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兄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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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馆里挤满了人,地上放着一个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血肉模糊的人。虽然看不清他的容貌,但是,从他的发型、纹身以及其他一些体貌特征勉强可以辨别出,受伤的人就是火华哥。
“老神仙!求求你救救我们老大!只要你能把他救活,叫我们做什么都行!”为首的小混混哭着哀求道。
“我不医街痞恶霸是妇孺皆知的事,你们赶紧把人抬走,别放在我这里挺尸,晦气!”老疯子挥动着手里的扫把往出撵人,小混混不死心地说道:“老家伙,别给脸不要脸!我们老大要是出了事,我烧你房子!”
老疯子一听这话,立刻火冒三丈,气得直跺脚,也顾不得平时的斯文医者形象,对着小混混破口大骂道:“你个小王八羔子,竟然威胁我,我就不治他,你能把我怎么样?你们这些街痞恶霸,平时仗势欺人,恶贯满盈,如今这一切,都是你们自己做下的孽!你们这些恶人,不引以为戒,反倒继续变本加厉!想逼着我救他?没门!”
局面越来越僵,任其发展下去,吃亏的还是我们。
我赶紧过去解围道:“这位小哥,不是我们不救人,是这人伤得太重,我们没那个本事救!我劝你们,赶紧把人送到医院去,别在这里耽误时间!”
“放屁!你以为我们不想啊?整个西城的医院都被姓洪的控制,他们不肯收我们老大入院,没人为他看病。我们也是迫不得已,才来这里找你们。今天,你们救也得救,不救也得救。我们老大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就叫你们陪葬!”
“对!陪葬!”
满屋子的小弟都跟着起哄,看他们急红了眼的架势,好像真心关心他们老大的死活。
老疯子也是个犟脾气,死活不肯医治火华哥。没办法,只好我自己出手,诊脉,开方,下药,针灸。
所有事都由我自己来搞定,老疯子就坐在旁边看热闹,好像这事和他没什么相干似的。
忙忙活活半天,总算是没让火华哥咽气。他伤得的确很重,但还不至于要命,失血得到控制之后,这条命就算从死亡线上爬回来了。
闲暇之余,我向火华哥的小弟打听火华哥受伤经过,这位小弟念着我救了他们老大,对我倒是也没隐瞒。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火华哥用U盘算计洪爷的事,到底还是被有心人泄漏给洪爷。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久,洪爷哪里吃过这种亏,他纠结手下小弟,用计将火华哥引到事先布置好的陷阱中,打算要他的命。
要不是火华哥的小弟忠心,冒死回去搬救兵前去应援,火华哥怕是早就死在洪爷的乱棍之下了。
我问火华哥的小弟:“你们连洪爷都敢得罪,真不怕死吗?”
“怕!当然怕!可老大平时待我们这些孤儿不薄,从来没让我们渴着饿着冻着,他有事,我们不能不帮。”
“对!要是没有老大资助孤儿院,我们这些人早就喂狗了!老大的命就是我们的命,谁动老大我们就和他拼命。”
“您现在是老大的救命恩人,就是我们的救命恩人,请受我们大伙儿一拜!”
也不知道谁喊了这么一嗓子,屋子里的人齐刷刷地跪下,就差三拜九叩了。
“我就是个中医小学徒,你们这样我可担当不起。这样,你们的情谊我领了,先起来说话行吧?”我没办法做到挨个去扶他们,只能好言相劝,把他们先劝起来。
老疯子在一旁冷言道:“乌烟瘴气,不成体统!”
我心里挺感激老疯子,说到底,这是他的医馆,我是他的学徒,他要是拦着不让我治,我也不敢贸然行动。
他们闹的动静太大,火华哥被吵醒了。他这一醒,我正好有理由撵他们走。
“你们老大已经醒了,剩下的就是回去静养,按时吃药。医馆还要开门做生意,我就不留你们了。”我的逐客令委婉得当,成功劝走了火华哥的小弟们。
临走前,火华哥冲我竖起拇指,意思是向我致谢。
我心情其实挺复杂的,这小子先巴结我,又出卖我,差点害死我不说,自己也没捞着啥好果子吃。
最让我没想到的是,他的手下们对他的死忠,这是我在西城第一次看到“情义”二字。
从这点上看,火华哥应该也不完全是我想象中的那样。他应该还有我不知道的闪光的一面。
送走火华哥和他的小弟们,老疯子开始劈头盖脸数落我,指出我医治病人过程中的小毛病、小失误。我听得认真,记得仔细,为自己没酿成大祸而庆幸。
此后一段时间里,我早起晚睡,兢兢业业地苦读,平时认真观察老疯子看病的手法,总算把行医资格证考了下来。
火华哥病愈后,带着礼物登门致谢,奉我为救命恩人,坚持要带着兄弟们过来投靠我,奉我为老大。这次,我可没和他客气,直接叫他把火华社更名为“兄弟会”。
从此以后,我正式开启双面人的生活。白天是中医馆的学徒,晚上是兄弟会的老大。不,准确地说,是三重身份的生活。还有一个身份,是洪门的底层小头目。
我的短期目标很清晰,干掉金胖子,取而代之。至于长期目标嘛,就是让兄弟会在最短时间内成为西城第一大帮派,我要带着这股势力重返东城,和王振东一决高下。
混,也是一种人生。
带着这样的决心和愿望,我在西城扎下根基,不断努力,向自己的目标靠近。只是,我没想到的是,这会让我和裴清清愈行愈远。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医馆里挤满了人,地上放着一个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血肉模糊的人。虽然看不清他的容貌,但是,从他的发型、纹身以及其他一些体貌特征勉强可以辨别出,受伤的人就是火华哥。
“老神仙!求求你救救我们老大!只要你能把他救活,叫我们做什么都行!”为首的小混混哭着哀求道。
“我不医街痞恶霸是妇孺皆知的事,你们赶紧把人抬走,别放在我这里挺尸,晦气!”老疯子挥动着手里的扫把往出撵人,小混混不死心地说道:“老家伙,别给脸不要脸!我们老大要是出了事,我烧你房子!”
老疯子一听这话,立刻火冒三丈,气得直跺脚,也顾不得平时的斯文医者形象,对着小混混破口大骂道:“你个小王八羔子,竟然威胁我,我就不治他,你能把我怎么样?你们这些街痞恶霸,平时仗势欺人,恶贯满盈,如今这一切,都是你们自己做下的孽!你们这些恶人,不引以为戒,反倒继续变本加厉!想逼着我救他?没门!”
局面越来越僵,任其发展下去,吃亏的还是我们。
我赶紧过去解围道:“这位小哥,不是我们不救人,是这人伤得太重,我们没那个本事救!我劝你们,赶紧把人送到医院去,别在这里耽误时间!”
“放屁!你以为我们不想啊?整个西城的医院都被姓洪的控制,他们不肯收我们老大入院,没人为他看病。我们也是迫不得已,才来这里找你们。今天,你们救也得救,不救也得救。我们老大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就叫你们陪葬!”
“对!陪葬!”
满屋子的小弟都跟着起哄,看他们急红了眼的架势,好像真心关心他们老大的死活。
老疯子也是个犟脾气,死活不肯医治火华哥。没办法,只好我自己出手,诊脉,开方,下药,针灸。
所有事都由我自己来搞定,老疯子就坐在旁边看热闹,好像这事和他没什么相干似的。
忙忙活活半天,总算是没让火华哥咽气。他伤得的确很重,但还不至于要命,失血得到控制之后,这条命就算从死亡线上爬回来了。
闲暇之余,我向火华哥的小弟打听火华哥受伤经过,这位小弟念着我救了他们老大,对我倒是也没隐瞒。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火华哥用U盘算计洪爷的事,到底还是被有心人泄漏给洪爷。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久,洪爷哪里吃过这种亏,他纠结手下小弟,用计将火华哥引到事先布置好的陷阱中,打算要他的命。
要不是火华哥的小弟忠心,冒死回去搬救兵前去应援,火华哥怕是早就死在洪爷的乱棍之下了。
我问火华哥的小弟:“你们连洪爷都敢得罪,真不怕死吗?”
“怕!当然怕!可老大平时待我们这些孤儿不薄,从来没让我们渴着饿着冻着,他有事,我们不能不帮。”
“对!要是没有老大资助孤儿院,我们这些人早就喂狗了!老大的命就是我们的命,谁动老大我们就和他拼命。”
“您现在是老大的救命恩人,就是我们的救命恩人,请受我们大伙儿一拜!”
也不知道谁喊了这么一嗓子,屋子里的人齐刷刷地跪下,就差三拜九叩了。
“我就是个中医小学徒,你们这样我可担当不起。这样,你们的情谊我领了,先起来说话行吧?”我没办法做到挨个去扶他们,只能好言相劝,把他们先劝起来。
老疯子在一旁冷言道:“乌烟瘴气,不成体统!”
我心里挺感激老疯子,说到底,这是他的医馆,我是他的学徒,他要是拦着不让我治,我也不敢贸然行动。
他们闹的动静太大,火华哥被吵醒了。他这一醒,我正好有理由撵他们走。
“你们老大已经醒了,剩下的就是回去静养,按时吃药。医馆还要开门做生意,我就不留你们了。”我的逐客令委婉得当,成功劝走了火华哥的小弟们。
临走前,火华哥冲我竖起拇指,意思是向我致谢。
我心情其实挺复杂的,这小子先巴结我,又出卖我,差点害死我不说,自己也没捞着啥好果子吃。
最让我没想到的是,他的手下们对他的死忠,这是我在西城第一次看到“情义”二字。
从这点上看,火华哥应该也不完全是我想象中的那样。他应该还有我不知道的闪光的一面。
送走火华哥和他的小弟们,老疯子开始劈头盖脸数落我,指出我医治病人过程中的小毛病、小失误。我听得认真,记得仔细,为自己没酿成大祸而庆幸。
此后一段时间里,我早起晚睡,兢兢业业地苦读,平时认真观察老疯子看病的手法,总算把行医资格证考了下来。
火华哥病愈后,带着礼物登门致谢,奉我为救命恩人,坚持要带着兄弟们过来投靠我,奉我为老大。这次,我可没和他客气,直接叫他把火华社更名为“兄弟会”。
从此以后,我正式开启双面人的生活。白天是中医馆的学徒,晚上是兄弟会的老大。不,准确地说,是三重身份的生活。还有一个身份,是洪门的底层小头目。
我的短期目标很清晰,干掉金胖子,取而代之。至于长期目标嘛,就是让兄弟会在最短时间内成为西城第一大帮派,我要带着这股势力重返东城,和王振东一决高下。
混,也是一种人生。
带着这样的决心和愿望,我在西城扎下根基,不断努力,向自己的目标靠近。只是,我没想到的是,这会让我和裴清清愈行愈远。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无法接受这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