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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驼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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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呼……”驼背青年双手撑着自己的膝盖,弯腰不断的大喘着气,他的面前是那个有些神秘的男人。

    “怎么样?结果还满意否?”陆昱靠着墙角,眯着眼睛看着驼背青年。

    “那……那些人……”驼背青年气还没喘匀,急促的说着,嗓子眼干的却说不出话来。

    实在是他刚才看到的有些让他震撼,就在离这片难民区不远的地方,三四个难民打扮的人躺在大路上生死不知。

    其实原本不会这么乍眼的,北平城内难民太多了,几个人躺在地上在普通不过。

    可刚才出现在驼背青年面前的一幕太过诡异,那三四个难民被人刻意摆成了一条横线,刚好将一条大路堵住,一看便是有人故意做的,再加上陆昱已经给过他心理暗示,于是他一眼便猜到了做这个事的是陆昱。

    根本没有上前去看这几个人的情况,驼背青年还怕被人误会,若是这几个人死了,正好有人路过看到他,那他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于是他又马不停蹄的跑了回来,便有了刚才发生的那一幕。

    “放心,只是打晕了,没死。”陆昱悠哉的将手臂枕在脑后,笑眯眯的说着。

    驼背青年听后稍松口气,立直身子顺了顺气,“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如果你想的话,我和你差不多,逃难来的。”陆昱想了想,这么回答道。

    “难民?”驼背青年狐疑的问道,他是不信的,陆昱完全没有难民普遍该有的特质——没有安全感,陆昱坐在墙角,却仿佛坐在自家茶几后面,哪有在异乡为客的样子,分明像个主人家,那悠闲自在的样子,让人看了莫名有些不爽,不过不得不说,他这个样子确实让人忍不住信服。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接下来咱们要谈的。”

    “愿闻其详。”驼背青年已经将陆昱放到了与他对等的地位,或者说更高一点。

    “怎么称呼?”

    “给面子的叫我一声驼哥。”驼背青年低垂着眸子,声音有些不咸不淡。

    “驼哥,好,一个人混社会的?”陆昱问得饶有兴趣。

    “倒也不是,承蒙几个兄弟看得起,跟着我一起混日子,倒也勉强都有口饭吃。”

    “这片难民区……有意向么?”陆昱挑了挑眼,那随意的样子仿佛在说这有块蛋糕你吃不吃一样。

    驼哥同样挑了挑眼,只不过是有些疑惑的挑眼,他不太懂陆昱的意思,或者说不太敢信。

    驼哥本名李拓,家在南边小城市,末世前就命途多舛,从小父母离婚,父亲母亲都组了新的家庭,都不愿意带他,后来没办法,法院将他判给了父亲。

    他父亲把他当牛皮糖,怎么看怎么碍事,最后迫于无奈,他与他爷爷住到了村里,父亲偶尔想起来了,给他们爷俩寄点钱,想不起来,两个人就熬着,村里人都可怜他,隔三差五叫他到家里吃点饭,每次他吃百家饭的时候,都没少听村里人说他父亲不厚道。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也早懂事,他懂事确实早,年龄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心疼爷爷,有些好东西总要给爷爷留,不过后来还是没撑住,在他十六岁,村里算是成年的时候,早有旧疾的老爷子走了……

    从此他真的成了个孤苦无依的孩子……

    再后来,他在村里混了一年,勤勤恳恳的在地里“刨”了一年的钱,那年年景不好,他差点饿死在村里,爷爷累了一辈子,走的时候一点东西都没给他留下,他也因为从小劳累的多,落下了驼背的毛病。

    村里有好事者,要给他说媒,可他连自己都养不了,哪里有女孩愿意跟他。

    后来他在自己光秃秃的地里坐了一晚上,看着天上密密麻麻的星星想了整整一夜,这一夜他做了个决定——出去闯一闯。

    在东边第一抹曙光露出头的时候,他对着初生的骄阳吐了口唾沫,拍了拍身上的晨露,回家收拾了自己简单的行李,拿着父亲半年前寄回来的最后一笔钱,将那破败的小村落甩掉了身后。

    他发誓,自己日后回来的时候,必定要将自己那屋檐都漏了的两间房子推倒,建一个像村支书家一样的红砖瓦房。

    后来……那两间房再也没动过,他也再没回去过……

    他到了城里,知道了钱是什么概念,他习惯性的把钱和粮食对等起来,他出门的时候身上有一百多块钱,在他那穷困的村子里,五毛钱可以买两个大馒头,九块钱就可以扯一块好布做套西装,他拉一板车的白菜,也只能卖十几块钱。

    后来到了城里,他去了一个看起来很破的旅馆问了一下,一夜二十块钱,他用自己仅有小学三年级的数学知识算了一下,他的钱只够在旅馆住五六天。

    住哪里不是住?他到街头抱着自己脏兮兮的布包睡了一夜……

    到城里的第二夜他还是在那里住的,城市灯红酒绿,喧嚣的人群一波一波的说笑着从他面前过去,这些都和他没有一毛钱关系。

    他是一个土包子,这个世界很大,很漂亮,可要是想要享受这些,都需要人人唾骂脏的东西——钱。

    他在街上找了三四天工,每天白天吃点自己从村里带出来的黄面馒头,在街边就着水龙头喝几口凉水,夜里躺在大街上,无论城市的夜有多么喧嚣,多么热闹,都挡不住一个身冷心冷的羡慕的眼光。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活着这么难,在村里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来到城里原来只能活成这般光景……

    终于,他找到了工作,一个小饭店里的传菜工,一个月三百块钱工资,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几乎觉得世界都明亮了。

    小饭店里只有他一个被雇的人,活很重,老板是个厚道的人,看他年纪小,常常给他多盛饭,老板娘却是个心黑的人,脏活累活都交给他,一个月三百的工资,这在驼哥看起来像是巨款的工资,老板娘却觉得他是个傻子。

    后来在这里整整工作了一年,也在小饭店的后厨后面的小屋子睡了一年,他终于不想在这里了……

    这一年里他改变了许多,这花花世界向他缓缓展开了一角,乱花迷了眼,他开始不满足了,他要见识见识这个世界……

    真诚的婉拒了小饭店老板的挽留,在老板娘仿佛看白眼狼一样的眼神中,他带着自己来时的布包离开了,这个时候,他已经有了两千块钱的存款。

    带着这两千块钱,他先去了趟银行,给他名义上的父亲转了一千五百块钱,他觉得了了一件事情,他来城里的时候是他父亲的一百块钱让他活了下来,这个恩他得还,他那洗得发白的布包里有个小本子,里面记录着一笔一笔的数字,这是这么多年以来他父亲给他寄的每一笔钱。

    一共一千块钱,他还了一千五,多出来的五百算是谢谢他生了自己。

    他从银行出来的时候,觉得自己真的是一身清了,自此以后,他谁的帐都不想欠,谁的情都不想承。

    再后来,他有了新的工作——看场子。

    这是他在城里认识的唯一一个朋友帮他找的,说是朋友,其实就是个混社会的,收他做了小弟,但他心甘情愿。

    这一行在他眼里简直就是神仙般的生活,每天只用吃饭喝酒泡妞,手里还有大把大把的钞票挥霍,他确确实实的动了心,也确实过了几天好日子,当时在他心里,这种日子神仙来换他都不愿意。

    直到……他跟着他那个所谓的老大打了一场架,被打的鼻青脸肿,脑袋上还缝了几针,他知道了这一行不好过,甚至比他在村里还难。

    这时候他犹豫不决了,一方面害怕,想要抽身,另一方面他舍不得潇洒日子,他穷怕了,这一行危险是危险,但来钱快。

    于是他一直犹豫,犹豫啊犹豫,最终他还是没抽开身,确实抽不开身了,入行简单抽身难,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愿意抽身,就有人不愿意他走。

    他索性也不再想着走了,全心全意的混起了这一行,他在落魄的时候跑到外地躲过风头,也在城里最高档的酒店享受过一条龙的服务,曾经到城郊高速口上劫过道,他低落到最卑微的尘埃里,也高高在上到云端过。

    大起大落间,他懂了越来越多的东西。

    古人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他在刚满二十的时候,就懂了,他这一辈子,就是在这一行里打拼了……

    五年,整整五年,他终于从小弟熬成了一个小头目,也在这一年,他有了他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

    他替一个老大顶了锅,进了号子,那个老大向他许诺了荣华富贵,也向他许诺了一个他梦寐以求的位置。

    他也想过不顶,可不行,身不由己,于是在半威胁半诱惑下,他老老实实的进了号子,蹲了整整三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