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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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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傅府邸和建德王府相距不远,被报信的人推搡在一边的沈沅没等多久就等到了皇甫道知的车驾。他在角门下了车,神色并不显得慌张又或者欣喜,仿佛只是完成一项做丈夫的寻常任务一样,慢悠悠地,甚至有点不耐烦地往里走。

    沈沅努力擦掉了面庞上的泪痕,挤到他能看见的地方,提高嗓门说:“大王!”

    皇甫道知果然注目过来,瞬间,他有些惊诧,可是那双俊妙而显得阴沉的眼眸里,又很快带上了满足的笑意。他回过头,没看见一般径直朝门里走,进了影壁之后,才对自己身边的心腹道:“阿维,把她带到我的书房去。”

    他心里蓬蓬地生长起不安分来,痒痒得难受,但是此时论理做丈夫的总要看望看望快要生产的妻子才是,所以,他不得不强忍着*,先行移步到妻子庾清嘉的正房之外。

    世家的规矩,侧妃妾室都在正妻门外侍奉,说是侍奉,个个百无聊赖。皇甫道知进门,先问了情况,然后点点头说:“不论是男是女,均是嫡出,好好伺候。”

    孙侧妃领着胖嘟嘟的小世子皇甫兖,心里那个酸啊,还夹杂着一些担忧,她谄笑着上前,把孩子举给皇甫道知看:“大王,阿兖今日念叨了好久阿父呢!”皇甫道知知道这个女人的意思,但见自己儿子,还是喜爱的,抱在手里亲了亲,才说:“世子又重了。”

    “世子”二字一出,孙侧妃喜上眉梢,格外逗弄着孩子叫“阿父”,皇甫道知却有些厌烦了,把皇甫兖塞回孙侧妃怀里,道:“大约还要多久能生得出来?我今日疲乏得很。”

    孙侧妃脸色一滞,旋即想到这是多么好的一个机会,便体贴地说:“大王连日辛苦,妾都不忍。王妃是生头胎子,总得五六个时辰——我那时生阿兖,疼了一天一夜呢——总不好叫大王陪那么久。大王快去休息,等生下来了,妾命人去叫大王来看孩子。”

    皇甫道知点点头,对众人道:“你们好生伺候王妃生产,若有差池,我可是不依的!”然后,就尽到责任一般离开了。

    他心里“怦怦”的尽是愿望得成的喜悦,刚刚见到她的那一眼,便觉得那个小妇人别有了一番味道,竟然如此撩人。此刻,晚霞正映着半边天空,红紫色绚烂至极,皇甫道知放缓了步子,开始规划接下来的步数:庾清嘉生了孩子,便被牢牢困在自己这边,而自己借皇甫衮之手,把杨寄手中的军权骗到手,再来对抗庾含章。等这些人都对付过去了,天下名义上是侄儿的,其实就是自己的,那时,再想当皇帝,也是名正言顺的了。

    书房里已经点上了灯烛,那个人的剪影落在窗纸上,被冰裂纹的窗棂隔成一片片的。她焦躁不安,时坐时立,不停地晃动着,皇甫道知顿时有了乾坤在握的感觉,那个曾经摸过一次却未能得手的妩媚身体,恍若又一次包裹在掌心里。

    “大王……”见他来了,那个被唤作“阿维”的心腹压低声音道,“人已经在里面了,茶饭也送了进去。只是……”

    皇甫道知摆摆手,止住了接下来的劝谏之辞:“阿维,我晓得你的意思。放心,我在朝堂这么些年,不至于犯蠢。”

    他不大耐烦地挥退了心腹,整了整衣摆,推开门踏了进去。

    里头人几乎是惊跳了起来,但脸上还是露出了勉强的笑容,然后倒身下摆:“大王万安!”

    皇甫道知问:“你今日来找我做什么?”

    沈沅脸已经涨红了,但是此刻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忍着羞道:“有些想小世子,也……有事求大王。”

    皇甫道知猜中一般微微一笑,缓步在书房里踱步,最后停在博古架边,伸手在架子上一抹,看了看手指皱眉道:“这些伺候书房的懒胚!”随后转头睥睨着沈沅:“那里有墩布,取过来擦一擦吧。”

    沈沅心里不忿:我又不是你家下奴婢!但是有求于人,不敢不侍应,赶紧取了墩布,跪在博古架下,一层一层小心翼翼地擦。皇甫道知慢慢看她忙碌,擦到架子高处,她踮起脚,抬起头,后背的曲线一直绵延到襦裙中截,他曾经为之心动的那段地方。他忍着自己越来越重的呼吸,冷然道:“那里算了吧,我的手也脏了。”

    沈沅回身,傻傻地拿手中的墩布擦过去。皇甫道知气恼地把手一别:“混账!这是墩布,用来擦我的手吗?!”

    沈沅把墩布一丢,抬眼望着皇甫道知气得峻厉的颌骨,期期艾艾道:“我……我不是存心的……我这就去要热水和手巾,为大王濯手。”

    皇甫道知把她胳膊一拽,拽了个踉跄,脸上笑得带着轻侮:“跪在我脚边,舔干净。”

    沈沅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旋即明白过来,面前这个人心胸狭窄,他不仅要报复自己,还要用最屈辱的方式折辱自己。她羞愤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可是却咬着牙慢慢往下跪倒——她今天,抱着最坏的打算来的,若是能给杨寄一分活命的希望,她什么都愿意做。

    皇甫道知感受着她柔软的嘴唇和温暖的舌头,她讨好得那么虔诚,唯恐自己有丝毫不满,手指被含吮着,带来异样的快感,他用指甲在她娇嫩的口腔里划拉了一下,她疼得闷哼一声,可是尖利的小牙齿们,无一敢使力气,乖顺地张着,做他的奴隶。

    他拔出手指,在沈沅的衣襟上擦了两下,居高临下看着她的圆脸蛋,上面红扑扑的,挂着两道晶莹的泪痕,柔软得诱人。他把沈沅的肩一捏,一把按在博古架上,架上的古董们摇了几摇,先秦的铜卮,汉代的银觞,犀角的酒盃,有的歪了,有的躺倒了,还有一只黄金的小爵,咕噜噜掉在地上,薄薄的金子发出沉闷的声响,滚落到一边的小案下头去了。

    皇甫道知欺身上来,在不得动弹的沈沅脸颊上吻了一下,泪迹潮湿咸涩,感觉不好,他移动嘴唇,很快碰到了她的唇。但他立刻想到,刚刚,她含吮过他沾着灰尘的手指,顿觉嫌恶,便又挪开,低头在她的颈窝里狠狠吸了一阵,抬起头时,很是满意她洁白颈脖里暗红色的一团痕迹。

    沈沅一无反抗,只是颤抖着说:“大王,求你,放过我夫君杨寄。”

    皇甫道知掐住她的腰,勾着唇角狠狠问:“怎么能放过呢?他可是大楚最大的威胁。”

    沈沅泪零落如雨,哀求说:“大王,他哪里有什么威胁!我们老家的土话说:‘鸡大飞不过墙,灶灰筑不成墙。’他之前只是侥幸罢了,若是没有军队,没有了官职,其实就什么都不是了。您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回秣陵,做普通老百姓吧!我……我服侍您……”

    皇甫道知已被她柔软的身体勾动得火起,他素来不喜欢怜香惜玉,此刻手指用力,顺着她的曲线一把把掐下去,感受她丰盈的肌肤被拧起来,松下去,又拧起来,松下去……那是光滑而富有弹性的手感。被按在博古架上的小妇人是他成功捕获的猎物,头发已经散了,泪痕满面,被疼痛和害怕打击得吸着凉气,不断颤抖,又在他的权威之下强行露出谄颜,忍受他给予的残暴与不公。

    他折磨得过了瘾,才喘着气道:“那要看你愿意怎么服侍了……”

    他松开手,像最好的猎手在戏耍已经被困住的小兽一样,侮慢地对沈沅抬了抬下巴:“脱掉衣服。全部脱掉。”

    沈沅颤抖的手指伸向腋下,缓慢地解开衣带。皇甫道知几乎屏住了呼吸,看她一点点退去衫子,解开长裙,又解里头中衣,一点点露出莹白的肩膀。她不是自己喜欢看的那种瘦怯怯的苗条,而是婀娜中带着刚健,丰满里不乏线条,圆润晶莹得像最好的和田美玉,被雕琢成耐人把玩的模样。皇甫道知第一次深深觉得,这才是女人的美。

    她终于羞怯地握住抱肚的边儿,怎么也不能解开脖子里的挂绳。皇甫道知忍了一会儿,开始催促:“你要么走,要么,就继续。”

    抱肚用的是胭脂红色,乡里的姑娘们自己用茜草拧出汁子,煮染而成。这红色,不如官员们的朱衣来得正,却清浅得别有一番媚意。那只素洁的手,指头修长,掌心绵软红润,慢慢去解胭脂色的衣带。抱肚边缘,随着衣带的松落而松弛下去,翻卷着,被紧紧裹住的双峰呼之欲出,沟壑乍现。

    外头却传来不合时宜的声音:“大王!大王!”

    皇甫道知正在唇干舌燥的时候,猛地听了这一声叫唤,连杀人的心都有了,他抓起架子上的犀角杯朝门上一砸。响亮的“哐当”一声,随即,杯子在地上破碎成几爿。外头的人大约也吃了一吓,停顿了一会儿,“大王!大王!”的叫声还是不屈不挠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