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 章 脑补和现实的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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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宝宝福生一手拿筷,一手握勺,以极快的速度扫荡食物。
阮娇娇几人都特别喜欢看福生吃饭,他吃的实在太香了,总是眼睛眯起,满足且虔诚,而且不会吧唧嘴也不会发出稀里呼噜喝汤的声音,吃相豪放却不粗鲁。
只要跟福生接触过,没人会不喜欢他,只是大部分人都对他的外貌望而生畏。就比如在港城出街时,都会被巡逻警员拦下查身份,十次有八次都查,剩下两次是没遇到。
关于脸上大面积伤疤的事情,阮娇娇也询问过福生的意见。
如今港城的整形医院不少,哪怕现在不成熟,再过几年十几年也会成熟,虽然做不到恢复原样,但也能做到差不多,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
重要的是福生自己的想法。
福生的答案在阮娇娇的意料之中,他并不认为自己不好,反而觉得很威风。
尤其是去部队学习的那段时间,看见教官身上的伤疤,他更骄傲了。
教官说那是英雄的象征,可他们好几个人加在一起都没自己脸上一块大,嘿嘿~
阮娇娇也觉得就这样很好,反正他们全家都喜欢福生,哪怕是狰狞的容貌,看久了也是可爱的。
他只是个宝宝,他又能多吓人?
想到这,阮娇娇弯弯嘴角低下头,继续吃起了早餐,有福生在,胃口又好了不少呢。
…
吃完早饭,众人并没有在外面逗留,一方面是想早点回去看看季怀安回来了没有,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在紧抓计划生育,进出餐厅老有人盯着阮娇娇的肚子,给她感觉很不舒服。
回到家里也不过早上八点多,季怀安没有回来,不过倒是刚好遇上了组团而来的张美华一行人。
张美华打电话到四合院,被告知阮娇娇出门吃早餐,可能待会儿就回来,于是紧跟着马不停蹄就过来了。
与她一起的除了白书宁、珍宝,还有她的表姐妹、堂妹。
张美华如今已经顺利转正,因为形象气质亲切喜庆,被调去了少儿节目组的《七巧板》工作。
她和已经领了结婚证的丈夫工作都挺忙,这回办婚礼还是难得抽出时间,要考虑两方长辈亲戚的时间。像她母亲丁元秀女士,忙到需要乘今天最晚的飞机从沪市赶过来,后天早上搭最早的飞机回去。
她爸就好很多,正好赶上国庆来京市开会,不会缺席女儿的婚礼,还能晚两天再走。
张美华的婚礼就在明天举行,地点也不是在饭店、礼堂,而是选择在男方家的四合院里办。
婚礼都由京市这边的长辈和男方的家人操办,没什么规矩,他们小夫妻二人只要当吉祥物一样,露脸吃个饭就行。
由于今明两天都有空,张美华一早就来找阮娇娇了,要不是怕打扰到,她恨不得昨天晚上就飞过来看她的干儿子干女儿们。
看见阮娇娇圆滚滚的肚子,众人惊奇不已。怀双胎的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发生在自己朋友身上,还那么近距离接触,众人都是头一回。
“娇娇,肚子怎么这么大了呀,会不会很辛苦……”
“是啊,看着比我们单位怀胎七个月的肚子差不多……”
“娇娇姐姐,小娃娃会动了吗?”
大家围在阮娇娇身边你一言我一语,关心、好奇还带点心疼。
本来来的路上,几人是很心疼的,因为她们见过的孕妇,就算被照顾的很不错,可气色跟状态还是比不上当初,况且阮娇娇一怀还怀了两个。
大家越聊天越脑补,就越心疼,生怕自己看见憔悴的阮娇娇会难过的哭出来,未免太不吉利。
可事实是——哭不出来,真的哭不出来。
满满的心疼在看见阮娇娇后,只剩下了指甲盖那么一丁点。
她哪里憔悴了啊,那白里透红的气色,那白皙水嫩的肌肤,遮去肚子,根本和小姑娘没差,反而好像比以前更漂亮了。
这哪里还是个怀双胎的人啊!
张美华看着阮娇娇愈发汹涌的起伏处,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又捏了把腰间的软肉,默默叹了口气。
这些不听话的肉啊……
只emo了一瞬,张美华想起正事,再次吸引了阮娇娇的关注,“娇娇,我们都给你带了礼物,看看喜不喜欢!”
“对对对,差点忘了。”
“嗯?我还有礼物收?你们要这样我可不会客气啊!”
“跟我们还客气什么啊!”张美华说着,展开了自己带来的礼物,“这旗袍是我妈找京市老师傅做的,跟我做嫁衣同一家。师傅做的很宽松,正适合现在这个季节穿。”
张美华送的这条旗袍是改良版米黄色旗袍,带着零星刺绣,七分袖和长及脚踝的裙摆更像是连衣裙设计,看上去舒适又文雅,带着点森系文艺风。
她连做嫁衣的时候都不忘阮娇娇,她真的……
阮娇娇的衣服裙子多到穿不完,多到根本不会重样,可还是很喜欢张美华送的礼物,开心接过搂进怀里,满嘴甜言蜜语把张美华都夸迷糊了。
她当然不会忘记阮娇娇啦。
张美华找了珍宝和白书宁当伴娘,给她们做了裙子,又怎么会落下钟欣和阮娇娇呢?一碗水就算端不平也必然是倾向阮娇娇的,忘了谁也不会忘记她。
其他几人也拿出了自己的礼物,因为从一开始就商量好,大家送的东西也都不重样。
“我娘和外公给小娃娃做的虎头鞋和虎头帽,用到的布料都是我奶揉了好几遍的,不会扎人……”
珍宝送上了非常可爱迷你的小鞋子和帽子,有她妈妈和外公这两个刺绣大师在,东西自然是精致无比,一模一样的两份无论是男孩和女孩都可以用。
时间真的过得很快,当初那个穿着粉色碎花衣服的小女孩,眨眼就变成了穿着白衬衫背带裙的小姑娘,再过一年,她都要高中了。
因为阮娇娇的关系,张美华成了珍宝的书迷,加上珍宝如今在沪市上学,回去的张美华只要下馆子必定会喊上珍宝这个饭搭子,一来二去两人就熟了。
这次张美华结婚,珍宝成为了她的伴娘,也顺带带着家人一起,趁国庆好好逛逛皇宫,去看看大人小孩都知道的天安门和长城。
好宝宝福生一手拿筷,一手握勺,以极快的速度扫荡食物。
阮娇娇几人都特别喜欢看福生吃饭,他吃的实在太香了,总是眼睛眯起,满足且虔诚,而且不会吧唧嘴也不会发出稀里呼噜喝汤的声音,吃相豪放却不粗鲁。
只要跟福生接触过,没人会不喜欢他,只是大部分人都对他的外貌望而生畏。就比如在港城出街时,都会被巡逻警员拦下查身份,十次有八次都查,剩下两次是没遇到。
关于脸上大面积伤疤的事情,阮娇娇也询问过福生的意见。
如今港城的整形医院不少,哪怕现在不成熟,再过几年十几年也会成熟,虽然做不到恢复原样,但也能做到差不多,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
重要的是福生自己的想法。
福生的答案在阮娇娇的意料之中,他并不认为自己不好,反而觉得很威风。
尤其是去部队学习的那段时间,看见教官身上的伤疤,他更骄傲了。
教官说那是英雄的象征,可他们好几个人加在一起都没自己脸上一块大,嘿嘿~
阮娇娇也觉得就这样很好,反正他们全家都喜欢福生,哪怕是狰狞的容貌,看久了也是可爱的。
他只是个宝宝,他又能多吓人?
想到这,阮娇娇弯弯嘴角低下头,继续吃起了早餐,有福生在,胃口又好了不少呢。
…
吃完早饭,众人并没有在外面逗留,一方面是想早点回去看看季怀安回来了没有,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在紧抓计划生育,进出餐厅老有人盯着阮娇娇的肚子,给她感觉很不舒服。
回到家里也不过早上八点多,季怀安没有回来,不过倒是刚好遇上了组团而来的张美华一行人。
张美华打电话到四合院,被告知阮娇娇出门吃早餐,可能待会儿就回来,于是紧跟着马不停蹄就过来了。
与她一起的除了白书宁、珍宝,还有她的表姐妹、堂妹。
张美华如今已经顺利转正,因为形象气质亲切喜庆,被调去了少儿节目组的《七巧板》工作。
她和已经领了结婚证的丈夫工作都挺忙,这回办婚礼还是难得抽出时间,要考虑两方长辈亲戚的时间。像她母亲丁元秀女士,忙到需要乘今天最晚的飞机从沪市赶过来,后天早上搭最早的飞机回去。
她爸就好很多,正好赶上国庆来京市开会,不会缺席女儿的婚礼,还能晚两天再走。
张美华的婚礼就在明天举行,地点也不是在饭店、礼堂,而是选择在男方家的四合院里办。
婚礼都由京市这边的长辈和男方的家人操办,没什么规矩,他们小夫妻二人只要当吉祥物一样,露脸吃个饭就行。
由于今明两天都有空,张美华一早就来找阮娇娇了,要不是怕打扰到,她恨不得昨天晚上就飞过来看她的干儿子干女儿们。
看见阮娇娇圆滚滚的肚子,众人惊奇不已。怀双胎的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发生在自己朋友身上,还那么近距离接触,众人都是头一回。
“娇娇,肚子怎么这么大了呀,会不会很辛苦……”
“是啊,看着比我们单位怀胎七个月的肚子差不多……”
“娇娇姐姐,小娃娃会动了吗?”
大家围在阮娇娇身边你一言我一语,关心、好奇还带点心疼。
本来来的路上,几人是很心疼的,因为她们见过的孕妇,就算被照顾的很不错,可气色跟状态还是比不上当初,况且阮娇娇一怀还怀了两个。
大家越聊天越脑补,就越心疼,生怕自己看见憔悴的阮娇娇会难过的哭出来,未免太不吉利。
可事实是——哭不出来,真的哭不出来。
满满的心疼在看见阮娇娇后,只剩下了指甲盖那么一丁点。
她哪里憔悴了啊,那白里透红的气色,那白皙水嫩的肌肤,遮去肚子,根本和小姑娘没差,反而好像比以前更漂亮了。
这哪里还是个怀双胎的人啊!
张美华看着阮娇娇愈发汹涌的起伏处,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又捏了把腰间的软肉,默默叹了口气。
这些不听话的肉啊……
只emo了一瞬,张美华想起正事,再次吸引了阮娇娇的关注,“娇娇,我们都给你带了礼物,看看喜不喜欢!”
“对对对,差点忘了。”
“嗯?我还有礼物收?你们要这样我可不会客气啊!”
“跟我们还客气什么啊!”张美华说着,展开了自己带来的礼物,“这旗袍是我妈找京市老师傅做的,跟我做嫁衣同一家。师傅做的很宽松,正适合现在这个季节穿。”
张美华送的这条旗袍是改良版米黄色旗袍,带着零星刺绣,七分袖和长及脚踝的裙摆更像是连衣裙设计,看上去舒适又文雅,带着点森系文艺风。
她连做嫁衣的时候都不忘阮娇娇,她真的……
阮娇娇的衣服裙子多到穿不完,多到根本不会重样,可还是很喜欢张美华送的礼物,开心接过搂进怀里,满嘴甜言蜜语把张美华都夸迷糊了。
她当然不会忘记阮娇娇啦。
张美华找了珍宝和白书宁当伴娘,给她们做了裙子,又怎么会落下钟欣和阮娇娇呢?一碗水就算端不平也必然是倾向阮娇娇的,忘了谁也不会忘记她。
其他几人也拿出了自己的礼物,因为从一开始就商量好,大家送的东西也都不重样。
“我娘和外公给小娃娃做的虎头鞋和虎头帽,用到的布料都是我奶揉了好几遍的,不会扎人……”
珍宝送上了非常可爱迷你的小鞋子和帽子,有她妈妈和外公这两个刺绣大师在,东西自然是精致无比,一模一样的两份无论是男孩和女孩都可以用。
时间真的过得很快,当初那个穿着粉色碎花衣服的小女孩,眨眼就变成了穿着白衬衫背带裙的小姑娘,再过一年,她都要高中了。
因为阮娇娇的关系,张美华成了珍宝的书迷,加上珍宝如今在沪市上学,回去的张美华只要下馆子必定会喊上珍宝这个饭搭子,一来二去两人就熟了。
这次张美华结婚,珍宝成为了她的伴娘,也顺带带着家人一起,趁国庆好好逛逛皇宫,去看看大人小孩都知道的天安门和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