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真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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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姑娘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翻了个白眼,不客气地道:“你谁啊?”
男子没有说话,声线沙哑却透出几分危险,好似一只华贵高傲的猫:“你最好不要知道。”
“那您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啊。”夏姑娘搅拌了一下锅里的鱼,清水已经变白,又撒了几片菜叶子进去,香气四溢,挑逗人的味蕾。
只是这香味中却夹杂着一股子怪味儿,起初夏姑娘以为是破铁罐的铁锈捣的鬼,可当她的视线不小心移到了身侧衣角的时候,这才明白,那人根本不是穿的红衣,而是血衣!
“阁下大人不记小人过,这一锅鱼汤,全给您,您慢用,小的先走了。”夏姑娘可不傻,那人面色如常,根本不像是受过伤的人,而他浑身上下染着血,定是杀了不少人,和这种危险角色待在一起是嫌命太长了吧。
说完这话夏姑娘便脚底抹油准备溜,按照惯例为了不被人发现,通常会把目击到自己行踪的人杀人灭口,可夏姑娘跑了一小段儿距离后那人依旧坐在河边,一副懒洋洋的模样,似乎压根儿就没把她放在心上。
夏姑娘皱眉,心道这不符合逻辑。
便不怕死地又回去了,毕竟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个人在树林子里乱走也不安全,更何况若是走了,她就得另起炉灶重新钓鱼来填饱肚子了。
“不走了?”那人盯着锅里翻滚的鱼,眼皮子都不抬一下。
夏姑娘取下锅放在一边等锅边的温度降下来再喝,毕竟荒郊野外的,能找到铁罐子就不错了,哪还有多余的碗来用。
等待的空档,夏姑娘便开始和他攀话:“你若是要杀我早就杀了,不至于我跑了那么远你都不动。”
“哼,你倒是聪明。”男子看了一眼她的包袱,问,“把你的男装给我。”
“你怎么知道我有?”夏姑娘说完这话便后悔了,想不给他衣服也只能给了。
不客气地抢了她的包袱过来,脱掉身上染血的外衣,换上夏姑娘的白袍,这才又慵懒地坐了下来,回答了她方才的问题:“女子孤身一人在外,总会备上男装以防被袭,更何况,还是你这种不会武功的深闺女子。”
见她不说话,男子便自顾自地猜测起来:“可是为了情郎和家中闹翻,说好了与他私奔,他却未来赴约?”
夏姑娘翻了个白眼,这么俗的桥段,酸得她牙根子都发麻了。“像你这种娇小姐还是回去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好,一个人漂泊在外若是被卖进窑子你会后悔的。”
见她压根就不害怕,男子眯起眼睛,拉长声线威胁道,“正好,我手头有点紧......”
夏姑娘二话不说,将钱袋上交。
“你倒是有趣。”男子轻轻笑了,不客气地拿过她的钱袋,又端起那锅鱼汤,自顾自地吃起来。
夏姑娘眼见着一锅汤没了底,忍不住小声抱怨:“说好了一人一半。”
男子放下锅,恬不知耻地说:“这是我给你上的江湖第一课,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夏姑娘瘪瘪嘴,没有说话。
起身拿出三根银针,男子说这是送给她的礼物:“这三根针上都涂了剧毒,无论戳在什么地方都能致命,江湖险恶,还是早些回家吧。”
说完这话,男子便如鬼魅般消失在夜色里。
而远处,似乎响起了孤狼的嚎叫。
现代很少见到野兽,可这里是古代,荒山野岭自然是野兽出没的最佳地点。
说不害怕那是假的,夏姑娘赶紧爬上树,也不管肚子饿不饿了,反正野狼们的肚子可是饿着的呢,她可不能成为谁的盘中餐。
用火符将大树周围燃起烈火,足足围了三四圈她才敢安心入睡。
因为肚子太饿,夏姑娘第二日天蒙蒙亮的时候便被饿醒了,摸了摸怀里的银票和信物,这才跳下树朝远离百月山的地方走去。
现下正值春日,河畔杨柳徐徐,落英缤纷。
一路走一路吃一路看,夏姑娘觉得这地方可比莲香城美多了,不仅美食多,就连山清水秀的风景也像是用美图秀秀P过一样。这还只是城外的郊区,夏姑娘一路走到城门口,看到洛雪城三个大字和气派的城门时,不得不感叹宁安那个年代的落后。仙人给她的记事簿上说,男主凤九邪在武林大会的时候绑走了夏夕雾,只为了威胁剑圣交还魔教的血玉。天之骄女的夏夕雾从来都是被人追求的,第一次遇见对自己态度恶劣的凤九邪顿时觉得他好特别,便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他。
夏姑娘当时看到此处,只一身恶寒地摇了摇头:“还真是抖M属性作祟,外加斯德哥尔蒙效应啊。”
可问题是凤九邪也是个抖M,主动送上门来的人不要,偏喜欢上了对他冷眉相对的女主李楚柔。忘了说,这一世,李楚柔是某个剑客的遗孤,从小行侠仗义云游四海,听说凤九邪是人人畏惧的魔教少主,便伙同江湖人士一起去讨伐他,而被人打伤的凤九邪一路逃逸,却被运气极好的女主给推下了悬崖,由于惯性,女主也被拖了下去,两人在悬崖下一来二去便日久生情。
至于炮灰女配夏夕雾,被凤九邪捉去的时候没死,毕竟她对凤九邪是真心真意的好,不仅写书信劝剑圣把血玉还给他,甚至百月派的人来救她的时候她也以身相护,这才给凤九邪逃走的机会。
凤九邪是记她这份情的,可最后却在女主三言两语的劝说下一起血洗了百月派,老少妇孺一个都不放过。因为女主的爹曾是百月派的弟子,鬼迷心窍地偷走秘籍送给魔教,还帮着魔教给夏夕雾的娘下毒,只因为他迷上了魔教的女弟子。护妻狂魔剑圣自然不会饶他一命,一直记着杀父之仇的女主隐忍多年,最终报仇雪恨,和男主过上了神仙眷侣的生活。
看完记事簿,夏姑娘心里堵着一口恶气,总觉得上一世收拾李楚柔收拾得不够。
上一世只是一纸休书,这一世却是要杀她全家,逆袭任务是不是难度升级了?
想起画面里黎川和李楚柔翻云覆雨时说的那番话,夏姑娘便恨不得冲进去手撕了那对狗男女。被渣男贱女踩在脚底下的日子,她决不再重温!(未完待续。)
夏姑娘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翻了个白眼,不客气地道:“你谁啊?”
男子没有说话,声线沙哑却透出几分危险,好似一只华贵高傲的猫:“你最好不要知道。”
“那您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啊。”夏姑娘搅拌了一下锅里的鱼,清水已经变白,又撒了几片菜叶子进去,香气四溢,挑逗人的味蕾。
只是这香味中却夹杂着一股子怪味儿,起初夏姑娘以为是破铁罐的铁锈捣的鬼,可当她的视线不小心移到了身侧衣角的时候,这才明白,那人根本不是穿的红衣,而是血衣!
“阁下大人不记小人过,这一锅鱼汤,全给您,您慢用,小的先走了。”夏姑娘可不傻,那人面色如常,根本不像是受过伤的人,而他浑身上下染着血,定是杀了不少人,和这种危险角色待在一起是嫌命太长了吧。
说完这话夏姑娘便脚底抹油准备溜,按照惯例为了不被人发现,通常会把目击到自己行踪的人杀人灭口,可夏姑娘跑了一小段儿距离后那人依旧坐在河边,一副懒洋洋的模样,似乎压根儿就没把她放在心上。
夏姑娘皱眉,心道这不符合逻辑。
便不怕死地又回去了,毕竟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个人在树林子里乱走也不安全,更何况若是走了,她就得另起炉灶重新钓鱼来填饱肚子了。
“不走了?”那人盯着锅里翻滚的鱼,眼皮子都不抬一下。
夏姑娘取下锅放在一边等锅边的温度降下来再喝,毕竟荒郊野外的,能找到铁罐子就不错了,哪还有多余的碗来用。
等待的空档,夏姑娘便开始和他攀话:“你若是要杀我早就杀了,不至于我跑了那么远你都不动。”
“哼,你倒是聪明。”男子看了一眼她的包袱,问,“把你的男装给我。”
“你怎么知道我有?”夏姑娘说完这话便后悔了,想不给他衣服也只能给了。
不客气地抢了她的包袱过来,脱掉身上染血的外衣,换上夏姑娘的白袍,这才又慵懒地坐了下来,回答了她方才的问题:“女子孤身一人在外,总会备上男装以防被袭,更何况,还是你这种不会武功的深闺女子。”
见她不说话,男子便自顾自地猜测起来:“可是为了情郎和家中闹翻,说好了与他私奔,他却未来赴约?”
夏姑娘翻了个白眼,这么俗的桥段,酸得她牙根子都发麻了。“像你这种娇小姐还是回去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好,一个人漂泊在外若是被卖进窑子你会后悔的。”
见她压根就不害怕,男子眯起眼睛,拉长声线威胁道,“正好,我手头有点紧......”
夏姑娘二话不说,将钱袋上交。
“你倒是有趣。”男子轻轻笑了,不客气地拿过她的钱袋,又端起那锅鱼汤,自顾自地吃起来。
夏姑娘眼见着一锅汤没了底,忍不住小声抱怨:“说好了一人一半。”
男子放下锅,恬不知耻地说:“这是我给你上的江湖第一课,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夏姑娘瘪瘪嘴,没有说话。
起身拿出三根银针,男子说这是送给她的礼物:“这三根针上都涂了剧毒,无论戳在什么地方都能致命,江湖险恶,还是早些回家吧。”
说完这话,男子便如鬼魅般消失在夜色里。
而远处,似乎响起了孤狼的嚎叫。
现代很少见到野兽,可这里是古代,荒山野岭自然是野兽出没的最佳地点。
说不害怕那是假的,夏姑娘赶紧爬上树,也不管肚子饿不饿了,反正野狼们的肚子可是饿着的呢,她可不能成为谁的盘中餐。
用火符将大树周围燃起烈火,足足围了三四圈她才敢安心入睡。
因为肚子太饿,夏姑娘第二日天蒙蒙亮的时候便被饿醒了,摸了摸怀里的银票和信物,这才跳下树朝远离百月山的地方走去。
现下正值春日,河畔杨柳徐徐,落英缤纷。
一路走一路吃一路看,夏姑娘觉得这地方可比莲香城美多了,不仅美食多,就连山清水秀的风景也像是用美图秀秀P过一样。这还只是城外的郊区,夏姑娘一路走到城门口,看到洛雪城三个大字和气派的城门时,不得不感叹宁安那个年代的落后。仙人给她的记事簿上说,男主凤九邪在武林大会的时候绑走了夏夕雾,只为了威胁剑圣交还魔教的血玉。天之骄女的夏夕雾从来都是被人追求的,第一次遇见对自己态度恶劣的凤九邪顿时觉得他好特别,便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他。
夏姑娘当时看到此处,只一身恶寒地摇了摇头:“还真是抖M属性作祟,外加斯德哥尔蒙效应啊。”
可问题是凤九邪也是个抖M,主动送上门来的人不要,偏喜欢上了对他冷眉相对的女主李楚柔。忘了说,这一世,李楚柔是某个剑客的遗孤,从小行侠仗义云游四海,听说凤九邪是人人畏惧的魔教少主,便伙同江湖人士一起去讨伐他,而被人打伤的凤九邪一路逃逸,却被运气极好的女主给推下了悬崖,由于惯性,女主也被拖了下去,两人在悬崖下一来二去便日久生情。
至于炮灰女配夏夕雾,被凤九邪捉去的时候没死,毕竟她对凤九邪是真心真意的好,不仅写书信劝剑圣把血玉还给他,甚至百月派的人来救她的时候她也以身相护,这才给凤九邪逃走的机会。
凤九邪是记她这份情的,可最后却在女主三言两语的劝说下一起血洗了百月派,老少妇孺一个都不放过。因为女主的爹曾是百月派的弟子,鬼迷心窍地偷走秘籍送给魔教,还帮着魔教给夏夕雾的娘下毒,只因为他迷上了魔教的女弟子。护妻狂魔剑圣自然不会饶他一命,一直记着杀父之仇的女主隐忍多年,最终报仇雪恨,和男主过上了神仙眷侣的生活。
看完记事簿,夏姑娘心里堵着一口恶气,总觉得上一世收拾李楚柔收拾得不够。
上一世只是一纸休书,这一世却是要杀她全家,逆袭任务是不是难度升级了?
想起画面里黎川和李楚柔翻云覆雨时说的那番话,夏姑娘便恨不得冲进去手撕了那对狗男女。被渣男贱女踩在脚底下的日子,她决不再重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