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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我叫全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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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6我叫全失

    他的话令姑娘们笑得花枝乱颤:“想知道的话,跟咱们走就是了,保证您爱死这种感觉……”

    凤若星又好奇的问:“经常有人去你们屋里做客吗?谁都可以去吗?”

    姑娘们齐声答道:“那当然!只要是正常的男人都喜欢去我们家里做客,不喜欢去的绝对不正常!”

    凤若星听了立刻对一个他看得比较顺眼的姑娘道:“那我就去你们家做客吧。”

    他也知道自己与世隔绝太久,又经历了太多不正常的事情,自己因此也变得不太正常,跟普通人很不一样,说不定还是个怪物。

    他不想当怪物。他想成为正常人。他想过正常的生活。所以,凡是正常人都会做的事情,他都要尝试。

    那个打扮得艳而不俗的姑娘立刻去挽他的手臂:“公子,这边请——”

    凤若星皱眉,微微闪开:“我不喜欢别人碰我的身体。”1;148471591054062

    在岛上的时候,他只见过魔医、魔医的几个徒弟和魔医的实验品们,就没见过半个正常人。

    踏上陆地以后,他虽然见到了正常人,却很不习惯与陌生人有身体上的碰触。

    那个姑娘娇笑:“正常男人都喜欢被女人这样挽着。”

    “是吗?”凤若星半信半疑,想了想道,“那你挽我的左手吧,我的右手不好使。”

    那个姑娘觉得他相当奇怪,却也不急着追问,转到他的左侧,挽起他的左手,笑吟吟的道:“公子这边请——”

    这条街的竞争很厉害,但是,一旦客人确定了要去哪家消费,别家就绝对不能再出手,这是这条街的铁则,没有人会违背。

    其他姑娘看到凤若星跟着那姑娘走了,挤眼歪嘴的啐了几口,骂凤若星没眼光后,也扭着腰肢拉客去了。

    凤若星跟着那姑娘进了那间挂着“极乐殿”的牌匾的漂亮屋子。

    屋子很漂亮,屋里的姑娘们也很漂亮。

    凤若星打量四周,觉得竟然会有那么多漂亮姑娘住在一起,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那姑娘不断往他身上蹭,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姑娘还不断的问他:“奴家合欢,公子如何称呼?”

    凤若星给自己起了一个临时称呼:“全失。”

    “全失?”合欢愣了一下后,嫣然笑道,“好特别的名字,跟公子一样特别呢,奴家啊,最喜欢特别的男人了。”

    “是么?”凤若星眼神有点怪异的瞅着她,“我倒比较喜欢普通的东西。”

    在他仅存的最近几年的记忆里,他的身边全是怪人。

    魔医不能算是人,魔医的徒弟也很怪异,魔医的那些实验品也不太正常——当然,他是回到陆地以后才知道魔鬼岛上的生物都不正常,包括他自己。

    在他现在的认知里,“特别”就是“不正常”,他就不明白了,怎么有人喜欢“特别”的东西?

    合欢:“……”

    这男人怎么不会说话和调情呢?他就听不出来她只是在刻意迎合他和讨好他?

    咳,算了,只要他有钱就成。

    她有一下没一下的跟凤若星说话套近乎,然而凤若星的一板一眼令她感到很是无趣。

    走到后院的时候,她终于不耐烦了,直截了当的问:“公子,在我们家做客是要花钱的,您身上带钱吗?”

    凤若星很诚实的回答:“带。带了好多钱。”

    除了那包金子和银子,还有好多银票,锦国的人说这些钱够他舒舒服服的花上很久了,他现在也知道了物价水平,知道自己确实蛮有钱的。

    不过,这些钱都是他跟玉芙蓉借的,将来都要还的。

    合欢立刻喜上眉梢,恨不得整个身体都贴在他的身上:“全公子,你为何要将脸遮起来,可以让奴家看看你的脸么?”

    其实做这种生意,完全不用看脸的,但是她对这男人很好奇,没事找事。

    凤若星沉默了一下后,才道:“如果只是看看脸,那没有问题。”

    说罢他从她的双臂间抽出左手,解开绕了两三圈的面纱,露出完整的脸庞。

    瞬间,十几道惊艳的目光看过来。

    连合欢都呆了一呆。

    好白的脸!好俊俏的脸庞!

    原来他会蒙上面纱,不是因为脸庞不好看或是脸上有问题,而是因为太好看的缘故!

    合欢压下心跳,娇笑:“公子生得这么好看,为何要把脸遮起来?”

    凤若星沉默了一下,才道:“因为我不想让别人认识我和记住我。”

    他不是个正常人。他连自己的“真相”都不知道。所以,他认为自己是没有“真相”的,换种说法,其实他是没有所谓的“脸”的。

    而且,他不愿意认识他的人见到这张脸。

    别人认识他,知道他是谁,他却不认识别人,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别人就算告诉他想知道的一切,他也没有任何感觉,所以,他但愿自己去认识自己,自己去寻找丢失的过去,也不要任何人告诉他他的过去。

    合欢愣了一下后,笑得胸部一阵汹涌澎湃:“公子这张俊脸,凡是见过的人大概都无法忘记呢……”

    她这话是夸张了,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凤若星的五官算不上特别精致,也就是比较端庄周正,但他的皮肤很白,白到就像这一生都没有晒过太阳,而且白得很好看,没有半丝杂色,也显得很健康。

    所谓一白遮百丑,如此漂亮的白肤,便衬得他的脸庞特别好看。

    凤若星摸摸自己的脸,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一笑,简直、简直就像初生婴儿的第一个微笑,世界都要为此心动。

    合欢觉得自己就要心动了。

    干她这行的,怎么能对客人心动?

    “救命——救命啊——谁来救救我?”就在这时,前面突然传来一阵凄厉的尖叫声和哭喊声。

    紧接着响起一个男人粗暴的声音:“还想要人救你呢?进了这种地上,上了小爷的床,还想逃走?你想死小爷成全你!”

    然后是一阵隐隐的打人声。

    女孩带着稚气的哭声响彻整个后院:“大爷您放过我吧,只要不让我接客,我为您做牛做马……”

    “小爷的牛和马多的是,不差你这一个!小爷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还敢嫌弃,还敢逃走,真是给脸不要脸!给我把她的衣服剥光,丢到大街上,看她怎么当烈女立牌坊……”

    女孩的哭声这么凄惨,然而,后院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却没有人受到影响。

    凤若星皱眉:“她们没有听到有人在哭吗?”

    这么大声,就是在地下散步的蚯蚓都能听到,这么多人会没有听到?

    合欢笑道:“听到了,但是听到又如何?这种事咱们见多了,看都不用看。公子,咱们别为此坏了心情,奴家的闺房马上就要到了,奴家给您……”

    在这种地方,最招人讨厌的不是没钱的客人,而是贞节烈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