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穷奇篇

作者:唐伯虎点李逵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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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麒麟作者:纪妖纪妖@泉州开元寺(清)

    祥瑞之兽,书中记载为麕身,牛尾,一角。在汉代壁画中有时会替代玄武,为北方的象征。至明代时,独角仍为麒麟的特征。

    汉代武侯祠石刻中麒麟如鹿,身有原型半点,头顶有独角,角端有肉球。此外汉代还有牛型或猛兽型独角兽、角巨大有时为戟状分叉,或有双翼,呈角抵状,此兽名字未知,或认为是兕或认为是獬豸,佛爷庙出土的类似形象被称为天鹿,在内蒙古的东汉墓中,此兽为黑白色,或许为《说文》中的骐:“骐,马青骊文如博棋也。”

    南北朝至唐出现一种身形优雅的鹿型神兽被认为是麒麟,头顶一角,有肉焰,体态轻盈。

    宋代明代麒麟逐渐向龙的造型靠近,出现了龙头、马身、身披鳞甲、有肉焰、狮尾,蹄足,但仍为一角,郑和下西洋后带回的长颈鹿被称为麒麟,也一度出现过以长颈鹿为原型的麒麟造型。

    清代时麒麟出现在照壁上,各地形象牛蹄、虎爪不一。除了龙头形象,又向狮子造型靠近,出现了狮型麒麟,也出现了双角,如乾隆年间泉州开元寺的照壁上为狮型麒麟,狮头狮身,猪鼻,有鳞甲,蹄足,狮尾,双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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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献关闭译文《说文》

    麒麟,仁兽也,马身,牛尾,肉角。

    《博物志》

    麒麟斗而日蚀,鲸鱼死则彗星出,婴儿号妇乳出,蚕弭丝而商弦绝。

    译文

    麒麟相斗就会发生日食,鲸鱼死就会有彗星出现,婴儿大哭母亲的乳汁就会自动流出,蚕吐丝就会弄断商调的丝弦。

    《尔雅》

    麟,麕身,牛尾,一角。

    《太平御览》

    《孝经右契》曰:孔子夜梦丰沛邦有赤烟气起,顔回、子夏侣徃观之。驱车到楚,西北范氏之庙,见刍儿捶麟,伤其前左足,束薪而覆之。孔子曰:「儿,汝来,姓爲谁?」儿曰:「吾姓爲赤松子。」孔子曰:「汝岂有所见乎?」:「吾所见一禽,如麏,羊头,头上有角,其末有肉,方以是西走。」孔子发薪下,麟视孔子而蒙其耳,吐三卷书。孔子精而读之。 《说苑》曰:麒麟,麕身,牛尾,圆顶,一角。含仁怀义,音中律吕。行歩中?,折旋中矩。择土而後践,位平然後处。不群居,不旅行。纷兮其质文也,幽间则循循如也。 蔡邕《月令章句》曰:凡麟,生於火,游於土,故循其母致其子。五行之精也,视明礼修则麟臻。 《春秋演孔图》曰:苍之灭也,麟不荣也。麟,木精也。麒麟??,日无光。 《毛诗义?》:白麟,马足,黄色,圎蹄,角端有肉,音中黄锺。王者至仁则岀。

    《淮南子》

    毛犊生应龙,应龙生建马,建马生麒麟,麒麟生庶兽,凡毛者,生于庶兽。

    《左传》

    叔孙氏之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详,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

    《云笈七签》

    黄帝有茂德,感真人来游玉池,至德所致也。有瑞兽在囿,玄枵之兽也。《尚书·中候》云:麋身、牛尾,狼蹄、一角,角端有肉,示不伤物也。音中黄钟,文章彬彬然。牝曰麒,牡曰麟。生于火,游于土。春鸣曰归禾,夏鸣曰扶幼,秋冬鸣曰养信。帝又得微虫蛄蝼,有大如羊者,大如牛者,虫名蚓,大如虹者,应土德之王也。

    《宋书》

    麒麟者,仁兽也。牡曰麒,牝曰麟。不刳胎剖卵则至。麕身而牛尾,狼项而一角,黄色而马足。含仁而戴义,音中钟吕,步中规矩,不践生虫,不折生草,不食不义,不饮洿池,不入坑阱,不行罗网。明王动静有仪则见。牡鸣曰「逝圣」,牝鸣曰「归和」,春鸣曰「扶幼」,夏鸣曰「养绥」。

    《天地瑞祥志》

    瑞应图曰麒麟者仁兽也,牡曰麒牝曰麟,不刳胎剖肥,则来在郊。麋身而牛尾,狼鸣而角头有肉,黄色而马足,含仁而戴义,音如钟吕,步中规行中矩,游必择土,翔而后处,不践生虫,不折生草,不食不义,不饮污池,不入坑坎,不行罗网,明王动则有仪,靖则有客,牡鸣曰游圣,牝鸣归和,春鸣曰扶幼,夏鸣曰养绥,王者至仁则至。

    《稽瑞》

    《公羊传》曰:「麒麟,仁兽也。」 《春秋考异图》曰:「麟盖玄枵之阴精也,亦曰岁星散而为麟,盖木之精也。牝曰麒,牡曰麟。」 孙氏《瑞应图》曰:「麟不践生虫,不折生草。不入坑穽,不触罗网。食嘉禾之实,饮珠玉之英。」

    《穷奇》作者:szmh

    古时,天无人道,天河决堤,逆灌于世。

    地无人心,山间野兽作恶四方,牙尖爪利。

    人族肤软骨弱,抱成一团求存。

    洪水滔天,势不可挡,所到之处,倒塌巍峨奇山无数,吞噬肥沃土地万里,收割人命半天之数。

    隐藏于绝地的野兽,也借着滔天洪水的威势逞凶,横行霸道,无人能治。

    人们流离失所,不得不背井离乡。

    人间之皇尧不忍心世人疾苦,但迫于前方战乱无法抽身,派出手下得力干将鲧治理水患,驱逐为祸一方的凶兽。

    鲧是人族中的盖世英才,神通广大,曾传闻与尧有过惊天动地的大战,最后棋差一招,甘心归顺。

    刚一接任,鲧便率领手下几千精英人杰,救民众于水深火热之中。

    那个时候,鲧征战四周,斩杀了众多传闻中凶名万里的恶兽,黎民百姓都很爱戴他。

    有一段时间 ,甚至杀的众多滔天凶兽退回绝地,为了保命与鲧立下百年不进入人间的约定。

    鲧解决了凶兽祸乱后,将心思全部投入治理水患中。

    数载春秋过去,洪水越加肆无忌惮的奔涌,啸声震动苍穹,一张大口吞灭无数生灵。

    即便是不少异兽也不能在洪水中保全自己,逼不得已退走。

    难道这就是后世传闻中饕餮真身吗?无所不食,根本没有穷尽。

    鲧这个时候才知道,天河之水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绝非是人的力量可以战胜。

    “即便是尧也不见得能解决天河祸乱吧!”

    鲧心中自我安慰,想起来出征的时候在尧皇面前立下的誓言,眉头青筋暴起,拳头攥的死紧。

    如今水祸未平,反而变本加厉,没有颜面回去见尧皇。

    从此,鲧开始消极怠工。

    朝欢暮乐,纸醉金迷。

    许多凶恶的野兽忘记教训,背叛约定,再度走出深山。

    他还联合一些巫师动用手段蒙蔽天理,混淆尧皇的视听感应,以达到瞒天过海的目的。

    尧晚年平定整个人界,洪水依然未除,年老体衰的他无心他顾,将人皇之位传给了舜。

    从此退隐,不知所踪。

    舜是人族共尊的皇者,聚人族气运为一体。

    尧多次对其赞赏有加,评价有通天彻地之才。

    洪水泛滥,整个人间一片狼藉,甚至有传闻说洪水灭世是天的意志,专门用来处罚违背天理的种族。

    人不灭,水不息。

    舜不久后就发现了不对劲,整个人族精气神都在衰退,于是动用先天八卦卜算。

    先天八卦传闻是远古三皇中伏羲氏所留,神异无比,能通晓经天纬地。

    顿足,脚下立地出现卦图,卦中异像连天,舜站在中心,浑身金光璀璨神曦映体,眉心琉璃澄澈,站在一旁的大臣全部被这股霸道无比的威压震慑。

    皇者之威,恐怖无边。

    “想不到舜的实力竟然到了如此境界。”

    一些心有不服的大臣心中惊恐,从此完全归顺于舜,再无二心。

    卦角探出数不胜清的幽丝,细如毫发,向四周蔓延,潜入地底,伸向天际。

    有的竟然还扎进人体内,也不疼痛,看起来毛骨悚然。

    “尔敢如此!”

    片刻后,舜震怒万分,眸中怒焰映天,山岩崩坏,地表碎裂塌陷,呈蛛网状。

    大臣们全部被吓的跪拜在地,惊恐万分,胸中血气上涌,竟莫名生出一股怒意。

    良久,舜神色黯然,难掩心中哀痛。

    大臣们心中只觉得怅然若失,悲怆不已。

    七日后,鲧被贬去羽山。

    鲧有个儿子名为禹,年轻时就异像惊人,展露的才能比鲧年轻时只高不低。

    ……

    月明星稀,夜空深邃而悠远,那上面会有什么呢?

    天上的世界令人心生向往。

    禹拖着步子回到行营之中,治理水乱使他心力交瘁。

    行营之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烤肉香。

    炊烟渺渺 这个点正是将士们外出归来裹腹的时候。

    一群人围着篝火盘膝而坐,有说有笑,神态可掬。

    禹看到此景,心中生出疑惑,问道:“何事发生,你们这么高兴。”

    众人见到是禹后,肃然起立行礼。

    一名将士脸上笑意遮掩不住,率先开口,:“禹大人,今天我们治水的时候,发现一只牛追着一只猴子咬。”

    “这牛身躯若虎,背上长着两对肉翼,看起来颇为凶猛,叫声却如狗吠。”

    “那猴子,白毛赤足,看起来很是金贵,应该是朱厌一族,全程把那条牛当猴耍。”

    禹脸上露出笑意,通晓事情来龙去脉,端起一壶茶,砌满,一饮而尽。

    禹悠悠道来,语出不惊:“那头牛就是穷奇。”仿佛再说一件再平淡不过的事情。

    “什么,那就是穷奇。”

    “不是相传穷奇外貌像一头老虎,凶威盖世吗?”

    众人露出不解的目光,传说穷奇与混沌,饕餮,梼杌并列为四凶,凶名远播,就连伤心的小孩听到了都被吓的立马停止哭泣。

    不是不信禹的话。

    可今天那头被猴子戏耍的蠢牛,和传说中的穷奇实在是天差地别,让人无法置信。

    禹笑道:“这事说起来可能和我家还有点渊源。”

    “什么,快说快说!”

    “禹大人,求求了,给我们解解累”

    听闻此言,不少休息和吃饭的人都停下了手中动作,心中八卦之意无限壮大。

    伸长耳朵,也想凑这个热闹。

    一名女士兵也跑了过来,口吐莲花,声声哀求,大家都劳累了一天,能听个故事放松一下,对明天治水未尝没有帮助。

    禹莞尔一笑,抵不住苦苦相求,拿这群人实在没办法,目光变得深邃眺望远方,道:从前……

    西北方有一座大山脉,如同天堑隔断两方。

    山脉的阳坡下,有不少部落居于此地。

    其中就有一个王氏部落。

    ……

    “王富贵,爱挑粪,腿又瘸,摔了粪,挨了打,没饭吃,真富贵。”

    一群五六岁小孩,胖乎乎的小手拿着肉干,声音稚嫩。

    软绵绵的小脸上白净无垢,让人忍不住想捏一把。

    穿着干净的衣裳,在夕阳的点缀下,如陶瓷般洁净。

    草屋后的茅房,臭气熏天,平时没有人想接近这里。

    “呼。”

    十五六岁的少年挑完最后半桶子粪,单手叉腰。

    脏的只能看见两个眼珠子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

    他用褴褛的不成样的衣袖擦了擦汗,在脸上留下一片红印。这是今天最后一担了,挑完就可以去吃饭了。

    夕阳下,少年穿着草鞋,骨瘦如柴的身影显得那么单薄。

    肩上扛着一根扁担,挑着两桶粪便,一摇一摆,像在玩跷跷板。

    他很聪明,每次不会把桶子装的太满,这样就不会洒出来。

    否则又得挨打。

    路上碰到的人见到他,都是用手淹着鼻子,一脸厌恶。

    他叫王富贵,是个孤儿,以前不是。

    王富贵一家在王氏部落不说德高望重,也是生活无忧。

    洪水乱世时,山间野兽为虎作伥。

    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一头八尺长的老虎叼走了他的母亲。

    他的父亲孤身拿着一把不太锋利的刀追了出去。

    血迹拖行数里,触目惊心,终点处只有一堆发臭的骸骨和蚊蝇。

    偶尔飞来两三只黑色小鸟,用那尖锐的喙,享用着残渣。

    母亲生死不明,父亲也不见了踪影。

    至于那把切肉都费劲的破刀,也许被老虎饥饿中吞下。

    或者中途因为碍事,被扔至一旁。

    王富贵挑至后山,将桶中的脏物倒掉。

    他挑着担子从一处山道拐了进去,穿过一些扎人的杂草从。

    一个小池塘出现在了视线之中。

    这里很偏僻,万籁俱静,是独属于他和钟怜的秘密。

    水很浅,很凉。

    吃饭的家伙被王富贵当宝贝一样轻轻放在地上,生怕伤着磕坏。

    抹布一样糙硬的衣裳脱下,放在旁边的大石头上。

    “啊~好爽。”

    他一股脑扎进冰凉的塘水里,寒意刺骨,塘水很神奇,仿佛能洗去一身的疲劳。

    王富贵用心擦洗着身体上的污渍,等下要去王族长家里领吃的,可不能一身脏污。

    王族长是个很好的人,给了他饭吃。

    还有一根扁担,两个桶。

    洗净身体,清澈的塘水映照出他瘦削的脸庞和一身的淤青。

    剑眉星目,挺鼻薄唇。

    如果不是遭了变故,人如其名也不是空穴来风。

    清洗完的王富贵挑起担子,走进部落,往王族长家走。

    路上的行人唯恐避之不及,趋之若鹜。

    “丫丫。”

    一个一两岁左右,还在咿呀学语的懵懂幼童见到陌生人很好奇,被身后的人赶忙拉住。

    “不要靠近这个丧门星,会沾染霉气。”

    “真是的,克死了自己的父母,怎么还不死。”

    “这样的人死了算了。”

    王富贵对这些流言蜚语置若未闻,嘴角露出一抹自嘲,已经习惯了,如果流言蜚语可以当饭吃,他可能都被撑死了。

    父母死的时候,他已经八九岁大,再加上自幼聪慧,早能记事。

    这些辱骂的人中以前变着法子夸赞他的,不在少数。

    这些人的嘴脸如一颗钉子狠狠地扎在他的心上,永远也忘不了。

    王族长的家很是气派,相对其他人简陋的草屋,说是富丽堂皇都不为过。

    “砰砰砰”

    王富贵挑着担子站在门前,敲响族长的的大门。

    大门被打开,王族长走了出来。

    王族长身子佝偻,头发几乎全白,脸上皱纹满布,在村里是最老的那一批人。

    “富贵啊,做完了吧。”王族长请富贵进屋,脸上老年纹抖动,笑道:“今天的汤还剩不少,都给你带回去。”

    “谢谢族长。”王富贵道谢,看着四周心慕不已,族长的家不管来几次,都觉得很大。

    “这样的家我什么时候才能再次住上。”

    族长端来一碗肉汤,满的要溢出来。

    汤水清澈无比,其中两根光秃秃的骨头清晰可见。

    王富贵小心翼翼的接过碗,告别王族长。

    出了门,王富豪将一大碗汤豁在口里,提着碗就跑。

    他的手法很好,即便一摇一晃,汤水也不曾洒落多少。

    王富贵的家不在部落中,父母死后原先的家被其他人占据。

    尚幼的他虽心有不甘,也只能无奈地流落山野。

    到了一处山坡下,王富贵将含在口里的大半汤水吐回碗里。

    “今天的肉汤很多,钟怜可以多吃点。”

    王富贵看着山坡上靠着山壁的一处,喜笑颜开,那里有他的希望,再苦再累也值得。

    山壁下方有一个向内凹进去的断面,与山壁凸起的上部形成明显的差异,整个观之,犹如一条巨龙的上颚。

    再捡些残破的木板,和树叶盖在四周,这就是他的家。

    除了四处漏风,极为简陋,逢雨天漏雨,冷天冷死人,夏天热死人,其他还是不错的。

    家重要的不是款式,而是构成家的人。

    “什么味,好香”

    山坡上,空气中漫着一股浓郁的香味,这香味是那么摄人心魂,魂牵梦绕。

    王富贵鼻子一嗅,细细回索,找寻记忆中熟悉的味道,这是肉的香味!心生不妙,发了疯似的朝家中跑去。

    这是肉香,实实在在的肉香,没掺半点杂质。

    家中已经数年没有碰过肉了,这平白无故飘出的肉香,让他怀疑钟怜发生了不测。

    “钟怜,钟怜。”王富贵冲进家中。

    家中不见人影,王富贵心急如焚,恨不得将这拇指大的地方翻过来倒腾。

    “富贵哥,你怎么……啊!”门口出现一个人影。

    钟怜吓了一跳,话还没说完,就被王富贵紧紧的拥在怀里。

    “富贵哥,你抱的我好疼。”钟怜不知道今天王富贵为什么这么激动。

    “对不起,我只是担心你。”

    王富贵急忙松开双臂,目不转睛的盯着眼前这个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女人,生怕是假的。

    钟怜的相貌很普通,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面黄肌瘦。

    最为骇人的是脸上那三道数寸长的疤痕。

    这对于极其在乎容貌的女人来说简直比死了还要难受。

    “富贵哥今天这是怎么了。”

    钟怜正要开口,却发现王富贵的眼中泪光闪动,最后还是没有问出口。

    两人就这样含情脉脉地相互注视着,仿佛时间定格在这一刻。

    “咕~”

    直到一阵巨大的声响传出。

    钟怜别过头去,暗黄的脸上浮现一抹红晕,恨不得找块地缝钻进去,今日被肉香引动食欲,早就胃口大开。

    这咕咕叫实在来的不是时候。

    王富贵急忙醒悟过来,端起搁在一旁的肉汤递给钟怜。

    原本满满一碗的汤水,由于刚才的跑动洒了大半。

    王富贵面色懊悔,道“对不起,本来不止这么多,洒了大半。”

    “没关系,你看这是什么。”钟怜眼中闪着精光,手中拎着大半截烤的焦糊的兔子。

    “你这是哪里来的。”王富贵惊讶之余,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钟怜噗呲一笑,被他的样子逗乐,道:“边说边吃。”

    钟怜将肉汤分成两碗放在地上,拿出一些白日里采摘的野菜野果,中间摆着焦糊的兔子肉。

    这应该是近几年来两人吃过最丰盛的一餐了。

    两人席地而坐,促膝长谈。

    片刻后,食物被两人吃光,那半截兔子更是骨头都被舔的精光。

    王富贵啼笑皆非,感叹王雨的运气实在太好,竟然坐在野外树下休息睡着了,没被野兽叼去吃了不说,还捡到一只撞死在树上的兔子。

    人心真是难以揣测,真是想不到。

    山间多豺狼虎豹,非单人力可敌。

    稍小一点的,也需要五六个手臂粗的能抱住树的汉子围猎。

    在这种洪水猛兽横行的山脉里,兔子这种小型生物几乎很少,就算有也成了虎豹的盘中餐。

    王雨也是孤儿,是自己的发小 不知道多少年没沾过肉,这次捡了个天大便宜,毫不犹豫的送给二人大半。

    自己落魄后,反观亲戚族人,全部趋之若鹜,只有王雨一直把他当哥们。

    因为他的关系,还连带把钟怜也当成了亲妹妹一般对待。

    “富贵哥,你后悔 吗?”

    王富贵怔怔出神之际,钟怜倚在富贵的肩上。

    “后悔什么。”

    “后悔救我!”

    “傻瓜,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王富贵没好气的骂道,伸手揉了揉钟怜干枯没有光泽的头发。

    当初,钟怜父母死于洪水之灾。

    钟怜在山中独自流浪的时候被一条半人高的黑色大狗袭击。

    脸上的伤疤也是由此而来。

    外出采野菜的自己虽然成功救下了她,但是也被黑色大狗咬中了右脚的小腿。

    回来后便大病不起。

    钟怜危急之中,找了一些草药给他敷上,从鬼门关上把他拉了回来。

    性命得以保全,但从此右脚落下了病根,成了一个瘸子。

    如果没有残疾,他也许是会过得好一点。

    那又怎样?好也好不到哪去,如今再坏也坏不到哪来。

    晚上,阴风呼啸,树影婆娑,时不时传来几声凄厉的鸟鸣。

    山间的晚风很吓人。

    “富贵哥,我怕。”

    黑色巨狗那尖锐的爪子,如阴霾笼罩她心头至今,挥之不去。

    “别怕,有我。”

    狭小的空间,两人在相互依偎中睡去。

    第二天,朝阳照常升起,王富贵如往常一样出去干活。

    晚上,从族长家领着肉汤,豁了大半在口中,就急忙往回赶。

    只是这次变故发生。

    “哟呵,你个死瘸子,倒是跑的挺快,这几天倒是让你逃了过去。”

    两个五大三粗的青年拦住了王富贵的去路。

    王富贵心中愤懑,这两个人和他一样都是孤儿,都是挑粪的,在这个部落中同属最底层,但是这两人占着自己身强力壮,合伙欺负其他人,抢夺劳动成果。

    二人尤其关照王富贵。

    同样是挑粪,干着被人唾弃的活,为什么你能有女人相陪。

    真是矮个子里出了个高个子,行行出状元。连挑粪都能形成优越感。

    “拿来吧你。”为首的青年伸手欲要抢夺王富贵的碗。

    王富贵惊怒交加,自是不肯。

    两人拉扯中,碗被打翻,汤汁洒了一地。

    “该死,你这个丧门星。”

    王富贵身材瘦小哪里是这两个精壮牲口的对手。

    青年小臂横冲,撞的王富贵仰翻在地,敢怒不敢言。

    他立马双手抱头,身体蜷缩一团。

    二人对其拳打脚踢,脚如弯刀,狠狠的踢中了王富贵的腰侧。

    腰间传来钻心的痛苦,王富贵死劲咬着牙,不肯叫出声。

    “呸,这缩头乌龟真能忍,我们走。”

    王富贵不叫也不求饶,为首的青年觉得这样子没意思,挪开踩在王富贵头上的脚,吐了一口痰。

    两人转身离开,王富贵颤颤巍巍的爬起身,捡起打翻的碗,将口中的汤汁吐出。

    “只是可惜了,洒了了小半。”

    澄澈无比的汤汁被红色的粘稠液体染上艳人的红。

    夜深人静,钟怜将头埋在王富贵胸口,手指轻轻抚摸身上的淤青。

    钟怜眼中含泪,带着哭腔,声音哀婉,道:“对不起,富贵哥。”

    她早就知道王富贵因为自己的原因格外受到了关照,却无能为力。

    王富贵:“没事,只要你还在就好。”

    两个人这么多年来同舟共济,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心中早已互相将对方当成了此生最重要的人。

    时间已经证明了一切,根本无须言语。

    洪水泛滥的世界里,载着你,我甘愿作舟。

    今夜少年初尝朱唇软。

    一个春秋过去了,王富贵精气神提高了不少,经常欺负他的两个青年在一次外出的时候跌落山崖,这使他当时振奋了很久。

    三个春秋在雨中完结,王雨为了王富贵与部落中的人交恶。

    部落中的人怀恨在心,设计害死王雨。王富贵听到这个消息后肝胆欲裂,除了钟怜,王雨就是他唯一的亲人。

    王富贵找王族长为王雨报仇,结果被拒之门外。

    又是两个春秋,这个夜晚,云重如铅,拦住了月辉洒落。

    阴阳相抱,黑白双鱼,首衔尾连,风中轻颤,流水娟娟,从此阴阳圆缺。

    三个春秋弹指而过,鲧退治四方凶兽,威名远播,王富贵依然行动不便,随着时间也长成了一个身材健壮的英俊青年。

    两载春秋飞逝,王富贵的生活蒸蒸日上,自从鲧征讨完凶猛的恶兽,山野从林间小兽开始繁衍生息。

    瘸腿的他也能靠一些简易的陷阱时常开荤。

    如今还准备抓住一些牲畜幼崽饲养,过些岁月收获。

    最重要的事是他这个二人小家庭即将要添一名新成员。

    钟怜怀孕两个月了。

    “怜,你怀孕了就不要出去走动了。”

    “富贵,你腿脚不便,翻山越岭干不来,这事只能我去,而且我们孩子快出生了,得尽早做些准备。”

    “那我陪你一起去。”

    “不用,你得守好家,以防你那些恶亲戚使坏,他们现在眼馋着我们呢!”

    “哎呀,不用担心,鲧大人无双盖世,退治走山间野兽,不会有危险的。”钟怜踮起脚尖,朱唇相印。

    钟怜从旭日东升出发,直到黄昏迟暮,也不见归来。

    王富贵坐立不安,望眼欲穿。

    “都现在这个点了,你媳妇只怕已经被吃光了。”

    “你这个丧门星,可别牵扯我们家。”

    “大壮,你找死啊,你敢跟去,以后就别想见我们娘俩。”

    他再也等不住,进入王氏部落,求部落里的壮年帮助自己跨越山脉去寻找钟怜,结果换来一阵冷嘲热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