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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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云抱着一大堆的书,低头进了教室,一众同窗好友忍不住就过来嘘寒问暖。
“怎么了嘛,愁眉苦脸的?”
“吵架啊?她和你究竟是什么关系啊?”
“那个童嫣红说喜欢你呀……”
当然其中也不乏起哄的人,“那小妞不赖啊,你小子艳福不浅啊?”
总之说什么的都有,慕云对此也不予理会,后面跟着一大堆人,他也只是往座位上一坐,全当不存在。
“怎么不理人啊?真是的!”
却听龙飘雪说道:“怪不得呢,没准将来是人家大财团老板的乘龙快婿,当然不爱理你们了?”
慕云腾地一下站起来,把所有人吓了一跳,“她是我在游戏里认识的一个人,和我根本就不熟。龙飘雪,你们家的酒吧被收购了,这事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和童嫣红之前也没半毛钱关系,信不信由你,酒吧我也没接手,你用不着冷言冷语地针对我!”
“哎呀!你胆子见长啊,敢和老娘这么说话?”龙飘雪怒气冲冲地走到慕云面前,看样子这就是要动手了。
慕云挺胸抬头,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龙飘雪可是有名的美女老虎,一帮人呼啦一下全都闪到一边。
龙飘雪把慕云从头到脚地看了个遍,慕云却始终目不转睛地盯着斜上方的某个角落,连眼睛也不眨一下,面陈似水,也不说话。【ㄨ】
岳悟天在一旁劝道:“飘雪,你要冷静,我们帅哥可禁不住你一拳。”
龙飘雪忽然笑了,“臭小子!信你啦,算我不对。对不起了。”说完一拍慕云的肩膀,“现在你已经不是我们家的员工了,不太服管了嘛。”
岳悟天帮着慕云赔笑,“是是是,飘雪就是宽宏大量。慕云的脾气就那样,吃软不吃硬。”
慕云依然阴沉着脸,却叹了口气说道:“酒吧的事的确是因我而起,其实还是我对不起飘雪。”
“算了,其实我知道这事和你没关系,就是心里咽不下这口气。”龙飘雪看了一眼窗外,却看见童嫣红抹着眼泪儿,朝校外跑去。“那个童嫣红根本就莫名其妙,仗着家里有钱就以为谁都要听她的。我就偏偏不听。”
岳悟天道:“对,我们人穷志不穷!”
“你滚!”龙飘雪白了他一眼,“你才穷!”
慕云却摇了摇头,“她……也未必就像你们说的那样。生活方式不一样吧……”
经历了一场小风波,龙飘雪和慕云又和好如初。可是嫣红整整一上午就没再出现过。吃午饭的时候,还是龙飘雪告诉慕云:嫣红哭着跑出校外了。
慕云的心里一沉,“可能是我气跑了她,她不会再回来了吧。”
龙飘雪忿忿说道:“跑了就跑了呗,不来更好。”
慕云却忽然觉得内疚,今天杨千钊和丁九力也没有出现,万一嫣红再碰到歹徒可怎么办?她这样的身份,性格又如此张扬,难免就会有些亡命之徒打她的主意,可是昨晚到现在,自己竟连她的手机号都没问过,如果她真的出事情,自己会不会内疚一辈子啊?如今想联系她也没有机会了。
到了下午,嫣红也没再回来,可是她的书包却还在慕云旁边的椅子上放着,时刻提醒慕云,嫣红是负气而走。
就这样一连过了三天,那书包始终安安静静地放在那里,嫣红始终也没派人来取,难道她真的离开了,不再回来?毕竟嫣红仅仅上了一天学,其他人对这个人都觉得可有可无,而且印象也不深,唯独慕云心里始终像是被什么东西堵着,十分不痛快。想想嫣红为了和自己交往,竟一意孤行地转校到了这里,可是自己对她却那样冷淡,她一定难过至极了。虽然二人感情不深,但慕云也不希望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受伤。甚至回到家里看了么么话也不多,么么又是一个涉世不深的灵宠,根本就不知道慕云在想什么。她反而觉得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对,惹哥哥不开心了。她问慕云,慕云也不回答。弄得么么一个劲地“么么,么么”地说着她自己才能明白的语言。
嫣红离开了,慕云依然闷闷不乐,岳悟天毕竟是他的死党,实在不想看到他如此,便提议一起去商业街喝点酒,也算帮慕云散散心。
慕云本来不想去,但是龙飘雪却说道:“就当是给我个面子吧,既然你说酒吧的事对不起我,那喝杯酒我就当没一切都发生过。”
慕云无奈只好放学跟着这两人去商业街。这阵子夜阑珊酒吧没开张,所以慕云放学也不从这条路走,自从和嫣红喝了一回酒,到现在已经三天没来了。想起嫣红,慕云的眉头皱了一下,也不知道她那天存在烧烤档的东西要回来没有。
三个人正溜溜达达地向前走着,忽然看见前面围了一大群人,时不时地还发出阵阵笑声。
龙飘雪以为是什么好玩的,用手肘捅了捅慕云,“前面有热闹看啊。”
“有什么好看的。”慕云不咸不淡地说道。
龙飘雪道:“看看嘛,心情不好,正好去寻开心。”
岳悟天也拉着他的胳膊,“别整天这样啦,都不知道为了什么,我都担心你得了抑郁症,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慕云勉强笑了笑,“那我就感感兴趣吧。”
三个人钻进人群,却看见一个大汉光着上身,也不知道被谁剃光了头,五花大绑吊在路灯柱上,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裤腰里掖了一条几米长的条幅,上面还密密麻麻地写着不少字:我叫张侠,靠露天摆烧烤摊为生,某年某月末日,在枫树街胡同打劫了一男一女。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那天慕云和嫣红被歹徒抢劫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写在上面,不过省去了么么救人的情节。
再接下来写着:我因为对不起他们,所以自愿在这里吊三天,绝不喊救命,谁要是救我,谁就是王八蛋。以下是合同——在那条幅上还真的贴着一纸合约,上面还盖着个大红印章。旁边还站着两个人,一个是丁九力,一个是杨千钊,一人手里提着一大堆商品,都是嫣红之前押给烧烤店老板的。
慕云暗想:这个叫张侠的就是那个烧烤档的老板了,那折磨他的就肯定是嫣红无疑,不过慕云也不得不佩服长江财团的人手眼通天,居然把这个张侠吊了这么久都没人来管。
慕云抱着一大堆的书,低头进了教室,一众同窗好友忍不住就过来嘘寒问暖。
“怎么了嘛,愁眉苦脸的?”
“吵架啊?她和你究竟是什么关系啊?”
“那个童嫣红说喜欢你呀……”
当然其中也不乏起哄的人,“那小妞不赖啊,你小子艳福不浅啊?”
总之说什么的都有,慕云对此也不予理会,后面跟着一大堆人,他也只是往座位上一坐,全当不存在。
“怎么不理人啊?真是的!”
却听龙飘雪说道:“怪不得呢,没准将来是人家大财团老板的乘龙快婿,当然不爱理你们了?”
慕云腾地一下站起来,把所有人吓了一跳,“她是我在游戏里认识的一个人,和我根本就不熟。龙飘雪,你们家的酒吧被收购了,这事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和童嫣红之前也没半毛钱关系,信不信由你,酒吧我也没接手,你用不着冷言冷语地针对我!”
“哎呀!你胆子见长啊,敢和老娘这么说话?”龙飘雪怒气冲冲地走到慕云面前,看样子这就是要动手了。
慕云挺胸抬头,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龙飘雪可是有名的美女老虎,一帮人呼啦一下全都闪到一边。
龙飘雪把慕云从头到脚地看了个遍,慕云却始终目不转睛地盯着斜上方的某个角落,连眼睛也不眨一下,面陈似水,也不说话。【ㄨ】
岳悟天在一旁劝道:“飘雪,你要冷静,我们帅哥可禁不住你一拳。”
龙飘雪忽然笑了,“臭小子!信你啦,算我不对。对不起了。”说完一拍慕云的肩膀,“现在你已经不是我们家的员工了,不太服管了嘛。”
岳悟天帮着慕云赔笑,“是是是,飘雪就是宽宏大量。慕云的脾气就那样,吃软不吃硬。”
慕云依然阴沉着脸,却叹了口气说道:“酒吧的事的确是因我而起,其实还是我对不起飘雪。”
“算了,其实我知道这事和你没关系,就是心里咽不下这口气。”龙飘雪看了一眼窗外,却看见童嫣红抹着眼泪儿,朝校外跑去。“那个童嫣红根本就莫名其妙,仗着家里有钱就以为谁都要听她的。我就偏偏不听。”
岳悟天道:“对,我们人穷志不穷!”
“你滚!”龙飘雪白了他一眼,“你才穷!”
慕云却摇了摇头,“她……也未必就像你们说的那样。生活方式不一样吧……”
经历了一场小风波,龙飘雪和慕云又和好如初。可是嫣红整整一上午就没再出现过。吃午饭的时候,还是龙飘雪告诉慕云:嫣红哭着跑出校外了。
慕云的心里一沉,“可能是我气跑了她,她不会再回来了吧。”
龙飘雪忿忿说道:“跑了就跑了呗,不来更好。”
慕云却忽然觉得内疚,今天杨千钊和丁九力也没有出现,万一嫣红再碰到歹徒可怎么办?她这样的身份,性格又如此张扬,难免就会有些亡命之徒打她的主意,可是昨晚到现在,自己竟连她的手机号都没问过,如果她真的出事情,自己会不会内疚一辈子啊?如今想联系她也没有机会了。
到了下午,嫣红也没再回来,可是她的书包却还在慕云旁边的椅子上放着,时刻提醒慕云,嫣红是负气而走。
就这样一连过了三天,那书包始终安安静静地放在那里,嫣红始终也没派人来取,难道她真的离开了,不再回来?毕竟嫣红仅仅上了一天学,其他人对这个人都觉得可有可无,而且印象也不深,唯独慕云心里始终像是被什么东西堵着,十分不痛快。想想嫣红为了和自己交往,竟一意孤行地转校到了这里,可是自己对她却那样冷淡,她一定难过至极了。虽然二人感情不深,但慕云也不希望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受伤。甚至回到家里看了么么话也不多,么么又是一个涉世不深的灵宠,根本就不知道慕云在想什么。她反而觉得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对,惹哥哥不开心了。她问慕云,慕云也不回答。弄得么么一个劲地“么么,么么”地说着她自己才能明白的语言。
嫣红离开了,慕云依然闷闷不乐,岳悟天毕竟是他的死党,实在不想看到他如此,便提议一起去商业街喝点酒,也算帮慕云散散心。
慕云本来不想去,但是龙飘雪却说道:“就当是给我个面子吧,既然你说酒吧的事对不起我,那喝杯酒我就当没一切都发生过。”
慕云无奈只好放学跟着这两人去商业街。这阵子夜阑珊酒吧没开张,所以慕云放学也不从这条路走,自从和嫣红喝了一回酒,到现在已经三天没来了。想起嫣红,慕云的眉头皱了一下,也不知道她那天存在烧烤档的东西要回来没有。
三个人正溜溜达达地向前走着,忽然看见前面围了一大群人,时不时地还发出阵阵笑声。
龙飘雪以为是什么好玩的,用手肘捅了捅慕云,“前面有热闹看啊。”
“有什么好看的。”慕云不咸不淡地说道。
龙飘雪道:“看看嘛,心情不好,正好去寻开心。”
岳悟天也拉着他的胳膊,“别整天这样啦,都不知道为了什么,我都担心你得了抑郁症,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慕云勉强笑了笑,“那我就感感兴趣吧。”
三个人钻进人群,却看见一个大汉光着上身,也不知道被谁剃光了头,五花大绑吊在路灯柱上,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裤腰里掖了一条几米长的条幅,上面还密密麻麻地写着不少字:我叫张侠,靠露天摆烧烤摊为生,某年某月末日,在枫树街胡同打劫了一男一女。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那天慕云和嫣红被歹徒抢劫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写在上面,不过省去了么么救人的情节。
再接下来写着:我因为对不起他们,所以自愿在这里吊三天,绝不喊救命,谁要是救我,谁就是王八蛋。以下是合同——在那条幅上还真的贴着一纸合约,上面还盖着个大红印章。旁边还站着两个人,一个是丁九力,一个是杨千钊,一人手里提着一大堆商品,都是嫣红之前押给烧烤店老板的。
慕云暗想:这个叫张侠的就是那个烧烤档的老板了,那折磨他的就肯定是嫣红无疑,不过慕云也不得不佩服长江财团的人手眼通天,居然把这个张侠吊了这么久都没人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