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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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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朗哼了一声,嫌弃地道:“衫子太小!露那么一截腿儿,你不是存心让我春光外泄?”

    说罢他站起身,那长衫果然太短了些,长长一截玉色的小腿露在外边。

    阿错“扑哧”一笑,说:“我是照我的身高买的,昨天背你时,你的脚就拖在我的脚边,说明你我个子差不多呀……难道你一夜之间长高了?”

    明朗愤愤地:“才不是!你只注意到我的脚,没注意到我的屁股在你手上,屁股到腿弯这一段长度被你忽略了……”

    阿错急忙叫:“打住打住!又是屁股……”她拍拍额头,赶走了关于李三丫的联想,脸色一板:“好吧,你爱穿不穿,不穿的话就光着,反正你又不是没光过。”她鼻子里嗤了一声:“矫情!就你那育不全的模样,春光还没长出来呢!”

    某人大怒,什么眼光,竟然说我没春光!我难道是一根干柴棒吗?有我这么春光明媚的干柴棒吗?

    他不顾伤口疼,斜身向后歪倒在板凳上,又将长衫领子拉开,“哎哟”了一声。

    阿错正要走,听到他的呻吟,忍不住回头,见他歪着,担心他伤口出问题,忙又走过来。

    明朗却朝着他一笑,调整好脸颊和脖颈的弧度,摆出了最魅惑的姿势。

    在宫中时,多少王公大臣的女儿不惜花重金收买他身边的宫女太监们,就为见他一眼。所以他坚信自己是有春光的,而且很不少,应该可以荡漾起来。

    他也见过那些纨绔子弟们勾引女孩子的模样。他们的眼神、身姿、手脚的摆放,都很有讲究。他现在这样子,应该差不离……

    此刻他衣衫半褪,露出狭长锁骨和半截瘦不露骨的胸脯。他眉毛并不浓,却很黑,眼眸比一般人凹,显得格外深沉,因为年龄缘故,这种深沉反而给人一种无辜感和淡淡的忧郁感,让人恨不得走近他,去取悦他,安慰他。灯光流泄在他紧致光滑的脸颊上,再顺着轮廓分明的下巴流进脖颈,溅进狭长的锁骨里。让人的目光也不由深陷在那深深的凹陷里,恨不得醉死在那里。

    此刻的他的确很风情,简直是春色荡漾。

    阿错只一眼,就明白了他的用意。她扬扬眉,高声道:“公子,您是在情吗?”

    明朗来不及反应。他全身心沉浸在自己春色里,除了“美丽”“魅力”和“春光”之外,他的大脑拒绝思考其他任何词语的含义。

    “可是我的小哇还小,再说,它是公狗……”

    一万只乌鸦从某人头顶飞过,终于使某人结束了意淫,正视起残酷的现实来——眼前这丫头只怕还未解风情,不懂得欣赏男人的春光。

    仿佛呼应阿错的话,某哇大人从她的裙边窜出,冲着他“呜哇”一声:“哼,我对你这种人绝对不会有感觉的!”

    他猛地拉紧了衣衫,咬咬牙:我有的是时间,让你们慢慢了解我的无限魅力!不料动作太猛,牵动伤口,“嘶”地抽了口气,却又忍住,懒懒地朝阿错挥挥手,说:“好走不送,我要睡了!”

    阿错咯咯笑着回了屋子。她并不是外向的性格,不料跟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不过相处两天,倒像相熟了很久很久似的,她喜欢打击他,喜欢看他受了挫折之后忧郁的眼神和委屈下撇的嘴角。她不懂这是为什么。

    第二天,明朗虽然伤口还未愈合好,但脸上有了点血色,看来是金露生血丸起了作用。只要动作慢点,他可以起床稍作活动了。于是,阿错省了力,一应吃饭喝药的事情都让他自理。

    明朗深感失落,他想念她的肩膀,想念她身上的馨香。他试图伪装伤重,举不起手来。可是他瞒不过医生,阿错只要拿眼似笑非笑地瞄他一眼,他的脸就会红,于是计谋失败。

    她的眼比最纯净的水晶还晶莹澄澈,人世所有的肮脏污秽都会在她面前败下阵来。

    五天后,金露生血丸吃完,明朗伤口已经初步愈合。

    然后又有病人6续上门求医。

    明朗奇怪地问阿错:“他们怎么知道我病着,所以不来打扰你,现在知道我好了,又上山来了?”

    阿错笑笑:“那天下山,我给他们留了话,他们都知道我在抢救一个人。”

    明朗摸摸脸:“一个人?这种含糊的说法太不适合我了。你应该说,你在抢救一个俊美的翩翩少年,一个正当青春好年华的少年,一个仗剑天下侠骨义胆的少年……”

    阿错头也不抬,一边整理药材一边说:“我说了,是一个差点就喂了狗的少年!”

    明朗只好挫败地转身逗小哇:“她就爱打击我……小哇,我们必须结成统一战线,共同对付这个坏丫头。”

    小哇肥嘟嘟的屁股一扭,将他的手坐在臀下,心里恶狠狠地说:“我绝对不会背叛姐姐的,除非你赔我一只新盆!”

    自那****的食盆被明朗污染过之后,它就一直拒绝在那盆里吃饭。阿错不知道原因,只当这家伙感染了明朗的挑剔矫情的坏脾气,也不理会它。

    自此之后,福来小镇去怜花堂看病的人都认识了这个叫做明朗的少年。他手脚勤快,嘴巴也甜,见人就“爷爷”“奶奶”“伯伯”“大婶”地叫得应天响。他说自己是出门玩耍被饿狼追得摔了崖,幸得阿错相救。他自称是阿错的助手,把写方子、称量、配药,一应杂活都承担下来,倒让阿错轻松了好些。也因他的这些优点,福来小镇上的人都对他印象很好。

    但他偏偏不肯叫阿错,成天“丫头丫头”地喊,在人前才勉强叫她一声“阿错姐姐”。阿错并不是计较的人,便随他乱喊。

    这样每天忙忙碌碌,时间不觉飞逝。一个月后,明朗的伤全好了,便自己山上砍了树,阿贵叔又从山下带来竹枝和柴草,两人将怜花堂拓宽了,在原先的草庐边又接上了一间,作为明朗的屋子。

    明朗就此以怜花堂学徒的身份,在怜花堂住了下来。

    正是盛夏,天渐渐热了。这天,两人相伴去采药,来到左相峰,不觉又走到当初明朗伤重晕倒的草地上。

    两人在坡地前默默站立。此时山风轻拂,群鸟啁啾,空气中有夹杂着花草清香,叫人思绪也忍不住飘散开去,浮想联翩。

    明朗侧头瞧了一眼阿错。此刻她双眼虽然凝视前方,但显然思绪已经飞远。一个孤身女子,在这个偏远山区行医,定是有来历有故事的。而“阿错”之名告诉他,或许这个故事并不令人愉快。

    然而他被救下两个月,她从来不问他的来历。他知道那是因为,她也有她的来历,她不欲人知,便也不欲探知人的过往。

    他虽然表现得大大咧咧,但心思却明镜一般。

    明朗席地而坐,又从背篓里拿出一截油布摊在地上,拉阿错也坐下。

    “丫头,虽然你从来不问我的来历,但我却很想告诉你。想听故事吗?”

    阿错在他身侧坐下,淡淡地道:“你可以说,但我未必会回应。”

    明朗点点头,目光转向那片草地,以及草地上方的断崖:

    “我本名轩辕朗,长隆国太子。”

    阿错略带惊讶地看了看他。虽然她早就猜到他来自皇宫,但未猜到他竟然贵为太子。她在宫里时,早听说长隆国有个小太子,想不到就是他。这年头,流落在外的怎么都是太子公主?

    “五岁时,我父皇就因病驾崩了,母后便在一干辅政大臣的帮助下,带着我垂帘听政,这样过了九年,直到我十四岁。”

    “就在三个月前,我无意中现……现母后做了一件对不起我的事。羞愤之下,我离家出走,一直跑到巴陵山脉。原以为这里山高林深,我到这里便谁也找不到我。哪知一到地界就遇到劫匪。我的马跑了,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劫匪还追着我不放。打斗中我身中一剑,不慎掉落山崖……后面的事你都知道了。”

    明朗叹了一口气,心情变得十分低落。回忆过去并不令人愉快,那些欺骗、背叛、勾心斗角、阳奉阴违……以及孤单和凄惶,重又涌上心头,令他久久沉默。

    一只纤柔的手搭上他的肩,阿错扳过他的身体,看着他的眼睛说:“男子汉立身于世,若是毫无坎坷曲折,就很难懂得这世道人心的真相,所以,你不必为过去那些事难过。”

    她凝注着他的眼,神色温柔端庄,脸上每一寸肌肤仿佛都能光,闪耀着最纯洁最无暇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