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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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裴清清回去的路上,她几次欲言又止,像是有什么话想说。我想问她怎么了,又觉得现在的我没资格。
就这么一路走着,一路沉默。然而,我心里已经十分满足。
送裴清清到她公寓楼下,挥手和她说再见,转身欲走。她突然叫住我,别别扭扭地说:“上去陪我喝一杯再走吧!”
我心里既欢喜又难过,欢喜的是能再多陪她一刻。难过的是,她竟然邀请才吃过一顿饭的男人回家,想叫人不想歪都难。
“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裴清清语速飞快地说道,脸红得像秋天的苹果。
“没有,我在想用不用带上点下酒菜。”我连忙回应道。
这是我第一次以客人的身份,来到裴清清的新住处,和以前一样,她还是偏爱绿色,满屋子都是绿色植物,目所能及的一切,也都是绿色。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裴清清从冰箱里往出拿啤酒和下酒小菜。很快,茶几上便摆满了鱿鱼丝、肉干和香肠。
“你经常一个人喝闷酒?是不是在南翔教书很不开心?”我皱着眉看着她,这女人什么时候变成酒鬼了?我记得,以前她冰箱里都是化妆品!
“没啥不开心的,就是心里难受的时候喝点。很久没和人一起喝酒了,我觉得自己都快得抑郁症了。”裴清清苦笑道,“你别多想啊!我叫你上来,就是想和你喝几杯。我在这边没什么朋友,在学校里和同事关系也一般。哎,我这个人啊,同事缘总是差得要死,到哪里都没朋友。这高楼大厦里住着的人,连对门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想找个人喝酒,真是难死了。”
“没问题!你就把我当张赞就行!呃,我的意思是说,你别和我客气,想说什么就说,想怎样就怎么样。”我尴尬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以此来掩饰自己的心虚。
裴清清浅浅啄了一口,靠在沙发上伸直双腿,把脚搭在茶几上。她以前就喜欢这个姿势,一直没变过。
“你叫陈浮生是吧?你和张赞怎么认识的啊?”裴清清这个傻女人,一开口就泄了底,这才是她叫我上来的真正目的啊!她想从我嘴里打听“张赞”过去的事,也算是找对人了。
“发小,打小就在一个村子里混,他啥事儿我都清楚。”这话一出口,迅速引起裴清清的兴趣。她眯缝着眼睛盯着我,问:“那你怎么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
一句话噎得我说不出话来,喝进嗓子眼里的酒差点喷出来。
“谁还没点秘密呢!”我擦着下巴上沾着的酒水,努力转移话题,道:“你一个人这么寂寞,就没打算找个男朋友啥的?像你这么漂亮,一定很多人追求吧?”
裴清清低着头,小声嘟囔道:“漂亮什么,不过就是一副臭皮囊而已,用不了几年就人老珠黄。”
我心中暗喜,嘴角忍不住上扬。
裴清清狐疑地看着我,说:“你笑什么呀?”
“我笑西城这些男人不知好歹,放着这么漂亮的大美女都不追求,真是瞎了他们的狗眼啊!”我回应道。
“也不是没人追,只是我心里暂时还放不下他。”裴清清的话立刻引起我的警觉,竟然有人敢打我女人的主意,我非弄死他不可!
“谁这么有眼光?说说呗,也许我认识呢!”
“我高中同学,毕业后去美国读书,今年才回来。以前我们俩好过,现在他又重新来追求我,搞得我心烦意乱。”裴清清喝得有点多,脸上一抹浓重的醉意。
我恨得牙根直痒痒,老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获得重新接近裴清清的机会。这个假洋鬼子,仗着过去的老同学身份,不要脸地跑来挖墙脚,真是气死我了!
“他叫啥?干啥的?对你好吗?”我厚着脸皮追问道。
裴清清斜了我一眼,说:“你小小年纪,问这么多干什么?”
“我这不是关心你嘛!别看我年纪小,我恋爱经验可不少!你就拿我当你男闺密、蓝颜知己、树洞。反正不管什么都行,你就对我说吧,我肯定能帮你出主意。”
“他是律师,有自己的律师行,名字就不说了吧。”裴清清蜷着膝盖,双手托着脸,出神地望向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律师有啥了不起!老子还是神医呢!一手医术西城无双,治病救人谁能比我强?别说他是个律师,他就是米国总统,有病了不还得看医生!
“你心里还喜欢他?”我强压着怒气,笑嘻嘻地问她:“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点旧情重燃的想法?”
“咋说呢?他人其实挺不错,心思细腻,特别知道疼人。不光长得帅气,还写得一手漂亮字。我当初就是被他的字迷住,才和他好的。那时候我俩都是学霸,互相比着学习,经常并列第一。”裴清清沉浸在回忆之中,脸颊红云更胜一筹。
我嘴里撕着肉干,心里拿着肉干当那第三者,狠狠咬着。
裴清清的声音越来越小,很快便没了声音。
“喂?睡着了?”我凑近了,小声问着。没有任何反应,她就那么睡着了。
这女人心该多大了!旁边还有我这么个“不怀好意”的陌生男人,她竟然醉得睡着了,真是不怕吃亏啊!
我怕她这样睡着累,把她抱到床上放好,又盯着她看了半天,这才准备离开。我在这里耗的时间太长了,身后还一大堆烂摊子等着我去处理。
就在我迈出房间的一刻,忽然听见裴清清尖着嗓子喊道:“张赞,别走。”
随后,嘤嘤的哭声响起。
裴清清躺在床上,两手在半空中抓挠着,好像要拽住什么人一样。
我看得心酸腿软,再也没力气向前再迈一步。回头握住她的手,轻声对她说:“我在,我一直都在。”
一颗滚圆的泪珠,顺着裴清清的眼角滑落。
很快,她的呼吸再次平稳,情绪也恢复如常。
我握着她的手,像被胶水黏住一样,无论如何也不愿再离开。
送裴清清回去的路上,她几次欲言又止,像是有什么话想说。我想问她怎么了,又觉得现在的我没资格。
就这么一路走着,一路沉默。然而,我心里已经十分满足。
送裴清清到她公寓楼下,挥手和她说再见,转身欲走。她突然叫住我,别别扭扭地说:“上去陪我喝一杯再走吧!”
我心里既欢喜又难过,欢喜的是能再多陪她一刻。难过的是,她竟然邀请才吃过一顿饭的男人回家,想叫人不想歪都难。
“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裴清清语速飞快地说道,脸红得像秋天的苹果。
“没有,我在想用不用带上点下酒菜。”我连忙回应道。
这是我第一次以客人的身份,来到裴清清的新住处,和以前一样,她还是偏爱绿色,满屋子都是绿色植物,目所能及的一切,也都是绿色。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裴清清从冰箱里往出拿啤酒和下酒小菜。很快,茶几上便摆满了鱿鱼丝、肉干和香肠。
“你经常一个人喝闷酒?是不是在南翔教书很不开心?”我皱着眉看着她,这女人什么时候变成酒鬼了?我记得,以前她冰箱里都是化妆品!
“没啥不开心的,就是心里难受的时候喝点。很久没和人一起喝酒了,我觉得自己都快得抑郁症了。”裴清清苦笑道,“你别多想啊!我叫你上来,就是想和你喝几杯。我在这边没什么朋友,在学校里和同事关系也一般。哎,我这个人啊,同事缘总是差得要死,到哪里都没朋友。这高楼大厦里住着的人,连对门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想找个人喝酒,真是难死了。”
“没问题!你就把我当张赞就行!呃,我的意思是说,你别和我客气,想说什么就说,想怎样就怎么样。”我尴尬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以此来掩饰自己的心虚。
裴清清浅浅啄了一口,靠在沙发上伸直双腿,把脚搭在茶几上。她以前就喜欢这个姿势,一直没变过。
“你叫陈浮生是吧?你和张赞怎么认识的啊?”裴清清这个傻女人,一开口就泄了底,这才是她叫我上来的真正目的啊!她想从我嘴里打听“张赞”过去的事,也算是找对人了。
“发小,打小就在一个村子里混,他啥事儿我都清楚。”这话一出口,迅速引起裴清清的兴趣。她眯缝着眼睛盯着我,问:“那你怎么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
一句话噎得我说不出话来,喝进嗓子眼里的酒差点喷出来。
“谁还没点秘密呢!”我擦着下巴上沾着的酒水,努力转移话题,道:“你一个人这么寂寞,就没打算找个男朋友啥的?像你这么漂亮,一定很多人追求吧?”
裴清清低着头,小声嘟囔道:“漂亮什么,不过就是一副臭皮囊而已,用不了几年就人老珠黄。”
我心中暗喜,嘴角忍不住上扬。
裴清清狐疑地看着我,说:“你笑什么呀?”
“我笑西城这些男人不知好歹,放着这么漂亮的大美女都不追求,真是瞎了他们的狗眼啊!”我回应道。
“也不是没人追,只是我心里暂时还放不下他。”裴清清的话立刻引起我的警觉,竟然有人敢打我女人的主意,我非弄死他不可!
“谁这么有眼光?说说呗,也许我认识呢!”
“我高中同学,毕业后去美国读书,今年才回来。以前我们俩好过,现在他又重新来追求我,搞得我心烦意乱。”裴清清喝得有点多,脸上一抹浓重的醉意。
我恨得牙根直痒痒,老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获得重新接近裴清清的机会。这个假洋鬼子,仗着过去的老同学身份,不要脸地跑来挖墙脚,真是气死我了!
“他叫啥?干啥的?对你好吗?”我厚着脸皮追问道。
裴清清斜了我一眼,说:“你小小年纪,问这么多干什么?”
“我这不是关心你嘛!别看我年纪小,我恋爱经验可不少!你就拿我当你男闺密、蓝颜知己、树洞。反正不管什么都行,你就对我说吧,我肯定能帮你出主意。”
“他是律师,有自己的律师行,名字就不说了吧。”裴清清蜷着膝盖,双手托着脸,出神地望向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律师有啥了不起!老子还是神医呢!一手医术西城无双,治病救人谁能比我强?别说他是个律师,他就是米国总统,有病了不还得看医生!
“你心里还喜欢他?”我强压着怒气,笑嘻嘻地问她:“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点旧情重燃的想法?”
“咋说呢?他人其实挺不错,心思细腻,特别知道疼人。不光长得帅气,还写得一手漂亮字。我当初就是被他的字迷住,才和他好的。那时候我俩都是学霸,互相比着学习,经常并列第一。”裴清清沉浸在回忆之中,脸颊红云更胜一筹。
我嘴里撕着肉干,心里拿着肉干当那第三者,狠狠咬着。
裴清清的声音越来越小,很快便没了声音。
“喂?睡着了?”我凑近了,小声问着。没有任何反应,她就那么睡着了。
这女人心该多大了!旁边还有我这么个“不怀好意”的陌生男人,她竟然醉得睡着了,真是不怕吃亏啊!
我怕她这样睡着累,把她抱到床上放好,又盯着她看了半天,这才准备离开。我在这里耗的时间太长了,身后还一大堆烂摊子等着我去处理。
就在我迈出房间的一刻,忽然听见裴清清尖着嗓子喊道:“张赞,别走。”
随后,嘤嘤的哭声响起。
裴清清躺在床上,两手在半空中抓挠着,好像要拽住什么人一样。
我看得心酸腿软,再也没力气向前再迈一步。回头握住她的手,轻声对她说:“我在,我一直都在。”
一颗滚圆的泪珠,顺着裴清清的眼角滑落。
很快,她的呼吸再次平稳,情绪也恢复如常。
我握着她的手,像被胶水黏住一样,无论如何也不愿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