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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世间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作者:淹死的太阳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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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婷是处女座。

    没错,她就是有很大的洁癖,不但公交车上别人坐过残留余温的座位不愿去坐,而且自己贴身的东西也要收捡好。按理说一般人,一件内衣,丢了就丢了,这时候多半就抱着他手臂挡一下尴尬,回酒店再换新的就是;或者让人把它捡起,跟着那些衣物一道送来。

    她不行,她就是要自己去拿,特别讨厌有别的人捡到她的衣物,拿回去作什么不好的事情。要是回去看到内衣被人动过了,甭管男的女的,都得抢过来,然后把它烧掉,自己也不穿了。就连在家里,她吃饭都是用公筷,嫌弃大家都用沾过口水的筷子在汤里面搅啊搅的,多恶心。这是五岁的李思婷带进张家的第一个习惯,被王如意察觉到,悄悄给丈夫和儿子说了,后来全家人为了让她适应新生活,也就迁就了她的习惯,都用起公筷来。

    张彻一度以为这是公主病,时常纳闷儿这妮子别的也挺好啊,后来怎么都纠正不过来,也就不管了,谁还没个怪癖呢。

    ……

    回到酒店已经快十一点,灯光仍然在大厅走廊里明亮。李思婷进了厕所洗澡,张彻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这个进入夜眠的城市,月亮清冷冷地独自挂在天上,洒下一片清辉。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他心房。

    看透了人间聚散,能不能多点快乐片段——”

    许姑娘柔美悠远的歌声从电视机中传来,徜徉在夜的清寒里,张彻趴在栏杆上,整个人显得懒洋洋的。他摸了摸头,痛得一阵龇牙咧嘴,好大一个包。右手伤刚好,这又添一个,我是何苦来哉。

    他疲惫得话都不想多说,如果不是还要洗澡,现在就想上床睡觉去,别看今晚的冲突只有短短几分钟,张彻几乎把浑身的精力掏空,一举一动都有算计和决断,每分力气的使出都有斟酌,现在实在是乏得很了。左右无事,他把今天录的小样拿了出来,又审了审歌词,不能说尽善尽美,但基本已经做到他能做到的极限了。

    现今中国的乐界度过了一个黄金时代,又迎来了一个黄金时代。过去的诸如刚刚的许美静《城里的月光》,还有《独角戏》、《记事本》等等经典,beyond和崔健都不再响,王杰也销声匿迹。这个时候,以网络、以情歌、以周杰伦,三大风潮的时代正狂涌而来。

    今年已到尾声,明年,他依稀记得,就在明年,《老鼠爱大米》这一网络情歌的始祖之作将会以开山之势横扫中国的大街小巷,而芒果台也将正式开播《级女声》,到后年那位霸气爷们儿出世的一届,基本上也火遍了中国。正是这个时候,流行乐坛养成了一股无病呻吟的风潮,不唱情歌会死人的病症在各大歌手身上作,动辄心痛伤情、缠绵悱恻,这样的靡靡之音基本贯穿了整个一零年代,只有周杰伦偶尔的中国风能让人耳目一新。

    而他手里的歌本,很少有这类型的歌,张彻看着那张小样,心想如果真的要从网络上出道,这一本过去结下的善缘,应该会派上用场。

    “还不睡么?”

    从浴室走出来的李思婷戴着头套走了出来,她今晚没有洗头,要吹干很麻烦。少女坐在床边,两只脚丫从拖鞋中伸出来,一扬一扬甩着水,她没有带擦脚的帕子过来,又不想用酒店里的毛巾,只有用这种方法。

    “啧,拿你换下来的衣服擦啊,甩我身上了。”张彻看惯了她的洁癖,一阵嫌弃地退后一步道。

    “我洗了的,又不臭,甩你脸上都没事!哼,今天的事还没找你算账呢!”

    李思婷见他故意作着那副要躲的夸张样子,气得更加大力地往他身上甩脚,两条白花花的大腿一开一合,尽显少女的青葱窈窕。腿有许多种,并不是纤细一点就能被称作窈窕的,譬如说有一种腿叫做筷子腿,简单讲就是又细又直又长的腿,小腿和大腿粗细几乎一样,站直的时候膝盖的凹凸感很小,大小腿几乎连接成同一圆柱体,这样的腿就很难看,在前世黑丝盛行的时节和大妈腿一样,都是被张彻视作玷污丝袜的存在之一。

    而李思婷的腿就不同了,小腿前线光滑,后部自然弯起一个圆润的弧度,尽收于脚踝,大腿丰润有肉,腿型曲线极度完美,一甩一甩间,肉颤而不抖,显得丰而不腴,青春又健康,再往上去,两条腿交错间,中间裙底的缝隙……

    “咳咳……什么事要找我算账。”

    张彻忙转开视线,捂住额头,这丫头都十四岁了,怎么还不懂男女之防。平日里这方面他管教李婉婷比较多,而经常自己在卧室里学习的李思婷,没被他说过几次,行为间还是有些小时候的肆无忌惮。

    “你在更衣室里!竟然,竟然抓我……还吼我!”

    李思婷脸有些红,气呼呼地光着脚丫踢了他一脚。

    张彻有些尴尬,他自然知道前面那一句才是重点,后面的只是小妮子不好意思,临时加了一句显得不那么怪而已。

    “情况那么危急,没出事儿就好,哪儿管这么多……我去洗澡了。”

    打了个哈哈,他急忙钻进浴室,李思婷看着他落荒而逃,终究没好意思追上去深究。

    ……

    入夜深了,月垂天幕,暗色愈浓,房间里静静地,旁边传来李思婷平静的呼吸声,已是睡得熟了。张彻瞑目静气,辗转反侧,却始终没能入睡,干脆坐了起来,眼睛明亮清澈,毫无困意。

    奇了怪了,方才还倦得要死,难道过了生物钟了。张彻暗道糟糕,今天录歌打架,本来精力就损耗过度,如果不赶紧休息,明天还要奔波回去,带王凯应付那三爷子吃饭,可经不起熬夜。

    但生物钟的那个点过了就是过了,这个时候身体潜能被激损耗,反而会更加精神,强行入睡只会让大脑昏昏涨涨心烦意乱,只有缓一会儿才能睡去。张彻爬了起来,想打开电视看会儿,又怕吵醒李思婷,这丫头本来就认床,稍有响动便会惊醒,想了想还是套了件外衫,开门下了电梯。

    他打算在街上随便走走。

    刚出酒店大门,清冷的气息扑面而来,他肩头一瑟,随即舒展。街上路灯昏黄,寥寥无人,偶有行车驶过,静默无声。他信步向前,脑子里有点旷,不觉间便走过街口,来到另一条街。

    这条街上有夜市,明显就热闹得多,烧烤摊,小桌堆,啤酒瓶,吆喝声,划拳声,仿佛仙境来到人间。张彻回过神来,也觉着有些饿了,但这些烧烤东西还是少吃。他走到一个藕粉摊,打算买一碗小汤圆果腹。

    前边儿有几人排队,他一边百无聊赖地站着等,一边打着呵欠……挺好,睡意上来了,待会儿吃了回去就上床,应该很快就能睡着。

    正在这时,等在他前面的女孩儿脆生生地对老板说了声:“要花生,不加糖!”

    张彻的精神一振,仔细看着面前女孩儿的背影,眼睛越瞪越大。

    颜歌?!

    ……

    ps:嘛,下午踢了一个小时球,又尝试了一下新买的果汁机,还行。感觉成年后很少有这种掰着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用时间的经历了,大多都是坐在电脑前一晃神,一天就过去了……

    晚上玩了会儿唱吧,有想听我本人唱《逍遥叹》的呢,请看评论区加书友群,今后张彻推出什么新歌了,合适的我都会唱唱放群里,也算个小福利了,拉拉人气吧……指不定在某天深夜还有爆照呢……

    恩……惯例的求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