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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风尘醉余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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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余焺。

    一个正经清白的生意人。

    坊间传我杀人不眨眼,事实是,别人杀我,也不见得会让我眨眼。

    A市想要我命的人很多,但他们都没有那个本事。

    我,是个正经清白的生意人。

    沾血的事,都让手底下的人去做。

    冷血无情,杀戮不休……

    有何不可?

    毕竟,我母亲离开的那天,她尸骨未寒,就有人追杀我,穷追不舍。

    那一刻起,心慈手软这四个字,从来不存在于我的字典里。

    那年,我六岁。

    ……

    对,我记得我是有母亲的,并且,老爷子很爱我的母亲。我也很依赖她。

    但我母亲只陪我到六岁。

    六岁之前,有人夸我活泼,聪明。

    三岁就会钢琴,母亲教的,简单的曲子,复杂的曲子。大家都说我是个奇才。

    每到此时,余老头看我的眼神就只有四个字:引以为傲。

    在他的偏爱中,我成了余家的中心,所有人都围着我转。

    除了我大哥,余烨。

    他比我大,十四还是十六岁,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从我叫他第一声大哥开始,他就一直冷漠,闷不吭声,隐忍的冷漠。

    直到谁传了一句,我母亲并不是余老头的原配,而是在C市陪酒的女子,上了位。我才明白过来,余烨冷漠的原因。

    我们并非一个母亲。

    ————

    我自认并非天资聪明的人,但我从小就看着我二哥跟大哥之间的明争暗斗。

    二哥比我大多少?

    十三岁?十五岁?

    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从小受尽宠爱,但二哥却早早的被母亲教导成材。

    他和余烨,在生意场上,在家里,纷争不断。

    我向来很烦这些事,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卷入这些纷争。

    但,我母亲去世那天,余老头突然犯病,卧床不起。

    我和二哥出殡回来的路上,一群人拿着刀枪棍棒,挡在了我们车前。

    二哥说,从今天起,我们唯一的使命,就是把余烨赶出余家,就像我们的母亲把他的母亲,赶出去一样。

    二哥还说,我们的母亲,是在余烨一两岁的时候,就大肚子了。

    然后,余老爷子把我们的母亲娶进门,让她上位,并且,给了余烨的母亲一笔钱,让她自己自生自灭。

    从这个角度来说,余烨是个可怜人,从小就没有了母亲。

    但,我的母亲,对他视如己出,并没有过分的排挤。

    只是,他并不领情,处处和我与二哥作对。

    二哥一直很疼我,所以,他的话,就是命令。

    把余烨赶出余家,那就赶。

    我还沉浸在失去母亲的悲痛中。

    手里拿着二哥给我的钢管,跟他一起,冲下车。

    当然,我们只有两个人,他们是一群。

    并且,玩儿了命地,想让我们死!

    逃生。

    这么狼狈地被追杀,我还是第一次。

    有的人,十六岁经人事,有的人,十八岁历生活。

    在这之前,最大的愁苦无非学业,或者钱。

    而我,六岁,经了生死。

    母亲和我的生离死别,被余烨追杀到命悬一线。

    二哥始终护着我,他说,妈已经不在了,这世上能跟他相依为命的,只有我。

    普通孩子不过刚上学的年纪,我已经准备好了要刀光剑影。

    他烧了C市的一栋房子,我并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也没人提起,但烧它的时候,他是带着我一起的。

    他说,这房子叫锦山别墅,是陪母亲下葬的东西。

    看着熊熊烈火,我沉默。

    比起之前的活泼,我越来越沉默。

    从那之后,我跟着二哥。

    他的喜怒哀乐,便是我的喜怒哀乐。

    我再也没有碰过钢琴。

    两年后他娶妻,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端庄大方,重要的是,这是商业联姻,二哥无疑给自己添了筹码。

    那时候,我八九岁,他大概,二十出头。

    我的确,是余老爷子的老来子,所以,才得到那么多的宠爱。

    后来,二哥和他妻子生下一个女儿,是个漂亮的丫头。

    眼睛像她母亲,口鼻像她父亲。

    我爸很开心,赏了他们一栋别墅,在A市,那个年头,那栋别墅几乎是所有别墅中数一数二的存在。

    当然,不包括余宅在内。

    但是,没过多久,我听到了此生难忘的噩耗……

    二哥和嫂子住的地方,着火了。

    那年,我刚十三岁,他们的女儿,叫余可馨,才大概七八岁。

    半夜里听到这个消息,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疯狂。老爷子的身体刚好没多久,带着我冲到车库里……

    我从未见过父亲哭,但是,那栋房子在他眼里烧着,同时有泪光。

    想都没想,我提起消防车下的水桶,把所有的水往自己身上浇了下去。

    然后,冲进了房子。

    无论身后,老爷子在咆哮什么。

    二哥二嫂已经不省人事,我在角落里,找到了余可馨。

    小丫头七八岁而已,哭成了傻瓜。

    我脱掉外套,把她裹在里面。

    在心里暗暗发誓,二哥的血脉,不惜用我生命来护。

    明明,我自己才十三岁,却有了从未有过的使命感。

    我的二哥就是我的标杆,就是我的方向。

    那之后,我的标杆倒下,方向迷失。

    我知道,这场火灾并不简单,可是余老爷子不让所有人查下去。

    好在他很疼余可馨,把对二哥的思念和父爱,也一并给了她。

    我依然每天,闷闷不乐。

    余老爷子为了哄我开心,给我建了一个滑雪场,人工的。

    因为A市就算下雪,也是小雪,所以,他也就花了大价钱,给我修建了一个。

    之所以说,是花了大价钱,是因为这人工滑雪场,必须一年四季都维持着,每一天的支出都上万。

    但我并不感兴趣。

    我只想,完成二哥未完成的事情,例如,把余家的企业发扬光大,例如,把余烨赶出去。

    我知道那场火宅,跟余烨,有莫大的关系。

    所以,我决定出国。

    说出这个想法的时候,老爷子干脆利落地答应了。

    说我不愧是他的孩子。

    临走时,我交代了唯一一件事,照顾好余可馨。

    那年,我十四岁。

    只身一人到了国外,开始学各种本领……

    打架,剑术,枪法,商法,赌石,赛车……

    太多太多了。

    我没有交朋友,我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维持人际关系上面。

    一天二十四小时,我会用二十一小时,学我想学的东西,做我想做的任何事。

    第一年,我花着余老爷子的钱,第二年,我开始替别人鉴别和切割玉石,第三年,我用帮别人赌石赚来分给我的钱,投资做了生意,在南非。那时候,我大概十七岁。

    他们都说,我有赌石的天赋,但我并不感兴趣。

    第四年,我在南非,倒腾钻石。

    钻石,不过是碳,但利润及高。

    我不懂那些女人为什么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为了炫耀,为了虚荣心。

    对于女人,我也是从来,都不觉得她们有什么好。

    我心中,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比得上,我的母亲。

    虽然,她在我六岁的那年,永久离开了。

    在国外,整整四年,我没有向余老爷子说过任何一句苦累,因为,我越来越明白,在这个世上生存,应该具备些什么。

    都说,经商,人际关系很重要。

    但是,我有能力,让我自己不用虚情假意,也能服众。

    是的,他们都服我。

    从小到大,几乎很多人都尊敬我,是因为我是余老爷子的掌中宝。

    十七岁过后,他们同样尊敬我,但更多的,是服我,因为,我站在他们仰望的高度。

    然后,我回了国,回了A市。

    在我成年的前一个星期。

    一切,熟悉

    其实对我来说,我早在十三岁,二哥死的那一年,自己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

    但余老爷子年事已高,他坚持,让我待在他身边。

    他说,他已经失去了最爱的女人,和一个儿子。

    不能忍受,他另一个儿子离他那么远。

    他说,南非的钻石生意,我可以随意做,但人,一定要在他身边。

    我答应了。

    因为,A市还有余烨,我始终没有忘记二哥是被活活烧死的。

    也因为,A是还有余可馨,我二哥唯一留在世上的牵挂。

    回国的时候,我就在心里盘算着,要怎么让余烨这个败类,滚出余家,滚出A市。

    一个巨大的计划,在我心中悄然发芽。

    直到一个星期后,十八岁那天,余老爷子坚持要让所有A市有头有脸的人物,来看看他优秀的儿子。

    我没有拒绝,毕竟,为了我心中的计划,认识认识A市的人,也好。

    的确,那天我记住了很多人。

    从小我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见过的人,他们的名字和职业甚至特点,我都会一清二楚。

    也正是那天,有一个人,出现了。

    她让我有些怀疑自己。

    但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我会对女人没有兴趣。

    原来,是因为,没有遇见她。

    我很讨厌这样的感觉,那种不可控制地感觉,让我觉得,在国外的四年,学到的一切本事,都毫无用武之地。

    瞬间,我又变成了那个六岁,看着我母亲死去却毫无办法的男孩。

    男孩,我讨厌这个名词。

    但我的确,在第一眼见到那个人的时候,心里就突然生起了从未有过的感觉。