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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三类人种

作者:追风的少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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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上面所讲的常见修炼体系外,另外还有几种比较稀缺或者怪异的修士,比如由骑士所演变而出的龙骑士。

    要想成为一名龙骑士,首先自身的境界需要达到四星骑士,其次要去魔龙山脉收服一头龙类魔兽,待彻底驯服后才算的上是一名真正的龙骑士。有些大家族怕自己的子弟遇到危险,亦或者有些达到条件的骑士不想以身涉险,也可以通过金钱交易获得一头魔龙。

    但目前大陆上所出现的龙骑士大多数都是骑的亚龙,就是那种蜥蜴和恐龙的结合体,头上有角却没有翅膀的龙类魔兽。这种龙兽其体内的龙族血脉不是很纯正,基本都是龙族和其它兽类杂交的后代,除了继承龙族强悍的体魄外,很少有能继承龙族那独特的魔法技能的。

    只有那种背生双翼的龙兽,才能算的上是真正的等龙族。它们体格强壮浑身布满坚硬的鳞甲,而且每种龙兽都有着各自独特的魔法属性。比如风龙迅捷如雷速度超快,而且还可以释放由风元素所形成的魔法攻击;而火属性的火龙则可以不惧热浪的侵袭,甚至可以从火中获得对自己有用的能量,还会释放出强大的火元素魔法攻击。这种骑士和魔龙组合才是真正的强大,一名飞龙骑士甚至可以单独对抗数百名普通的骑士或者数千名普通剑士。这种龙骑士叫做飞龙骑士,而普通的龙骑士则叫亚龙骑士。

    除了龙骑士外,还有炼金术士和傀儡召唤师这种偏门的修炼体系。这两种体系修炼起来比较繁杂深奥,一般很少有人选择修炼这两种偏门体系。但由炼金术士所演变而来的药剂师倒是很受人们的欢迎,其性质就和东方大陆里面的炼丹师差不多,只不过他们炼制的都是具有各种功效的液体而已。

    而傀儡召唤师则是基于魔法师的演变,他们需要把自己的一缕精神印记寄托到魔法元素里面,然后将魔法元素凝聚成一种特殊的能量团,最后再将其注入到准备好了的傀儡之中,从而达到操控其行动的目的。这种修士对于精神力的掌控极其苛刻,而且对身体素质也有一定的要求。因为他们必须经常涉足于各种危险的地方,为自己所要召唤的傀儡寻找合适的材料。

    就在玛德讲累了小酌了一口碗里的酒酒时,一旁早就跃跃欲试的法克趁机又补充了些。

    这片西方大陆叫做玛雅大陆,所属于玛雅帝国,玛雅帝国人口数十亿,疆域万万里都不止,具体有多大法克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很大很大。玛雅帝国人口虽多,但里面所生活的种族也不少,所以存在的种族矛盾也比较厉害,真正属于玛雅帝国实际能制约的人数却不是太多。

    玛雅帝国和大周帝国不同,玛雅帝国是由各个城邦联合而成,那些城邦都是属于自治制,一共有十个城邦,每个城邦都由大小不一座座城池组合而成。多的城邦由三十多座城池构成,小的城邦则只有不到十个城池而已。而城池所驻扎的军队数量也参差不齐,小一点的城池只有数千人甚至数百人驻守。而大的城池则有数万至十十万士兵。但每个城邦的中心城池则至少有十万士兵驻守,这个倒是和郭富城、海陵城差不多。所以这玛雅帝国算下来是由两百多座大小不一的城池组成。

    玛雅帝国里面的人类种族大致分为三种:棕色人种、黑色人种、白色人种。

    棕色人种皮肤黄中透红,是这很久以前迁移到这里的种族,大致样貌和东方人差不多,就是略显褐色。他们也是黑头发黑眼睛,生活作息方式也和东方大陆的人们相差不大,十大城邦他们一共占据三座,对外都称自己为:商人!

    其次是白色人种,他们是这里的土着,身材高大体格健硕,大多数都是金发碧眼高鼻子,也有些歪瓜裂枣长出了红毛或者绿毛,体型和瘦猴差不多。作为本地土着人种,他们占据了十大城邦中的五大城邦。他们则对外自称为:雅利安人!

    再者就是黑色人种了,他们也是外来人种,原本属于深山老林里面的原始人类,其形大小不一,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凸出的厚嘴唇和永远也无法梳成中分的头发。所以他们大多数都是光头或者把头发揉成一团扎成脏辫的样子。黑色人种大多数都是比较懒惰的,不会农耕也不会制作美味的食物,但好歹身体还算结实,抗病能力强。当初被商人和玛雅人发现之后,都是作为奴隶给贩卖到各处的,由于他们生性邪淫爱好运动,所以繁殖能力特别强。渐渐地人口赶超了其余两大种族,最后成为玛雅帝国第三大种族,十大联邦占据了两个。他们对外都自称为:墨人!

    “哦?那你们怎么没有把我当成商人的,听你刚才的介绍,我和那商人种族长的差不多啊!”

    听完法克关于玛雅帝国人种的介绍,唐三彩有些疑惑的看着在场的众人。

    “嘿嘿!唐大哥您可与他们不同。首先您的皮肤没有他们那么深,相对于商人而言还是挺白的,其次商人们外出时都喜欢在脸上涂抹各种长条形状的颜料,有的发髻上还会插上靓丽的鸟类羽毛,最重要的就是,您之前身上的衣服,可和我们玛雅帝国所有种族的服饰都不一样啊!”

    刚刚喝完碗里的酒,法克又笑嘻嘻的为唐三彩解答,随即眼神又瞟了瞟唐三彩手中的紫金葫芦。见到法克那滴溜溜的眼神,唐三彩大笑几声又给他满上了一碗。

    “就是就是,其实关于东方人种我们大致也有所了解,你们大周帝国经常有车队往来于此,我之前还去买过东西呢!”

    玛德补充完也不好意思的把酒碗递上前去,唐三彩顺势也给其满上了。

    “谢谢唐大哥!您这酒真好喝,虽然有些烈,但回味无穷啊!喝完我就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就算现在遇到一名龙骑士我也有胆子和他干上一仗。”

    “你就吹吧!给你十个胆子你也不敢!”

    “哈哈哈!”

    其余众人也乐意在一旁看着热闹。

    “我唐三彩这人有恩必报,既然是你们帮助了我,这里有我们大周帝国的一百金币,若是觉得不够,诸位尽管开口。”

    手上储物戒指金光一闪,一沉甸甸绣着金蟾图案的钱袋子,突兀的出现在了唐三彩手中,然后将其递给了离他最近的法克手上。

    “这……”

    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给惊呆了的法克还愣在原地,嘴巴张开老大一时半会儿也忘记了合拢。若不是身边的玛德用力的推了他一下,估计他能从现在一直呆滞到半夜。

    “这……这……这是一百金币啊!哦买噶!我滴神啊!幸运女神终于眷顾我法克啦!”

    回过神来的法克激动的满脸潮红,当他将肉乎乎的小手伸进钱袋中后,那一枚枚金币所传来的触感仿佛就像在放电一样,刺激的那只胖乎乎的手掌抖动个不停。那金币上的丝丝冰凉传递在他的手上,可是他感觉到的却是一阵阵温暖,身体里的血液不受控制的沸腾了起来。

    原本就有些胖乎乎的脸蛋,此时已经被笑容挤压的起了褶皱,完全看不清他此时的面貌了。法克不由自主的舔了舔舌头,顿时一股说不出的情愫涌上心间,难道这就是幸福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