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女真的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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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了一鼻子的香,看
她的美和她的法术一样,有着夺人心魂的力量!
因为凑得近,把她整张脸都看的一清二楚。粉白粉嫩,乌黑红润,鲜艳之极。
上车之后,她就仿佛累了一般,整个人歪靠着他,和他肩并肩,头碰头。他一低头,一呼吸,气息就扑到她脸上,吹起一阵脂粉香,塞满了他的鼻子。
*
司机二话不说,踩油门装方向盘,顺着车流就开了出去。
上了出租车,立刻报上圣莫瑞斯酒店的大名。
把疑问压在心头,他伸手拦车。
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是否就是那晚的年轻人?可他为什么要把这个重要的东西用这种方式塞给她呢?
许渊巴不得她回去!就算她不说,他也觉得这事情有些不对头。
“走吧!回去了!”
到此,再无夜游的闲情。
轻飘飘美得很的心情被破坏殆尽,毫无疑问,她要被迫卷进一些别人的纠葛恩怨里了!
许尽欢一挑眉,把这颗内丹捏在手心,揣进衣兜里。
怎么回事?他问她,她问谁?
“这是怎么回事?”
这一眨眼的功夫,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立刻抬头去找,哪里还找得到!
可这东西,怎么会在她的衣兜里?难道是刚才那个撞她的人……
她的掌心里赫然躺着那块黄水晶似得内丹!那一夜的事令人印象深刻,他可绝对忘不了这东西!
“这不是……怎么会……”
许渊低头一看,立刻睁大眼。
许尽欢摇摇头,看起来似乎只是受到了一点惊吓。随后一皱眉,伸手插进衣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手。
“欢欢,没事吧?”心里惦记着她,又立刻扭头问。
可对方压根不在乎,低着头,帽兜盖住脑袋,匆匆离去!一身破旧的衣衫,身上还有一股怪味,瞧着像是个流浪汉似得。
“你怎么走路的!”怒目瞪眼,朝着肇事者怒吼。
“欢欢!”他吓得心差点跳出来,连忙扶住她。
她在前头被一个步履匆匆的行人狠狠撞了一下,差点就摔倒。
但许渊受不了!快步追上去!
即无人侧目关注,她便更加放肆。
这是一个自由但也冷漠的城市!
纽约的夜,再夜也是热闹繁华,人来车往。然而人也匆匆,车也茫茫,却无人关心别人的一举一动。
可这里是纽约,压根无人关心!
这样扭,在国内大概是要被侧目指点的。
不劝则以,这一全,她是越发扭得厉害了!
这陌生的街,陌生的国,陌生的人,陌生的天与地,陌生的人与情,壮大了她束缚已久的恶胆和放肆!
谁敢管她?她谁的管都不服!
抿嘴噗嗤一笑,推开他的手,继续自得其乐的往前走。
闪了腰?她又不是七老八十。
“别扭了!不怕闪了腰?”
他眉头一皱,伸手把她轻轻一推。
霓虹落在她眼眸,又顺着眼角流出,光彩绚烂。
“嗯?”她回头,眼梢一挑,瞥他。
“好好走路!”
他一步上前,伸手拽了她一把。
刺一阵,痒一阵,浑身不舒服!
这小调说不上好听不好听,宛如猫爪,好似轻羽,往人身上挠,心头拂。
这摇摆还是伴着节奏的,一步一摇,一步一摆,随着她嘴里哼的不知名小调。
许渊拎着包跟着她,就看她起先还走的端正,可后来是越走越扭捏,越走越摇摆。
心里美,整个人就跟卸了千斤重担,轻飘飘的就要飞起来。这骨头一轻,饶是千年的大仙也变得孟浪轻浮了。
就为这,她也该乐一乐,美一美。
剩下的两个半重,也都奄奄一息,她可松快了不少。
俗约法律去了半重,天道因果去了半重,合起来可不就是一重。
如今到了纽约,她头上的紧箍咒可算是去了一重!
简直就是孙猴子套上了紧箍咒,还有两个唐僧站旁边念,要了命了!
更要命死她亦仙亦凡又不仙不凡,做不成凡人也做不成真仙,就得受两份的约束!
红尘俗世自然是管不到她,可自有天道高悬于头顶,管的并不比凡尘的俗约法律少。
做了神仙就得守清规戒律,要超凡脱俗!
可她偏偏是仙!
她是来自周武的豪女,慕色爱才乃是本性。
这人世间,那么多俊男帅哥,才子英杰。凭着她的美貌,她的手段,莫说拿下十个八个,便是百千个也不在话下!
虽然现在提倡晚婚晚育,但十七八岁的大好年华,也不妨碍她小情小调,风花雪月的恋爱一场!
她长得这么好看,青春妙龄,若是个人,此刻正应该良辰美景,红男绿女,缠绵恩爱。
她挺想做人,宁愿一身俗气,也不要这劳什子的仙气!
做人比做神仙好!做人百无禁忌,做神仙却是处处受制!
这花钱的感觉,还是真不赖!
难怪说金钱可以买到快乐,真是至理名言。
花了四百多美金,买了一身红尘世俗气,半夜三更走在纽约的街头,乔模乔样的许尽欢还觉得挺美。
塞了一鼻子的香,看
她的美和她的法术一样,有着夺人心魂的力量!
因为凑得近,把她整张脸都看的一清二楚。粉白粉嫩,乌黑红润,鲜艳之极。
上车之后,她就仿佛累了一般,整个人歪靠着他,和他肩并肩,头碰头。他一低头,一呼吸,气息就扑到她脸上,吹起一阵脂粉香,塞满了他的鼻子。
*
司机二话不说,踩油门装方向盘,顺着车流就开了出去。
上了出租车,立刻报上圣莫瑞斯酒店的大名。
把疑问压在心头,他伸手拦车。
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是否就是那晚的年轻人?可他为什么要把这个重要的东西用这种方式塞给她呢?
许渊巴不得她回去!就算她不说,他也觉得这事情有些不对头。
“走吧!回去了!”
到此,再无夜游的闲情。
轻飘飘美得很的心情被破坏殆尽,毫无疑问,她要被迫卷进一些别人的纠葛恩怨里了!
许尽欢一挑眉,把这颗内丹捏在手心,揣进衣兜里。
怎么回事?他问她,她问谁?
“这是怎么回事?”
这一眨眼的功夫,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立刻抬头去找,哪里还找得到!
可这东西,怎么会在她的衣兜里?难道是刚才那个撞她的人……
她的掌心里赫然躺着那块黄水晶似得内丹!那一夜的事令人印象深刻,他可绝对忘不了这东西!
“这不是……怎么会……”
许渊低头一看,立刻睁大眼。
许尽欢摇摇头,看起来似乎只是受到了一点惊吓。随后一皱眉,伸手插进衣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手。
“欢欢,没事吧?”心里惦记着她,又立刻扭头问。
可对方压根不在乎,低着头,帽兜盖住脑袋,匆匆离去!一身破旧的衣衫,身上还有一股怪味,瞧着像是个流浪汉似得。
“你怎么走路的!”怒目瞪眼,朝着肇事者怒吼。
“欢欢!”他吓得心差点跳出来,连忙扶住她。
她在前头被一个步履匆匆的行人狠狠撞了一下,差点就摔倒。
但许渊受不了!快步追上去!
即无人侧目关注,她便更加放肆。
这是一个自由但也冷漠的城市!
纽约的夜,再夜也是热闹繁华,人来车往。然而人也匆匆,车也茫茫,却无人关心别人的一举一动。
可这里是纽约,压根无人关心!
这样扭,在国内大概是要被侧目指点的。
不劝则以,这一全,她是越发扭得厉害了!
这陌生的街,陌生的国,陌生的人,陌生的天与地,陌生的人与情,壮大了她束缚已久的恶胆和放肆!
谁敢管她?她谁的管都不服!
抿嘴噗嗤一笑,推开他的手,继续自得其乐的往前走。
闪了腰?她又不是七老八十。
“别扭了!不怕闪了腰?”
他眉头一皱,伸手把她轻轻一推。
霓虹落在她眼眸,又顺着眼角流出,光彩绚烂。
“嗯?”她回头,眼梢一挑,瞥他。
“好好走路!”
他一步上前,伸手拽了她一把。
刺一阵,痒一阵,浑身不舒服!
这小调说不上好听不好听,宛如猫爪,好似轻羽,往人身上挠,心头拂。
这摇摆还是伴着节奏的,一步一摇,一步一摆,随着她嘴里哼的不知名小调。
许渊拎着包跟着她,就看她起先还走的端正,可后来是越走越扭捏,越走越摇摆。
心里美,整个人就跟卸了千斤重担,轻飘飘的就要飞起来。这骨头一轻,饶是千年的大仙也变得孟浪轻浮了。
就为这,她也该乐一乐,美一美。
剩下的两个半重,也都奄奄一息,她可松快了不少。
俗约法律去了半重,天道因果去了半重,合起来可不就是一重。
如今到了纽约,她头上的紧箍咒可算是去了一重!
简直就是孙猴子套上了紧箍咒,还有两个唐僧站旁边念,要了命了!
更要命死她亦仙亦凡又不仙不凡,做不成凡人也做不成真仙,就得受两份的约束!
红尘俗世自然是管不到她,可自有天道高悬于头顶,管的并不比凡尘的俗约法律少。
做了神仙就得守清规戒律,要超凡脱俗!
可她偏偏是仙!
她是来自周武的豪女,慕色爱才乃是本性。
这人世间,那么多俊男帅哥,才子英杰。凭着她的美貌,她的手段,莫说拿下十个八个,便是百千个也不在话下!
虽然现在提倡晚婚晚育,但十七八岁的大好年华,也不妨碍她小情小调,风花雪月的恋爱一场!
她长得这么好看,青春妙龄,若是个人,此刻正应该良辰美景,红男绿女,缠绵恩爱。
她挺想做人,宁愿一身俗气,也不要这劳什子的仙气!
做人比做神仙好!做人百无禁忌,做神仙却是处处受制!
这花钱的感觉,还是真不赖!
难怪说金钱可以买到快乐,真是至理名言。
花了四百多美金,买了一身红尘世俗气,半夜三更走在纽约的街头,乔模乔样的许尽欢还觉得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