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神级厨艺初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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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好运卡还有霉运卡,王越陷入了沉思。
顾名思义,应该是可以给人带来好运和霉运的道具。
就是不知道这个程度如何?
不过一想到系统出品,必属精品这个道理。
王越就觉得大有可为。
“以后要是想整一个人,直接给他安排一个霉运卡。”
王越想着。
还有这个新款的奶茶秘方也可以安排起来了,水星记现在已经培养了一大批的死忠粉。
但是一直只有一种招牌可不行。
是时候推出第二款爆款奶茶了。
不过在此之前,王越还是想先试试自己的神级厨艺。
现在刚下午五点,爸妈估计就快回来了。
王越打开冰箱看了一下,冰箱里面的菜品并不多。
他清点了一下材料,决定做一个鱼香肉丝,还有麻婆豆腐再加一个番茄蛋汤。
把材料准备好之后,王越来到厨房。
先是熟练的把菜洗了一遍。
然后开始切菜。
众所周知,看一个厨师的水平,刀工就可以体现出来。
以前王越切菜,本想做一个土豆丝炒肉,结果硬是切成了土豆条。
“哒哒哒…”
在神级厨艺的加持之下,王越犹如厨神附体。
切起菜来那叫一个顺滑。
前后不过五分钟,他就已经备好了所有菜需要用到的原料。
接着就是炒菜。
直接大火猛炒,每一个细节,随手一掂量,调料就精准到了克。
如果有在旁边看着的话,会发现王越做菜就是一场视觉盛宴。
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两菜一汤,王越完成了。
鱼香肉丝、麻婆豆腐、番茄蛋汤。
卖相堪比舌尖上的华国。
王越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尝了一勺。
然后享受地闭上了眼睛。
神奇的味道在味蕾里面爆开,明明就是最简单的家常菜,但是王越赋予了它们不一样的灵魂。
王越敢说,只要有人尝过这个味道,他拿到饭店里面卖八百块一份,也不会有人觉得贵。
王建国和潘慧英回来了。
刚一进门就看到王越端着菜放到桌上。
“啥子嫩香?”
潘慧英抽了抽鼻子说道。
“爸妈,快来尝尝我做得菜!”
王越笑着招呼道。
“幺儿,你啥时候学的做菜?”
王建国很惊讶。
他走上前看到菜品之后更是震惊了:“老婆,你快看,这做得感觉比你好看多了啊。”
“好看有什么用?还得看味道。”
潘慧英白了王建国一眼。
然后下意识地吞了口唾沫。
这菜不管味道好不好,卖相还有闻起来的味道就很极品。
王越拿了三副碗筷,放到桌上:“尝尝!”
“老娘就来尝尝你小子的手艺。”
潘慧英夹起一筷子的鱼香肉丝。
入口之后,瞬间瞪大了眼睛,这味道简直绝了!
她想不出来形容词,但这味道比起她在饭店里面吃过的那些炒菜都要好吃太多了。
“你快尝尝。”
潘慧英对王建国说道。
王建国尝了一筷子之后,直接震惊道:“卧槽!这也太好吃了。”
随后两人就开始风卷残云。
也顾不得说话了。
不大一会,盘子里的菜就见底了。
王建国打了一个饱嗝,好久没有吃的这么饱了。
其实到了他这个年纪食欲都有所衰退,但王越做得菜太好吃了,完全把持不住。
“幺儿,你这厨艺去新东方都能开个班了。”
王建国笑着说道。
“你小子啥时候学的这一手?老娘我都不知道。”
潘慧英摸着自己的肚子:“好久没有吃的这么饱了。”
“嘿嘿,我偷偷学的,震惊你们了吧。”
王越笑着说道。
自己做得菜让人赞不绝口,这种成就感是无与伦比的。
接着老两口又盛了一碗汤,简简单单的番茄蛋汤也十分鲜香。
“我还剩了点菜在外面,待会哥回来了自己加热一下吃。”
王越说道。
……
晚上王虎尝过王越的手艺之后,也是震惊不已。
表示以后都王越来做饭得了,这样的话一家人就有口福了。
王越对此没有意见,毕竟他现在做菜做得极快。
比做了几十年菜的潘慧英都要快上不少,关键是做出来还好吃。
在王越脑海里还有几万道菜,他都想要一一尝试。
现在他以后的路又多了一条,要是破产了以后去开一家餐馆应该也十分的火爆。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王越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看这个号码也是他们小城的。
“喂?哪位?”
王越接起电话后问道。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清冷感十足的声音。
“是我,沈慕诗。”
王越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沈慕诗那张绝美的脸。
他挠了挠头问道:“你怎么有我的号码?”
“我问老师要的。”
沈慕诗说道。
“有什么事吗?”
王越问道。
“你最近有好好练习毛笔字吗?”
沈慕诗问道。
“最近好像都没怎么碰过吧,怎么了?”
王越说道。
沈慕诗沉默了片刻后说道:“你是不是忘记了你要去参加市书法大赛了?”
经过沈慕诗这么一提醒王越才想起来,好像确实有这么一回事,时间的话好像就在下周三。
“哦,我想起来了。”
王越说道。
“你的毛笔字天赋那么高,你可不能荒废了,如果你好好练习的话,以后登临书法宗师也不是不可能的。”
沈慕诗说道。
她回去问过自己爷爷。
爷爷说王越写得那副兰亭序已经有了神韵,差一丝丝就要触摸到宗师之境了,水平应该在大师巅峰的样子。
这么年轻的大师,他爷爷也很震惊。
毕竟他写了五六十年的书法,如今方才堪堪大师巅峰。
人跟人的体质真不一样。
同时沈慕诗的爷爷也告诉她,想要达到王越那个境界,估计她还得二三十年。
这也让沈慕诗彻底认清了两人的差距。
“可是…毛笔字只是我的兴趣爱好啊。”
王越弱弱说道。
沈慕诗气的有点牙疼,仅仅只是兴趣爱好?自己当作天赋的东西,连别人的兴趣爱好都比不过。
“那你喜爱的是什么?篮球?”
沈慕诗咬牙切齿地问道。
如果是篮球的话,她好像也能接受,因为王越的篮球也很厉害。
“其实…篮球也是我的兴趣爱好啊。”
“……”
看到这个好运卡还有霉运卡,王越陷入了沉思。
顾名思义,应该是可以给人带来好运和霉运的道具。
就是不知道这个程度如何?
不过一想到系统出品,必属精品这个道理。
王越就觉得大有可为。
“以后要是想整一个人,直接给他安排一个霉运卡。”
王越想着。
还有这个新款的奶茶秘方也可以安排起来了,水星记现在已经培养了一大批的死忠粉。
但是一直只有一种招牌可不行。
是时候推出第二款爆款奶茶了。
不过在此之前,王越还是想先试试自己的神级厨艺。
现在刚下午五点,爸妈估计就快回来了。
王越打开冰箱看了一下,冰箱里面的菜品并不多。
他清点了一下材料,决定做一个鱼香肉丝,还有麻婆豆腐再加一个番茄蛋汤。
把材料准备好之后,王越来到厨房。
先是熟练的把菜洗了一遍。
然后开始切菜。
众所周知,看一个厨师的水平,刀工就可以体现出来。
以前王越切菜,本想做一个土豆丝炒肉,结果硬是切成了土豆条。
“哒哒哒…”
在神级厨艺的加持之下,王越犹如厨神附体。
切起菜来那叫一个顺滑。
前后不过五分钟,他就已经备好了所有菜需要用到的原料。
接着就是炒菜。
直接大火猛炒,每一个细节,随手一掂量,调料就精准到了克。
如果有在旁边看着的话,会发现王越做菜就是一场视觉盛宴。
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两菜一汤,王越完成了。
鱼香肉丝、麻婆豆腐、番茄蛋汤。
卖相堪比舌尖上的华国。
王越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尝了一勺。
然后享受地闭上了眼睛。
神奇的味道在味蕾里面爆开,明明就是最简单的家常菜,但是王越赋予了它们不一样的灵魂。
王越敢说,只要有人尝过这个味道,他拿到饭店里面卖八百块一份,也不会有人觉得贵。
王建国和潘慧英回来了。
刚一进门就看到王越端着菜放到桌上。
“啥子嫩香?”
潘慧英抽了抽鼻子说道。
“爸妈,快来尝尝我做得菜!”
王越笑着招呼道。
“幺儿,你啥时候学的做菜?”
王建国很惊讶。
他走上前看到菜品之后更是震惊了:“老婆,你快看,这做得感觉比你好看多了啊。”
“好看有什么用?还得看味道。”
潘慧英白了王建国一眼。
然后下意识地吞了口唾沫。
这菜不管味道好不好,卖相还有闻起来的味道就很极品。
王越拿了三副碗筷,放到桌上:“尝尝!”
“老娘就来尝尝你小子的手艺。”
潘慧英夹起一筷子的鱼香肉丝。
入口之后,瞬间瞪大了眼睛,这味道简直绝了!
她想不出来形容词,但这味道比起她在饭店里面吃过的那些炒菜都要好吃太多了。
“你快尝尝。”
潘慧英对王建国说道。
王建国尝了一筷子之后,直接震惊道:“卧槽!这也太好吃了。”
随后两人就开始风卷残云。
也顾不得说话了。
不大一会,盘子里的菜就见底了。
王建国打了一个饱嗝,好久没有吃的这么饱了。
其实到了他这个年纪食欲都有所衰退,但王越做得菜太好吃了,完全把持不住。
“幺儿,你这厨艺去新东方都能开个班了。”
王建国笑着说道。
“你小子啥时候学的这一手?老娘我都不知道。”
潘慧英摸着自己的肚子:“好久没有吃的这么饱了。”
“嘿嘿,我偷偷学的,震惊你们了吧。”
王越笑着说道。
自己做得菜让人赞不绝口,这种成就感是无与伦比的。
接着老两口又盛了一碗汤,简简单单的番茄蛋汤也十分鲜香。
“我还剩了点菜在外面,待会哥回来了自己加热一下吃。”
王越说道。
……
晚上王虎尝过王越的手艺之后,也是震惊不已。
表示以后都王越来做饭得了,这样的话一家人就有口福了。
王越对此没有意见,毕竟他现在做菜做得极快。
比做了几十年菜的潘慧英都要快上不少,关键是做出来还好吃。
在王越脑海里还有几万道菜,他都想要一一尝试。
现在他以后的路又多了一条,要是破产了以后去开一家餐馆应该也十分的火爆。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王越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看这个号码也是他们小城的。
“喂?哪位?”
王越接起电话后问道。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清冷感十足的声音。
“是我,沈慕诗。”
王越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沈慕诗那张绝美的脸。
他挠了挠头问道:“你怎么有我的号码?”
“我问老师要的。”
沈慕诗说道。
“有什么事吗?”
王越问道。
“你最近有好好练习毛笔字吗?”
沈慕诗问道。
“最近好像都没怎么碰过吧,怎么了?”
王越说道。
沈慕诗沉默了片刻后说道:“你是不是忘记了你要去参加市书法大赛了?”
经过沈慕诗这么一提醒王越才想起来,好像确实有这么一回事,时间的话好像就在下周三。
“哦,我想起来了。”
王越说道。
“你的毛笔字天赋那么高,你可不能荒废了,如果你好好练习的话,以后登临书法宗师也不是不可能的。”
沈慕诗说道。
她回去问过自己爷爷。
爷爷说王越写得那副兰亭序已经有了神韵,差一丝丝就要触摸到宗师之境了,水平应该在大师巅峰的样子。
这么年轻的大师,他爷爷也很震惊。
毕竟他写了五六十年的书法,如今方才堪堪大师巅峰。
人跟人的体质真不一样。
同时沈慕诗的爷爷也告诉她,想要达到王越那个境界,估计她还得二三十年。
这也让沈慕诗彻底认清了两人的差距。
“可是…毛笔字只是我的兴趣爱好啊。”
王越弱弱说道。
沈慕诗气的有点牙疼,仅仅只是兴趣爱好?自己当作天赋的东西,连别人的兴趣爱好都比不过。
“那你喜爱的是什么?篮球?”
沈慕诗咬牙切齿地问道。
如果是篮球的话,她好像也能接受,因为王越的篮球也很厉害。
“其实…篮球也是我的兴趣爱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