯,几个车主睡眼朦胧的从阳台探出头来。
解语花回头看了一眼被他电倒的人,一咬牙也遁进黑暗之中潜逃而去。
跑了几步,就觉得浑身的血液都要随着后背的伤口涌出去。头也晕了,气也喘了,人也凉了,噗通跪倒在地,蜷缩一团,他难过的想哭。
被扎中后心窝,他肯定活不成了!
他要死了!死了,就万事俱灭!再也看不到许尽欢!
都是为了她!
他好想见她,好想听听她的声音,好想问她究竟有没有在乎过他。
抽泣一声,他哆哆嗦嗦的掏出手机,按下号码。
*
此时此刻,许尽欢吃的饱足,正躺在床上翘着脚刷微博,给李拜拜点赞。
熊孩子的照片拍的花团锦簇,喜气洋洋,令人一见就喜,值得为之点赞。
自打他秀过豪车之后,粉丝数量直线上升,然而也多了许多黑粉,天天挑刺谩骂。起先把李拜拜气的不行,删留言删的手都要断了。
哪知他越删这些黑粉就越来劲,简直恶性循环。气得他都快要哭了,恨不得“账号自杀”!
后来许大仙给他讲了人生道理,正所谓黑到深处自然粉。能吃饱了撑着天天追着你的骂的人,从某种角度来说,它就是忠粉。这不过是另辟蹊径的博取关注而已!说到底,对方只是想要吸引注意力,博取存在感罢了。不必搭理,冷着不管,等黑粉见如此博不到半点关注,自然就退了。
人生导师一番开解,令李拜拜豁然开朗,佩服的五体投地。于是重拾信心,继续欢欢喜喜的发微博,做小清新男神。
果然,他不搭理这些黑粉,黑粉们就自讨没趣,还被其他小红粉们骂了个狗血喷头,黯然消失。不多时,他的微博又恢复歌舞升平。
乐得熊孩子哈哈大笑,狂赞许大仙料事如神,救苦救难。
许尽欢表示哥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长,不管是黑粉还是红粉,都见多了。见多了,自然就见怪不怪。见怪不怪,自然就其怪自败!
而说到怪……她皱起眉,等着屏幕上的陌生号码,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只怪,显然不是见怪不怪就能打败!
从胡搅蛮缠升级到了夜半骚扰了喂!
究竟想干嘛?
把电话接通,她无言以对。
电话那头也是无言,沉默的如同死寂。
“搞什么?”咒骂一句,她想要挂掉。
“许尽欢!”结果那头就传来声音,低低的,若不仔细听,就会错过。
“嗯?解语花!你搞什么!”预感太灵,让人郁闷。
“如果我死了,为你似得。你会为我伤心流泪吗?”
哈?什么意思?她立刻瞪起眼,脑子里思索片刻,有些生气的喝道。
“你是不是喝酒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轻笑,然后又是沉默。
神经病啊!她在心里暗骂。
“喂你还清醒不清醒?你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吗?你现在在哪儿?你身边有人吗?”真是要命。她早就该想到,每次见面他都变得年轻。年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冲动,愚蠢,任性,不负责任!正所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
她真是受够!这又不是幼儿园,她非得管他。
“我要死了!”电话那头突然传来抽泣。
“哈?你说清楚点?”
“我好痛!”
“……”
“我被人捅了一刀!”
“啊?”
“我要死了!”他终于痛哭,一边哭一边在电话里埋怨。
“都是为了你!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恨你!”
“……”
许尽欢捏着手机用力吸气。冷静,保持冷静。不要冲动,千万不要冲动!
“你现在在哪里?”她压着嗓子咬着牙问。
“不用你管!反正我死了,你也不会伤心流泪!”
那你就去死啊!打什么电话!她在心里咒骂。
“你到底干了什么?为我!”她问。说完为我两个字,起一身鸡皮疙瘩。
“我去找林泽了!”
“嗯?”
“他捅了我一刀!”
“嗯!”
“我要死了!”
“……”吸气,吸气,放松,放松,冷静!
“你不管我!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哎呀!受不了了!她勃然大怒,挂断电话。
爱死死去!他算个什么东西!有没有三魂七魄都不一定,还想变成鬼继续纠缠她?
来啊!她叫他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捏着手机,气的在卧室里绕了两圈,最后还是冲了出去。
“唐仇,出来,开车!”
唐经理刚洗了澡准备睡觉,直接穿着浴袍出来。
“什么?”
“解语花要死了,我们去救他!”
“啊?”
“路上再说!烦死了!”她伸手一把拽起他,直接往车库冲。
唐经理心想,我还穿着拖鞋啊,开出去会被交警叔叔抓,要扣分的喂!
然而深更半夜,似乎交警叔叔也不上班了。
那就……随便吧!
*
就在唐经理穿着拖鞋开车,驾驶着宝马奔驰在凌晨三点半的城市道路上时。女真观大护法解语花先生正趴在地上默默流泪。
她,好狠的心!
竟然,挂了他的电话!
临死之时,伤心之刻,大护法诗意大发,感觉自己充满了忧郁。
如果不被爱,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身体的死亡并不是真正的死亡!
被所爱之人遗忘,才是真正的死亡!
她不爱他,可以眼睁睁看着他死!
而他,在死亡的一刻,却任然爱她!
好可怜!好悲哀!好无奈!
这就是爱的滋味,又酸又疼,又苦又涩。然而,在苦涩中依然有只属于他的甜蜜,在酸疼中开出了只属于他的花朵。
他孤芳自赏,顾影垂怜,与爱为伴。
短暂的一生,也就有了意义!
应该可以死而无憾!
等他死了,就变成鬼,仍然可以继续爱她。
就像那个亓源,亦或是那个严国邦一样,继续跟着她,缠着她。
他闭上眼睛,觉得死亡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心跳声越来越轻,几乎快要听不见。
他要死了!他想。
但就在此时,耳边传来哒哒的脚步声。
是谁?心里想着,却并不睁眼。因为此时不管是谁来,他也不感兴趣。
除非是她!
“在哪儿呢!看!有病!”一声不耐烦的咒骂传来,带着熟悉的语调,熟悉的嫌弃。
他猛然睁眼,抬起头,扭转,顺着声音看去。
“很好!还能动,没死呢!”声音越来越近。
他看到一双拖鞋,五彩缤纷,花枝招展,鞋面上还辍着一颗硕大的毛球,犹如趴着一只小兔子,十分可爱。
踩着这拖鞋的,是一双莹润雪白的脚。脚趾头个个圆润可爱,如同一颗颗粉色的珍珠。
这脚,踩着这拖鞋,一步一步朝他走来。
他缓缓仰起头,却只能看到她粉嫩的绸缎睡裤。夜风一吹,勾勒出一截细而笔挺的小腿。
“许……”
许尽欢一抬脚,把拖鞋踩在他脑袋上,往下一摁,用力碾了碾。
解语花的脸就在地上摩擦,生疼生疼的,皱起眉。抬起一只手,抓住她的脚,用力握住。犹如溺水之人握着救命稻草,打死也不撒手。
见他握住了自己的脚,她抬起腿想要甩开,然而甩不开,握得死紧死紧的。于是重新用脚踩着他的脑袋,她磨着牙,拧着眉,站在夜风里,掏出手机打急救电话。
“对!南平路,御亭花苑,二十六幢楼下,有人被刺伤了!还有气,没死。请快点!好的,我会在原地等着的。嗯嗯!伤者?我不认识!我是过路群众!好,知道了!”
挂了电话,她低头,脚底又碾了碾,低低咒骂一句。
“烦!烦死了!”
握着她的脚,解语花突然就不想死了!
*
急救中心很快就派出了救护车,由于是凌晨三点,城市道路通畅,不到十五分钟就赶到了御亭花苑。
医生就地检查了解语花的伤势,做了紧急的保护措施之后,就招呼护士和唐仇帮忙抬上救护车。
结果伤者很不配合,一直抓着小姑娘的脚不肯放。
“知道了!我陪你去医院,放手!”小姑娘怒吼。
伤者才不情不愿的松开口,头一直低着,看不清表情。
医生看看一身睡衣脚踩拖鞋,青春貌美的小姑娘,再看看帮忙抬人一身浴袍脚踩同款情侣拖鞋的高大男青年,然后低头看一眼背后被插刀,一身黑衣的清瘦小青年。
突然意识到,这是一场狗血的三角恋!
啧啧啧,如今的年轻人啊!冲动是魔鬼!
要不要报警?
还是先救人吧!
唐仇多机灵啊,从医生和小护士交换的眼神里立刻捕捉到了重要信息。于是屁股一挪,挨近许尽欢,伸手握住她的手。
“医生,他没事吧?我跟我未婚妻听到楼下有人喊救命,就下来看了看,结果发现了他。你们可一定要把他救活!”
救不活也没关系!反正他是个克隆人,复制黏贴就能复活。他在心里添了一句。
听到“未婚妻”三个字,趴在急救床上的解语花用力握了握拳头。
而医生和护士则挑起眉,低头看了他一眼。
哎呀,少年郎,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都订婚了,你还跑去楼下闹,被插刀也活该。不过,多大点事,好好说不成么?非得动刀!
又抬头看向唐仇,眼神不满。
这可是刑事案件,我们一定会报警的。
唐仇不漏痕迹的解释。
“他可能跟谁起了冲突吧。我们听到争吵声!不过大半夜的,他穿这么一身黑,想干嘛?不会是小偷的吧?”
医生和护士又低头。
有点像哦!
解语花再次握拳,恨恨咬牙。
“你才小偷!”
小爷我坐拥百亿资产,还稀罕偷你一个总经理?滚蛋!
然而一开口,就胸口剧痛,引起咳嗽,结果肺入刀割,疼得他冷汗淋漓,血沫子都喷出来!
“不要说话,保持安静!你的肺被扎穿了,要小口的呼吸!”医生连忙安抚他。
解语花闭上眼,配合医生小口的呼吸。
医生摇摇头,哎呀,这错综复杂的三人组,太狗血了,有木有!
唐仇的话,他才不信。凌晨三点不睡觉,就偷听楼下吵架?骗谁呢!至于这一身黑衣的小青年,大半夜在别人楼下挨刀捅,身上没鬼才怪。
啧啧,瞧瞧这刀捅的!这位置,这力度,这是冲着要命来的。
小伙子,谁跟你这么大仇怨?
不过显然不是打电话叫救护车的这两位!真要人死,就不叫救护车了。而且也不会陪着上车!
这三人肯定彼此认识,而且说不定还知道小伙子为什么被捅,又是被谁捅的。
但这三人之间的狗血情仇也是一目了然!人小伙子刚才还抓着小姑娘脚不放呢!
哎呀呀,好大一个八卦!抓心挠肺!
救护车开到医院,立刻把病患推进了手术室。
唐仇跑去缴费,顺便给许尽欢带了瓶水。
许大仙坐在手术室外面,皱着眉一脸懊恼之色。
“他这是怎么了?”唐仇把水拧开,坐在她旁边问。
她喝了两口,还给他。
“他去找林泽了!”
唐仇一瞪眼,这才回过神,那个御亭花苑是林泽的住所。
“他找林泽干嘛?”
“谁知道!脑子有病!”
他看看她,心想八成是为了她吧。
解语花也是越来越怪了!
“他不会死吧?”死了也无所谓,不过死在这里,他和许尽欢就麻烦了。
“应该不会!”抓着她脚的劲那么大,可见死不了。
正如许尽欢所料,手术室里,解语花的情况远比预计的要好。
他做了B超,显示胸腔里扎的刀子位置很巧妙,刚好避开了心脏和大血管,只是扎穿了肺,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如此一来连开胸手术也不必做,只要在后背打两个孔做微创把扎进去的刀弄出来就行。
虽然手术不大,不过解语花还是被做了全麻。
等他被人从手术室推出来,天都亮了。
他还没醒,被直接推进了普通病房。医生用窥镜检查过了,确确实实没有大血管损伤,心脏也完好无损。年轻人,体质好,休息一周就能恢复了。
实在是很幸运!
等他在高级病房醒过来的时候,是上午九点半。
一睁眼看到的却是在内地接待他的女真观信徒。
看到他醒来,对方一脸欣喜。
“解先生,你终于醒来!感觉怎么样?我这就给你叫医生过来!医生,医生,解先生醒啦!”
立刻有医生护士过来,围着他做全面的检查。
他面无表情,缓缓别开眼,懒得搭理这些凡人。
许尽欢呢?她为什么不在这里?她不是答应他,会陪他的么?
说话不算话的骗子!
但她终归还是来救他了,不是么!
所以,她心里还是有他的!
真好!能活着真是太好了!
心里明明是感激于自己还活着,然而全身却颤抖起来,因为恐惧。
死亡的恐惧!就差一点点的距离,那把刀就会扎穿他的心脏。
那他就真的死了!哪怕她赶着过来救他,也无济于事!
回想起来,救了他的不是她,是他自己。不,应该说是前辈们。那无意识的一挪,把刀口挪开了几公分。几公分的距离就是生死之别。
他以前是不怕死的,因为相信自己哪怕死了,也能成为一个强大的鬼继续留在人间,纠缠许尽欢。
但是,真的死过一次之后,他怕了!
活着多好啊!可以正大光明的站在她身边!你看那个凡人,就可以耀武扬威的说她是“未婚妻”!一个凡人而已!怎么配!
她是仙,自然只有仙能相配!而这个世界上,有能力走到她那个境界的,只有他!他能成仙,只要他能找到长生不死药!
突然的,他对自己的计划开始感兴趣了!以前他是不屑的!
因为他终于意识到躯壳很重要!
他是克隆人,克隆人应该没有感情,不惧死亡。因为他们是不会死的,死亡只是一次重启。每一代都坚定这个信念,所以视死如归。
可他觉得死了就是死了!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下一次出现的,就不再是此刻的他。就算有他的容貌,有他的基因,但不再会有他的感情,他的灵魂。
生命之所以可贵,不就是因为每个人只有一次。
他不多求额外的生命,只希望这唯一的生命天长地久!
所以长生不死,是极好的!
他要拥有完美的身体,强大的灵魂,不惧生死,和她并肩而立。
他要她的眼睛只看到他!假如她的眼睛看向别人,哪怕这个人是他自己的克隆体,他也决不能忍受。
他想,他是真的爱上了她。
所以愿意为了这份爱,去认真努力。
这也是对前辈们最好的回报!至于后辈,他不需要后来者。
他就是解语花,这个名字的继承者和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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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少年终于准备认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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