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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0章 南域,威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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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界的南域永远比北域更加适合普通人生活,因为气候环境都是比较宜人的,植被丰富,空气中的灵气含量也比北域要略微浓郁一些。(.

    所以,在南域,城池也比较多,人口密度也比南域那种不毛之地多多了,到处都能看到普通人在田间地头劳作的情景。

    威远城,在距离无量帝国的帝都无量城大约八万里的地方,是一个比较繁华的城市,人口密集,原本是一所战略性的城池,后来承平日久这个战略性的城池就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城池了。

    在威远城,修士和普通人交杂在一起,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分辨不出来,而且有些修者对自身的气息和修为掩饰的毕竟好,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据说这里也是奇人异士隐居的地方,随便在大集上碰到的摆摊的,修鞋的都有可能是曾经五部大陆的大拿。

    所以这座城池虽然繁华,但却是犯罪率最少的一个城池,各行各业都非常繁华,大街上叫买叫卖声此起彼伏,一片太平盛世的繁华景象。

    在如织人流中有一个组合特别抓人眼球,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一身淡蓝色的长袍,头发披散在后面,一脸刚毅,双眼神光内蕴,偶尔闪过一道精芒,仿佛有日月星辰在双眼中幻灭。

    在这个年轻人的两侧是两个国色天香的绝美女子,一个充满成熟风韵,柳腰轻摆,勾魂摄魄,自然散发出一股魅惑的气息,但偏偏脸上是衣服圣洁的光辉,就像是受众人膜拜的圣女一般。

    右侧的则是贵气逼人,一身翠绿色的长裙删的青春活泼,但是仅凭头上戴着的那些珠宝就能够判断出来,绝对不是普通人。

    而且这个女孩虽然一脸恬淡,但顾盼之间自有一股皇家威仪,令人不敢生出亵渎之心。

    更诡异的是,在这三人的身边还有一条毛色洁白的大白狗,青年的腰间缠着龙形腰带。

    这是身份的象征,龙,无论是在地球还是在神界都是只有皇家的人才有资格佩戴,尤其是龙形腰带,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佩戴,难道是哪个皇朝的皇主或者皇子微服私访来了?

    很多人都将目光盯在这个组合的身上,仿佛看到了什么稀罕的西洋景一样,不过那些修士们一眼便看出来这三人不好惹,都是修者,而且修为还不低。

    “我们去吃点东西吧,既然已经到了南域,倒是不着急去火焰山了。[. ”

    男青年展颜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听你的,你说怎么都好!”

    左边的少妇一样的美女没有丝毫犹豫,那种乖巧的模样听让到的所有雄性生物都感到一阵嫉妒,这年轻人太有福气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那年轻人正是汪平,说话的是蓝岚,也只有她才能将魅惑和圣洁完美的融于一身。

    而右边的自然是彩虹公主了,本来他不想来,但是被彩问天给赶出来了,说让她到南域历练一番,但是她一个人去自己又不放心,正好跟汪平一道。

    就这样,三人带着金蛟和大白一起开启域门横渡到了南域距离罪乱小城最近的威远城。

    虽然来的时候有些不愿意,但是看到南域的繁华之后彩虹公主马上转变了自己的想法,看来来南域历练一番也不是坏事,权当是旅游了。

    走在大街上,汪平突然想喝点酒,便提议到饭店坐坐,蓝岚自然是唯他的马首之瞻,没有丝毫异议,彩虹公主虽然很别扭有一个蓝岚在一旁,但也没有说什么。

    很快,他们就在一家酒肆中的一个靠窗的位置上坐下来,汪平随意的点了几个菜,吩咐上酒。

    南域的酒没有北域那么烈,因为南域没有北域的气候那么严寒,更多的是家喝酒图个享受。

    蓝岚本来就是南域的人,倒也喝的惯,但彩虹公主却是北域的人,第一次喝南域的酒,一口就喷出来,嘟着小嘴道:“这是什么酒啊?怎么一点也不烈?跟白开水有什么区别?”

    蓝岚淡淡一笑道:“等你喝过了就知道了,南域的酒没有北域那么烈,但是后劲大,属于透瓶香,也叫出门倒,别怪我没提醒你,少喝点,否则你喝多了就便宜某人了。”

    某人顿时一脸委屈的辩解道:“我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吗?咱是正人君子,从来不趁人之危的。”

    很快,四凉四热八个菜便上来了,南域和北域的差别不但在酒上,菜也不一样,因为南域气候湿润,植被丰富,可以吃的很多,盘子也小了一些,不像北域那样,天气严寒,大部分都是整一些大盘子大碗的大块肉。

    汪平他们除了自己吃之外,自然也要给大白和金蛟也弄点,但怕它们吓到别的客人,便让伙计在酒肆的后院单独给它们俩整一桌,好酒好菜尽管上,直到他们吃不下了为止。

    “败家子,实在是败家子!”

    店伙计一边摇头一边向后院走去,拉好一张桌子,金蛟倏然从汪平的腰间飞出来,落在地上,变成一条两米高的样子,冲着店伙计嘿嘿一笑,店伙计吓得一个屁。股蹲,差点魂儿都吓飞了。

    不过这样一来他也知道了,感情汪平的腰间不是腰带,而是真真正正的盘着一条龙啊!

    这也难怪那店伙计会认错,金蛟长得太像龙了,当初第一次脱下龟壳的时候连汪平都认为这是一条金龙呢。

    前面三人吃喝都很文雅,偶尔交谈几句声音也不大,但是后院的这俩却热闹了,烤乳猪,烤全羊,清蒸鱼,糖醋鱼等等等等,只要端上来,不出两分钟准是风卷残云一般,只剩下一堆骨头。

    往店伙计暗暗纳闷的是,不是说狗都是吃骨头的吗?怎么这只狗专门吃肉,骨头都吐出来了,而且啃的倍儿干净。

    一开始的时候,店伙计还没在意,心说就你们俩个,能吃多少?就算再多也有限吧?但是随着一次次的上菜,他惊呆了,这俩简直不能用大胃王来形容了,直接就是两个的胃都通到无量海去了,这也太能吃了吧?足足吃了三头牛的食物了还没够呢,

    厨房的大师傅都快累脱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