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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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可能,”诺丁汉干脆地对于这种设想给予否定,“斯卡提的大部分军队也在东征途中,想回撤继而越海侵袭?哪会那么快!不过,在东征途中给理查德找点麻烦,倒并非没可能。”
菲奥娜点点头,同意了他的看法,“甚至,还会有第二次的偷袭。”不管行刺国王的幕后指使是谁,目的都不会只是在理查德的脖子上擦破点皮这么简单。有一,就有可能有二。
国王不是个坏人,这点诺丁汉承认,但他显然还没博爱到为理查德的安危操心。如果几千士兵都保护不了他,诺丁汉又能有什么法子呢。况且,他也没那个精力。“雅克伯爵,跟你侄女的婚事……”
“原定在夏季,”菲奥娜接口道:“但他却跟雷丁说,想要拖到秋天,原因是南方的夏季酷暑难耐。”雷丁是她弟弟,红堡伯爵的名字。
诺丁汉嗤笑一声,若真是害怕暑热,当初又何必定这日子?而雅克伯爵近四十年的生命中,可不止红堡千金这一个未婚妻,开始时就像现在这样,夏天拖秋天、秋天拖冬天,今年拖明年,拖来拖去终究都会拖没了……
“我见过其中的两个孩子了,”菲奥娜抬起头,盯着诺丁汉。
“怎么样?”他问。
“我不好判断,”菲奥娜摇头,“我嫁给威廉的时候,杰弗里已经过世了。”所以她从未见过这位丈夫的二哥。“但是,”她接着说:“我找到一个人,一个曾经在王宫,服侍过杰弗里王子的人。”作为王室成员,作为前女王十分喜爱的儿媳妇,菲奥娜曾经在王宫里生活的时间并不短,而她若有心打听什么人,也一定能够打听得到,况且,她现在十分有钱。“你想见见他吗?”
诺丁汉摆摆手,认为没这个必要,他相信菲奥娜做事谨慎,他想知道的她一定已经问过了。所以他直截了当的要答案:“是,还是不是?”
菲奥娜盯着他,默默点了点头。
诺丁汉的嘴角浮起了一个弧度,“我想,我应该跟这位雅克伯爵,多接触接触了。”
相比于诺丁汉伯爵终日访友赴宴、周旋于各大贵族之间的惬意风光,摄政王最近显然过得抑郁多了。他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
所谓国王遇袭一案的审判不了了之,诺丁汉没事儿,约翰也没辙。他接受了大主教的提议,干脆从根儿上下手,从他哥哥理查德那边下手,可这并不代表他跟诺丁汉之间就没矛盾了,他依旧巴不得对方早死。但那又怎么样呢?一,人他杀不了;二,人他连赶都赶不走。
摄政王也曾一本正经,派个使者去询问,伯爵大人你怎么还不会老窝啊,国王不是已经下了命令叫你驻守边疆的吗?可诺丁汉的回答却很义正言辞,说什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王都有生命危险,我等哪还能只顾着自家领地上那点事儿,很该出兵勤王。
这回答约翰倒是巴不得,差点拍掌叫好,要是在东征战乱中把诺丁汉一起咔嚓,岂不省时省力一箭双雕?!可问题是诺丁汉喊得口号好听,人却依旧赖着不走。摄政王再派人去催,他又说什么勤王必当有军队、有装备、有粮储,他领内虽只剩这随行的三百骑兵,但为了吾王安危必当倾巢出击,只不过他这三百骑兵却大都出身贫寒,没有好甲胄、没有好兵刃、没有好坐骑,去了也是白去啊。
为了能打发他走,约翰算是下了血本,开国库大散其财,给这三百骑兵配备了一水儿的精钢锁子甲,还有上好的长剑、圆盾甚至匕首跟弩箭,又附赠三百匹良驹,装备明晃晃的闪瞎人眼连禁卫军看着都眼馋。复等了三天,摄政王扭脸一瞅,我勒个大嚓,诺丁汉你怎么还没走?!!
伯爵大人这回摊摊手,连借口都懒得找了,带着他那闪瞎人眼的三百骑兵纵横王城内,鸟都不鸟王宫大殿上坐着的那位。把约翰气得几欲吐血,也把亚瑟乐得仰头大笑,过瘾,太过瘾了,要不是血缘关系在这儿摆着,他还真想拉着诺丁汉一个头磕地上义结金兰了,这些年从摄政王身上受到的鸟气,全都一口气儿吐了出来。
不过,“你真打算跨海去追随国王?”莱顿公爵不由问道。
诺丁汉长叹口气,似乎很是遗憾但又不得不如此,他说:“追随吾王身侧保护吾王安危,本是一个封臣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可眼下这种情况我又哪敢离开。”他食指先指指东、再指指北,暗示一直蠢蠢欲动的两个邻国,最终把指尖停在了王宫的方向。
亚瑟大有感触,说实话,他也巴不得诺丁汉别离开。诺丁郡的人马在他王位之路上是一股助力,而一旦内战爆发,也确实要防范着两大邻国趁机侵入。“我敬爱的大人,”他抓住诺丁汉的手,满面诚恳道:“我登基加冕之后,一定不会忘记您慷慨无私的帮助。”甭管真心还是假意,表情都是收放自如极为到位的。
诺丁汉略微颔首,“愿为吾王效忠。”
亚瑟满意的收回了手,似已肯定对方口中之王就是他了一般。
等伯爵大人离开的时候,公爵为表重视亲自相送——尽管是由四个大汉举轿抬着。诺丁汉步出前厅之际,略一回头,却看到个古怪的玩意儿。“这是?”他指着前厅中央的一块石桌上。
“哦,那是米亚的小宝贝,”亚瑟昂着头,略有得色,“据说是东方来的稀罕物,只有尊贵的夫人才能在府上使用。骑士团的朋友把它送给了我妹妹,她就摆到了前厅里。”尤菲米亚领便当的老公不是奥丁人,她在王城自然也没购置房舍,一直都住在莱顿公爵府跟她哥哥一起。“听说其他夫人府上也得了骑士团的馈赠,只不过没这个大,丝绸也不如这个光亮。”那模样简直就等于是在说,他们都没我地位高,收的礼物自然也没我的好。
诺丁汉很努力的忍着才没有笑场,出了门后难得的没有骑马而是钻进了马车中。他把右手食指放在嘴边,以轻咳压制笑意,心想如果让莉亚知晓她发明的那个叫“折扇”的小玩意儿确实风靡暴风城了,但却被当做镇宅之宝恭敬的摆在府邸大厅里,不知道脸上会作何表情。
“大人,您要找的那个人,已经安排好了,”威尔随后也上了马车,坐在伯爵对面,他一边低声汇报一边掀开车帘一角审视窗外,以确保谈话的隐蔽。
诺丁汉点点头,对心腹手下的办事效率很满意。他盯了威尔一会儿,忽而道:“等举行完受封仪式,你就是骑士了。”换句话说,代表他真正成年并且正式拥有了高夫领地的继承资格。“你父亲去年跟我提及过,关于你的婚事。”为了政治利益也好还是其他因素也罢,由领主安排封臣的婚姻并不稀奇。“他想要我为你做主,迎娶伍德男爵的长女。”
“莱丽思不喜欢我,”威尔神情黯淡的低下头,心情十分矛盾。尽管他仰慕那个温婉动人的姑娘已久,但却很清楚对方的心上人不是自己。“我,我不想勉强她,”虽然说得艰难,但他最终还是说出了口。
“你确定,这是为她好?”伯爵大人说:“她跟你同岁,今年也要满二十一了。不管在奥丁还是在亚美其他地方,这都是一个足够让贵族男子们望而却步的年纪了。如果你真的关心她……”
“可是……”威尔还想辩驳。
诺丁汉挥手打断了他尚未吐出的话。“我不会勉强你们任何人,”他说。尽管封臣之间的联姻是巩固利益团体的常用方法,也是领主们惯用的辖制手段之一,但他却不屑于此。“我只是体谅两个父亲的良苦用心。”伍德还有高夫,都是他非常看重的封臣,也是看着他长大的叔辈。“而且,我也是要做父亲的人了,”诺丁汉想到他尚未出世的孩子还有妻子,不由莞尔一笑,“伯爵夫人嫁给我的时候,好像也不怎么喜欢我。”不但不喜欢,还害怕的要命。
不但害怕的要命,而且连您的脸都没记住,威尔低着头在心底偷偷地吐槽,面颊就不由得浮起了笑意。唔,或许,他要再想想,他要再考虑考虑父亲的提议……
但马车上显然并不是一个适合思考的地方,在通过一条拥挤喧闹的巷子时,两辆马车正面相向交错而过。在两个车门对接之际,一个人影忽然从对面车上被猛然推了过来,紧接着车门一关,两辆车沿着原方向继续前进,驶出小巷。不论是街上叫卖的商贩、路过的市民还是躲在暗处跟踪监视的人,谁都不知道此刻伯爵大人的马车上已多了一个人,多了一个衣衫破旧、满面风霜的中年男子。
诺丁汉盯着战战兢兢跪在面前的男人,他是一个木匠,或者说,在很多年前,他是一个木匠的学徒。“跟我说说,二十四年前的某个晚上,在莱顿公爵的城堡里发生的事。”
男人吓得脸色惨白心惊胆战,他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这二十多年来他一直都在担心有这样的一天。而他只是一个小学徒,在当初他还只是个小学徒。“大人,我并没有进入城堡,”在来之前就已经有人警告过他,要说实话,他虽然不知道面前坐着的是谁,但他发誓他说的是实话:“那天晚上,我只是听从木匠师傅的指示,去城堡送赶制的东西。我没进入城堡,我只是在侧门,把东西交给城堡的侍女,我……”
“可你在哪儿却碰到一个人。”
“是,是的。”
“你认出了那个人。”
“……对。”
“他是谁?”
“他,他是,他是大主教的随从,”男人瘫坐在地上,目光涣散。既然这位大人已经知道了,他又怎么敢继续隐瞒?干脆一股脑的倒出来,倒出憋在心里这么多年的秘密——“那天天色很暗,但侍女手里提着油灯,我很清楚地看到了那个随从的脸。他在我身边匆匆而过,手中提着的东西蹭了我一下,我低下头,看见他提着的是个木篮子。侍女催促我放下东西就快走,我转身离开城堡,返回的路上正好跟在那随从身后。他一直走,走得很快,头也不回,我看到他走出外城,一直出了大门。而在我跟在他身后走的这一路上,我听到了,我听到了……那晚街上没人路上很静,我很清楚的听到了那个声音,那,那个……”
诺丁汉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提到眼前,紧紧盯着他说:“你听到了,什么?”
一匹快马驶进了诺丁城的外城大门,骑手身体前倾夹紧马夫使劲抽打着马臀,街上行人纷纷避让。在冲进城堡大人后,骑手翻身下马,快步跑进主堡大厅。
“夫人,乌拉诺斯的军队已越过哨兵岭,侵入我北部边境!”
作者有话要说:有点儿晚,但是近万字,量很足哦~~~开战开战开战,呦呦呦切克闹,煎饼果子来一套~~~
“这不可能,”诺丁汉干脆地对于这种设想给予否定,“斯卡提的大部分军队也在东征途中,想回撤继而越海侵袭?哪会那么快!不过,在东征途中给理查德找点麻烦,倒并非没可能。”
菲奥娜点点头,同意了他的看法,“甚至,还会有第二次的偷袭。”不管行刺国王的幕后指使是谁,目的都不会只是在理查德的脖子上擦破点皮这么简单。有一,就有可能有二。
国王不是个坏人,这点诺丁汉承认,但他显然还没博爱到为理查德的安危操心。如果几千士兵都保护不了他,诺丁汉又能有什么法子呢。况且,他也没那个精力。“雅克伯爵,跟你侄女的婚事……”
“原定在夏季,”菲奥娜接口道:“但他却跟雷丁说,想要拖到秋天,原因是南方的夏季酷暑难耐。”雷丁是她弟弟,红堡伯爵的名字。
诺丁汉嗤笑一声,若真是害怕暑热,当初又何必定这日子?而雅克伯爵近四十年的生命中,可不止红堡千金这一个未婚妻,开始时就像现在这样,夏天拖秋天、秋天拖冬天,今年拖明年,拖来拖去终究都会拖没了……
“我见过其中的两个孩子了,”菲奥娜抬起头,盯着诺丁汉。
“怎么样?”他问。
“我不好判断,”菲奥娜摇头,“我嫁给威廉的时候,杰弗里已经过世了。”所以她从未见过这位丈夫的二哥。“但是,”她接着说:“我找到一个人,一个曾经在王宫,服侍过杰弗里王子的人。”作为王室成员,作为前女王十分喜爱的儿媳妇,菲奥娜曾经在王宫里生活的时间并不短,而她若有心打听什么人,也一定能够打听得到,况且,她现在十分有钱。“你想见见他吗?”
诺丁汉摆摆手,认为没这个必要,他相信菲奥娜做事谨慎,他想知道的她一定已经问过了。所以他直截了当的要答案:“是,还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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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汉的嘴角浮起了一个弧度,“我想,我应该跟这位雅克伯爵,多接触接触了。”
相比于诺丁汉伯爵终日访友赴宴、周旋于各大贵族之间的惬意风光,摄政王最近显然过得抑郁多了。他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
所谓国王遇袭一案的审判不了了之,诺丁汉没事儿,约翰也没辙。他接受了大主教的提议,干脆从根儿上下手,从他哥哥理查德那边下手,可这并不代表他跟诺丁汉之间就没矛盾了,他依旧巴不得对方早死。但那又怎么样呢?一,人他杀不了;二,人他连赶都赶不走。
摄政王也曾一本正经,派个使者去询问,伯爵大人你怎么还不会老窝啊,国王不是已经下了命令叫你驻守边疆的吗?可诺丁汉的回答却很义正言辞,说什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王都有生命危险,我等哪还能只顾着自家领地上那点事儿,很该出兵勤王。
这回答约翰倒是巴不得,差点拍掌叫好,要是在东征战乱中把诺丁汉一起咔嚓,岂不省时省力一箭双雕?!可问题是诺丁汉喊得口号好听,人却依旧赖着不走。摄政王再派人去催,他又说什么勤王必当有军队、有装备、有粮储,他领内虽只剩这随行的三百骑兵,但为了吾王安危必当倾巢出击,只不过他这三百骑兵却大都出身贫寒,没有好甲胄、没有好兵刃、没有好坐骑,去了也是白去啊。
为了能打发他走,约翰算是下了血本,开国库大散其财,给这三百骑兵配备了一水儿的精钢锁子甲,还有上好的长剑、圆盾甚至匕首跟弩箭,又附赠三百匹良驹,装备明晃晃的闪瞎人眼连禁卫军看着都眼馋。复等了三天,摄政王扭脸一瞅,我勒个大嚓,诺丁汉你怎么还没走?!!
伯爵大人这回摊摊手,连借口都懒得找了,带着他那闪瞎人眼的三百骑兵纵横王城内,鸟都不鸟王宫大殿上坐着的那位。把约翰气得几欲吐血,也把亚瑟乐得仰头大笑,过瘾,太过瘾了,要不是血缘关系在这儿摆着,他还真想拉着诺丁汉一个头磕地上义结金兰了,这些年从摄政王身上受到的鸟气,全都一口气儿吐了出来。
不过,“你真打算跨海去追随国王?”莱顿公爵不由问道。
诺丁汉长叹口气,似乎很是遗憾但又不得不如此,他说:“追随吾王身侧保护吾王安危,本是一个封臣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可眼下这种情况我又哪敢离开。”他食指先指指东、再指指北,暗示一直蠢蠢欲动的两个邻国,最终把指尖停在了王宫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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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汉略微颔首,“愿为吾王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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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伯爵大人离开的时候,公爵为表重视亲自相送——尽管是由四个大汉举轿抬着。诺丁汉步出前厅之际,略一回头,却看到个古怪的玩意儿。“这是?”他指着前厅中央的一块石桌上。
“哦,那是米亚的小宝贝,”亚瑟昂着头,略有得色,“据说是东方来的稀罕物,只有尊贵的夫人才能在府上使用。骑士团的朋友把它送给了我妹妹,她就摆到了前厅里。”尤菲米亚领便当的老公不是奥丁人,她在王城自然也没购置房舍,一直都住在莱顿公爵府跟她哥哥一起。“听说其他夫人府上也得了骑士团的馈赠,只不过没这个大,丝绸也不如这个光亮。”那模样简直就等于是在说,他们都没我地位高,收的礼物自然也没我的好。
诺丁汉很努力的忍着才没有笑场,出了门后难得的没有骑马而是钻进了马车中。他把右手食指放在嘴边,以轻咳压制笑意,心想如果让莉亚知晓她发明的那个叫“折扇”的小玩意儿确实风靡暴风城了,但却被当做镇宅之宝恭敬的摆在府邸大厅里,不知道脸上会作何表情。
“大人,您要找的那个人,已经安排好了,”威尔随后也上了马车,坐在伯爵对面,他一边低声汇报一边掀开车帘一角审视窗外,以确保谈话的隐蔽。
诺丁汉点点头,对心腹手下的办事效率很满意。他盯了威尔一会儿,忽而道:“等举行完受封仪式,你就是骑士了。”换句话说,代表他真正成年并且正式拥有了高夫领地的继承资格。“你父亲去年跟我提及过,关于你的婚事。”为了政治利益也好还是其他因素也罢,由领主安排封臣的婚姻并不稀奇。“他想要我为你做主,迎娶伍德男爵的长女。”
“莱丽思不喜欢我,”威尔神情黯淡的低下头,心情十分矛盾。尽管他仰慕那个温婉动人的姑娘已久,但却很清楚对方的心上人不是自己。“我,我不想勉强她,”虽然说得艰难,但他最终还是说出了口。
“你确定,这是为她好?”伯爵大人说:“她跟你同岁,今年也要满二十一了。不管在奥丁还是在亚美其他地方,这都是一个足够让贵族男子们望而却步的年纪了。如果你真的关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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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汉挥手打断了他尚未吐出的话。“我不会勉强你们任何人,”他说。尽管封臣之间的联姻是巩固利益团体的常用方法,也是领主们惯用的辖制手段之一,但他却不屑于此。“我只是体谅两个父亲的良苦用心。”伍德还有高夫,都是他非常看重的封臣,也是看着他长大的叔辈。“而且,我也是要做父亲的人了,”诺丁汉想到他尚未出世的孩子还有妻子,不由莞尔一笑,“伯爵夫人嫁给我的时候,好像也不怎么喜欢我。”不但不喜欢,还害怕的要命。
不但害怕的要命,而且连您的脸都没记住,威尔低着头在心底偷偷地吐槽,面颊就不由得浮起了笑意。唔,或许,他要再想想,他要再考虑考虑父亲的提议……
但马车上显然并不是一个适合思考的地方,在通过一条拥挤喧闹的巷子时,两辆马车正面相向交错而过。在两个车门对接之际,一个人影忽然从对面车上被猛然推了过来,紧接着车门一关,两辆车沿着原方向继续前进,驶出小巷。不论是街上叫卖的商贩、路过的市民还是躲在暗处跟踪监视的人,谁都不知道此刻伯爵大人的马车上已多了一个人,多了一个衣衫破旧、满面风霜的中年男子。
诺丁汉盯着战战兢兢跪在面前的男人,他是一个木匠,或者说,在很多年前,他是一个木匠的学徒。“跟我说说,二十四年前的某个晚上,在莱顿公爵的城堡里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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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在哪儿却碰到一个人。”
“是,是的。”
“你认出了那个人。”
“……对。”
“他是谁?”
“他,他是,他是大主教的随从,”男人瘫坐在地上,目光涣散。既然这位大人已经知道了,他又怎么敢继续隐瞒?干脆一股脑的倒出来,倒出憋在心里这么多年的秘密——“那天天色很暗,但侍女手里提着油灯,我很清楚地看到了那个随从的脸。他在我身边匆匆而过,手中提着的东西蹭了我一下,我低下头,看见他提着的是个木篮子。侍女催促我放下东西就快走,我转身离开城堡,返回的路上正好跟在那随从身后。他一直走,走得很快,头也不回,我看到他走出外城,一直出了大门。而在我跟在他身后走的这一路上,我听到了,我听到了……那晚街上没人路上很静,我很清楚的听到了那个声音,那,那个……”
诺丁汉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提到眼前,紧紧盯着他说:“你听到了,什么?”
一匹快马驶进了诺丁城的外城大门,骑手身体前倾夹紧马夫使劲抽打着马臀,街上行人纷纷避让。在冲进城堡大人后,骑手翻身下马,快步跑进主堡大厅。
“夫人,乌拉诺斯的军队已越过哨兵岭,侵入我北部边境!”
作者有话要说:有点儿晚,但是近万字,量很足哦~~~开战开战开战,呦呦呦切克闹,煎饼果子来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