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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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和城堡相隔不远,黄沙却没有将城堡给掩埋,难道说城堡之下还有城堡?谁知道呢,懒得去想。 萧生心想,这个地方,就是有地下城,也是西夏的地盘,可能是西夏的皇宫,也可能是西夏王的行宫,后来因为沙漠扩大,河水改道或者断流,人们无法居住,就搬迁了,留下一座废都。
幸好,这座城没有被黄沙掩埋,也没有倒塌,昔日的雄风还在,在茫茫沙海中,这座城就像一座海岛,成为人类活动的见证,只是人类在上苍的其他受造物面前,仍显得软弱无能,上苍创造的沙漠,跟人类所建筑的城堡相比,相差甚远,沙漠就像大海,城堡就像一滴海水,二者的差别,非常明显。
离开城堡,踏入沙漠,头顶的太阳越来越热,走着走着,就感觉到非常燥热,骆驼早已习惯沙漠的炎热和寂寞,不过,伴随着驼铃声,还有骆驼之间相互的依赖,相处得还算和谐。
骆驼依赖人,因骆驼受到了驯化,开始野性十足,后来一代一代的骆驼,在人的调教下,慢慢地被人利用了。
萧生看着骆驼,对天一说:“师父,你看,天这么热,骆驼没事,我们坐着不动的人,反而冒汗,这是怎么回事?”
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苍天不仅有好生之德,还关心人,处处为人考虑,把最好的东西给人,把最好的东西让人享用。 人应该多多感恩才对,不要动不动就埋怨苍天无眼,其实无量天尊是处处爱人的。”
“我明白这个道理,其实,不必要埋怨,时间长了,人都会负面的,消极的,这些骆驼,没有人聪明,可是,骆驼偏偏能在沙漠生存,人却不行。从骆驼身上,我们就能看到骆驼的作用和特长,是人所不能做到的。人更没有理由骄傲了!”萧生开始诠释,替天一道长做了补充。
骆驼叮叮当当地朝前稳步前进,没有急躁,主人比较心静,骆驼跟着也享福,如果主人烦躁不安,整个骆驼队也就完了。
加勒走在沙地上,感觉脚板挺烫,对金乌说:“老弟,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脚板不烫?”
金乌说:“这个简单,只要穿上镂空鞋就行了。不直接跟地面接触,就能保证脚板不被烫。”
“是吗?可是我穿的是牛皮鞋,怎么不隔热啊?”加勒问,非常恼火。
“你为了得到大地的力量,没有牛皮鞋,不行,有了牛皮鞋,又说不隔热,如果隔热,那么地气也隔开了,那些大地的力量怎么会到你身上呢?”金乌问。
“哎呀,别说那么多了,快想想办法吧,要不然,等我还没走出沙漠,我的脚就成了酱猪蹄了。”加勒自嘲道。
“不用担心,不会让你的脚变成酱猪蹄的。我给你一双鞋吧,但是,你自己的鞋还是好的,没有穿坏,就还能穿,不要浪费。”金乌说。
“嗯,你说得对。这双鞋还是大王赏赐给我的,说是从波斯帝国那弄来的。有波斯商人,路过弯刀族部落,拜见了大王,为了表示感谢,就送了这双鞋。”加勒说。
“原来这双鞋来历不凡啊,而且做工比较好,这些日子,看到你老是穿着它,一点都没磨坏,看来,质量上乘,不隔热,搭了地气,还真有这样的功能,能给大哥带来无穷无尽的能力,令人惊叹,真的没想到。”金乌说。
加勒一琢磨,还真是这么回事,这鞋子穿起来比较轻便,还比较结实耐用,是好鞋子,如果丢弃,真是可惜。在沙漠地行走不隔热,可也不累,因为大地给了加勒无穷的力量,这要感恩上苍,上苍通过大地,让加勒变得孔武有力,在当时,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名气在外,自然就比较牛。
加勒还在琢磨,金乌不耐烦,弄了一根羽毛,变成一双镂空鞋,在沙地上,加勒拍了一下骆驼,让它自己往前走,他蹲下来换鞋。将旧鞋换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问金乌:“我换了新鞋,是不是就没力量了,穿了新鞋走在沙地上,虽然隔热,会不会隔绝地气啊?”加勒问。
他知道自己的问题有些愚蠢,可是有了老弟金乌在身边,有时候也偷懒,就多了一份依赖,他问完这个问题,就有些后悔,但是金乌马上回答:“大哥,没问题,你穿上我给你的鞋,不仅地气不会隔绝,还会增加力量,还有,你的脚不会烫了,就是走在被火烧着的铜柱子上,也会安然无恙的。”
“是吗?那太好了!不过,现在谁会无聊去烧铜柱子玩呢?”加勒问。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现在很少去玩这个,可是,在过去和将来,还有人会玩这个。因为,铜柱子在人的心里,羡慕嫉妒恨都是火,燃烧着铜柱子,让自己的仇敌走在上面,走不好,就掉在下面的活里活活被烧死,对外称,就是自己玩死的,在铜柱上玩火,玩火**,自己杀自己,不值得同情,反而留下屈辱,留下骂名。”金乌说。
“老弟,这就是了,是啊,人心难测,也说不透,走吧,骆驼要走远了,殿下需要照顾,我们快赶上去。”加勒说。
“是的,走吧。”金乌说完,不再说话。
加勒将鞋子弄好,挂在腰间,穿上了鞋子,感觉到非常轻松,走起来飞快,简直像在沙地上漂浮,非常快捷,加勒瞬间赶到骆驼跟前,是天一的坐骑,对天一说:“道长,这骆驼还认识路啊,没有人牵引,竟然能走直路,没有偏离方向。”
“加勒将军,这些骆驼是天生就是走路专家,会走正路,不会偏离方向的。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咦,你怎么走这么快?难道是格桑教会了走快路?”天一问。
加勒听了,非常得意,对他说:“那是,不见得世上只有格桑能走快路,这一下,我能在沙地上飞奔,就像在海面上飞奔一样了。”
“咦,你的腰间怎么还有一双鞋,嗯,是旧的,你的脚上,是一双新鞋啊,不错,不错!”天一说。
“道长还是眼尖心细。没错,这是新鞋,是我老弟送给我的,我的旧鞋子不隔热,走在沙地上,感到特别烫脚,没办法,只有让老弟弄了一双新鞋,这鞋子,就像骑上了骆驼,可是比骆驼快许多,不说像格桑那样有着闪电度吧,至少也有风的度。”加勒补充说,心里充满了喜乐。
沙漠和城堡相隔不远,黄沙却没有将城堡给掩埋,难道说城堡之下还有城堡?谁知道呢,懒得去想。 萧生心想,这个地方,就是有地下城,也是西夏的地盘,可能是西夏的皇宫,也可能是西夏王的行宫,后来因为沙漠扩大,河水改道或者断流,人们无法居住,就搬迁了,留下一座废都。
幸好,这座城没有被黄沙掩埋,也没有倒塌,昔日的雄风还在,在茫茫沙海中,这座城就像一座海岛,成为人类活动的见证,只是人类在上苍的其他受造物面前,仍显得软弱无能,上苍创造的沙漠,跟人类所建筑的城堡相比,相差甚远,沙漠就像大海,城堡就像一滴海水,二者的差别,非常明显。
离开城堡,踏入沙漠,头顶的太阳越来越热,走着走着,就感觉到非常燥热,骆驼早已习惯沙漠的炎热和寂寞,不过,伴随着驼铃声,还有骆驼之间相互的依赖,相处得还算和谐。
骆驼依赖人,因骆驼受到了驯化,开始野性十足,后来一代一代的骆驼,在人的调教下,慢慢地被人利用了。
萧生看着骆驼,对天一说:“师父,你看,天这么热,骆驼没事,我们坐着不动的人,反而冒汗,这是怎么回事?”
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苍天不仅有好生之德,还关心人,处处为人考虑,把最好的东西给人,把最好的东西让人享用。 人应该多多感恩才对,不要动不动就埋怨苍天无眼,其实无量天尊是处处爱人的。”
“我明白这个道理,其实,不必要埋怨,时间长了,人都会负面的,消极的,这些骆驼,没有人聪明,可是,骆驼偏偏能在沙漠生存,人却不行。从骆驼身上,我们就能看到骆驼的作用和特长,是人所不能做到的。人更没有理由骄傲了!”萧生开始诠释,替天一道长做了补充。
骆驼叮叮当当地朝前稳步前进,没有急躁,主人比较心静,骆驼跟着也享福,如果主人烦躁不安,整个骆驼队也就完了。
加勒走在沙地上,感觉脚板挺烫,对金乌说:“老弟,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脚板不烫?”
金乌说:“这个简单,只要穿上镂空鞋就行了。不直接跟地面接触,就能保证脚板不被烫。”
“是吗?可是我穿的是牛皮鞋,怎么不隔热啊?”加勒问,非常恼火。
“你为了得到大地的力量,没有牛皮鞋,不行,有了牛皮鞋,又说不隔热,如果隔热,那么地气也隔开了,那些大地的力量怎么会到你身上呢?”金乌问。
“哎呀,别说那么多了,快想想办法吧,要不然,等我还没走出沙漠,我的脚就成了酱猪蹄了。”加勒自嘲道。
“不用担心,不会让你的脚变成酱猪蹄的。我给你一双鞋吧,但是,你自己的鞋还是好的,没有穿坏,就还能穿,不要浪费。”金乌说。
“嗯,你说得对。这双鞋还是大王赏赐给我的,说是从波斯帝国那弄来的。有波斯商人,路过弯刀族部落,拜见了大王,为了表示感谢,就送了这双鞋。”加勒说。
“原来这双鞋来历不凡啊,而且做工比较好,这些日子,看到你老是穿着它,一点都没磨坏,看来,质量上乘,不隔热,搭了地气,还真有这样的功能,能给大哥带来无穷无尽的能力,令人惊叹,真的没想到。”金乌说。
加勒一琢磨,还真是这么回事,这鞋子穿起来比较轻便,还比较结实耐用,是好鞋子,如果丢弃,真是可惜。在沙漠地行走不隔热,可也不累,因为大地给了加勒无穷的力量,这要感恩上苍,上苍通过大地,让加勒变得孔武有力,在当时,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名气在外,自然就比较牛。
加勒还在琢磨,金乌不耐烦,弄了一根羽毛,变成一双镂空鞋,在沙地上,加勒拍了一下骆驼,让它自己往前走,他蹲下来换鞋。将旧鞋换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问金乌:“我换了新鞋,是不是就没力量了,穿了新鞋走在沙地上,虽然隔热,会不会隔绝地气啊?”加勒问。
他知道自己的问题有些愚蠢,可是有了老弟金乌在身边,有时候也偷懒,就多了一份依赖,他问完这个问题,就有些后悔,但是金乌马上回答:“大哥,没问题,你穿上我给你的鞋,不仅地气不会隔绝,还会增加力量,还有,你的脚不会烫了,就是走在被火烧着的铜柱子上,也会安然无恙的。”
“是吗?那太好了!不过,现在谁会无聊去烧铜柱子玩呢?”加勒问。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现在很少去玩这个,可是,在过去和将来,还有人会玩这个。因为,铜柱子在人的心里,羡慕嫉妒恨都是火,燃烧着铜柱子,让自己的仇敌走在上面,走不好,就掉在下面的活里活活被烧死,对外称,就是自己玩死的,在铜柱上玩火,玩火**,自己杀自己,不值得同情,反而留下屈辱,留下骂名。”金乌说。
“老弟,这就是了,是啊,人心难测,也说不透,走吧,骆驼要走远了,殿下需要照顾,我们快赶上去。”加勒说。
“是的,走吧。”金乌说完,不再说话。
加勒将鞋子弄好,挂在腰间,穿上了鞋子,感觉到非常轻松,走起来飞快,简直像在沙地上漂浮,非常快捷,加勒瞬间赶到骆驼跟前,是天一的坐骑,对天一说:“道长,这骆驼还认识路啊,没有人牵引,竟然能走直路,没有偏离方向。”
“加勒将军,这些骆驼是天生就是走路专家,会走正路,不会偏离方向的。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咦,你怎么走这么快?难道是格桑教会了走快路?”天一问。
加勒听了,非常得意,对他说:“那是,不见得世上只有格桑能走快路,这一下,我能在沙地上飞奔,就像在海面上飞奔一样了。”
“咦,你的腰间怎么还有一双鞋,嗯,是旧的,你的脚上,是一双新鞋啊,不错,不错!”天一说。
“道长还是眼尖心细。没错,这是新鞋,是我老弟送给我的,我的旧鞋子不隔热,走在沙地上,感到特别烫脚,没办法,只有让老弟弄了一双新鞋,这鞋子,就像骑上了骆驼,可是比骆驼快许多,不说像格桑那样有着闪电度吧,至少也有风的度。”加勒补充说,心里充满了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