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清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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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抱起了莫允之去了浴室。
待殷向宸把莫允之从浴室抱出来放回床上已是一个时辰后。
“给我过来。”
殷向宸一把将倦在床沿的莫允之搂到身边,每次做完事莫允之都羞的脸通红。拿出了一把镶着各色宝石的金色手枪,那枪比普通的短枪还小巧,还没莫允之的手掌大。
“这枪是我父亲送我母亲的,特地打造的,连子弹都是特制。这枪本可以救她一命,可她说父亲送的东西染了血不吉利,最后她倒在了我面前。”
殷向宸将枪交到了莫允之手里。
“送你。”
莫允之开始仔细的看着手枪,手枪底部刻着两个字,美云。
“这是婆母的名字?婆母还真是够爱你父亲的。”
“是啊,父亲也爱我母亲,可我母亲不过是个农家女儿,入不得殷家,就养了清平山那别墅里。”
殷向宸的手绕着莫允之的发,依偎一起的二人,看着俨然是一堆恩爱夫妻。
“你父亲贵为大帅,他的女人何人敢杀?”
莫允之又仔细看了看手枪,真是太精美。
“自是有人敢。我是靠着父亲临终口谕上的位,父亲在三十万殷家军面前宣布,就怕他走后有人反我,从营中回来的路上就病逝了。”
莫允之看着他如此神伤的模样,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私生子没有依仗。统治江北五省三十万殷家军那该多难,现在政局动荡,昨日报纸刚登出汉东移主的消息。看着他越发的瘦,莫允之竟有些心疼。
“若将来遇到危险,莫要仁慈知道吗?”
“嗯,既然你担心,明日我就不出门了。”
“明日可以,我已经叫李副官安排了,明日我也陪你逛逛,据说西方百货刚进的蕾丝缎旗袍不错。”
殷向宸抚了抚莫允之的发,在发上一吻。
“你一个男人,怎还知道女人的东西。”
莫允之听着不悦,一转身便躺回了枕头上,若不是哪个女人告诉他。他怎会对女儿家的物件了解的如此清楚,怕是早就带樊翠文买过那蕾丝缎的旗袍了。
“哈哈哈。”
殷向宸却觉得心情甚好,这小女人吃起醋来更加可爱。
&
第二日一早
莫允之穿了一身便装和殷向宸乘车去了街上。到了西方百货,门口已有卫兵把守。百货里除了店员,什么客人都没有,显然事先清了场。
“大帅,夫人,欢迎,欢迎,有什么需要我的,尽管使唤。”
百货经理也站在了门口,点头哈腰好是客气。
“喜欢什么自己挑。”
殷向宸看了眼挽着自己的莫允之,眸光似水。
“不太喜欢逛衣服,家里衣服挺多的,这里可有文具店或者书店?”
“有有有,夫人这边请。”
到了那文具店,莫允之就停在了钢笔柜台。
“这个给我看看。”
“是夫人,这款钢笔是瑞士进来的,还可以在笔帽上刻字呢。”
“那要这个,帮我刻上清旭二字。”
清旭是殷向宸的别字,也是今早问李副官才知道。
殷向宸在一旁看着,她那清冷的声音说出清旭二字真是分外好听。
“送你,当是回礼。”
莫允之将刻好的钢笔交与殷向宸,殷向宸接过别在了军装口袋。
“挑几件衣衫去,你穿旗袍好看。”
在服装柜台,殷向宸竟挑些蕾丝绸的旗袍,模样确实好看,可莫允之就是不喜欢。
“夫人,这蕾丝绸是昨晚刚到的,李副官昨晚特地来问的。”
百货经理也是纳闷这多好看的旗袍,怎么夫人就是不喜欢。
“那拿几件来试试吧。”
莫允之听了倒又觉得这蕾丝绸确实不错,挑了几件去了试衣间。
“如何?”
莫允之穿了件白色的蕾丝绸旗袍出来,腰间绣着珠片的绿色藤蔓延伸到开叉处,显得腰肢格外纤细。
说着抱起了莫允之去了浴室。
待殷向宸把莫允之从浴室抱出来放回床上已是一个时辰后。
“给我过来。”
殷向宸一把将倦在床沿的莫允之搂到身边,每次做完事莫允之都羞的脸通红。拿出了一把镶着各色宝石的金色手枪,那枪比普通的短枪还小巧,还没莫允之的手掌大。
“这枪是我父亲送我母亲的,特地打造的,连子弹都是特制。这枪本可以救她一命,可她说父亲送的东西染了血不吉利,最后她倒在了我面前。”
殷向宸将枪交到了莫允之手里。
“送你。”
莫允之开始仔细的看着手枪,手枪底部刻着两个字,美云。
“这是婆母的名字?婆母还真是够爱你父亲的。”
“是啊,父亲也爱我母亲,可我母亲不过是个农家女儿,入不得殷家,就养了清平山那别墅里。”
殷向宸的手绕着莫允之的发,依偎一起的二人,看着俨然是一堆恩爱夫妻。
“你父亲贵为大帅,他的女人何人敢杀?”
莫允之又仔细看了看手枪,真是太精美。
“自是有人敢。我是靠着父亲临终口谕上的位,父亲在三十万殷家军面前宣布,就怕他走后有人反我,从营中回来的路上就病逝了。”
莫允之看着他如此神伤的模样,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私生子没有依仗。统治江北五省三十万殷家军那该多难,现在政局动荡,昨日报纸刚登出汉东移主的消息。看着他越发的瘦,莫允之竟有些心疼。
“若将来遇到危险,莫要仁慈知道吗?”
“嗯,既然你担心,明日我就不出门了。”
“明日可以,我已经叫李副官安排了,明日我也陪你逛逛,据说西方百货刚进的蕾丝缎旗袍不错。”
殷向宸抚了抚莫允之的发,在发上一吻。
“你一个男人,怎还知道女人的东西。”
莫允之听着不悦,一转身便躺回了枕头上,若不是哪个女人告诉他。他怎会对女儿家的物件了解的如此清楚,怕是早就带樊翠文买过那蕾丝缎的旗袍了。
“哈哈哈。”
殷向宸却觉得心情甚好,这小女人吃起醋来更加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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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
莫允之穿了一身便装和殷向宸乘车去了街上。到了西方百货,门口已有卫兵把守。百货里除了店员,什么客人都没有,显然事先清了场。
“大帅,夫人,欢迎,欢迎,有什么需要我的,尽管使唤。”
百货经理也站在了门口,点头哈腰好是客气。
“喜欢什么自己挑。”
殷向宸看了眼挽着自己的莫允之,眸光似水。
“不太喜欢逛衣服,家里衣服挺多的,这里可有文具店或者书店?”
“有有有,夫人这边请。”
到了那文具店,莫允之就停在了钢笔柜台。
“这个给我看看。”
“是夫人,这款钢笔是瑞士进来的,还可以在笔帽上刻字呢。”
“那要这个,帮我刻上清旭二字。”
清旭是殷向宸的别字,也是今早问李副官才知道。
殷向宸在一旁看着,她那清冷的声音说出清旭二字真是分外好听。
“送你,当是回礼。”
莫允之将刻好的钢笔交与殷向宸,殷向宸接过别在了军装口袋。
“挑几件衣衫去,你穿旗袍好看。”
在服装柜台,殷向宸竟挑些蕾丝绸的旗袍,模样确实好看,可莫允之就是不喜欢。
“夫人,这蕾丝绸是昨晚刚到的,李副官昨晚特地来问的。”
百货经理也是纳闷这多好看的旗袍,怎么夫人就是不喜欢。
“那拿几件来试试吧。”
莫允之听了倒又觉得这蕾丝绸确实不错,挑了几件去了试衣间。
“如何?”
莫允之穿了件白色的蕾丝绸旗袍出来,腰间绣着珠片的绿色藤蔓延伸到开叉处,显得腰肢格外纤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