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 贺煜“附体”(实体书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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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语芊如遭触电,本能地争执了一下。
宽大有力的手掌,却是毫不松懈紧紧箍住她的,贺煜嗓音略微一变,低吟,“人生在世,来去匆匆,你的人生来自疼你爱你的父母,为人子女最基本的孝道便是珍惜生命,活得精彩,活得有意义,这样才对得起父母的养育之恩,也是每一对父母所渴盼的,我想你妈也不例外吧。”
突如其来的话题,使得凌语芊身体倏然僵硬,脑海迅速浮现起了一幕久远的画面来。
“一直以来,我都很钦佩二哥,他的智慧,能力,魄力与成就等,简直就是史无前例,连我这个自视甚高的人也无法抗拒他的魅力,佩服到近乎崇拜,但彻底让我羡慕的是你的出现,我羡慕他能和你经历过那么刻骨铭心的爱,能拥有你如此痴情的眷恋,我真希望,自己就是他!当然,我清楚这是不可能,因为我毕竟不是他!
如今,二哥不在了,我依然不敢奢望这份幸福,我不奢望你能像爱他那样爱我,我只是想你继续快快乐乐地活下去,所以,我不怕成为二哥的影子,我希望你觉得,二哥并没有离开,他还时刻陪在你的身边,给你照顾,呵护,疼爱,给你继续带来满满的幸福和欢乐,这对我来说,足矣。”
情意绵绵的话越来越有深意,句句充满真诚和感动,凌语芊再也把持不住,热泪盈眶。
母亲临终前,就曾叫她忘了贺煜,重新开始,好好地活下去,即便母亲清楚她对贺煜的爱是那么的深,却仍私心期盼她这样做,为的,就是她能从痛苦中摆脱出来。
琰琰尚且年幼,需要她的悉心照料,需要她长久地陪伴下去。
而眼前这个男人——
费尽心思做了那么多那么多,不顾尊严,不顾劳苦,不顾她的白眼和冷视,甘愿当别人的影子,就只希望,她能从失去贺煜的悲痛中走出来,继续余下的人生。
他们三个人,分别在她心中占据着不同程度的地位,但都系着一个共同因素,那就是她好好活着。
想要好好活着,她必须远离忧愁,追随快乐,这样,才活得健康,活得长久!
“语芊,答应我,开心起来,换个活法,好吗?并非叫你把二哥忘了,你可以继续怀念他,爱他,但与此同时,你也要爱你自己,我想二哥泉下有知你如此痛苦生存,一定死不瞑目!让我,照顾你!我发誓,不会取代二哥在你心中的地位,反而会让他加深你的印象,让你觉得,他一直在你身边!”话毕,他捧住她的脸,在她光洁的额前轻轻地吻了一吻,两下,三下,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视线往地面看去,指着一些高楼大厦对她介绍起来。
他说到做到,这就开始扮演起贺煜的角色,还非常专业,让她几乎认为他就是贺煜,贺煜没离开过她,依然陪在她身边,此刻正带着她坐上新的一座巨大摩天轮,实现着他的诺言。
她混乱了,迷醉了,心情跟着释放,陷在这美好的时光中。
不仅是摩天轮,接下来她还玩了很多项目,很多还是以前跟贺煜一起也没玩过的,而且,玩得非常尽兴,一种久违的幸福与快乐,不自觉地从她身上散发了出来。
贺煜在一旁默默看着,心驰神往,荡漾起伏,眼角处,渐渐热了。
芊芊,小东西,但愿这份快乐能永远陪在你的身边,我会继续努力,势必让它永远围绕在你身边的。
玩得如此疯狂,时间都忘了,待几人意犹未尽地走出游乐场时,已是下午三点钟,这才发觉到肚饿,特别是琰琰,虽在游乐场内陆续吃过不少小食,却仍忍不住大呼饥饿,要吃饭了。
于是,贺煜带母子俩到游乐场附近一所西餐厅用餐。
环境很优雅,服务更是一流,文质彬彬的男侍应恭敬有加地候在餐桌旁,客气热情地给他们推荐一款爱心家庭套餐。
一家三口的爱心套餐?物美价廉,且额外送上一只玩具?
琰琰迫不及待就直说要点要点,压根不明白这世上没人愿做亏本生意,羊毛出在羊身上,再怎么物美价廉,也是出自客人的荷包。
至于贺煜和凌语芊,尽管清楚这个道理,倒也不反对,出来消费本就得给商家赚钱,只要吃得开心便值得了。
他们于是听从了侍应的推荐,点了这款爱心家庭套餐,结果也物有所值,不但吃的饱,还吃的开心,特别是看到宝贝儿子抱着赠送品一副满足兴奋状,即便再多花几个钱都是愿意的!
“四点半,还早,咱们不如去逛逛街?”走出餐厅门外,贺煜看了看手表,给出一个提议。
琰琰听后,又是立刻拍手应好,凌语芊略作沉吟,便也不反对,队伍于是转移到不远处的一所百货商场内。
今天虽不是周末,可毕竟是繁华大都市的重要商业圈,商场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不知几时开始,琰琰小手儿已经改为紧握住贺煜的大手,蹦蹦跳跳的小身子也甚是依赖贺煜,充满淘气和黠慧的大眼睛到处张望着,除了好奇的天性,还有兴奋的使然。
贺煜便也不客气,俨如一位高大慈爱的父亲,有力的大手牢牢握住小家伙,魁伟颀长的身躯更是仿佛天神似的,随时保护着他挚爱珍贵的小宝贝。
与他们相比,稍微站开的凌语芊倒是有点儿疏离,不过,三人毕竟是一伙的,俊男美女外加一个又帅又萌的小正太,让人自然而然地认为这是幸福的一家三口,不少人的目光,纷纷被吸引了过来,毫不吝啬地对他们投出羡慕、惊叹和赞美等神色。
这样的目光,对凌语芊来说并不陌生,甚至可称异常熟悉,当年贺煜还在世时,每次带她和琰琰逛商场,都会收到这样类似的注目,因而,她此刻心中百感交集,万千感慨,不过,生怕引来更多注意,她极力忍住那份油然而生的伤感,努力维持着淡定状态,步伐随着那一大一小悠然前行着。
他们首先进入的,是一间大型服装店,店里宽敞明亮,优雅干净,销售的衣服男女老少皆宜,琰琰迫不及待地松开贺煜的手,奔向童装区,贺煜阔步跟上,与他一起观看挑选。
如此一幕,颇为大众化,并没什么特别,凌语芊却是忍不住感动了。
打自贺煜走后,每次她带琰琰逛商店,小家伙兴奋之余还难掩失落和惆怅,只因看到其他小朋友有爸爸妈妈陪同,而他自己只有妈咪一个人,因此,大多时候他都会停下来,静静地看着周围其他的小朋友,漆黑雪亮的眼睛闪烁着一种羡慕和渴望之色,还有早熟的哀伤。
而她自己,默默看着这些,柔肠寸断,悲痛欲绝,却又爱莫能助。她何尝不希望自己也像其他女人那样,与丈夫一起商量讨论着哪件衣服好看,适合自己的小宝贝!
只可惜,她没有那样的福气,老天夺走了她这个福利!
由此,有段时间,她对逛街产生了恐惧感和厌倦感,面对这些干净明亮的店铺,她如遇蛇蝎,不敢靠近。
而今,情况不同了,小家伙在某人的带领下,这件摸摸,那件瞧瞧,频频拿往身上度量,不会再停下来去看别人,更不会去羡慕别人,因为,别的小朋友能做的,他此刻也做到了。
不知小家伙他,是否也像她一样,莫名其妙、无法克制地萌生一种幻觉,觉得爹地回来了呢?
凌语芊看着看着,视线模糊了,神智迷失了,就此陷入如痴如醉,直到耳畔传来一声兴奋激动的呐喊,将她唤回神来。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小家伙已换上一套新衣服,跑到她跟前来展现。
“妈咪你瞧,这套衣服帅不帅?酷不酷?”他蹦跳着,旋转着,大声欢呼着,稚嫩的小脸尽是喜悦和欢畅。
凌语芊唇角不自觉地扬起,宠溺慈爱地望着他,又瞧了瞧旁边那个高大的人影,一切仿佛回到从前,一种久违的幸福感油然而生了。
不管眼前这个“混蛋”曾经对她做过什么,不管她曾经有多排斥和讨厌这个“混蛋”,可这一刻,她是由衷地感激他,因为他,才有眼前这感人幸福的一刻。
“怎样,还合适吧?琰琰本来想选加大码,但我觉得大码已经够了,正合身。”贺煜忽然说了一句,俊美绝伦的容颜同样洋溢着满满的欢乐。
琰琰本来就比同龄小朋友高,穿的衣服尺寸是大码,不过,凌母是个老人,觉得小孩子长得快,避免浪费于是总提议买大一码的衣服,说这样可以穿多几次,久而久之,琰琰的衣服便都是买加大码的。尽管姥姥已经过世多时,小家伙还是谨记这些,但不得不说,合身的尺寸看起来更自然,更帅气,更好看。
美丽的樱唇又是会心地抿了一抿,凌语芊缓缓蹲下,芊芊玉手小心翼翼地整理着琰琰身上的新衣服,柔声道,“那今天这套衣服,咱们就听贺熠叔叔的提议,买大码的?”
“行,妈咪说买哪个码就哪个码!”琰琰便也应得爽快,大眼睛机灵地闪烁着,抓住凌语芊的手,朝店内某方向走了起来,“妈咪,你也买一件,琰琰刚才见到一件衣服很好看,妈咪穿一定漂亮。”
说话间,他带凌语芊来到家庭专区前,小手儿指着一件翠绿色的T—恤。
凌语芊还来不及开口,只闻贺煜冲售货员喊了一句,“帮我把这套家庭装包起来,号码分别是大码,中码,大码。”
呃——
杏眼顿然一瞪,凌语芊急忙看向他,他回应她的,却是一抹高深莫测的魅笑,让她不禁怀疑,他是否早有预谋,甚至琰琰也是听他教唆的。再有,他咋知道她穿的是中码?
凌语芊还在浑浑噩噩中,售货员已打包好衣服,贺煜意气风发地提着,带她和琰琰走出商店。
琰琰兴奋依旧,发出天真无邪的欢呼,“熠叔叔,我们什么时候穿这套衣服,到时候一定要拍照哦。”
“回家洗干净就可以穿,嗯嗯,一定拍照,到时熠叔叔和你妈咪,你,三个人一起拍!”
“好咧好咧!记得用我的迷你相机,我要带回幼儿园给李伟他们看,以前他们总是跟我炫耀和爹地妈咪穿同一款式的衣服,现在我要给他们还击。”
“而且,还击得极为漂亮!咱们琰琰的相片,必是最好看的!”贺煜跟着附和,那狂傲不羁的表情,与琰琰如出一辙。
凌语芊站在一旁,完全插不上话,其实,是不知如何插话,故她只能默默地走,默默地看着琰琰,偶尔目光不自觉地转向那抹高大的人影时,怜爱温柔的眸瞳不由蒙上一抹迷惘之色,就此直到踏进另一间商铺,她混乱的思绪才略微恢复过来,整个人也突然为之一振。
他带她们进入的第二间商店是卖水晶的,整个店面优雅明亮,活色生香,橱窗上摆满了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水晶饰品,头饰、耳环,项链,手链,戒指,脚链等,应有尽有,到处绽放着一种璀璨绚丽的光芒。
相比金银珠宝,她更偏好水晶,水晶纯洁透明,清雅脱俗,却又不适高贵冷艳和时尚大气。
“欢迎光临,请随便看看。”训练有素的售货员已经开始了招呼,美丽的脸庞尽是热情的微笑。
凌语芊步履也不由自主地移动起来,沿着一个个橱窗和一件件饰品,尽情欣赏,稍会,就在她看得浑然忘我之时,猛觉脖子一凉,透过橱窗的玻璃,她看见自己脖颈上多出一条水晶项链来,五颜六色,绚丽缤纷。
“先生真有眼光,这款七彩水晶项链是本店刚进货的最新一款,很受情侣们的青睐,特别是像你们这种恩爱夫妻。这位太太皮肤细腻莹白,娇嫩光滑,配上七彩水晶的衬托,更是美得不可万物,举世无双。”售货员小姐逮住机会开始了三寸不烂之舌的营销,出口尽是赞美之语,但说得倒也是自然流畅,只因凌语芊确实很美,冠上这些词语当之不愧。
“好,那我买一条!”贺煜想也不想便拿出信用卡,财大气粗的手笔丝毫不减当年。
凌语芊自恍惚中回神,下意识地阻止,“不,不用了。”
本是兴冲冲的售货员小姐即时怔了怔,很快,继续营销,“太太,你是不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其实这条项链真的很好看,很适合你,而且是限量版的,你不用担心会在街上碰撞。”
“对啊妈咪,你为什么不要?这条链子很好看,五颜六色,闪闪的,亮亮的,很美!”琰琰忽然也插话,仰起小脸困惑怅然地看着凌语芊。
贺煜直接凑近她,温热的嘴唇贴着她的耳朵,低声细语,“那售货员没吹嘘,确实很漂亮,很迷人,不准再拒绝了哦。”
话毕,还使坏地朝她吹了一口热气。
凌语芊禁不住猛打了一记冷颤,整个人再次陷入呆懵状态,贺煜则继续把卡递给店员,结账买单,然后,离开水晶店。
“妈咪,你好漂亮哦!”琰琰发挥其鬼精灵个性,迫不及待地发出赞美,两眼直盯在凌语芊脖子上,忽闪忽闪中映出五颜六色的光彩。
凌语芊柳眉淡淡一蹙,宠溺地瞟了他一眼,暗示他是个多管闲事的小马屁精,而后,本能地看向旁边那个伟岸高大的人影,不料他也正好盯着她,眼神狂野而火热,把她瞧得心神一慌,只好迅速别开脸。
贺煜见状,本就邪魅无比的俊颜变得更古怪起来,眸色也越发耐人寻味了。
凌语芊愈加不自在,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咱们去别处看看”,话毕加快脚步往前奔跑起来,连琰琰也不顾,直接把小家伙撇给了某人。
耶!
在她身后的一大一小,瞬间来了个相视而笑,还彼此伸出手,做了一个击掌欢呼的动作,而后,往前追去。
接下来,三人继续挨家挨店地游逛,且继续买了不少东西,最大丰收的是琰琰,最高兴的便也是他。
因为他的开心,凌语芊也满腹欣然和愉悦,结果,这趟出游一直持续到晚上,大伙回到贺煜住处时,已是晚上九点半。
琰琰累得几乎睁不开眼,倒床便睡了过去,凌语芊洗完澡后,坐在梳妆台前抹着乳液,抹着抹着,芊芊玉手忽然停在了脖颈上的水晶项链上,俏脸也随之一怔,稍会,解开扣子,把项链取了下来。
在柔和的夜光灯下,水晶的色泽别有一番风采,似乎比白天更漂亮,更迷人。
贺煜知道她喜欢水晶,以前就常给她买,各款式各颜色,不管价格多少,只要他看上眼,都会买下,有次,他甚至还跟她说,打算命人给她定做一双水晶鞋,让她夜晚十二点钟穿上,当他的灰姑娘,只可惜……她再也没机会体验,别说水晶鞋,那些他曾经给她买的其他水晶饰品,都已随着芊园那场大火而销毁,不想触景伤情,这两年来她也没再亲自买过水晶,想不到,今天贺熠为她买了,贺熠只是刚好走过看中呢?或又是贺煜跟他说过她喜欢水晶,于是特意买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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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语芊如遭触电,本能地争执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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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话题,使得凌语芊身体倏然僵硬,脑海迅速浮现起了一幕久远的画面来。
“一直以来,我都很钦佩二哥,他的智慧,能力,魄力与成就等,简直就是史无前例,连我这个自视甚高的人也无法抗拒他的魅力,佩服到近乎崇拜,但彻底让我羡慕的是你的出现,我羡慕他能和你经历过那么刻骨铭心的爱,能拥有你如此痴情的眷恋,我真希望,自己就是他!当然,我清楚这是不可能,因为我毕竟不是他!
如今,二哥不在了,我依然不敢奢望这份幸福,我不奢望你能像爱他那样爱我,我只是想你继续快快乐乐地活下去,所以,我不怕成为二哥的影子,我希望你觉得,二哥并没有离开,他还时刻陪在你的身边,给你照顾,呵护,疼爱,给你继续带来满满的幸福和欢乐,这对我来说,足矣。”
情意绵绵的话越来越有深意,句句充满真诚和感动,凌语芊再也把持不住,热泪盈眶。
母亲临终前,就曾叫她忘了贺煜,重新开始,好好地活下去,即便母亲清楚她对贺煜的爱是那么的深,却仍私心期盼她这样做,为的,就是她能从痛苦中摆脱出来。
琰琰尚且年幼,需要她的悉心照料,需要她长久地陪伴下去。
而眼前这个男人——
费尽心思做了那么多那么多,不顾尊严,不顾劳苦,不顾她的白眼和冷视,甘愿当别人的影子,就只希望,她能从失去贺煜的悲痛中走出来,继续余下的人生。
他们三个人,分别在她心中占据着不同程度的地位,但都系着一个共同因素,那就是她好好活着。
想要好好活着,她必须远离忧愁,追随快乐,这样,才活得健康,活得长久!
“语芊,答应我,开心起来,换个活法,好吗?并非叫你把二哥忘了,你可以继续怀念他,爱他,但与此同时,你也要爱你自己,我想二哥泉下有知你如此痛苦生存,一定死不瞑目!让我,照顾你!我发誓,不会取代二哥在你心中的地位,反而会让他加深你的印象,让你觉得,他一直在你身边!”话毕,他捧住她的脸,在她光洁的额前轻轻地吻了一吻,两下,三下,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视线往地面看去,指着一些高楼大厦对她介绍起来。
他说到做到,这就开始扮演起贺煜的角色,还非常专业,让她几乎认为他就是贺煜,贺煜没离开过她,依然陪在她身边,此刻正带着她坐上新的一座巨大摩天轮,实现着他的诺言。
她混乱了,迷醉了,心情跟着释放,陷在这美好的时光中。
不仅是摩天轮,接下来她还玩了很多项目,很多还是以前跟贺煜一起也没玩过的,而且,玩得非常尽兴,一种久违的幸福与快乐,不自觉地从她身上散发了出来。
贺煜在一旁默默看着,心驰神往,荡漾起伏,眼角处,渐渐热了。
芊芊,小东西,但愿这份快乐能永远陪在你的身边,我会继续努力,势必让它永远围绕在你身边的。
玩得如此疯狂,时间都忘了,待几人意犹未尽地走出游乐场时,已是下午三点钟,这才发觉到肚饿,特别是琰琰,虽在游乐场内陆续吃过不少小食,却仍忍不住大呼饥饿,要吃饭了。
于是,贺煜带母子俩到游乐场附近一所西餐厅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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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的爱心套餐?物美价廉,且额外送上一只玩具?
琰琰迫不及待就直说要点要点,压根不明白这世上没人愿做亏本生意,羊毛出在羊身上,再怎么物美价廉,也是出自客人的荷包。
至于贺煜和凌语芊,尽管清楚这个道理,倒也不反对,出来消费本就得给商家赚钱,只要吃得开心便值得了。
他们于是听从了侍应的推荐,点了这款爱心家庭套餐,结果也物有所值,不但吃的饱,还吃的开心,特别是看到宝贝儿子抱着赠送品一副满足兴奋状,即便再多花几个钱都是愿意的!
“四点半,还早,咱们不如去逛逛街?”走出餐厅门外,贺煜看了看手表,给出一个提议。
琰琰听后,又是立刻拍手应好,凌语芊略作沉吟,便也不反对,队伍于是转移到不远处的一所百货商场内。
今天虽不是周末,可毕竟是繁华大都市的重要商业圈,商场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不知几时开始,琰琰小手儿已经改为紧握住贺煜的大手,蹦蹦跳跳的小身子也甚是依赖贺煜,充满淘气和黠慧的大眼睛到处张望着,除了好奇的天性,还有兴奋的使然。
贺煜便也不客气,俨如一位高大慈爱的父亲,有力的大手牢牢握住小家伙,魁伟颀长的身躯更是仿佛天神似的,随时保护着他挚爱珍贵的小宝贝。
与他们相比,稍微站开的凌语芊倒是有点儿疏离,不过,三人毕竟是一伙的,俊男美女外加一个又帅又萌的小正太,让人自然而然地认为这是幸福的一家三口,不少人的目光,纷纷被吸引了过来,毫不吝啬地对他们投出羡慕、惊叹和赞美等神色。
这样的目光,对凌语芊来说并不陌生,甚至可称异常熟悉,当年贺煜还在世时,每次带她和琰琰逛商场,都会收到这样类似的注目,因而,她此刻心中百感交集,万千感慨,不过,生怕引来更多注意,她极力忍住那份油然而生的伤感,努力维持着淡定状态,步伐随着那一大一小悠然前行着。
他们首先进入的,是一间大型服装店,店里宽敞明亮,优雅干净,销售的衣服男女老少皆宜,琰琰迫不及待地松开贺煜的手,奔向童装区,贺煜阔步跟上,与他一起观看挑选。
如此一幕,颇为大众化,并没什么特别,凌语芊却是忍不住感动了。
打自贺煜走后,每次她带琰琰逛商店,小家伙兴奋之余还难掩失落和惆怅,只因看到其他小朋友有爸爸妈妈陪同,而他自己只有妈咪一个人,因此,大多时候他都会停下来,静静地看着周围其他的小朋友,漆黑雪亮的眼睛闪烁着一种羡慕和渴望之色,还有早熟的哀伤。
而她自己,默默看着这些,柔肠寸断,悲痛欲绝,却又爱莫能助。她何尝不希望自己也像其他女人那样,与丈夫一起商量讨论着哪件衣服好看,适合自己的小宝贝!
只可惜,她没有那样的福气,老天夺走了她这个福利!
由此,有段时间,她对逛街产生了恐惧感和厌倦感,面对这些干净明亮的店铺,她如遇蛇蝎,不敢靠近。
而今,情况不同了,小家伙在某人的带领下,这件摸摸,那件瞧瞧,频频拿往身上度量,不会再停下来去看别人,更不会去羡慕别人,因为,别的小朋友能做的,他此刻也做到了。
不知小家伙他,是否也像她一样,莫名其妙、无法克制地萌生一种幻觉,觉得爹地回来了呢?
凌语芊看着看着,视线模糊了,神智迷失了,就此陷入如痴如醉,直到耳畔传来一声兴奋激动的呐喊,将她唤回神来。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小家伙已换上一套新衣服,跑到她跟前来展现。
“妈咪你瞧,这套衣服帅不帅?酷不酷?”他蹦跳着,旋转着,大声欢呼着,稚嫩的小脸尽是喜悦和欢畅。
凌语芊唇角不自觉地扬起,宠溺慈爱地望着他,又瞧了瞧旁边那个高大的人影,一切仿佛回到从前,一种久违的幸福感油然而生了。
不管眼前这个“混蛋”曾经对她做过什么,不管她曾经有多排斥和讨厌这个“混蛋”,可这一刻,她是由衷地感激他,因为他,才有眼前这感人幸福的一刻。
“怎样,还合适吧?琰琰本来想选加大码,但我觉得大码已经够了,正合身。”贺煜忽然说了一句,俊美绝伦的容颜同样洋溢着满满的欢乐。
琰琰本来就比同龄小朋友高,穿的衣服尺寸是大码,不过,凌母是个老人,觉得小孩子长得快,避免浪费于是总提议买大一码的衣服,说这样可以穿多几次,久而久之,琰琰的衣服便都是买加大码的。尽管姥姥已经过世多时,小家伙还是谨记这些,但不得不说,合身的尺寸看起来更自然,更帅气,更好看。
美丽的樱唇又是会心地抿了一抿,凌语芊缓缓蹲下,芊芊玉手小心翼翼地整理着琰琰身上的新衣服,柔声道,“那今天这套衣服,咱们就听贺熠叔叔的提议,买大码的?”
“行,妈咪说买哪个码就哪个码!”琰琰便也应得爽快,大眼睛机灵地闪烁着,抓住凌语芊的手,朝店内某方向走了起来,“妈咪,你也买一件,琰琰刚才见到一件衣服很好看,妈咪穿一定漂亮。”
说话间,他带凌语芊来到家庭专区前,小手儿指着一件翠绿色的T—恤。
凌语芊还来不及开口,只闻贺煜冲售货员喊了一句,“帮我把这套家庭装包起来,号码分别是大码,中码,大码。”
呃——
杏眼顿然一瞪,凌语芊急忙看向他,他回应她的,却是一抹高深莫测的魅笑,让她不禁怀疑,他是否早有预谋,甚至琰琰也是听他教唆的。再有,他咋知道她穿的是中码?
凌语芊还在浑浑噩噩中,售货员已打包好衣服,贺煜意气风发地提着,带她和琰琰走出商店。
琰琰兴奋依旧,发出天真无邪的欢呼,“熠叔叔,我们什么时候穿这套衣服,到时候一定要拍照哦。”
“回家洗干净就可以穿,嗯嗯,一定拍照,到时熠叔叔和你妈咪,你,三个人一起拍!”
“好咧好咧!记得用我的迷你相机,我要带回幼儿园给李伟他们看,以前他们总是跟我炫耀和爹地妈咪穿同一款式的衣服,现在我要给他们还击。”
“而且,还击得极为漂亮!咱们琰琰的相片,必是最好看的!”贺煜跟着附和,那狂傲不羁的表情,与琰琰如出一辙。
凌语芊站在一旁,完全插不上话,其实,是不知如何插话,故她只能默默地走,默默地看着琰琰,偶尔目光不自觉地转向那抹高大的人影时,怜爱温柔的眸瞳不由蒙上一抹迷惘之色,就此直到踏进另一间商铺,她混乱的思绪才略微恢复过来,整个人也突然为之一振。
他带她们进入的第二间商店是卖水晶的,整个店面优雅明亮,活色生香,橱窗上摆满了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水晶饰品,头饰、耳环,项链,手链,戒指,脚链等,应有尽有,到处绽放着一种璀璨绚丽的光芒。
相比金银珠宝,她更偏好水晶,水晶纯洁透明,清雅脱俗,却又不适高贵冷艳和时尚大气。
“欢迎光临,请随便看看。”训练有素的售货员已经开始了招呼,美丽的脸庞尽是热情的微笑。
凌语芊步履也不由自主地移动起来,沿着一个个橱窗和一件件饰品,尽情欣赏,稍会,就在她看得浑然忘我之时,猛觉脖子一凉,透过橱窗的玻璃,她看见自己脖颈上多出一条水晶项链来,五颜六色,绚丽缤纷。
“先生真有眼光,这款七彩水晶项链是本店刚进货的最新一款,很受情侣们的青睐,特别是像你们这种恩爱夫妻。这位太太皮肤细腻莹白,娇嫩光滑,配上七彩水晶的衬托,更是美得不可万物,举世无双。”售货员小姐逮住机会开始了三寸不烂之舌的营销,出口尽是赞美之语,但说得倒也是自然流畅,只因凌语芊确实很美,冠上这些词语当之不愧。
“好,那我买一条!”贺煜想也不想便拿出信用卡,财大气粗的手笔丝毫不减当年。
凌语芊自恍惚中回神,下意识地阻止,“不,不用了。”
本是兴冲冲的售货员小姐即时怔了怔,很快,继续营销,“太太,你是不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其实这条项链真的很好看,很适合你,而且是限量版的,你不用担心会在街上碰撞。”
“对啊妈咪,你为什么不要?这条链子很好看,五颜六色,闪闪的,亮亮的,很美!”琰琰忽然也插话,仰起小脸困惑怅然地看着凌语芊。
贺煜直接凑近她,温热的嘴唇贴着她的耳朵,低声细语,“那售货员没吹嘘,确实很漂亮,很迷人,不准再拒绝了哦。”
话毕,还使坏地朝她吹了一口热气。
凌语芊禁不住猛打了一记冷颤,整个人再次陷入呆懵状态,贺煜则继续把卡递给店员,结账买单,然后,离开水晶店。
“妈咪,你好漂亮哦!”琰琰发挥其鬼精灵个性,迫不及待地发出赞美,两眼直盯在凌语芊脖子上,忽闪忽闪中映出五颜六色的光彩。
凌语芊柳眉淡淡一蹙,宠溺地瞟了他一眼,暗示他是个多管闲事的小马屁精,而后,本能地看向旁边那个伟岸高大的人影,不料他也正好盯着她,眼神狂野而火热,把她瞧得心神一慌,只好迅速别开脸。
贺煜见状,本就邪魅无比的俊颜变得更古怪起来,眸色也越发耐人寻味了。
凌语芊愈加不自在,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咱们去别处看看”,话毕加快脚步往前奔跑起来,连琰琰也不顾,直接把小家伙撇给了某人。
耶!
在她身后的一大一小,瞬间来了个相视而笑,还彼此伸出手,做了一个击掌欢呼的动作,而后,往前追去。
接下来,三人继续挨家挨店地游逛,且继续买了不少东西,最大丰收的是琰琰,最高兴的便也是他。
因为他的开心,凌语芊也满腹欣然和愉悦,结果,这趟出游一直持续到晚上,大伙回到贺煜住处时,已是晚上九点半。
琰琰累得几乎睁不开眼,倒床便睡了过去,凌语芊洗完澡后,坐在梳妆台前抹着乳液,抹着抹着,芊芊玉手忽然停在了脖颈上的水晶项链上,俏脸也随之一怔,稍会,解开扣子,把项链取了下来。
在柔和的夜光灯下,水晶的色泽别有一番风采,似乎比白天更漂亮,更迷人。
贺煜知道她喜欢水晶,以前就常给她买,各款式各颜色,不管价格多少,只要他看上眼,都会买下,有次,他甚至还跟她说,打算命人给她定做一双水晶鞋,让她夜晚十二点钟穿上,当他的灰姑娘,只可惜……她再也没机会体验,别说水晶鞋,那些他曾经给她买的其他水晶饰品,都已随着芊园那场大火而销毁,不想触景伤情,这两年来她也没再亲自买过水晶,想不到,今天贺熠为她买了,贺熠只是刚好走过看中呢?或又是贺煜跟他说过她喜欢水晶,于是特意买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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