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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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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眼睛渐渐充满光泽:“丫头,谢谢你!”他顿了顿:“不是谢你救了我,也不是谢你安慰我,而是谢你肯在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候,来到我身边。 ”

    阿错嫣然一笑:“因缘巧合而已,何必谢?倒要好心提醒你:我比你大两岁,你该叫我一声姐姐!”

    明朗懊恼地抓抓头:“我就是担心比你小……原来真的比你小那么点点。”他眼睛朝四周转来转去,努力想转移这个话题,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啊,你十六岁,岂不正是闺成之年?我们长隆国风俗,这一天女孩子都要着花裳,戴花冠,朝天地父母行礼,很隆重。你……我们怎么办呢?”

    阿错仰头看天,斑驳的树叶中,天是湛蓝湛蓝的,云像羽纱一般柔柔的,很像她们月照国女子穿的羽纱衣。其实,月照、长隆、天乾三国风俗相近,女孩子十六岁的闺成礼也是相似的。做爹娘的通过这个礼向世人宣布:女儿已经长成了,可以谈婚论嫁了。所以如果这个姑娘长得美,她的闺成礼是相当热闹的,前来观礼的不仅有亲朋好友,更有远远近近的适龄男子。于是很多女子便在自己的闺成礼上定情,与相中的男子许下百年之约。

    半晌,她向明朗一笑:“你是皇宫住得久了,所以才这么多讲究。我是山野之人,不在意这些。”她起身,背起了背篓:“草药还没找到多少,闲话倒是一箩筐啦,干活!”抬脚便走。

    明朗眯着眼看着她的背影,了然地笑了。

    到傍晚归家时,阿错果然没架得住他的上下左右虚实相间的旁敲侧击,将自己生辰说了出来:七月二十五日,正在这个月,算算时间,还有十来天。

    明朗大喜,不过嘴上并没说什么。

    后来几天,明朗天天往山上钻,却不肯告诉阿错他去做什么。阿错又要捣药又要照料病人,也没空分心管他。不知不觉,二十五日就到了。

    那天天一亮,阿错照例早起呼吸打坐,半个时辰后打开门,见石阶旁的大石头上坐着一人一狗。人是明朗,狗自然是小哇。稀奇的是那块大石头竟然已经被各色鲜花围满了,就像一大块花屏一般,还有几只彩蝶围着花屏上下起舞,煞是好看。

    阿错一愣,不知这两个家伙又玩什么妖蛾子。

    明朗手一撑,飞身跃下,也顺便将胖小哇带了下来。小哇像只黄乎乎的肉球一般朝阿错奔来。两个月来,它的个子已经长大了一倍有余,狗脸也渐渐长开,方头,阔鼻,但依然是肉乎乎的样子,阿错甚至都抱不动它了。

    明朗也朝她走来,手别在身后,待走近了,才从身后拿出一只缀满鲜花的冠子。

    这只花冠做工非常精巧,是以竹条为骨,扎成凤冠的形状,又精心挑选了五色鲜花,密密地缀满。那些花儿大小一致,全是刚刚盛开的,鲜嫩的花瓣上甚至还滚动着露珠。

    明朗深深凝注着朝阳下亭亭玉立的阿错,柔声说:“丫头,我做不来花裳,但是花冠还是有办法做的。虽然简陋,但普天之下,它是唯一的,献给我唯一的阿错姑娘!”他向她弯下腰,双手平举,呈上花冠。

    眼泪在阿错眸子里打转。突如其来的情意让她感动,也让她不知所措。习惯了疏离、逃避和抗拒,六年来,这是她第一次接受,而且是如此被人期盼的接受。她伸出手,接过花冠,也接过这个少年的沉沉心意。

    使劲眨了眨眼,将眼泪逼回:“你费心了,我很喜欢!”

    明朗的笑比清早的阳光还温暖。他小心地帮阿错将花冠戴在了头上,顿时,眼前的少女变成了花仙子:她头戴五色花冠,身披淡绿长衫,仿佛刚从云端飘落凡间,当真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令人见之忘俗,不知今夕何夕。

    明朗屏息看着,叹道:“丫头,你真好看!”阿错听出他话中的真诚,不禁娇羞一笑,低下了头。

    明朗一招手,小哇很顺从地跑到他身边,蹲坐下来。两个一站一蹲,对着场中间的少女。明朗扬声道:“红叶峰怜花堂主人阿错姑娘闺成之礼现在开始!拜天地!”

    头戴花冠的阿错朝着前方的太阳和朝霞,深深叩拜下去。

    “拜父母!”

    阿错想了想,转身朝着西方,娘的出生地,深深地拜了下去。

    待她起身,明朗继续说:“皇天后土为证,愿她从此岁月祥和,幸福一生!”他的声音清朗,穿透山石树林,穿透清风云岚,传得很远很远。说罢他一扬手,满把芬芳的花瓣朝她飞来,将她包围在花瓣雨中。阿错牵起衣裙,在花瓣雨中快活地转起了圈。

    他看着旋舞的她,默默地咽下了下一句话:“山川大地为证,我轩辕朗此生愿与阿错姑娘结为永好,矢志无悔!”

    不敢说,因为不自信。此时他身如飘萍,也不够强大,无法给予她什么保证,而她是那么美,那么好,他怕她拒绝,怕话一出口,就成了他们之间的鸿沟。所以他不说。但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他说不清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在她气喘吁吁地背着他爬上红叶峰时,也许是她细心地给他喂粥喝药时,也许是在她率真无瑕的一颦一笑间……总之,他的心已经沉沦了。

    小哇也兴奋得不行,朝着朝阳“呜哇”吼了一声。群山隐隐回应,竟然颇有气势。小哇自己也吓了一跳,他得意地瞧瞧明朗,甩了甩尾巴。

    明朗一个月前就给它换了新食盆,所以这些日子它跟明朗开始了无比纠结的相处模式:明朗逗它,它往往傲娇地不配合:但当明朗有事找它,它总是屁颠屁颠地跟着。因为他知道,明朗的事都是好玩的事。

    比如这些天,他们山上砍竹子、找野花,并且把野花搬回靠近怜花堂的悬崖底,不让阿错现。还得天天来看它们,带了草灰给它们施肥。它虽然帮不上忙,但是玩得很开心,而且收获颇丰:咬死野兔三只,和明朗合作猎到獐子一头,还降伏了一头麋鹿。明朗说麋鹿是神兽,不能咬死,所以它放过了它。不过只要它一吼,那只麋鹿就会出现在它面前。

    阿错现了它的异常,蹲下来抚摸着它柔软的毛,说:“我怎么越来越觉得小哇不简单呢?刚才那一声叫,竟然隐隐有王者之风呢!我小时候见过狩猎场里的老虎,他们的吼声就是这样的。”

    明朗也蹲下:“我们长隆国西北山地里有一种兽,小时像狗,长大了像狮,人称狮獒,性格凶猛好斗,但对主人极其忠心。我是久闻其名,却一直没亲眼见到。如果我猜得不错,小哇就是只狮獒。”

    阿错惊奇不已:“那我们岂不捡到宝了——小哇,要记得你的主人是我……”旁边明朗忙不迭地凑上来:“还有我!”

    小哇第一次被两人这么高度重视,小心脏激动地颤抖了两下,伸忍不住想干点儿什么,犹豫了一下,不敢对它家阿错下手,转头对着明朗的脸,长舌一撩,奉上了一个**辣湿嗒嗒的吻。

    明朗大叫一声倒在地上,伸出衣袖使劲擦着满脸的狗唾沫,一边还“呸呸”地吐个不停。阿错笑得歪倒在地,小哇的嘴角也差点咧到了耳后。

    两人一狗笑闹一阵,便结束了这场独特的闺成礼,回屋重新梳洗,吃了早饭。

    接着,他们迎来了这天地第一位求医者。

    这是一个瘦小的中年人,老鼠眼,山羊胡须,看人总是斜着眼睛,一副猥琐模样。阿错见他眼生,想必不是福来镇上的,忙上前招呼。

    那人却不说话,只用浊黄的眼珠围着阿错黏黏糊糊地转圈,明朗心中便有了气,闪身挡在阿错身前,冷冷道:“先生来看病呢还是看人?”

    那人立刻堆着笑,说并不是来看病,而是为他家老大求药的。

    明朗大拉拉地在凳上坐下,说:“我家阿错医生今日休息,由我坐堂。说吧,求什么药?”

    那人听了此话,又拿黄眼珠去瞟阿错。明朗怒了,“嘭”地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桌上的茶壶茶杯也一齐跳起来,吓了那人一跳。明朗瞪着他道:“今日坐堂医生是我明医生,你到底是看病呢还是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