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爸爸,你的感受我终于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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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使用虹魔之手你只能使被施法的目标在某一方向上进行运动。比如向前,向后,向上,向下移动。
但是现在,随着林枫技能等级的提高,施法技巧的加强,他已经可以控制目标进行一些简单的操作,比如说画一个圆弧,走上个S道,来个回旋翻什么的。
一个他从小就很熟悉,一直就觉得高大上的名词出现在了他的脑海。
“御剑术”,可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之易,可御剑飞行,隐淪无方,神异变化让人防不胜防的御剑术!
只要“虹魔之手”强化到一定程度,自己完全可以靠它山寨出一套异世版的御剑术来。
到那时自己去搞它一把好剑,赶路时踩在上面当飞行工具用,同人家争斗时还能御使它去“唰唰唰”砍人脑袋。多好!
到那时自己搞上一件白长衫,见人就说自己是来自遥远的东方的林枫.蜀山,人称来无影去无踪战力超群实力破表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英俊潇洒无极剑仙是也。
想想都开森!
最大的改变在他的施法攻击的准确度上面。
这法术用的是越来越他喵的准了,从原本十发十不中,一下子上升到了十发中两发,这进步!离它指哪打哪也就是分…
好吧,离这目标还有点远,但离十发中个五六发,也就是一两天的事。【ㄨ】
干啥,笑毛啊!没见过脱耙手啊?切!
总之,林枫当时是昔日悍熊无踪迹,?今朝疯牛突奔起。?春风得意满目喜,?一月净赚两万柒!开心着呢。
就在这时,他居然遇见金毛吼“长尾”了。
遇见“长尾”林枫可是有些小激动啊!
能不激动吗?虽然之前林枫从没和长尾照过面,可是这两天一直在拜读《离群之狼》的林枫对于长尾这个书中的第二男主角还是挺有熟悉的。
废话,能不熟悉吗?整本书七成的篇幅都在描写崩牙怎么偷袭这只金毛吼的过程。
对于崩牙的难缠林枫是深有体会,所以对能经受住崩牙这么多次丧心病狂的偷袭之后还能活蹦乱跳,甚至还常常占了上风的长尾,林枫还是很佩服的。
所以林枫决定,给他留个全尸,不用血炼术。
当然以下这段鉴定结果并不是主要因素:
“金毛吼以全身漂亮金色皮毛而闻名于世,这皮毛在贵族小姐夫人眼中价比黄金,常常被猎手疯狂捕杀,所以存活的金毛吼一直不多。但世人往往忽略了它的肉的鲜美程度在中低级魔兽中可排前五。”
肉!鲜美的好肉!不解释!
整整三十四级的金毛吼长尾是林枫自进入安息森林以来所见到的最高等级的魔兽,属性方面比那只疾风狼崩牙也高上了一大截。
但是做为一只纯物理攻击的中级魔兽,面对有血遁术在身的林枫,根本和一只只能挨打的耙子没有区别。
面对长尾的攻击,林枫连躲闪的意愿都没有,站在原地任你攻击,不紧不慢地练习技能。
不过这长尾层出不穷的各式各样的攻击套路,特别是它那几套杀手锏还真让林枫开了眼,真不愧是林枫到现在所见到的唯一拥有自己的名字的魔兽,这智高!
不过任你智比天高,只要你是只物理攻击的主,就伤不了我一根毛。林枫在原地任它各种发挥,满不在乎地发着魔法吓唬着长尾。
终于长尾崩溃了,转过身就逃,只想从林枫手中逃离。
之后那就简单了,解除了血遁,追着长尾,石化,石化,再石化,一直石化到你崩溃。
直待到长尾几乎吓得跑不动路了,躺在地上闭着眼等死,心地善良的林枫这才一记魔焰术结果了长尾的性命。
捡起掉落物:
“长尾的恐惧”装备,单手剑
物理攻击力:?+29
魔法攻击力:?+29
力量:+12
施放速度?+2%
魔法暴击率?+2%
攻击敌人时,?有2%%的几率使敌人进入恐惧状态7秒。?(若敌人高于自身等级25,?则减少进入异常状态的几率和效果;?反之,?则增加几率和效果)?敌人进入恐惧状态时,减少敌人各项属性10%,可叠加,当所遭受的恐惧状态叠加到了3层时,敌方进入胆寒状态,各项属性减少50%,无法施放武技魔法。
金毛吼长尾年幼时的恐惧同如今死亡前所遭受的恐惧共同凝聚具现的产物,具有让人心惊胆寒的力量,爸爸,你的感受我终于懂了!
装备,装备,装备!
林枫高兴得想跳,苍天啊,大地啊!终于出装备了!而且还是件挺好的装备。拿在手中挥动一轮,轻重合适,手感不错!拿在手上就觉得一般神奇的力量加持到自己身上,真不错。
兴奋的林枫也不好意思再去将长尾剥皮拆骨,去取肉了。看在你给我留下装备的份上,还是把你埋了吧,就用手中的剑在地上挖了个大坑,将长尾推进去埋了。
不错不错,真锋利,挖起土来一点不废力,比起自己在集市上买的那些铲子省力多了!
在之后的七天时间里,林枫共计杀死中级魔兽七只,低级魔兽六百五十只,初级魔兽一百九十只,毁坏森林面积无数,新入手装备,无,新入手血炼丹六百九十枚。
倒是他刚刚准备回赤血城前灭杀的那一队心怀不轨的来历不明的冒险者给贡献了魔石六十枚,金币三百七十枚,银币一把,不入流的拉圾装备若干。
这一队冒险者,自然是大名鼎鼎的“牛头人狼狐狸和鬼”佣兵小队一干人等。
当日,斯瓦格.巨角领着“牛头人狼狐狸和鬼”佣兵小队的众人怒气冲冲地追进了安息森林,原以为有小宝贝“闻风鼠”在手,想要找到一个初入安息森林的二世主还不是小菜一碟?
然而可是并没有。一入森林,连那小子的影子都找不到,闻风鼠把它那小巧的鼻子嗅得发红都没能找到一丝粘在林枫身上药草的特殊气味,林枫早已经离开斯瓦格他们五公里之外了。
开始时斯瓦格只是意外,并没有特别着急,他太了解这些二世祖了,一个个就想在安息森林的遗迹中寻个宝贝,找个开心,也不看看自己是不是有这么个实力。
原本使用虹魔之手你只能使被施法的目标在某一方向上进行运动。比如向前,向后,向上,向下移动。
但是现在,随着林枫技能等级的提高,施法技巧的加强,他已经可以控制目标进行一些简单的操作,比如说画一个圆弧,走上个S道,来个回旋翻什么的。
一个他从小就很熟悉,一直就觉得高大上的名词出现在了他的脑海。
“御剑术”,可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之易,可御剑飞行,隐淪无方,神异变化让人防不胜防的御剑术!
只要“虹魔之手”强化到一定程度,自己完全可以靠它山寨出一套异世版的御剑术来。
到那时自己去搞它一把好剑,赶路时踩在上面当飞行工具用,同人家争斗时还能御使它去“唰唰唰”砍人脑袋。多好!
到那时自己搞上一件白长衫,见人就说自己是来自遥远的东方的林枫.蜀山,人称来无影去无踪战力超群实力破表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英俊潇洒无极剑仙是也。
想想都开森!
最大的改变在他的施法攻击的准确度上面。
这法术用的是越来越他喵的准了,从原本十发十不中,一下子上升到了十发中两发,这进步!离它指哪打哪也就是分…
好吧,离这目标还有点远,但离十发中个五六发,也就是一两天的事。【ㄨ】
干啥,笑毛啊!没见过脱耙手啊?切!
总之,林枫当时是昔日悍熊无踪迹,?今朝疯牛突奔起。?春风得意满目喜,?一月净赚两万柒!开心着呢。
就在这时,他居然遇见金毛吼“长尾”了。
遇见“长尾”林枫可是有些小激动啊!
能不激动吗?虽然之前林枫从没和长尾照过面,可是这两天一直在拜读《离群之狼》的林枫对于长尾这个书中的第二男主角还是挺有熟悉的。
废话,能不熟悉吗?整本书七成的篇幅都在描写崩牙怎么偷袭这只金毛吼的过程。
对于崩牙的难缠林枫是深有体会,所以对能经受住崩牙这么多次丧心病狂的偷袭之后还能活蹦乱跳,甚至还常常占了上风的长尾,林枫还是很佩服的。
所以林枫决定,给他留个全尸,不用血炼术。
当然以下这段鉴定结果并不是主要因素:
“金毛吼以全身漂亮金色皮毛而闻名于世,这皮毛在贵族小姐夫人眼中价比黄金,常常被猎手疯狂捕杀,所以存活的金毛吼一直不多。但世人往往忽略了它的肉的鲜美程度在中低级魔兽中可排前五。”
肉!鲜美的好肉!不解释!
整整三十四级的金毛吼长尾是林枫自进入安息森林以来所见到的最高等级的魔兽,属性方面比那只疾风狼崩牙也高上了一大截。
但是做为一只纯物理攻击的中级魔兽,面对有血遁术在身的林枫,根本和一只只能挨打的耙子没有区别。
面对长尾的攻击,林枫连躲闪的意愿都没有,站在原地任你攻击,不紧不慢地练习技能。
不过这长尾层出不穷的各式各样的攻击套路,特别是它那几套杀手锏还真让林枫开了眼,真不愧是林枫到现在所见到的唯一拥有自己的名字的魔兽,这智高!
不过任你智比天高,只要你是只物理攻击的主,就伤不了我一根毛。林枫在原地任它各种发挥,满不在乎地发着魔法吓唬着长尾。
终于长尾崩溃了,转过身就逃,只想从林枫手中逃离。
之后那就简单了,解除了血遁,追着长尾,石化,石化,再石化,一直石化到你崩溃。
直待到长尾几乎吓得跑不动路了,躺在地上闭着眼等死,心地善良的林枫这才一记魔焰术结果了长尾的性命。
捡起掉落物:
“长尾的恐惧”装备,单手剑
物理攻击力:?+29
魔法攻击力:?+29
力量:+12
施放速度?+2%
魔法暴击率?+2%
攻击敌人时,?有2%%的几率使敌人进入恐惧状态7秒。?(若敌人高于自身等级25,?则减少进入异常状态的几率和效果;?反之,?则增加几率和效果)?敌人进入恐惧状态时,减少敌人各项属性10%,可叠加,当所遭受的恐惧状态叠加到了3层时,敌方进入胆寒状态,各项属性减少50%,无法施放武技魔法。
金毛吼长尾年幼时的恐惧同如今死亡前所遭受的恐惧共同凝聚具现的产物,具有让人心惊胆寒的力量,爸爸,你的感受我终于懂了!
装备,装备,装备!
林枫高兴得想跳,苍天啊,大地啊!终于出装备了!而且还是件挺好的装备。拿在手中挥动一轮,轻重合适,手感不错!拿在手上就觉得一般神奇的力量加持到自己身上,真不错。
兴奋的林枫也不好意思再去将长尾剥皮拆骨,去取肉了。看在你给我留下装备的份上,还是把你埋了吧,就用手中的剑在地上挖了个大坑,将长尾推进去埋了。
不错不错,真锋利,挖起土来一点不废力,比起自己在集市上买的那些铲子省力多了!
在之后的七天时间里,林枫共计杀死中级魔兽七只,低级魔兽六百五十只,初级魔兽一百九十只,毁坏森林面积无数,新入手装备,无,新入手血炼丹六百九十枚。
倒是他刚刚准备回赤血城前灭杀的那一队心怀不轨的来历不明的冒险者给贡献了魔石六十枚,金币三百七十枚,银币一把,不入流的拉圾装备若干。
这一队冒险者,自然是大名鼎鼎的“牛头人狼狐狸和鬼”佣兵小队一干人等。
当日,斯瓦格.巨角领着“牛头人狼狐狸和鬼”佣兵小队的众人怒气冲冲地追进了安息森林,原以为有小宝贝“闻风鼠”在手,想要找到一个初入安息森林的二世主还不是小菜一碟?
然而可是并没有。一入森林,连那小子的影子都找不到,闻风鼠把它那小巧的鼻子嗅得发红都没能找到一丝粘在林枫身上药草的特殊气味,林枫早已经离开斯瓦格他们五公里之外了。
开始时斯瓦格只是意外,并没有特别着急,他太了解这些二世祖了,一个个就想在安息森林的遗迹中寻个宝贝,找个开心,也不看看自己是不是有这么个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