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4章 古怪的白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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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睡……睡着了,吓着你了吧姑娘?不好意思,我昨晚上喝多了,回家的时候一不小心掉进了水库里,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反正迷迷糊糊地爬上来后就没知觉了。”
常小曼十分谨慎,半信半疑地看着他,这男人是个白胖子,有多胖?胸口下那两坨肉,都比常小曼的D罩显得还丰满。这男人大概三十多岁,浑身上下的衣服是补丁摞补丁,一双大手生的也是细皮嫩肉,丝毫看不出来是个庄稼汉的模样。
“哦……大树,您还好吧?用不用我送您去医院看看呀?”小曼问他。
“没事,没事,就是爱喝几杯酒,不行了,以后不能喝了,再喝迟早淹死。对了,姑娘,看你可挺面生啊,你上这嘎达来干啥了?哪个屯子的呀?”白胖子从地上站了起来,打撒打撒猴屁股上的泥问道。常小曼一直跟他保持着一段距离,这时候再看,发现那人身后拖着一道影子,应该不是啥不干净的东西。
“大叔,麻烦打听下,这山上是不是有个观音寺呀?家里老人让我去庙里烧烧香。”
“啥观音寺呀?我们这片就一个庙,也不在山顶呀?你这听谁扯淡?你碰上我就是缘分,让你少走多少道啊,跟我来吧,我家在后边,旁边是有座庙,不过庙里供的是啥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方圆一百里就这么一座小庙。”白胖子引着常小曼就又往山下走,顺着山下的小道,绕过一片松树林子,可就越走越远了。
小曼十分机警也怀疑这人的身份,但眼看着现在艳阳高照,这家伙肯定不是昨晚他们惹上的脏东西,而且这地方的老乡民风十分淳朴,应该不会害人吧?小曼却不知,就因为是穷乡僻壤才出刁民呢!
他带着小曼越走越远,已经走出去半个钟头了,前边依旧是鸟无人烟,而且再回头看,已经不见了水库屯的影子,眼看着面前就全都是人迹罕至的野林子了。这要是此人心中动了歹念,小曼就算喊破了喉咙也没人能听到。
“大叔,还多远呀?家里人着急呢,我必须中午前赶回去。”小曼试探他口风问道。
“你们这些孩子现在咋都这么着急呢,拜佛要讲究诚心,别多走几步道就要回去,不远了不远了,再坚持坚持,穿过前边那片林子就能看见了啊。”白胖子怕小曼走不动山路,伸手来拽小曼的胳膊,他身上,手上依旧全都是水,那股水中的腥味始终挥之不去,好像这一路上,灼热的阳光丝毫没有把他身上的水蒸发。
前边这片林子长的挺“壮”,林木虽然不高,可却是遮云蔽日之势,一丝阳光都渗不下来,刚走到林子前边,小曼可就不敢往里边去了。这大白天的,林子里边竟然往出吹着一股股阴风,那阴风吹的自己直发毛。
“大叔……您每天回家就走这股道吗?”小曼一路上,右手始终都放在篮子里紧握七星刃,小曼的体质特殊,也许世上除了马程峰外,也就只有她能碰七星刃了吧。至于原因嘛,她确实不是七星刃的主人,但七星刃的主人与小曼心心相惜,身上的这股气息很像,所以七星刃的邪气无法伤到她。
“我们山里人就是哪有地住哪,水库屯那边多挤呀,不像我家那边,有地能种,反正就是交通不太好,没事,一会儿你要是累了就先上我家歇歇,叔给你做点吃的,吃过了再去庙上。”白胖子对答自如只是身上的阴气有些重。
常小曼半信半疑,心想我随身有七星刃就不怕这些脏东西,反正现在是白天,看你能搞出什么花样来。她没多想,跟着白胖子就一头扎进了茂密的黑树林子里,这树林子里边,一点活气都没有,进来几分钟,连鸟儿和虫子也没见到半只。
嘶……常小曼咂嘴,她发现,树林子里边满地落着厚厚的腐朽针叶,每走一段落叶堆下就会多出来一节石碑,石碑只露出半截也不知道是干啥的,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绝对不是界碑!她趁着白胖子走在前边没注意,赶紧用七星刃挖开脚下落叶,露出了那块石碑,只见这竟然是块墓碑,漫山遍野全都是墓碑呀!!!这竟然是个乱葬岗子,难怪刚才走到一片落叶上,脚下踩到了一个白花花的坚硬物体了,刚才她还以为是块石头呢,这么一看,可不就是死人骨头吗?不行,不能再往前走了,再往前走,指不定那白胖子要把自己带到什么地方了。
“大叔……我……我不去了!时间太晚了!”常小曼不敢逗留,也不等那白胖子说话,转身就跑。可刚转过身来,却见刚才走在自己面前的白胖子竟突然出现在了身后位置上!
白胖子咧着嘴,露出诡异的笑容,额头上的头发滴滴答答地还在往下淌水,他脸面惨白惨白的,一张开嘴,嘴里边还叼着一根水草呢!
“你……你……你要干嘛?”常小曼嗖地下从篮子里拽出了七星刃,刀刃上那七颗璀璨的宝石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七星刃杀人无数,刀身上不知染上了多少人的鲜血,杀的人越多它的邪气就越重,但凡厉鬼凶物感觉到这股邪气立刻就会被赶走。刀刃上的光芒在黑林中唰地下晃了过去,打在了那白胖子脸上,他猝不及防,兴许他真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大吼一声捂住眼睛就背过了身。常小曼趁着这个机会夺命而逃。
这东西也不知道是个啥玩应,说不好是生是死,只是他把自己带到这乱葬岗子里绝无好事。她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脚下软趴趴的落叶堆上,一边跑一边粗喘着。小曼是江湖儿女,虽然没有马程峰那种盖世轻功,但从小练功,跑动起来肯定是比寻常人要快上许多。
跑了七八分钟前边总算是见着了亮光,她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回头看了眼,幸好那古怪的白胖子没有跟上来。可能是她太着急了,没太注意脚底下,突然不知道绊着了什么东西,大头朝下就栽倒了下去,把膝盖都给磕青了。
“额……睡……睡着了,吓着你了吧姑娘?不好意思,我昨晚上喝多了,回家的时候一不小心掉进了水库里,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反正迷迷糊糊地爬上来后就没知觉了。”
常小曼十分谨慎,半信半疑地看着他,这男人是个白胖子,有多胖?胸口下那两坨肉,都比常小曼的D罩显得还丰满。这男人大概三十多岁,浑身上下的衣服是补丁摞补丁,一双大手生的也是细皮嫩肉,丝毫看不出来是个庄稼汉的模样。
“哦……大树,您还好吧?用不用我送您去医院看看呀?”小曼问他。
“没事,没事,就是爱喝几杯酒,不行了,以后不能喝了,再喝迟早淹死。对了,姑娘,看你可挺面生啊,你上这嘎达来干啥了?哪个屯子的呀?”白胖子从地上站了起来,打撒打撒猴屁股上的泥问道。常小曼一直跟他保持着一段距离,这时候再看,发现那人身后拖着一道影子,应该不是啥不干净的东西。
“大叔,麻烦打听下,这山上是不是有个观音寺呀?家里老人让我去庙里烧烧香。”
“啥观音寺呀?我们这片就一个庙,也不在山顶呀?你这听谁扯淡?你碰上我就是缘分,让你少走多少道啊,跟我来吧,我家在后边,旁边是有座庙,不过庙里供的是啥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方圆一百里就这么一座小庙。”白胖子引着常小曼就又往山下走,顺着山下的小道,绕过一片松树林子,可就越走越远了。
小曼十分机警也怀疑这人的身份,但眼看着现在艳阳高照,这家伙肯定不是昨晚他们惹上的脏东西,而且这地方的老乡民风十分淳朴,应该不会害人吧?小曼却不知,就因为是穷乡僻壤才出刁民呢!
他带着小曼越走越远,已经走出去半个钟头了,前边依旧是鸟无人烟,而且再回头看,已经不见了水库屯的影子,眼看着面前就全都是人迹罕至的野林子了。这要是此人心中动了歹念,小曼就算喊破了喉咙也没人能听到。
“大叔,还多远呀?家里人着急呢,我必须中午前赶回去。”小曼试探他口风问道。
“你们这些孩子现在咋都这么着急呢,拜佛要讲究诚心,别多走几步道就要回去,不远了不远了,再坚持坚持,穿过前边那片林子就能看见了啊。”白胖子怕小曼走不动山路,伸手来拽小曼的胳膊,他身上,手上依旧全都是水,那股水中的腥味始终挥之不去,好像这一路上,灼热的阳光丝毫没有把他身上的水蒸发。
前边这片林子长的挺“壮”,林木虽然不高,可却是遮云蔽日之势,一丝阳光都渗不下来,刚走到林子前边,小曼可就不敢往里边去了。这大白天的,林子里边竟然往出吹着一股股阴风,那阴风吹的自己直发毛。
“大叔……您每天回家就走这股道吗?”小曼一路上,右手始终都放在篮子里紧握七星刃,小曼的体质特殊,也许世上除了马程峰外,也就只有她能碰七星刃了吧。至于原因嘛,她确实不是七星刃的主人,但七星刃的主人与小曼心心相惜,身上的这股气息很像,所以七星刃的邪气无法伤到她。
“我们山里人就是哪有地住哪,水库屯那边多挤呀,不像我家那边,有地能种,反正就是交通不太好,没事,一会儿你要是累了就先上我家歇歇,叔给你做点吃的,吃过了再去庙上。”白胖子对答自如只是身上的阴气有些重。
常小曼半信半疑,心想我随身有七星刃就不怕这些脏东西,反正现在是白天,看你能搞出什么花样来。她没多想,跟着白胖子就一头扎进了茂密的黑树林子里,这树林子里边,一点活气都没有,进来几分钟,连鸟儿和虫子也没见到半只。
嘶……常小曼咂嘴,她发现,树林子里边满地落着厚厚的腐朽针叶,每走一段落叶堆下就会多出来一节石碑,石碑只露出半截也不知道是干啥的,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绝对不是界碑!她趁着白胖子走在前边没注意,赶紧用七星刃挖开脚下落叶,露出了那块石碑,只见这竟然是块墓碑,漫山遍野全都是墓碑呀!!!这竟然是个乱葬岗子,难怪刚才走到一片落叶上,脚下踩到了一个白花花的坚硬物体了,刚才她还以为是块石头呢,这么一看,可不就是死人骨头吗?不行,不能再往前走了,再往前走,指不定那白胖子要把自己带到什么地方了。
“大叔……我……我不去了!时间太晚了!”常小曼不敢逗留,也不等那白胖子说话,转身就跑。可刚转过身来,却见刚才走在自己面前的白胖子竟突然出现在了身后位置上!
白胖子咧着嘴,露出诡异的笑容,额头上的头发滴滴答答地还在往下淌水,他脸面惨白惨白的,一张开嘴,嘴里边还叼着一根水草呢!
“你……你……你要干嘛?”常小曼嗖地下从篮子里拽出了七星刃,刀刃上那七颗璀璨的宝石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七星刃杀人无数,刀身上不知染上了多少人的鲜血,杀的人越多它的邪气就越重,但凡厉鬼凶物感觉到这股邪气立刻就会被赶走。刀刃上的光芒在黑林中唰地下晃了过去,打在了那白胖子脸上,他猝不及防,兴许他真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大吼一声捂住眼睛就背过了身。常小曼趁着这个机会夺命而逃。
这东西也不知道是个啥玩应,说不好是生是死,只是他把自己带到这乱葬岗子里绝无好事。她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脚下软趴趴的落叶堆上,一边跑一边粗喘着。小曼是江湖儿女,虽然没有马程峰那种盖世轻功,但从小练功,跑动起来肯定是比寻常人要快上许多。
跑了七八分钟前边总算是见着了亮光,她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回头看了眼,幸好那古怪的白胖子没有跟上来。可能是她太着急了,没太注意脚底下,突然不知道绊着了什么东西,大头朝下就栽倒了下去,把膝盖都给磕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