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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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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突然想知道我在2o16年里约奥运会的对手会是谁。λι   事实上,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个体格健壮的人,对拳击并不感兴趣。我最熟悉的运动员,不是打羽毛球就是打乒乓球的,林丹、马琳,他们两个才是我的偶像。但现在不同,现在的我,因为具有绝对的实力,而立志当一名拳击或者武术运动员,并期望因此获得全国人民敬仰的成功。

    是的,我将成为一个国家英雄,而不是“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这样普通的成功。

    而且,我还年轻,我将持续地做一个英雄。至少十年,奥运会金牌榜上,都会有我的名字。

    我越想越是激动不已。然而,当我掏出手机,想要搜索上任奥运会拳击冠军的时候,我才现,手机网络不在服务区。为了出差美国,我可是专门换了号称具有全球漫游功能的手机卡。飞机在香港短暂停留之后,并没有起飞成功。不用说,我现在还在香港境内。香港并不大,没想到竟然也有网络没有覆盖到的地方。我也不知道此刻我该吐槽香港还是吐槽手机网络公司。

    不过我并不担心,粤语我虽然算不上精通,但一般的沟通能够应付。为了出差美国,我还恶补了几个月的英语,问个路,打的到机场,这些只需要简单英语的事情,我还是能够办到。

    所以,只需要找到人,我就能够回到人类文明社会中去。

    一路上,并没有新的恐怖分子追踪袭击我。就算有,现在的我也不害怕。只要对方没有用上付费武器,我有绝对的自信,能够打败他们。好吧,这不是梦,也不是游戏,我不应该这样自信心爆棚。在这个已知世界的未知零领域,我应该谨慎、谨慎再谨慎。

    然而,我觉得我走的路程,足足能够绕香港岛一周的时候,我还是没有碰见任何的东西。να  α 不止人类,连猛兽,哪怕是极小的动物、昆虫,我都没有遭遇到。大概小动物小昆虫们都害怕了我,躲了起来。因为我已经走了足足有三天三夜,在三天三夜的时间里,我没有吃任何的东西,也没有补充水源。现在的我,是又饥又渴。我敢保证,我能吃下贝爷所吃的所有以前让我恶心得想吐的东西。

    可惜,这并不能实现。我突然觉得,和贝爷有团队和制作组帮忙的情境不一样,我孤零零一个人,在荒郊野岭,行走了三天三夜,滴水不沾,小动物们全都隐匿了起来。电视里说不定都是骗人的,事实上,荒野并没有那么容易找到食物。

    “可是,这里是香港。”我在心里想,“怎么可能有这么广阔寸草不生的荒原?”

    想想,这也是自己第一次到达香港。以往就算出国,也多是从广州直飞目的地,就算在香港短暂停留,也只局限在机场里面。就是说,自己对香港并不熟悉,对香港的了解,完全来自电视。看来,电视里都是骗人的。

    再走下去,我会死,这是毋庸置疑的。我开始后悔,在飞机上的是时候,浪费的飞机餐,那是一片面包,还有一包榨菜。一想到那之前让我不忍下咽的东西,我肚子突然绞痛了起来。我原谅了肠胃的不争气。它真的是难受了。

    我了誓,以后绝对不浪费任何的粮食,能够外带的餐厅,吃剩的东西,无论多少,绝对外带。不能外带的餐厅,绝不多点。不小心点多了,绝对要自己撑着回去。

    虽然是之后的事情,但我还是要说,至今为止,我一直坚守着当时的承诺。οο 我几乎不浪费一滴食物。比如,吃苹果的时候,我会一整颗吞了,连果核都不放过。因为我感激上苍,在我下毒誓之后,上苍给我送来了食物。虽然那食物一点都不好对付。

    那是一只猛兽,我从未见过的猛兽,甚至电影、漫画里,都从未出现过的猛兽。它暴露着一排獠牙,不断留着口水。

    它肯定是把我当成食物了。如果它没有现,我流口水的度比它还要快,它肯定会义无反顾地向我扑来。

    真可惜,它还没有在食物的诱惑前,完全失去理智。它及时现了眼前,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而是一个比它饥饿,比它贪婪,看到它不是畏惧,而是兴奋起来的人类。

    我不能不兴奋。我已经经历了那么多次死亡,好不容易活了下来,眼看又要被活活饿死。只要是动的东西,只要不是人类和机器,在我眼里,都是食物。当我看到那猛兽的时候,我已经幻想着自己,直接攀附在它身上,啃咬它的肌肉。我已经饿得不在乎那肉是生的还是熟的了。一个饿了三天三夜,快要被饿死的人,不该有什么要求。

    猛兽觉察到我的意图的时候,它迅停止了脚步,突然全身抖起来。可惜我的威吓力不足,没有把它吓傻,短暂停顿之后,它猛地转身逃跑。

    我哪里肯放过它,像饿狼一样,扑向了它。像饿狼一样,我直接用牙齿,咬下了它一大块肉。猛兽受了伤,跑得更快,我没有追上它。

    还好,我得到了一大块肉,我抓起了那块肉,想要大口撕咬,但中途我停了下来。我突然想到,这一切遭遇,太过离奇,说不定,这不是上天安排,而是人说安排。

    “对,像《楚门的世界》一样。说不定,我一不小心成了某一档真人秀节目的主人公,我现在所遭遇的所有匪夷所思,都是制作方特意安排。”我在心里想。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我的所有作为,都会被录制下来,传播到全国各地。所以,虽然我已经饿得不成人样,虽然我一秒钟就能够将那带着汗毛的恶心的皮肉吞噬下去。但必须表现得优雅。虽然我还没有结婚,没有女朋友,也没有恋爱的目标,但是,迟早我会有另一半,无论如何,我不能留下污点。就算做着未开化的事情,我还是要表现得优雅。

    所以,面对那么恶心本该一口咽下的东西,我还是细嚼慢咽了起来。我尽量不表现出痛苦的表情。痛苦的表情会让我的脸很难看。

    这是我迄今为止,犯下的最大的错误。在这莽荒之地,我应该不顾一切,一有食物就往肚子里送。只有进入了肚子里的食物,才是自己的。

    在我细嚼慢咽,专注在怎样让自己表现得优雅的时候,我手上的肉突然不翼而飞。夺走肉的是一只巨大的鹰。它将肉从我手上抢走并不费劲。为了表现优雅,我并没有把饿了三天三夜好不容易得到的食物紧紧握住。

    我丢失的不止是一块肉,而是一只大鹰。不,是一群大鹰。利用那块肉,我本来可以引诱更多的大鹰。怎么看,那只大鹰都要更加美味。“人类真是愚蠢,为了毫无意义的事情,结果丢失了真正重要的东西。”我贪婪地看着肉,看着叼着肉的大鹰,懊悔了起来。拥有的东西,就应该牢牢抓住。

    如果失去不能成为教训,人类的懊悔是最没用的东西。

    而我的懊悔则更加没有用,因为我孤零零一个人,没有任何人听我的倾诉。以前在北京的**广场觉得在广阔的地方,总有君临天下的感觉,但现在,我只有落寞。

    还有饥饿。是的,饿得慌,饿得恐惧的那种饥饿。再饿下去会无法行动,会死的想法,一直盘踞在我的脑海里。接下来,视线的不能够集中,视力的模糊,更让我恐惧得毛。

    “看来,我的死期真的到了。还不如一开始就死去。”

    真不知道,多活的这几天时间,除了受饿,有什么意义?难道是死神搞错了时间,所以没有让我在飞机上死去?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更愿意慷慨大度地把这几天时间送给死神,我也不会在阎王面前,说他坏话,告他的失误。

    我开始咒骂死神,然而没有用。我没有停止脚步,虽然我自己都几乎相信了死神搞错时间的想法,但我还是没有放弃希望。就像在飞机上的一样,说不定,不放弃希望,我还有一丝生机。

    这时候,我又开始懊悔,我懊悔受过良好的教育,知道了所谓的科学还有某些自然定律,却没有任何信仰。如果的心里有一个“神”,现在我就能够对他祷告,我的内心就能够更加充满希望,更义无反顾地走下去。我还能够向他祈祷面包和水源,而且我相信他会给予我。这样,我的内心就不会恐惧,目光就不会迷茫,虽然经历相同,但我不至于那样难受:饥寒交迫,偏偏内心还残存一丝希望,不愿意死去。

    “这世界有很多解释不通的东西,相信吧,神是存在的。”

    以前别人这样对我说,我总会问他,“你说,解释不通的东西,例如呢?”然后,用我渊博的知识,反驳他。我会告诉他,世界是爆炸形成的,人类是进化而来的,地球知识大千世界中渺小的一粟。

    现在,如果有一个人站在我面前,对我说,“神是存在的!”我一定会含着泪水,紧握他的双手,告诉他,“是的,神真的存在。一定是神,把你送到了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