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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公孙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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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禁锢不是猕孙发动的,因为他也感觉到自己被禁锢了。他很吃惊,这世间居然有可以禁锢自己的人,短短的一息过后,叶舟,彩衣,灵猴出现在众人眼前,透过金石散发的光他看到了一个身影,这让他立刻改变目标,他不再抢丹药,他要抢灵猴,誓死也要抢到灵猴。不管挡路者是谁,也不管他有多大能力。“当我者死。”他迸发出全部真力冲向灵猴,此时的灵猴已经不能再说是灵猴了,因为在化形丹的作用下,它已经开始进化,基本已经成人形。相貌和彩衣有点像,只不过猴子是小彩衣。她有十岁左右的样子。个子也只有三尺。彩衣是小姑娘,灵猴是小女孩!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彩衣炼制的化形丹里掺杂着她的血液,所以灵猴服下之后受到她的影响才变得很她很像。彩衣对灵猴的样貌很无语,无意之间自己居然“造了一个自己!”

    这禁锢也不是叶舟发动的,因为他还不会。他很抓狂,禁锢的一息间他那牢固的冰盾和隐逸结界瞬间消失了。谁这么无耻?没有这两道防御的他们此时此刻完全暴露于天地之间。头顶是飞速下降的金石,四周都是敌人,而且任何一个都可以杀死自己无数次。怎么办?打必死无疑,逃根本不可能!这是一个绝境。他没想法,本能指挥他向着天空大喝一声收。金石化作一道流光,一闪消失在众人视野。天空随之恢复光亮。

    四仙不自觉地同时停下脚步。刚才那是什么收了金石?墨云第一个反应过来,除了斩妖圣创造的异度空间还能是什么!他立刻扑向叶舟,“难怪感觉这少年有古怪!这人绝对能放走。”

    墨云一动三人也跟着行动。猕孙奔向灵猴化成的小彩衣,夺命仙子直取彩衣。公输天和墨云目标都是叶舟。他们同为斩妖城领导核心成员,所以他们的想法也是一致的。

    猕孙第一个得手,这不奇怪因为他拼尽所有力气了。他抢到灵猴之后立刻遁走,一道道闪电紧随其后。他抢了灵猴,所以化形劫也就耐上他了。什么炼丹师,什么宝贝都是浮云。他怀中的人儿才是他最大的宝贝。

    夺命仙子也得手了,彩衣本以为自己还可以抵抗一招半式,但是她连反抗的招术都没想好就已经被控制,最悲惨的是她连看一眼叶舟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分别了吗?她不甘心,自己从来没有停止过努力,到最后却连反抗的机会都没争取到。自己还妄想着保护叶舟!师父,老祖你们在哪?快救救叶舟吧。她满含热泪地在心中呐喊。

    这里绝不只是他们四个是主角,不是所有看客都甘心做看客。何况还有些人是以看客的身份作伪装准备搞突袭。

    墨云和公输天却失手了,斩妖城两大巨头联手控制一个结丹修士怎么可能失手?没错是不可能,但那是要在没有帮手的情况下!帮手?会有谁来帮叶舟,道租,烛青?不知道!如果是他俩,彩衣怎么可能被抓走!

    面对两大仙人联手攻击叶舟没有任何困惑,还是一样的原因,他不知道对方究竟是个啥。他刚想时空遁逃。周围的空间又被禁锢。他无从施法。“谁这么小人老偷袭我?”他话刚说完身体就被一阵风吹走。好快的速度,比彩衣的速度快了不知道多少倍。他两息时间都没坚持就已经晕死过去。不过闭眼之前他倒是看到攻击自己的两人对面各自站着一个人。“是来就我的吗?”他没法想再多,因为这恐怖的速度让他身体已经超负荷。想要寻彩衣所在时他便失去了知觉。

    “墨城主未免太小家子气,联合公输天欺负一个结丹修士。要是传扬出去恐怕……”墨云面前的确有人,阻挡自己前进的人。

    “没想到你也会凑这种热闹!”果然有能人出现,现在墨云面前的人,身高八尺有余,青面撩发,着一身白衣。而挡住公输天去路的人着一身黑衣,相貌同白衣怪人完全相同。他们之间的区别只有衣服颜色的差异而已。他们是并非一胎所生,更非同父同母。但是相貌身高却完全相同,知道他们二人名头的不在少数,但是见过他们的人却屈指可数。他们成名于一千年前,当时神州大陆正处于纷乱时期,诸子百家各显其能左右着尘世的政治格局。百家之中除儒墨道法的正义流派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邪恶势力。其中以名家,阴阳家,五行家最为恐怖。眼前的两个人正是公孙龙和公孙龙子。世人都以为公孙龙和公孙龙子是两个人,其实他们是一个人。但是却也可以说是两个人。当年公孙龙醉心于阴阳术,他发修士除了可以修炼元神分身之外还可以炼制**分身。元神分身的缺点在于分身无法自我修炼。而**分身除了能和自己行为保持一致外还可以自我修炼。而且修为竟然可以叠加!他为这天才般的发现而疯狂,用尽各种办法炼制**分身,失败无数次后终于被他找到炼制**分身的方法。

    这方法极其残忍,而且为人所不耻。他同夫人交和之后将胎儿取出打入其女儿体内。然后每天都向女儿肚子里的自己注入元神供养自己的分身。而且他还不让胎儿正常出生,直到三年后婴儿大到撑破他女儿的肚皮自己出世。可他还不满意,认为这分身不够完美,于是对其施加阴阳回天术将其压缩成刚出世的婴儿般大小,又植入他的一个女儿体内。这次他让分身呆在腹中十年。经受十三年的元神供养和血气滋补的分身出世能言,落地便走。而且传承了公孙龙的所有知识和修为。他将分身取名公孙龙子。

    公孙龙非常满意自己的杰作,于是让公孙龙子混迹尘世。公孙龙子以其惊人的思辩技巧赢得了很高的荣誉。后世将他的流派称之为名家。当然这只是他意外收获。子曰:“巧言令色,鲜仁。”像他这样已搬弄是非为己任,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会只是来世间博得荣誉的吗?当然不是。他还有别的目的,很邪恶,很恐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