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蟠龙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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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在一生中可能总会遇到一个男人,以为是自己的归宿,可以一辈子依赖的那种归宿。
秦维就是我遇到的那个男人。
秦维很出色,无论才能还是长相。从十八岁时我开始跟他在一起,到二十八岁,十年,我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也不用学,安心享受着他所带给我的一切,并且以为可以这样一辈子。
所以,当那天和他办完了所有的离婚手续,我一度曾想过要自杀,因为我一无所有了。那个男人在离开时带走了一切,公司、股票,存款,以及我的儿子。只给我留下一套还欠着五十年巨额贷款的房子。
呵,有句话说得好,最懂得掐你致命伤的那个人,往往是同你最亲密的那个人。
一个连争取儿子抚养权的能力都没有的女人,哪有能力偿还一套房子近千万的房贷,秦维这个生意头脑一流的商人,最终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商人。在需要你的时候,他们可以不惜投资一切,而当投资变得不再那么必要,他们不仅早就计算好了能剥夺你一切的步骤,还要对你赶尽杀绝。
而我对此连一点反抗的余地也没有,十年的时间不仅耗费了我的年龄,也懈怠了我的智商。所以,当儿子被他从我面前带走的时候,我除了哭什么也做不了,哭了整整一个晚上,然后走到窗户前,推开窗打算从28楼跳下去。
那时候真的有这么一种想死的冲动。
但最终却没有死成。因为我有死的冲动,却没有往下跳的勇气。
青藤说,常言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
青藤是我的老板,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因为我简历上整整十年的资历空白,而将我拒之门外的老板。
青藤开着家和他名字一样的小酒吧,叫青藤居。
青藤居很小,晚上七点开始营业,早上四点关门,客人不多,一晚上来来去去也不过就二三十来个,所以连员工带老板,统共也就三个人。青藤不常在店里,平时我就跟另一个女孩一起守着店,那女孩小我十岁,很开朗很爱说笑,英文名叫莎丽,我叫她小莎丽。
小莎丽比我世故得多,很多工作上的事情都是她在带我,所以有时候她会沾我点小便宜,比如那些藤椅和角落的装饰品,她自己不愿意擦的,她都会叫我来做。青藤居里的椅子都是七八十年代很普遍的那种藤椅,莎丽说这都是按照老板的喜好去买来的,她觉得很难看,和酒吧很不搭调,但老板喜欢,她也没办法。
在店里做了一阵后开始渐渐和青藤熟络了起来。
青藤是个很艺术的人,不论长相还是嗜好。他头发很长,带着点儿卷,乱七八糟地用一些五颜六色的皮绳扎在脑后。喜欢梵高,也喜欢白居易,闲时喜欢把自己平时拍的一些不知所云的照片放大贴在墙壁上,通常看不懂他拍的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有时候是一堆碎石头,有时候可能是路上女人的半个身体,也可能是一条狗的半根尾巴。
艺术的人一般都很直接。他总是很直接地当着客人的面叫我笨女人,因为每次当他中文夹着英文让我拿某样酒或者某样器皿的时候,我只能尴尬地看着他笑,然后要求他重复一遍。
他说,你这几十岁的年纪都是白长的,连几句简单的英文都听不懂。
因为他这句话,我不知道背地偷偷哭过几次。其实莎丽也经常被他这样骂,但莎丽从来不在乎,她会跟青藤顶嘴,因为她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她知道青藤离不开她。
我就不同了,除了收拾桌子和擦干净那些藤椅,我几乎什么都做不好,甚至连结帐都会想办法拖到莎丽在的时候才结,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操作。莎丽教人的时候不太耐烦,所以我不太敢常去找她问这问那的,很多事情只能看着她做,慢慢学,可是很多东西总也学不来。
于是一边做着,我一边把房子要租的讯息发给了中介商,期望能有一天把房子租出去,这样就不用担心哪一天自己失去工作的话,会突然再次陷入以前那种无措的境地。可是直到我在青藤居做了两个多月,中介商那边始终音讯全无。也许是因为我开的租金太高?也许是因为我附带的条件让人无法接受?猜疑种种,却始终没有跑去中介商那里打听一下。我想我可能有点儿社交恐惧症,对于不是太急迫的东西,通常总是能拖则拖。
嘉嘉说这毛病得改,那是她很早以前就对我说的话,现在我已经很久没接到过她约我出去的电话了,自从离婚之后,身边的朋友也好似人间蒸发一样,一个接一个不知所踪。甚至在我最苦闷,最想找人倾诉一下的时候,我发觉身边竟然连一个可以让我这样做的人都没有。
青藤说,朋友就是当你什么都不需要的时候围着你转,而在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也跟着一起消失的一种生物。所以他从来没有什么朋友。
但我从未见过他孤独一个人,他身边总是有很多很多的人围绕着,男的女的,国内的国外的。他们都很喜欢他,每次来找他的时候,他们都说是他的朋友。
所以,这样的青藤所说的那样的话,我是从来不去当真的。
圣诞夜那天,雪下得很大。
气象预报说那是这座城市五十年不遇的大雪,从早晨到傍晚,鹅毛片似的雪连着下了整整一天,把这座城市覆盖得像块堆满了立方体的蛋糕。
这天店里只有我一个人看着,因为是圣诞夜,莎丽请假约会去了。幸而生意还是和平时一样冷清,甚至更差一点,所以少一个人倒也不见得忙多少。闲时把莎丽买的小玩意一个一个挂上圣诞树,这棵全身闪闪发光的东西也是莎丽买的,它们让整个店看起来热闹了很多。
最后一个铃铛被挂到树顶的之后,我给自己调了杯酒,刚端着在吧台里坐下,店门开了,青藤从外面走了进来,带进来一股冰冷的风,还有他一身白绒绒的雪。
“我的青色嘉年华?”看到我面前的酒,他拍着雪问我。头发被风吹得乱糟糟的,拉拉杂杂垂在脸侧,像某种犬科动物。
“是客人的。”我没好意思说是给自己准备的。
“什么客人?”他朝店里扫视了一圈。而店里除了我以外没有任何其他人。
“算了。”我把杯子推到他面前,他看起来很冷,需要喝点烈性的东西活活血。他接过杯子一口气喝干,朝我笑笑:“笨女人,过节也不出去找点乐子。”
“赚钱就是我的乐子。”
“你钻钱眼里了。”
“是的。”
其实在我的印象里,青藤也不是个喜欢找乐子的人,不然他不会在这么热闹的一个节日里回到自己冷冷清清的小店里待着。他最大的乐趣是调配各式各样的酒,以及摆弄他的照相机,即使在周围人很多的时候,只要他想去做了,他就会丢开那些人,一个人独自摆弄着那些他想摆弄的东西。
所以,当看到他从抽屉里取出那些他专用的水晶杯时,我没再继续逗留在他身边,转身从抽屉里拿了清洁剂和抹布,走到一旁开始擦那些空置着的藤椅。
那些藤椅每天我都要擦上一遍,我很喜欢手指摸在它们藤条交错的椅背上时,那种细腻光滑的感觉。它们带着一种咖啡般的颜色,这是时间沉淀在它们身上的东西,透过它们能闻到夏天的味道,那是塑料椅和沙发所不能给予的。
“苏子,”这时听见青藤叫了我一声。
透过椅背上的孔隙,我看到他已经调好了一杯橙色的鸡尾酒。我记得它叫黄金拿破仑,很漂亮的颜色,味道也很可口,看上去很适合女人喝,不过其实后劲很足,喝不到两三杯就会醉倒。每次身边有漂亮女人的时候,青藤就会调这种酒给她们喝,然后带她们离开酒吧消失上两三天。而每碰到这种时候,莎丽都会很不开心,因为她喜欢青藤。
“苏子,”见我没吭声,他又叫了我一声,并且对我晃了晃手里的杯子:“要喝一杯么。”
我摇摇头。
他笑笑,转过身继续玩起了他的酒杯:“我知道你酒量不错,你前夫不是卖酒的么。”
“供应商。”
“惜字如金。知道男人讨厌什么样的女人?”
我再摇头。
“没意思的女人。”
“女人只有在有意思的男人面前才会变成有意思的女人。”
“有意思。”三个字说完,手里又一杯酒调成,他端起杯子走到我面前,弯腰递给我:“妞,给个面子。”
我看了看他手里的杯子。满满一杯红色液体,浓得像血,扑鼻一股伏特加和番茄汁交杂而出的味道,这味道喜欢的人很喜欢,讨厌的人会觉得有点儿恶心。
“其实我更喜欢甜点的东西。”迟疑了下我对他道,不过还是接到手里喝了两口。
番茄汁的酸和伏特加的辣令我皱了皱眉,耳朵边咔嚓几声响,他拿着相机对着我按了几下快门。
“别介意,你这角度很好看。”拍完后对我道,一边从我手里抽回杯子,转身拉了张藤椅坐下:“你也喜欢这种藤椅是么。”
一个女人在一生中可能总会遇到一个男人,以为是自己的归宿,可以一辈子依赖的那种归宿。
秦维就是我遇到的那个男人。
秦维很出色,无论才能还是长相。从十八岁时我开始跟他在一起,到二十八岁,十年,我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也不用学,安心享受着他所带给我的一切,并且以为可以这样一辈子。
所以,当那天和他办完了所有的离婚手续,我一度曾想过要自杀,因为我一无所有了。那个男人在离开时带走了一切,公司、股票,存款,以及我的儿子。只给我留下一套还欠着五十年巨额贷款的房子。
呵,有句话说得好,最懂得掐你致命伤的那个人,往往是同你最亲密的那个人。
一个连争取儿子抚养权的能力都没有的女人,哪有能力偿还一套房子近千万的房贷,秦维这个生意头脑一流的商人,最终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商人。在需要你的时候,他们可以不惜投资一切,而当投资变得不再那么必要,他们不仅早就计算好了能剥夺你一切的步骤,还要对你赶尽杀绝。
而我对此连一点反抗的余地也没有,十年的时间不仅耗费了我的年龄,也懈怠了我的智商。所以,当儿子被他从我面前带走的时候,我除了哭什么也做不了,哭了整整一个晚上,然后走到窗户前,推开窗打算从28楼跳下去。
那时候真的有这么一种想死的冲动。
但最终却没有死成。因为我有死的冲动,却没有往下跳的勇气。
青藤说,常言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
青藤是我的老板,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因为我简历上整整十年的资历空白,而将我拒之门外的老板。
青藤开着家和他名字一样的小酒吧,叫青藤居。
青藤居很小,晚上七点开始营业,早上四点关门,客人不多,一晚上来来去去也不过就二三十来个,所以连员工带老板,统共也就三个人。青藤不常在店里,平时我就跟另一个女孩一起守着店,那女孩小我十岁,很开朗很爱说笑,英文名叫莎丽,我叫她小莎丽。
小莎丽比我世故得多,很多工作上的事情都是她在带我,所以有时候她会沾我点小便宜,比如那些藤椅和角落的装饰品,她自己不愿意擦的,她都会叫我来做。青藤居里的椅子都是七八十年代很普遍的那种藤椅,莎丽说这都是按照老板的喜好去买来的,她觉得很难看,和酒吧很不搭调,但老板喜欢,她也没办法。
在店里做了一阵后开始渐渐和青藤熟络了起来。
青藤是个很艺术的人,不论长相还是嗜好。他头发很长,带着点儿卷,乱七八糟地用一些五颜六色的皮绳扎在脑后。喜欢梵高,也喜欢白居易,闲时喜欢把自己平时拍的一些不知所云的照片放大贴在墙壁上,通常看不懂他拍的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有时候是一堆碎石头,有时候可能是路上女人的半个身体,也可能是一条狗的半根尾巴。
艺术的人一般都很直接。他总是很直接地当着客人的面叫我笨女人,因为每次当他中文夹着英文让我拿某样酒或者某样器皿的时候,我只能尴尬地看着他笑,然后要求他重复一遍。
他说,你这几十岁的年纪都是白长的,连几句简单的英文都听不懂。
因为他这句话,我不知道背地偷偷哭过几次。其实莎丽也经常被他这样骂,但莎丽从来不在乎,她会跟青藤顶嘴,因为她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她知道青藤离不开她。
我就不同了,除了收拾桌子和擦干净那些藤椅,我几乎什么都做不好,甚至连结帐都会想办法拖到莎丽在的时候才结,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操作。莎丽教人的时候不太耐烦,所以我不太敢常去找她问这问那的,很多事情只能看着她做,慢慢学,可是很多东西总也学不来。
于是一边做着,我一边把房子要租的讯息发给了中介商,期望能有一天把房子租出去,这样就不用担心哪一天自己失去工作的话,会突然再次陷入以前那种无措的境地。可是直到我在青藤居做了两个多月,中介商那边始终音讯全无。也许是因为我开的租金太高?也许是因为我附带的条件让人无法接受?猜疑种种,却始终没有跑去中介商那里打听一下。我想我可能有点儿社交恐惧症,对于不是太急迫的东西,通常总是能拖则拖。
嘉嘉说这毛病得改,那是她很早以前就对我说的话,现在我已经很久没接到过她约我出去的电话了,自从离婚之后,身边的朋友也好似人间蒸发一样,一个接一个不知所踪。甚至在我最苦闷,最想找人倾诉一下的时候,我发觉身边竟然连一个可以让我这样做的人都没有。
青藤说,朋友就是当你什么都不需要的时候围着你转,而在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也跟着一起消失的一种生物。所以他从来没有什么朋友。
但我从未见过他孤独一个人,他身边总是有很多很多的人围绕着,男的女的,国内的国外的。他们都很喜欢他,每次来找他的时候,他们都说是他的朋友。
所以,这样的青藤所说的那样的话,我是从来不去当真的。
圣诞夜那天,雪下得很大。
气象预报说那是这座城市五十年不遇的大雪,从早晨到傍晚,鹅毛片似的雪连着下了整整一天,把这座城市覆盖得像块堆满了立方体的蛋糕。
这天店里只有我一个人看着,因为是圣诞夜,莎丽请假约会去了。幸而生意还是和平时一样冷清,甚至更差一点,所以少一个人倒也不见得忙多少。闲时把莎丽买的小玩意一个一个挂上圣诞树,这棵全身闪闪发光的东西也是莎丽买的,它们让整个店看起来热闹了很多。
最后一个铃铛被挂到树顶的之后,我给自己调了杯酒,刚端着在吧台里坐下,店门开了,青藤从外面走了进来,带进来一股冰冷的风,还有他一身白绒绒的雪。
“我的青色嘉年华?”看到我面前的酒,他拍着雪问我。头发被风吹得乱糟糟的,拉拉杂杂垂在脸侧,像某种犬科动物。
“是客人的。”我没好意思说是给自己准备的。
“什么客人?”他朝店里扫视了一圈。而店里除了我以外没有任何其他人。
“算了。”我把杯子推到他面前,他看起来很冷,需要喝点烈性的东西活活血。他接过杯子一口气喝干,朝我笑笑:“笨女人,过节也不出去找点乐子。”
“赚钱就是我的乐子。”
“你钻钱眼里了。”
“是的。”
其实在我的印象里,青藤也不是个喜欢找乐子的人,不然他不会在这么热闹的一个节日里回到自己冷冷清清的小店里待着。他最大的乐趣是调配各式各样的酒,以及摆弄他的照相机,即使在周围人很多的时候,只要他想去做了,他就会丢开那些人,一个人独自摆弄着那些他想摆弄的东西。
所以,当看到他从抽屉里取出那些他专用的水晶杯时,我没再继续逗留在他身边,转身从抽屉里拿了清洁剂和抹布,走到一旁开始擦那些空置着的藤椅。
那些藤椅每天我都要擦上一遍,我很喜欢手指摸在它们藤条交错的椅背上时,那种细腻光滑的感觉。它们带着一种咖啡般的颜色,这是时间沉淀在它们身上的东西,透过它们能闻到夏天的味道,那是塑料椅和沙发所不能给予的。
“苏子,”这时听见青藤叫了我一声。
透过椅背上的孔隙,我看到他已经调好了一杯橙色的鸡尾酒。我记得它叫黄金拿破仑,很漂亮的颜色,味道也很可口,看上去很适合女人喝,不过其实后劲很足,喝不到两三杯就会醉倒。每次身边有漂亮女人的时候,青藤就会调这种酒给她们喝,然后带她们离开酒吧消失上两三天。而每碰到这种时候,莎丽都会很不开心,因为她喜欢青藤。
“苏子,”见我没吭声,他又叫了我一声,并且对我晃了晃手里的杯子:“要喝一杯么。”
我摇摇头。
他笑笑,转过身继续玩起了他的酒杯:“我知道你酒量不错,你前夫不是卖酒的么。”
“供应商。”
“惜字如金。知道男人讨厌什么样的女人?”
我再摇头。
“没意思的女人。”
“女人只有在有意思的男人面前才会变成有意思的女人。”
“有意思。”三个字说完,手里又一杯酒调成,他端起杯子走到我面前,弯腰递给我:“妞,给个面子。”
我看了看他手里的杯子。满满一杯红色液体,浓得像血,扑鼻一股伏特加和番茄汁交杂而出的味道,这味道喜欢的人很喜欢,讨厌的人会觉得有点儿恶心。
“其实我更喜欢甜点的东西。”迟疑了下我对他道,不过还是接到手里喝了两口。
番茄汁的酸和伏特加的辣令我皱了皱眉,耳朵边咔嚓几声响,他拿着相机对着我按了几下快门。
“别介意,你这角度很好看。”拍完后对我道,一边从我手里抽回杯子,转身拉了张藤椅坐下:“你也喜欢这种藤椅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