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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小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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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后,凉州三郡的秋粮都打好,牛马到了最肥壮的时候。叱罗忽伐挑选了他原先所带的那些北燕军人,向东进发,准备借这支“友军”,去攻打自己的家园,只为心中一直愤懑不平的那口气。

    他先出发,杨寄点兵跟随在后。男人选择了从军立功,沈沅情知自己必须独自面对无数孤独寂寞。她双眼含着泪,小心帮杨寄系好狐裘的斗篷,掸着看不见的灰尘,絮絮道:“一定要当心!北燕人打仗厉害,万万不能疏忽;叱罗忽伐也不是好东西,要随时小心他反戈……马上天气要冷了,多穿点,晚上盖好被子,小心自己个儿身子骨……”

    她说的,他都懂,可是不忍心打断,连会聚的目光都没有断开分毫。杨寄强笑着劝慰她:“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叱罗忽伐带的虽然是他原先的部下,但大多已经跟汉族的女郎成婚安家,要说卖命,还是为我卖命的多。叱罗的部队粮秣供给,也全数在我手里,等于命脉在我手里。你安心听我的好消息吧。”

    转眼,在姑臧的沈沅又看到了漫天的飞雪,屋子里笼着炭盆,温暖如春,可她的思绪总是飘飞到遥远的地方——那些有着她不熟悉的地名的地方,这会儿只怕更是滴水成冰。她的阿末,脸上会冷得发紫,手上会冻出血口子;伏击的时候,恐怕要在冰雪里半日不得动弹;休息的时候,也只有在背风处胡乱热点烧酒,咽着干巴巴的干粮……

    好在,无论是天上的信鸽,还是回姑臧送信的斥候,送来的都是大好消息:杨寄驱使的那头“狼”,节节胜利,一路照着杨寄的计划打到了洛水、关山。北燕国内震动,因为叱罗忽伐和杨寄的大军离代郡的中心地带,仅仅只剩黄河和吕梁山两道屏障。

    保护国都,会是怎样的恶战,沈沅不敢想象。她原本并不是善男信女,但自此起,每月朔望,必至姑臧城北的寺庙进香许愿。她眼看着山门口的杨树,光秃秃的枝条上慢慢爆出了白色的芽苞,又慢慢绽开嫩绿的新叶,又渐渐在春风里舒展开,在春雨里洗浴得翠玉一般。

    好消息终于来了!

    杨寄带着他的军队,凯旋姑臧!

    沈沅觉得大雄宝殿上那些闭着眼睛的泥胎,简直是世界上最慈悲为怀的!她在化缘簿上极大方地写上了一笔香油钱,提着裙子飞奔到自己的车驾前,不断地催促御夫:“快!快!回将军府!”

    她的心,早已经飞到了家里,期盼着一到家,看见她的阿末站在那里等她。可是家门口,她立刻失望了。

    “夫人,将军在军营里呢!”

    沈沅落寞地“哦”了一声,又抬起头对御夫说:“我不在家等!我们去军营!”

    将军夫人的话,连将军都不敢不听,何况是御夫。于是,马蹄“嘚嘚”,又把沈沅送到了姑臧城外的壁垒中。沈沅在马车里揭开车窗帘一瞧,最高的将台上,杨寄手脚俱全,仍穿着那身绛红色的狐裘战袍,正慷慨激昂地在讲些什么。他的话音从风中飘过来,虽然听不清具体的内容,但是中气十足,显而易见。

    沈沅在苦盼中从来没有哭过,一直是笑着告诉自己“阿末一定会好好地回来”。今日,泪水却毫无征兆地突然流了下来,耳边嗡嗡的,杨寄那熟悉的声音让她身心舒泰得近乎困倦,这样的一场喜泪,发泄得如此痛快!

    不知哭了多久,辕门洞开,御夫骄傲地一挥鞭子,喝了一声马匹,便是自豪的声音:“车里是将军夫人!”

    沈沅被颠了一下,泪水霎时间收住了,怔怔地从半透的窗纱中看着外头,士兵们的笑脸一闪而过,中军的营帐一座座轩昂地出现,马匹缓缓停下,沈沅吃力地弓腰钻出车门,眼前一抹绛红色,瞬间把她一裹,带下了车辕。

    熟悉的温暖、熟悉的气味,还有熟悉的声音带着些沙哑:“阿圆,我回来了!”

    沈沅的泪水再次滚滚而下,在他坚硬如铁的胸怀里拼命地点头:“阿末,我知道!你是个真男人,说话算话!”她朦胧地抬起头,不知是冬天的日头,还是冬天的风雪,把杨寄白皙的面庞镀作了麦色,颧骨上是密密麻麻的细微血丝,皮肤起雾一样浮着些带紫的苍白。他的耳轮和手指上都有冻伤的痕迹,嘴唇上无数细密的血口子。

    沈沅颤着手去抚,杨寄捉住她的手吻了一下,眼睛里盈泽有光:“不管这些,阿圆!不管这些!”

    他身边的亲兵傻呵呵笑着,纷纷告辞:“将军辛苦了!我们也回去看看家里婆娘。”成婚不久就出征的严阿句更是挤了挤眼笑道:“将军你忙,我老婆在我走的时候大了肚子,我迫不及待想回去看看生了个闺女还是小子!”

    这些家伙知趣,杨寄自然更知趣。连招呼都来不及打,当着还没走完的人的面,打横把沈沅一抱,在她的惊呼中径直走进了他寝卧的那间营帐。

    主帅不在,这些日子这里都没有怎么收拾,高榻上还铺着属于冬季的、厚厚的狼皮褥子,上面垫着西域的羊毛氍毹,西域与中原不同,就连用色都大胆奔放,回旋的赤红色莲花,一层一层火焰似的波纹,映得杨寄的脸色都红润润的。他把她放到榻上,一扯脖子间的系带,绛红色的袍子飞旋着落到了一边的矮屏上。他忍耐不住一般紧紧箍着沈沅的身体,裹上去疯狂地吻她,舌尖顶入她的唇缝,带着迷醉的叹息和颤抖的呼吸。

    “我们赢了!”他在亲吻的间隙,反复说着这一句,眸子里闪闪的俱是泪光。沈沅不知说什么才匹配他此时的兴奋,只能用力捧住他的脸,在他干裂的嘴唇上映上自己的柔润,用自己的口腔,包裹他的战栗。蜜甜之下,带着淡淡的苦涩,一如杨寄眼角快要流下的泪滴,也如他不肯说出的,在这几个月苦战之中的艰辛酸楚。

    他不要她问,她也不问。只是贴紧他,迎合他。

    杨寄只觉得自己身体里的那只老虎,奔腾欲出,连吻都带着仓促的啃啮,他有些迫不及待,撕开两个人身上的窒碍,直到沈沅压抑地咬住嘴唇,止住了自己的呼痛,他才觉察她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准备好,他急躁了。

    而缠在他腰上的那双手臂,仿佛感知了他的愧疚和羞馁,和着她温柔欲醉的目光,低吟在他耳边:“不!阿末,这样好的!我喜欢这样的你!”

    她的脸,似乎半埋在赤红色的羊毛绒毛里,蒸腾着粉红色的汗液,她渐渐柔滑起来,温软得像一只小兔。“阿末!你赢了!”她轻轻一压他的腰,抬头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杨寄再也忍不住了。

    他在冰雪寒天中,骑着他矫健的骏马,两边的胡杨树枝刮在脸颊上,细细碎碎的微痛;他额角溢出汗珠,冰冷的铠甲里,包裹着火焰般的心脏,他在这样的皑皑江山里冲刺,赢得的是属于男儿的豪情。

    那是他的天下!她也是他的天下!

    他在迷幻和真实的交替中,在满目江山一片艳丽之中,突然不可遏制地震颤起来、膨胀起来、爆炸起来,把同样的震颤、同样的膨胀、同样的爆炸带给身下的骏马。她不可遏制地呼唤,他不可遏制地低吼。他们汗水交融,泪水交融,血脉里的血液仿佛随着沸腾的温度也在交融。

    她啮咬着他的肩膀,不肯松口,直到他在她耳边说:“阿圆,我们赢了!”

    沈沅迷蒙地看着他眼角的泪水终于垂落下来,滴在她的眼角。最后,他们死死地拥抱,宛如在烈火中重铸,化作了一个。

    疯狂之后一场黑甜的觉。再醒来时天都黑了。沈沅抱着他的胳膊,枕着他的肩膀,不时地在他皮肤上吻一下,此刻可以喁喁地说些情话:“阿末,脸都粗了,手上全是冻疮。这一场仗,好辛苦吧?”

    杨寄回吻着她的顶心和脸颊,掌心粗糙得跟砂纸似的,都不敢碰到她细嫩的肌肤上:“辛苦是辛苦,但是一路都得心应手,辛苦点也值得。一切几乎都如我所想,叱罗忽伐领军做前锋,熟门熟路取下了北燕的各座城关,后来是在黄河上久战不下——北燕几乎把它所有的精锐都派到了那里——也算是保命的殊死搏斗了。”

    “后来呢?”

    杨寄望着床榻前的矮屏:“二兄劝阻了我。我既然灭不了北燕的国,又何必赶尽杀绝,惹他们狗急跳墙?”

    他的眼睛在暗夜里闪了闪,那场和沈岭吵的一架,至今还记得。冷静下来想一想,还是沈岭说得对。

    “后来呢?”沈沅还在好奇地追问。

    “后来,我就和北燕使者和谈了。”杨寄说道,“和谈的礼物,就是叱罗忽伐的人头。换取河套地区的自主权,换取北燕皇帝叱罗乌翰答应十年内不再犯界——是不犯平朔将军杨寄的界。”

    沈沅已经听呆在那里:“那个吃人肉的叱罗忽伐……死了?”

    “嗯。”杨寄答得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这样一个禽兽,早该死了。李芊芊,那个乐户家的歌姬,受不了他的暴戾,一日想逃回我的后队里去,被叱罗忽伐拿住,气得打了她三百多鞭,抽到皮开肉绽奄奄一息后,裹在竹席里,拖在马尾巴后头,给我后队送了过来——还说是‘礼物’。”

    杨寄听见沈沅捂嘴的惊呼,苦笑了一声说:“那样冷的天,这女郎只穿着单衣,送到我这里时,身上的血迹都发紫了,冻得冰块似的,早就没气了。我也是那时,彻底和这畜生翻脸的。”

    他长长地叹息了一声:“李家一家,虽是乐户,但也有大义在。我于心有愧,一定要厚待他们。我怕自己舍不得钱,还是你帮我处置这件事务吧。”

    “放心吧。”沈沅看到在夜色中,杨寄的目中又有水色,她不知怎么帮他排解心中的忧愤,只能伸出手臂抱住他,“我会办好。你这颗心啊,也要好好歇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