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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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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我就被带到了B.T艺员训练部的大楼。

    我不知道的是,当时和我同时到达的还有一份长达27页的文件。那是B.T对艾丽丝这个人极尽详实的调查,里面很多事情我现在是一无所知。

    晚上,当我又回到我自己的小屋的时候,一头扎到床上,胳膊都抬不起来了。我被他们狠狠折腾了十七个小时,只吃了半根芹菜和一小盘子的西红柿。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我在一个三面装了大镜子的屋子里面像一个抽筋的洒满巫师一般乱蹦跶了七个小时(我根本就不会跳舞),后来因为我的愚钝把舞蹈老师气的哮喘病发送了急诊,我这才能跑到热瑜伽室内开始伸展四肢,但同时我失去了我的小零食,只能啃一根芹菜。

    这还不算,正当我啃芹菜啃的还算开心的时候,Simon张带着一个瘦的像钢条、穿着像丧服的女人来到我面前。那个女人异常不屑的看着我吃东西,似乎我是一只吃了一大袋子燕麦的野马。我马上悻悻的放下被我咬的半根芹菜。

    她拿着一个白色的卷尺把我全身上下量了个遍,尤其是膝盖开始到大腿,这一段的数据是每隔0.5公分就记录一次。

    然后女人对Simon张说,“她的膝骨很好看,可以裸腿穿靴子,但是膝盖以上到大腿这里还是粗了一些,这是东方人身体的缺陷,因为腿上的肌肉是圆形的,所以训练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不要越练越结实。总之,现阶段她最好以节食为主,等到把肌肉饿成了肥肉,再继续饿,这样才能减掉那些赘肉。”

    女人看着我又以看猪肉的眼神挑剔的说,“条件不错,继续努力。今天可以吃200克的西红柿。”

    我机械的咀嚼着,脑子被饿的反应慢了半拍……

    Simon张过来拍我肩膀,“七少的眼光就是好,Ada姐好像很喜欢你。”

    “喜欢我,就是在我连绵不断的蹦跶了7个小时之后,吃200克的西红柿?”

    Simon张不以为然的耸肩,“那又怎么样?At least,她让你吃东西。Don’t you know? 她曾经刻薄影后叶宝宝……”

    Simon张似乎马上Ada姐上身,摆出一份修女的样子,面无表情的说,“如果你那些彪悍的赘肉还弃而不舍的缠着你的腰上,即使穿上价值十万的礼服,你也还是当年那个夜总会的脱衣舞娘,不,不一样,十年前你是新鲜的脱衣舞娘,现在你是过气的、肥胖的脱衣舞娘。”

    我被告知了Ada姐的变态名言:如果你的体重高于50kg,要么你减肥,要么你就去死!

    叮当……

    短信的声音。

    是林欢乐!

    “怎么样,到仲宫了吗,一切顺利吗?”

    我感动的马上要热泪盈眶。

    于是马上回了短信回去,把我昨天到今天受到非人待遇添油加醋的统统告诉了林欢乐,又顺便把勋暮生这个忘恩负义的只会掰棒子的狗熊骂了一遍。

    林欢乐回了一个黑线的小脸过来,我忽然心情好多了。

    心情一好,肚子就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我翻了翻自己的钱包,里面还剩几百块钱,于是我的大脑在吃碗牛肉拉面和明天被查出来体重增加继而被更加残酷的断食之间做了三秒钟的挣扎,立马做出决定。

    我伸手扯过一张鲜红色的领袖照,出门觅食去了。

    仲宫是海边小城,沿着海岸线的几条街都是海鲜大排档,豉椒炒蚬的香味飘冲到我的鼻子里面,让我的嘴巴口水盈盈的。我转了转,那样一小盘子炒蚬就要30多块,如果再加一瓶崂山,至少35元,实在太昂贵,于是我在街角一家挂着绿色招牌的清真小店坐下,要了一碗5元钱的大碗牛肉拉面。

    鉴于两天的时间,我只吃了一小盘子黄瓜,半根芹菜,还有200克的西红柿,面对一大海碗热腾腾的牛肉拉面,我开始狼吞虎咽。

    店主正在看电视,是娱乐新闻。

    播放的是某慈善晚宴各大名流云集的华美盛大场景,镜头中的勋暮生穿着从伦敦Savile Row弄出来的手工礼服,挽着风头正劲的新人施微(就是安枫大导演的《梅尚荀》名义上海选,其实内定的女主角)。

    苏宁也来了,她旁边是一个花白头发的稳重中年男人,就是雅坞娱乐的幕后老板夏老板。据说他原来是开矿的,后来在海南做地产,再后来就投资娱乐圈了,现在力捧的新人就是苏宁。

    苏宁居然还被主持人问了两句,你今天穿的那家的礼服啊,你戴的珠宝是什么牌子的,设计上又有什么意义……一些非常没营养的废话。

    没看到林欢乐。

    也对,凭借她的名气和江湖地位,估计就算来了,也是在各个餐桌旁边陪坐或者当移动背景。

    娱乐新闻给的镜头就那么几个,只给顶级明星,娱乐大鳄,这不,主持人刚问苏宁,苏宁还没来得及回答,镜头左边的媒体就像沸腾的水一般的骚乱了起来。

    长枪短炮立刻聚焦,各大美女主持人几乎都要尖叫了,蜂拥而至,那边镜头一闪。

    ——乔深来了。

    “哦,他好帅啊!!~~~~~~”

    “让他看我一眼,我就可以立马涅槃了~~~~~~”

    “哦,他好有型啊~~~”

    “他的眼睛好迷人啊~~~”

    拉面店的女人们,丝毫不顾及男友、老公在身边,马上开始双眼冒粉红色的桃心。

    乔深没有穿很华丽的礼服,就穿了一套Dunhill的西装。登喜路是个陷阱,这个牌子的衣服根本不衬人,只要你身材气质有一点点缺陷,它就会帮你无限放大,效果惨不忍睹。据说,只有具有完美的、高贵的、无懈可击的英伦书卷气质的人才可以把登喜路的气质发挥到极致。

    据说啊,反正我看不出来

    乔深也没有扎领带或者领花,而是敞开领口的三个扣子,圈了一个丝绸围巾。镁光灯一照,显得面容冷俊,却有些消瘦,正好符合高贵艳色,又微微带点病态的审美观。

    媒体问的问题五花八门,乔深只是微微低着头,一两句很简单的回答就给地方回过去了。

    拉面店……

    “听说,乔深是医学院的高材生,后来因为爱好艺术而进入娱乐圈的。他爸是有名的心外专家,不过早死了……”

    “什么为了艺术啊,还不是为了钱呗。娱乐圈的钱好挣,美女又多,这年头谁还拼死拼活的开刀收红包挣辛苦钱?”

    ……

    乔深这个八卦我可不知道,我一直以为他是中戏科班出身的牛人呢!

    我又免费了喝了人家3海碗拉面汤,白吃了三碟子咸菜,吃的脑满肠肥的。这才交钱走人,店主斜着眼睛瞪了我两眼,似乎对于我吃了这么多而不另外给钱异常不满。

    仲宫本来就是个旅游城市,现在又是夏初,沿着滨海路的步行街外的沙滩上是一圈橡皮大坝,所有的灌木丛上都缠上了水晶灯,还弄了一个好听的名词:火树银花。

    马路那边有冷饮摊子!

    我刚才因为贪吃了人家三碟子咸菜,所以有些口喝,想弄瓶可乐喝,可没想到刚走几步,肚子这边有什么东西挡住我,让我迈不动脚,我低头一看,是一柄像拐棍一般的木杆长雨伞。

    然后就听见‘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一个捧着一袋子麻辣鸭脖子的中年妇女倒在车前,脸冲着地,一动不动。

    车祸——

    杀人啦——

    周围的围观群众立马炸锅了。

    大家发挥了从鲁镇时代流传下来的看热闹和抓歹徒的优良传统,把开着吉普在步行街上横冲直闯的狂徒团团围住,并且纷纷拿出自己的手机拨打110和120报警和叫救护车。还有人拿着手机拍视频,马上放上网。因为这个吉普是小号车,所以极具话题性。

    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上的雨伞,这玩意儿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只是它的主人已经把它收回了。

    那是一个背影。

    隐没在人潮中,却很容易被辨认出来,就像在沙石中分离出璀璨的珍珠般容易。

    我连忙说,“谢谢。”

    “不客气。”

    背影没有回头,只是清淡的回答了一声,继而行色匆匆。可是那声音却颤抖了我,那像隔着雾气缭绕的湖水,隐约飘来的歌声。

    ——Arthur ?

    小哥斯拉勋暮生的哥哥?

    勋家四少。

    勋世奉?

    他怎么会在这儿?

    一身简便的装扮,像一个艺术学院的大学生。

    Impossible?!

    这就好像一只身长十米的虎鲨被发现在花鸟鱼虫市场的小水箱里面尽情游拽一样。

    完全不符合这个世界的逻辑。

    我对小暮这个哥哥的全部印象除了在安枫那里试镜见过一面,在Ritz府邸被他当成向小暮卖/春的失足妇女之外,就当他是一个转世神佛。

    能为小哥斯拉勋暮生收拾残局的人,必须要有神一般的怜悯,喜马拉雅山一般高超的能力,还有在心头插刀子的忍耐力,缺一不可。

    拥有这些品质的男人,完美的似乎不应该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人类,怎么可能被上帝塑造成这个德性?

    太玄幻了。

    车祸现场越来越乱,我闻倒了血腥味。我可怕这味道,所以尽力向挤,等我挤倒人潮外面的时候,那股子血腥味道似乎还在如影随形。

    我再次低头,发现我肚子上有一道血印。

    就是勋四少刚才那个雨伞留下的。

    不好,似乎……出事了……

    我连忙追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