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狼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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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瓜——大西瓜——”罗灵灵站在藏经楼第三层的门口大声唤道。巨象山藏经楼的最高几层只有尊者级别的才能上去览阅,而石退是唯一得到林谷轩特批可以进入四、五层的小行者。
石退自从白城归来,一不见练功,二不见再外出任务,天天就窝在藏经楼里当一个十足的书虫。
藏经楼三层以上,是巨象山最为人迹罕至的地方,每日还有两名尊者把守门卡。这里的空气里弥漫着陈年积灰和腐朽纸张的味道,一座座高耸的书架堆满泛黄卷边的古籍与卷轴,书架顶端沉入黑暗之中,不见踪影。
“大西瓜!”罗灵灵扯开嗓子,震得灰尘扑扑而下。
“哎呀,什么事啊?”从狭窄的书架过道里端探出灰头土脸的石退。
“什么什么事情,吃晚餐了,大家都在等你呢!”灵灵叉腰道。
“都晚上了啊,这一天真快!”石退慢慢的从书架挤了出来,手上还捏着一卷黄纸,一路灰尘飞扬,惹得灵灵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
两人并肩回到石退居住的茅屋前,却见茅屋外灯火通明,欢笑连连,聚集了一大帮年轻人。石退愣了愣,灵灵提醒他:“你忘记了,明天是休课日吗?”
石退不禁叹了口气。巨象山每隔二十天有一天休课日,休课日不用上课,不用做功。而自从白城回来,叶浩、黛丽丝、苏仰山等人,每到休课日的前晚,就自带酒食,跑到石退的茅屋前来聚会。年青人喜爱交朋友,一个带一个,越聚越多,竟然成了巨象山年轻一辈们的惯例。
罗灵灵看着石退发愣,一把拽过他的手快步扎进人群中:“也是,你每天都是休课日,也记不住这些!”
“石哥!”,“石哥!”许多一级二级三级弟子,见到石退归来,纷纷拱手作礼。晋级门试一战,石退更是名声大噪,再加上本就年长,只有罗灵灵一如既往称呼他为“大西瓜”,其他的人都学着苏仰山、叶浩等人叫上石哥了。
巨象山虽然海纳百川,招收弟子不分贵贱,但有一定家庭背景的豪门子弟不在少数,故大家带来的美酒珍馐,都十分丰盛。几张黑色的羊毛毯子,围绕着篝火席地铺开,上面摆满了大家自带的佳酿美肴,有韭菜烤就的牦牛腿、蘸上蜂蜜的烤鹅,撒着茴香、胡椒粉的盐水鸭,垒得像小山包一样的熏烤面包和燕麦炊饼,切得五颜六色的水果拼盘,一大杯一大杯上面漂浮着雪白的奶油还加了香料的特制青稞酒。酒杯在年轻人的手中传来传去,美酒和欢笑从咽喉蜿蜒而下。
蹦蹦跳跳的灵灵,扯着愁眉苦脸石退穿过众人,来到席上就坐,叶浩递过一杯美酒道:“哈哈,石哥,喝起!“
石退微微一笑,接过酒杯,一仰脖子,口几乎不经过舌头,直接倒入咽喉。草原上的人都是如此豪饮,只有这种姿势倒酒,才是好汉,才是英雄。
“好!”大家鼓掌喝彩。
跟着熟悉的人,黛丽丝,苏仰山,谭燕儿也相继过来敬酒,石退也不推辞,酒到杯空,一点也不含糊,在众人的轮番攻势下,很快他就眼花耳热起来。毕竟哪有喝不醉人的酒呢?
相比之下,灵灵更是一个十分好酒的姑娘,一坐上席来,就自动东拉西拽,吆五喝六,主动和众人推杯换盏,她瞥见石退有点招架不住,就频频顺手抢过他的酒杯,帮他一口干之,海量非凡,瞧得一干子弟咋舌不下。
篝火熊熊、人影幢幢、笑语晏晏、觥筹交错,大家酒酣肉糜之余,同声举杯:“说一个,说一个!”声音一浪盖过一浪,甚至引得在一旁大啃骨头的海蓝兽萝卜丝,也丢下羊腿,引颈而嚎!
原来,每次这种休课日的露天聚会,石退都会趁着酒兴讲讲草原的故事。那些稀奇古怪、引人入胜的故事也是吸引大家前来相聚的重要原因,甚至成了巨象山弟子们翘首以盼的一个固定娱乐项目。
在邀请声中,石退值得举杯站起来,弯弯腰向各位同门致谢:“我本是草原上一个普通的牧羊人,部落迁徙辗转间,总会交流一些道听途说的事情,既然大家爱听,我就讲讲吧。上次我们去草原猎杀斑斓豹,就碰见过万狼过境的场景,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狼的故事吧!”叶浩等人想起当日那触目惊心的场面,都不禁心中发悸,大家也慢慢安静下来,专心聆听。
石退不紧不慢道:“若论单个的战力,草原上无论狮虎豹熊,甚至是些食草类的动物比如野牛,野马,都能胜过狼的力量,但只要是群体作战,狼群就堪称草原霸主了。因为他们能因不同时势、不同需要,时而分散,时而聚合,有时候两三只,有时候十几只,有时候能成百上千,协同作战,统一号令。饥饿迫使他们对目标始终如一,坚持不懈。
若遇见强大的野牛群,狼群会慢慢潜行跟随,经过几天的观察,头狼会锁定其中一只比较老弱的目标,发出攻击指令。狼群里负责猎杀的,总是身强力壮的青年狼,俗称“剑狼”。它们往往分段设伏,待锁定的猎物靠近,从草窠石缝中射出,或是一口,或是一爪,中与不中,立即撤走。
野牛群开始总会奋起反攻,“剑狼”们总是东一只,西一只的四散逃逸。等野牛群疲惫厌倦,继续前进。“剑狼”继续瞄准同一只猎物,发动进攻,周而复始,连绵不绝。几天下来,或者更长的时间,那只被头狼挑中的猎物,伤痕虽然有深有浅,无一致命,但却累累无数,全身密布,慢慢的衰弱下去。更痛苦的是整个野牛群都随时紧张,不能眠也不能休,连喝水进食都不得安宁。
自私的野牛群也对天天保护这个弱小的同伴失去耐心,甚至像躲避瘟疫样,故意孤立它。牛群越走越快,越行越远,任由这个受伤的同伴嘶鸣哀求,充耳不闻。落单的野牛,一瘸一拐,妄想还能跟上自己的队伍,但殊不知队伍已经抛弃了它。它再也听不到任何熟悉的声音,闻不到任何熟悉的味道。
这时候,草丛的狼眼慢慢出现,一只、两只、三只……在重重死亡之眼的注视下,野牛漫无目的,挣扎前行。狼王出现了,它默默的观察猎物,作出最后的判断,它一步一步,带着死亡的气息,趋近野牛,最后一跃而起,拖住野牛的喉管,群狼攒动,纷纷扑击……庞大的野牛,就这么倒下了,眼里尽是绝望和不解,亲父亲母亲兄亲弟为何就这么舍它而去?……”
“啊……”巨象山的很多女孩子听到这不禁感到阵阵心惊。
石退将杯中酒一口吞下,道:“以小搏大,以弱胜强,谋定而动,避其锋芒,一击则退,锲而不舍……从狼的战斗法则中,我们更应该理解领悟一些团队作战的精要!”
“这么说,狼是很有智慧的动物啦?”叶浩将石退的酒杯斟满。
石退微微一笑:“所谓智慧,在我看来,无非是生存之道。世上万物,若存在,便有道。狼群所有的抉择、判断、智慧都是在每一场生死考验中获得的。
狼群横渡雪原,朔风刮石,天地昏暗。它们总是一线而行,首尾相衔,身体最强壮的总是走在第一个,依次排队,弱者、老者居后,当第一只狼顶风支撑不下去,就会自动换至队伍末位,恢复体力。本来排名第二的狼则义不容辞的顶上头位,带大家前行。就这样交替有序,它们总能一只不落的穿过恶劣的莽莽雪原:它们明白互持互助,才能生生不息的道理!”
“它们有智慧,有团队,那它们会有情感吗?”罗灵灵眨巴着俏丽的大眼睛道。
石退一怔,摇晃手中酒杯,盯着那荡漾的波纹,半响,才道:“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这个故事是个姓邓的老农户告诉我的。
两只狼。他们在风雪中慢慢走着。他和她,他们是两只狼。他的个子很大,很结实,刀条耳,目光炯炯有神,牙齿坚硬有力。她则完全不一样,她个子小巧,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有一种小南风般朦胧的雾气,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似的。他的风格是山的样子,她的风格是水的样子。
刚才因为她故意捣乱,有只兔子在他们的面前眼巴巴地跑掉了。
他是在她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征服了她的。然后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整整9年。这期间,她曾一次次地把他从血气冲天的战场上拖下来,把伤痕累累昏迷不醒的他拖进荒僻的山洞里,用舌头舔他的伤口,舔净他伤口的血迹把弓矢的箭头或者凶猛的敌人的骨头渣子清理干净,然后,从高坡上风也似的冲下去,去追捕獐獾,用嶂脐和獾油为他涂抹伤口。做完这一切后,她就在他的身边卧下,整日整夜的,一动不动。
但是,更多的时候,是由他来看顾她的。他们得去无休无止地追逐自己的食物,得与同伴拼死拼活地争夺地盘,得提防比自己强大的凶猛的对手的袭击,还得随时警惕来自人类的敌视。这真的很难,有时候他简直累坏了。他总是伤痕累累,疲于应战。
而她呢,却象个不安分的惹事包,老是在天敌之外不断地给他增添更多的麻烦。她太好奇而且有着过分的快乐的天性。她甚至以制造那些惊心动魄险象环声的麻烦为乐事。他只得不断地与环境和强大的敌手抗争。他怒气冲天,一次又一次深入绝境,把她从厄运之中拯救出来。他在那个时候简直就象一个威风凛凛的战神,没有任何对手可以扼制住他。
他的成功和荣誉也差不多全是由她创造出来的。没有她的任性,他只会是一只普通的狼。
“大西瓜——大西瓜——”罗灵灵站在藏经楼第三层的门口大声唤道。巨象山藏经楼的最高几层只有尊者级别的才能上去览阅,而石退是唯一得到林谷轩特批可以进入四、五层的小行者。
石退自从白城归来,一不见练功,二不见再外出任务,天天就窝在藏经楼里当一个十足的书虫。
藏经楼三层以上,是巨象山最为人迹罕至的地方,每日还有两名尊者把守门卡。这里的空气里弥漫着陈年积灰和腐朽纸张的味道,一座座高耸的书架堆满泛黄卷边的古籍与卷轴,书架顶端沉入黑暗之中,不见踪影。
“大西瓜!”罗灵灵扯开嗓子,震得灰尘扑扑而下。
“哎呀,什么事啊?”从狭窄的书架过道里端探出灰头土脸的石退。
“什么什么事情,吃晚餐了,大家都在等你呢!”灵灵叉腰道。
“都晚上了啊,这一天真快!”石退慢慢的从书架挤了出来,手上还捏着一卷黄纸,一路灰尘飞扬,惹得灵灵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
两人并肩回到石退居住的茅屋前,却见茅屋外灯火通明,欢笑连连,聚集了一大帮年轻人。石退愣了愣,灵灵提醒他:“你忘记了,明天是休课日吗?”
石退不禁叹了口气。巨象山每隔二十天有一天休课日,休课日不用上课,不用做功。而自从白城回来,叶浩、黛丽丝、苏仰山等人,每到休课日的前晚,就自带酒食,跑到石退的茅屋前来聚会。年青人喜爱交朋友,一个带一个,越聚越多,竟然成了巨象山年轻一辈们的惯例。
罗灵灵看着石退发愣,一把拽过他的手快步扎进人群中:“也是,你每天都是休课日,也记不住这些!”
“石哥!”,“石哥!”许多一级二级三级弟子,见到石退归来,纷纷拱手作礼。晋级门试一战,石退更是名声大噪,再加上本就年长,只有罗灵灵一如既往称呼他为“大西瓜”,其他的人都学着苏仰山、叶浩等人叫上石哥了。
巨象山虽然海纳百川,招收弟子不分贵贱,但有一定家庭背景的豪门子弟不在少数,故大家带来的美酒珍馐,都十分丰盛。几张黑色的羊毛毯子,围绕着篝火席地铺开,上面摆满了大家自带的佳酿美肴,有韭菜烤就的牦牛腿、蘸上蜂蜜的烤鹅,撒着茴香、胡椒粉的盐水鸭,垒得像小山包一样的熏烤面包和燕麦炊饼,切得五颜六色的水果拼盘,一大杯一大杯上面漂浮着雪白的奶油还加了香料的特制青稞酒。酒杯在年轻人的手中传来传去,美酒和欢笑从咽喉蜿蜒而下。
蹦蹦跳跳的灵灵,扯着愁眉苦脸石退穿过众人,来到席上就坐,叶浩递过一杯美酒道:“哈哈,石哥,喝起!“
石退微微一笑,接过酒杯,一仰脖子,口几乎不经过舌头,直接倒入咽喉。草原上的人都是如此豪饮,只有这种姿势倒酒,才是好汉,才是英雄。
“好!”大家鼓掌喝彩。
跟着熟悉的人,黛丽丝,苏仰山,谭燕儿也相继过来敬酒,石退也不推辞,酒到杯空,一点也不含糊,在众人的轮番攻势下,很快他就眼花耳热起来。毕竟哪有喝不醉人的酒呢?
相比之下,灵灵更是一个十分好酒的姑娘,一坐上席来,就自动东拉西拽,吆五喝六,主动和众人推杯换盏,她瞥见石退有点招架不住,就频频顺手抢过他的酒杯,帮他一口干之,海量非凡,瞧得一干子弟咋舌不下。
篝火熊熊、人影幢幢、笑语晏晏、觥筹交错,大家酒酣肉糜之余,同声举杯:“说一个,说一个!”声音一浪盖过一浪,甚至引得在一旁大啃骨头的海蓝兽萝卜丝,也丢下羊腿,引颈而嚎!
原来,每次这种休课日的露天聚会,石退都会趁着酒兴讲讲草原的故事。那些稀奇古怪、引人入胜的故事也是吸引大家前来相聚的重要原因,甚至成了巨象山弟子们翘首以盼的一个固定娱乐项目。
在邀请声中,石退值得举杯站起来,弯弯腰向各位同门致谢:“我本是草原上一个普通的牧羊人,部落迁徙辗转间,总会交流一些道听途说的事情,既然大家爱听,我就讲讲吧。上次我们去草原猎杀斑斓豹,就碰见过万狼过境的场景,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狼的故事吧!”叶浩等人想起当日那触目惊心的场面,都不禁心中发悸,大家也慢慢安静下来,专心聆听。
石退不紧不慢道:“若论单个的战力,草原上无论狮虎豹熊,甚至是些食草类的动物比如野牛,野马,都能胜过狼的力量,但只要是群体作战,狼群就堪称草原霸主了。因为他们能因不同时势、不同需要,时而分散,时而聚合,有时候两三只,有时候十几只,有时候能成百上千,协同作战,统一号令。饥饿迫使他们对目标始终如一,坚持不懈。
若遇见强大的野牛群,狼群会慢慢潜行跟随,经过几天的观察,头狼会锁定其中一只比较老弱的目标,发出攻击指令。狼群里负责猎杀的,总是身强力壮的青年狼,俗称“剑狼”。它们往往分段设伏,待锁定的猎物靠近,从草窠石缝中射出,或是一口,或是一爪,中与不中,立即撤走。
野牛群开始总会奋起反攻,“剑狼”们总是东一只,西一只的四散逃逸。等野牛群疲惫厌倦,继续前进。“剑狼”继续瞄准同一只猎物,发动进攻,周而复始,连绵不绝。几天下来,或者更长的时间,那只被头狼挑中的猎物,伤痕虽然有深有浅,无一致命,但却累累无数,全身密布,慢慢的衰弱下去。更痛苦的是整个野牛群都随时紧张,不能眠也不能休,连喝水进食都不得安宁。
自私的野牛群也对天天保护这个弱小的同伴失去耐心,甚至像躲避瘟疫样,故意孤立它。牛群越走越快,越行越远,任由这个受伤的同伴嘶鸣哀求,充耳不闻。落单的野牛,一瘸一拐,妄想还能跟上自己的队伍,但殊不知队伍已经抛弃了它。它再也听不到任何熟悉的声音,闻不到任何熟悉的味道。
这时候,草丛的狼眼慢慢出现,一只、两只、三只……在重重死亡之眼的注视下,野牛漫无目的,挣扎前行。狼王出现了,它默默的观察猎物,作出最后的判断,它一步一步,带着死亡的气息,趋近野牛,最后一跃而起,拖住野牛的喉管,群狼攒动,纷纷扑击……庞大的野牛,就这么倒下了,眼里尽是绝望和不解,亲父亲母亲兄亲弟为何就这么舍它而去?……”
“啊……”巨象山的很多女孩子听到这不禁感到阵阵心惊。
石退将杯中酒一口吞下,道:“以小搏大,以弱胜强,谋定而动,避其锋芒,一击则退,锲而不舍……从狼的战斗法则中,我们更应该理解领悟一些团队作战的精要!”
“这么说,狼是很有智慧的动物啦?”叶浩将石退的酒杯斟满。
石退微微一笑:“所谓智慧,在我看来,无非是生存之道。世上万物,若存在,便有道。狼群所有的抉择、判断、智慧都是在每一场生死考验中获得的。
狼群横渡雪原,朔风刮石,天地昏暗。它们总是一线而行,首尾相衔,身体最强壮的总是走在第一个,依次排队,弱者、老者居后,当第一只狼顶风支撑不下去,就会自动换至队伍末位,恢复体力。本来排名第二的狼则义不容辞的顶上头位,带大家前行。就这样交替有序,它们总能一只不落的穿过恶劣的莽莽雪原:它们明白互持互助,才能生生不息的道理!”
“它们有智慧,有团队,那它们会有情感吗?”罗灵灵眨巴着俏丽的大眼睛道。
石退一怔,摇晃手中酒杯,盯着那荡漾的波纹,半响,才道:“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这个故事是个姓邓的老农户告诉我的。
两只狼。他们在风雪中慢慢走着。他和她,他们是两只狼。他的个子很大,很结实,刀条耳,目光炯炯有神,牙齿坚硬有力。她则完全不一样,她个子小巧,鼻头黑黑的,眼睛始终潮润着,有一种小南风般朦胧的雾气,在一潭秋水之上悬浮着似的。他的风格是山的样子,她的风格是水的样子。
刚才因为她故意捣乱,有只兔子在他们的面前眼巴巴地跑掉了。
他是在她还是少年的时候就征服了她的。然后他们在一起相依为命,共同生活了整整9年。这期间,她曾一次次地把他从血气冲天的战场上拖下来,把伤痕累累昏迷不醒的他拖进荒僻的山洞里,用舌头舔他的伤口,舔净他伤口的血迹把弓矢的箭头或者凶猛的敌人的骨头渣子清理干净,然后,从高坡上风也似的冲下去,去追捕獐獾,用嶂脐和獾油为他涂抹伤口。做完这一切后,她就在他的身边卧下,整日整夜的,一动不动。
但是,更多的时候,是由他来看顾她的。他们得去无休无止地追逐自己的食物,得与同伴拼死拼活地争夺地盘,得提防比自己强大的凶猛的对手的袭击,还得随时警惕来自人类的敌视。这真的很难,有时候他简直累坏了。他总是伤痕累累,疲于应战。
而她呢,却象个不安分的惹事包,老是在天敌之外不断地给他增添更多的麻烦。她太好奇而且有着过分的快乐的天性。她甚至以制造那些惊心动魄险象环声的麻烦为乐事。他只得不断地与环境和强大的敌手抗争。他怒气冲天,一次又一次深入绝境,把她从厄运之中拯救出来。他在那个时候简直就象一个威风凛凛的战神,没有任何对手可以扼制住他。
他的成功和荣誉也差不多全是由她创造出来的。没有她的任性,他只会是一只普通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